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导读※
本章主要规定了在政务处分的调查、处理以及执行过程中,相关机关、单位、组织和个人等存在违法和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的内容。责任承担主体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有关机关、单位、组织或个人;二是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关机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只要实施了本章规定的阻碍、干扰政务处分工作的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若实施了本章规定的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依法给予政务处分、处分、组织处理或批评教育;是党员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党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