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监察委对村委会委员政务处分案
〔案情简介〕
2018年春节过后,根据群众举报,某县监察委对所辖某村3名非党员村干部违规向低保户收取环境卫生整治费、违规将移民搬迁补助资金收归集体使用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该村村委会文书张某违规收取15户低保户环境卫生整治费7500元;村委会委员张某参与收取19户移民搬迁补助资金,将8850元留归个人使用;村委会委员郭某违规收取12户低保户环境卫生整治费6000元、参与收取19户移民搬迁补助资金,将9640元留归个人使用。3人的行为均构成严重违纪。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分别给予3人政务警告、政务记过处分。随后,向3人下发了某县监察委员会组建以来的首批政务处分决定书。
〔案件评析〕
由于监察法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纳入了监察范围,但并未规定处分的种类和后果。有学者认为,此案应当适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二十条规定,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因此,某监察委作出的“政务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可能缺乏直接依据。而《政务处分法》出台以后,对此类人员的政务处分具有了统一的法律依据,使政务处分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
[1]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准确把握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载《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年7月6日。(https://www.daowen.com)
[2]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准确把握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载《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年7月6日。
[3] 瞿芃、王卓:《解读政务处分法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http://www.ccdi.gov.cn/toutiao/202006/t20200624_220680.html,最后访问时间:2020年7月25日。
[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正确理解和适用政务处分与处分》,载《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年7月3日。
[5] 《如何把握组织处理与党纪处分的关系?》,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http://www.ccdi.gov.cn/djfg/ywgw/201908/t20190821_199114.html,最后访问时间:2020年8月21日。
[6] 达仁:《精准把握“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这两种手段》,载《中国纪检监察报》2016年8月3日。
[7] 陈辉:《论监察委员会政务处分程序的内容构造》,载《西部法学评论》2020年第2期。
[8]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法规室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中国方正出版社2018年版,第113页。
[9]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法规室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问答》,中国方正出版社2018年版,第111~112页。
[10] 参见马怀德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理解与适用》,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版,第63页。
[11] 秦涛、张旭东:《论〈监察法〉“行使公权力”的判定标准——基于国家赔偿理论中“行使职权”的探讨》,载《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9年第2期。
[12] 参见屈万祥:《〈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条文释义》,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版,第416页。
[13] 参见管筱璞:《退休不是贪腐护身符》,载《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年7月7日。
[14] 胡旭阳:《某市某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某主动投案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载中国网,http://news.china.com.cn/live/2020-07/04/content_868474.htm,最后访问时间:2020年7月25日。
[15] 参见《某省纪委监委原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某某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http://www.ccdi.gov.cn/yaowen/202007/t20200708_221584.html,最后访问时间:2020年7月8日。
[16] 参见于志文:《给予杨某政务处分前,是否应先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载《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年1月16日。
[17] 参见杨东峰:《某县监察委发出首批政务处分决定书》,载秦风网,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26/74977.htm,最后访问时间: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