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废两改元

二 废两改元

清朝末年随着对外贸易的开展,西班牙本洋和墨西哥鹰洋等外国银元大量流入我国,受此影响,清政府也开始在广东铸造银元,此后各地仿效滥铸,银两银元并行流通。然在实际生活中因银两名目繁多,计算手续繁复,而银元相对来说单一方便,故多为商民乐意使用。民国建立后,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国币条例》,定国币为银元。北洋政府铸造的国币,是带有袁世凯头像的银元,俗称“袁大头”。1915年这种银元成为上海金融市场的标准银元,取代了龙洋的地位,龙洋行市随即取消。1919年上海金融业又取消了鹰洋行市。银两虽然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已为银元所代替,但在商业往来和国际收支方面银两仍是主要的支付手段,同时,制钱虽然在市场上逐渐被淘汰,但铜辅币制度也没有统一,因此在商业和金融市场上常常面临这样的矛盾:交易结算以银两计算,实际收支则用银元,记账单位用银两,实际流通用的又是银元。这种交易用银两,通货用银元的情况,不免引发银元市场价格骤涨骤落,正经商人为此常遭受损失,投机商人则从中渔利。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工商业的发展,以致不少有识之士认为,我国商业不发达,币制混乱不堪实为主要原因,因此呼吁:“改良币制,莫要于统一货币,而统一货币,则应自废两改元始”徐永祚《废两改元当自上海始》,《银行周报》第三卷第四十九期。。于是在江西、厦门、宁波、奉天等地,一些商人在交易时相继改用银元计算。1921年,全国银行公会联合会在天津银行公会的提议下,建议北洋政府废两改元。上海总商会也曾通函各业及长江流域一带各商会,倡议在商业活动中一律改用银元,并向政府建议采用银元为本位币。然因北洋政府时期政局动荡,国内铸币权不统一,再加在金融业占有一定地位的钱庄对以银两为基础的营业习惯相沿已久等原因,废两改元终未能实现。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废两改元”的呼声再次响起。1928年3月,经济学家、时任浙江省政府委员的马寅初提出《统一国币拟先废两用元案》,力陈银两制的种种弊端,建议废两用元,进而统一国币。1928年6月在上海召开的全国经济会议提出了包含10项内容的《废两用元案》,决定在半年内完成上海造币厂的建设,开工铸造新银元后,于1929年7月1日正式实施。7月召开的全国财政会议认为该提案“理由充足,办法妥善,应请政府从速实行”。这年11月1日,财政部长兼中央银行总裁宋子文在中央银行在上海的开业典礼上声称:“废两为元,实为今日之急务。”尽管各界废两改元的呼声很高,但上海钱业对此态度含糊,将整理银元和纸币制度作为实施废两改元的前提条件。同时因建立中央造币厂和开铸新国币并非想象中那样简单,财政部对废两改元也持慎重态度。因此废两改元仍未能实质性启动。尽管如此,1927年国民党政权建立后,面对紊乱的币制,进行一系列整理工作。1928年6月,国民政府召开全国经济会议在吸收金融界人士和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了关于整理纸币、硬币的提案。

为了统一全国混乱的纸币发行,南京国民政府首先对以往国民政府发行的纸币进行整理。在武汉国民政府时期,汉口中央银行曾经发行钞票近二千万元,又委托汉口中国、交通银行发行过钞票。在1928年召开的全国经济会议和全国财政会议上,提出并决定以发行公债的办法来收回汉口中央银行和中、交两行当时发行的钞票。次年2月1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发行民国十七年金融长期公债四千五百万元,以关税增加收入为担保,用于收回尚在市面上流通的印有“汉口”字样的三行钞票。与此同时,收回市面上流通的中央辅币券也加紧进行。中央辅币券是北伐战争时期由国民政府总司令部发行,当时以充军饷之用,成为一种变相纸币。为尽快回收这些中央辅币券,国民政府财政部一方面从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那里接收了剩余的中央辅币券予以封存,同时又在前北伐战争所在地区增设了兑换所;另一方面,又令中央、中国、交通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兼营中央辅币券兑换。这样,到1930年上半年,基本上收回了市面上流通的中央辅币券。另外,至1929年底,国民政府又通过调换民国十七年金融长期公债的办法,结束了湘鄂赣三省通用大洋券和湘赣桂三省通用毫洋券的整理。经过对上述武汉国民政府以来国民党政权发行和代兑纸币的整理,基本上确立了南京国民政府在纸币发行上的信用。

与此同时,对于铸币(硬币)的整理也开始着手进行。北洋政府时期,一直以天津造币厂为总厂,南京、武昌、成都、广州、云南、奉天、长沙、重庆、杭州、安庆、上海各造币厂为分厂,但各分厂名曰分厂,实际上都处于独立地位。1929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中央造币厂组织法,决定将原上海造币厂改建为中央造币厂,筹办开铸统一的国币。筹办工作包括扩充厂基,建筑厂房,添置设备,聘任外籍技师,设计国币图案,向国外定购铸币模具等一系列工作,并定于1933年3月1日开始铸造新本位币。对其余造币厂,则责令严加整理,不具备条件者予以取消。这为后来实行全国统一铸币打下了良好基础。

