傀儡“太平戏”的民俗礼仪与社区需求

第一节 傀儡“太平戏”的民俗礼仪与社区需求

民间的演剧传统在农村社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演剧有“大戏”“小戏”之分,木偶戏演出的叫作“小戏”,真人演出的叫作“大戏”。请小戏相对于请大戏来说,便宜很多,对舞台要求不高。木偶戏一般都在春节或庙诞演出[1],目的多是“娱人”。笔者通过实地田野调查得知,泰顺县民间木偶戏的演出时间并不是固定的,也有偶发的不确定的演出,其目的并非单纯的“娱人”,正如当地人所说的“戏是演给娘娘看的”,这种演剧还发挥着重要的“娱神”功能。

戏班在泰顺地区农村的活动范围较大,村社木偶戏分布广泛,其演出遍及全县。村社的公共场合是木偶戏传统的演剧空间,村民在村里的空地面对观众搭建木偶戏表演舞台,这种木偶戏表演空间的营造兼具娱乐和信仰双重功能。比起剧场演出,传统戏班主动选择村社演出环境,这也体现了民间木偶戏班对于传统生存环境的依赖。

村社的村民也会主动邀请木偶戏班演出,演出时间要挑选吉日,然后搭台,同时搭建观众观看区,搭台的空间要能容纳一两百人。戏班班组与掌事村民根据演出剧目商定表演日期与时长,表演期间戏班的吃住均由当地村民负责。

民俗节日中的木偶戏演出,其功能是“庆喜”和“娱人”。在民俗节日中演出木偶戏的传统由来已久,古籍中有不少关于节日中演傀儡戏(木偶戏)的记载。宋代陈旸《乐书》中记:“以宫寺内品充之。凡歌员三,笙、琵琶、筝、拍板员各四,方响员三,笛员七,觱篥员各二,杂剧员二十四,傀儡员八。每正月望夜及上巳、端午观水嬉,命作乐宫中,冬至、元会、清明、元社,宫中燕射用之。”[2]说明早在北宋初期,包括傀儡戏在内的宫廷乐舞制度已经规范化,并且有在节日中表演的传统。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之六“元宵”一条记载:“正月十五日元宵……李外宁,药发傀儡。”[3]《牧潜集》中有“元夕观傀儡”[4]一条,记载了元宵节看傀儡戏的习俗等。可见木偶戏演出与节日关联密切。

泰顺县木偶戏表演艺人董月树的木偶戏班“长昌木偶剧团”春节期间在仕阳镇岩山村演出了3天,共演出6本戏,整出戏12本,剧目为传统古装连本戏《雌雄梅花剑》。前台提线艺人以董月树、翁士升为主,后台艺人由张先锦(鼓板)、关政(京胡)、林赛兰(打锣)、陈成立(弹拨乐器)组成。此外,泰顺木偶戏另一木偶剧团在福鼎市店下镇演出,演出剧目同样是连本传统戏,需演出5天时间。前台提线艺人以王存意、何常部、陈美秋为主,后台乐队由王导玲(鼓板)、苏蔡永(京胡)、陈敬荣(弹拨乐琴)、李承派(打锣)组成。这两组戏班演出剧目属于轻松娱乐的传统戏,这种戏剧的功能是营造节日的喜庆气氛,而非祭祀仪式类的木偶戏演出,过程简单,无须祭祀,没有禁忌,演出内容较灵活。

偶发性的木偶戏演出,功能是“祭祀”与“娱神”。所谓偶发性,即木偶戏演出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是由特殊的突发事件引起的。如泰顺县长春木偶剧团在雪溪乡桥西村公演的木偶戏“太平戏”即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