工农民主政权时期的金融机构

一 工农民主政权时期的金融机构

早在北伐战争期间,湖南一带建立的工农革命政权通过筹集股金建立了自己的银行。其中湖南衡山县“柴山特区第一农民银行”和浏阳县“浏东平民银行”是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最早建立的两家工农革命银行。“柴山特区第一农民银行”是1926年10月由柴山特区农民协会建立,资金采取由富户捐集办法筹集,共筹集资金五千八百元,曾发行一元的票币。这种票币用白竹布做成,宽三指,长三寸,币面文字用毛笔写成,上面盖有“柴山洲特区第一农民银行”公章和经理、副经理的私章,布币一元可兑换银洋一块,在特区范围内流通。“浏东平民银行”于1927年1月正式营业,成立时有资产二十一万元,发行了面额为五角的“临时兑换券”和面额为二角的“常洋信用券”,它们和“一元布币”都是共产党领导的银行发行最早的革命货币。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共中央根据国内形势的急剧变化,提出了实行土地革命,举行武装起义建立工农民主政权的路线,由此,工农武装起义在各地爆发,特别在敌人力量相对薄弱的农村山区,革命武装建立了一大批革命根据地。这些革命根据地在进行民主政权建设的同时,金融机构的设立作为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事项也摆上议事日程。

革命根据地最早出现的银行是1927年冬在闽西上杭县蛟洋区成立的农民银行。当初农民银行成立时,资本无着,农会便组织群众砍伐木材变卖,得到二千余元充作银行资本。1928年2月20日,海丰县苏维埃人民委员会发布第四号命令,决定成立劳动银行,以便使广大工农群众在推翻旧制度后能有一借贷机构,得以从事生产,发展社会经济。劳动银行成立后,在印刷纸币之前先借用“南丰织造厂”二万元的银票加盖劳动银行的印章作为货币流通。同年5月,毛泽东在井冈山建立了红色政权——湘赣边界工农兵政府,随即边界工农兵政府在井冈山的上井创办了造币厂,靠打土豪得到的银器首饰,铸造了一批银元,供红军使用。1929年8月,东固平民银行在江西吉安县东固区成立。当时的东固区是红军开辟的一小块革命根据地,红军二、四团捐资四千元基金开设了东固平民银行,发行二元、一元、五角、二百文、一百文、十文等面额的纸币,后来随着根据地的扩大,东固平民银行扩充为赣西南苏维埃政府银行。

1930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对目前时局宣言》,提出深入进行革命的二十九条要求,其中一条即要求各地工农民主政权创立农民合作社,开办贫民信贷银行。根据中央这一要求,各革命根据地银行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1930年9月,中共湘鄂西特委召开紧急会议,通过关于苏维埃经济政策决议案,在金融方面,决定由联县政府建立农民银行,发行纸币,调剂苏区经济,办理农民储蓄信贷事业。11月,湘鄂西农民银行正式成立,发行面额为一元、五角、二角、一角、五分等数种纸币,还发行了银币和铜币,并在银币上铸有“苏维埃”三字,以避免银币外流。与此同时,闽西苏维埃政府颁发布告,决定成立闵西工农银行,并公布了《闽西工农银行章程》,决定银行资本为二十万元,以集股方式筹集。11月,闽西工农银行在龙岩正式成立,由阮山任行长。这是革命根据地创办的规模较大的银行。10月16日,赣东北特区贫民银行在江西弋阳成立,发行一元、一角、十枚铜元三种面额的纸币。11月27日,为了从金融上支援反“围剿”战争,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发出通令,决定以一百万元现金创办江西省工农银行,并发行纸币一百万元,但因战争迫近,加之缺乏印刷纸币的材料,遂决定将当地商会原来发行的一种临时辅币加盖“江西省工农银行暂借发行券”印章后在江西苏区境内流通。1931年5月,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在黄安七里坪成立,发行一元和一元以下纸币,开业一周后,仅在七里坪一地就发行了四千元纸币,到7月,共发行六万元纸币。同年11月,湘鄂赣省工农银行在湖南平江黄金洞成立,并在各县、区设立分行和支行,发行一元、五角、三角、二角、二百文、一百文等六种面额的纸币在湘鄂赣苏区流通使用。1932年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湘赣省工农银行在永新县城正式成立,甘泗淇任行长,成立时有基金二万元,计划扩充到十万元以上。1932年3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正式开始营业,由毛泽民任首任行长,资本总额为一百四十万元,行址设在瑞金的叶坪,不久迁至沙洲坝。4月,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福建省分行成立,李六如任行长。1933年2月成立了国家银行江西省分行,1934年2月成立了直属瑞金支行。其他如湘鄂西、湘鄂赣、湘赣等银行也陆续改为苏维埃国家银行的省分行。

闽西工农银行辅币券 五角苏区在建立各种工农银行的同时,还注意配套工作——造币厂的兴建。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叶坪举行,大会通过的《关于经济政策的决议案》规定要统一苏区的货币,禁止私人银行钱庄发行任何货币。就在这一月,中央造币厂在瑞金洋溪成立,铸造可以到白区流通的银元、两角的银毫和一分、五分的铜板。1932年10月,湘赣省工农银行造币厂成立,有职工三十余人,到1933年2月,每月可铸造银元一万元。

革命根据地开设的各工农银行,虽然规模都不大,因其借款对象主要是翻身农民,因而受到劳苦群众的欢迎和支持,银行本身也得以获利。如1933年1月湘赣省工农银行经理委员会作出的《营业报告书》表明,1932年该银行共发放各项贷款一万余元,全年盈利六千余元,按六万元基金计算,每元基金得三分年息外,并分红息大洋一角。1934年1月《红色中华》报报道,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银行闽浙赣省分行群众集股金额十多万元,超过苏维埃政府拨款金额十万元,群众对银行发行的货币十分信赖,许多群众拿了银元到银行去兑换苏维埃纸币。

工农银行为革命政权所办,所以业务方针均以维护劳动人民的利益,繁荣和发展苏区经济为宗旨。如1936年2月《红色中华》报报道,苏维埃西北国家银行专门拨出八万元,作为支援春耕生产的农业贷款,其贷款规则如下:(1)凡雇农、贫农、中农,均可要求借款。(2)借款利息每元每月三厘至五厘,红军家属特别优待,减少一厘。(3)借款手续,只要先将借据填好,经区、乡苏维埃政府主席签字证明,即可向各县办事处去借,不用任何抵押品。原来曾规定借款人必须找人担保,后来因有的农民找不到担保人,便改为由乡政府审核盖章即可借款,充分反映了苏维埃银行为贫民服务的特点。

从1935年起,苏区银行随着红军主力长征,南方革命根据地的丧失,有的早已停业,有的先后结束。至1935年10月,红军经过二万五千里长征到达陕北革命根据地时,只剩下中央苏区国家银行干部八人。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改组为国家银行西北分行,由中央财政部部长林伯渠兼任行长,曹菊如任副行长。国家银行西北分行成立后,开始发行新的纸币,其他苏区纸币逐渐收回,原陕甘晋银行也同时撤销,并入西北分行。1936年9月,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发出关于稳定金融的通告,指出苏票是苏维埃的法币,苏区的任何买卖都应以此法币为标准,各机关购买日用货物,一律禁止在当地使用白票和现洋。1937年初,日本侵华行径使国内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初步形成。为适应变化了的形势,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决定在陕甘宁地区统一使用国民政府发行的法币,停止了苏票的发行,并进行苏票的回收工作,由此开始了革命根据地金融事业发展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