1931年8月,国民政府曾公布《银行兑换券税法》,规定凡发行兑换券的银行,应按保证准备金课以2.5%的发行税。显然,此法规的颁布,主要目的是限制各商业银行纸币的发行,同时也借此增加税收。但因为税率过高,当时即受到金融资产阶级的强烈反对,迫使国民政府不得不将税率减低到1.25%。这一税法实行之后,并没有达到限制各银行发行货币的目的,自1931年至1934年,各银行发行的兑换券数量有增无减。控制各银行纸币的滥发虽无大的成效,但废两改元却属大势所趋。早在1929年7月25日,青岛各银钱行号决定自26日起废除胶平两,以银元为本位,凡银币一元折合胶平两六钱七分二二二五,可谓开了废两改元的先声。

1932年,上海洋厘行市一路下跌,至6月份前所未有地跌破六钱九分大关,这一行情,给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经济造成严重损害,同时也表明市场上银元充裕,国民政府认为这意味着废两改元的良好时机已经到来,于是又开始启动废两改元。1932年7月7日和22日,财政部长宋子文两次来到上海,延揽多名上海金融界人士,讨论有关废两改元具体实施办法,确定了实施废两改元的原则,并成立了由国民政府和中外银行界专家组成的“废两改元研究委员会”。委员会接着在7月27日、30日和8月3日连续召开了三次会议,对拟取代银两的新币银元的重量和成色达成了统一意见。新币方案采纳了财政部聘用的外籍专家耿爱德的主张,即新币银元的成色为880,其价值合上海九八规元0.699 230 5。而当时市场上流通的袁币,民国十年所铸的,成色均为880,民国十年后发行的袁像劣币,成色最高者为823,由此商界认为新币规定成色为880,“实为最妥善易行”。

1933年3月1日,财政部颁布命令,规定通用银两与银本位币换算率为规元七钱一分五厘合一元,于3月10日先从上海施行。国民政府选择先在上海施行,这同上海金融业在全国的地位有关。当时上海已为全国金融中心,为中外观瞻所系,上海若施行成功,全国当不在话下。同时,上海先行一步,也可以给全国起示范效应。正如宋子文在1933年所表示的:“子文筹维再三,以为两之习用过久,欲达废除之的,必分定步骤,逐渐推行,使民众咸知废两之便利,不感改革之痛苦,所谓因势利导,或能事半功倍。”在此期间,上海的钱业公会、银行公会、商会,包括外国银行等都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发表声明。上海的《银行周报》、《申报》等报刊也连篇累牍地刊登专文,这一切,都为废两改元的实施作了充分的舆论准备。因此,到1933年年初,上海实施废两改元的时机已基本成熟。

3月10日,呼吁了十六年之久的废两改元终于付诸实施。这一天,按照财政部的命令,上海各业全部实行银元本位制,洋厘行市被取消,海关关税亦改收银元。4月5日,财政部正式颁发废两改元布告,规定从4月6日起,所有公私款项之收付与订立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如果在该日之前所订银两收付者,在上海应以规元七钱一分五厘折合银元一元为标准,概以银元收付,如在上海以外各地方,则先按4月5日申汇行市折合规元,再按上述标准折成银元,以银元收付。如在该日之后新立契约等,仍用银两,则在法律上视为无效。至于仍持有银两者,或请求中央造币厂代铸银币,或交就地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兑换银币。为严格推行此项币制改革,国民政府命令各机关,若各机关经费计算在4月5日以后仍有用银两收付者,审计部不予核销。

财政部布告公布后,上海银行公会和钱业公会分别在4月5日的下午和晚上召开临时紧急大会,通过决议,发表公告,拟定具体贯彻办法。从4月6日起,银行和钱庄出具的本票支票汇票,一律停出银两票,以前开出的银两票在收解时一律按法定兑换价收取银元,对于往来客户,凡银两一律折合银元转账,对外商银行的银两收解也一律改为银元计算。外商银行在最初三天内还采取观望态度,不愿效仿华商之所为,但在中国金融界一切业务都用银元的态势下,权衡利弊,外商银行也很快加入了废两改元的行列。

3月10日,新建立的中央造币厂正式开铸标准的银币,新银币正面为孙中山半身像,背面为海洋和一艘二帆帆船图案,俗称“孙头”或“船洋”。这年12月26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命令所有持有银两者向中央银行报告存量,并向财政部登记,按法定比率兑换银元。据统计,1933年年底上海中外行庄登记的银两共一亿四千六百万两,至此,废两改元的改革可谓圆满完成。

废两改元的实施,使存在了近百年的银两和银币混用的状况终于结束,从历史的发展来看这是一个进步,反映了中国币制的近代化。自民国初年以来,尽管国内金融界、工商界有废两改元之议,但由于国内动荡分裂的政局,不但各地成色不一,重量参差不等的铸币不能统一,更何论废两改元。而废两改元的实现,既使五花八门的货币计算单位由繁变简,又使不同的银元统一为中央造币厂铸造的国币所代替,这对商品流通领域中的交易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据统计,1933年3月至1935年10月,中央造币厂共铸造新银元一亿三千三百万枚和价值五千六百万元的银条。大量统一铸造的银元进入社会经济生活,各种杂牌银币陆续退出流通领域,为30年代中国币制的另一项重大改革法币的推行打下了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