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江苏文化教育与科举
明初统治者认识到文化教育对于国家治理的重要性,将教育置于国家发展的重要位置,强调:“今天下初定,所急者衣食,所重者教化。衣食给而民生遂,教化行而习俗美。足衣食者在于劝农桑,明教化者在于兴学校。” (107) 朝廷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各种不同类型、层次的教育,并通过学校来教化百姓,达到移风易俗的效果。
一 江苏官学的科举导向
明代江苏教育正是在朝廷“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的文教政策指导下获得了较大的发展空间,官学与私学都有了大的发展。地方政府设立的府、州、县学,各市镇、乡村设立的社学,形成了由社学、府州县学与中央国子监学三级相衔的学制系统和覆盖全省的官学网络。
朱元璋非常重视中央官学在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认为“太学天下贤关,礼义所由出,人材所由兴”。 (108) 洪武元年(1368年)正月,将南京应天府国子学升格大明国子学。洪武十四年(1381年),诏令新建国子学,原国子学改为应天府学,并将江宁、上元两县学合并移入,次年,南京国子学改称“国子监”。南京国子监是全国最高学府,“规制之备,人文之盛,自有成均,未之尝闻也”。 (109) 永乐二年(1403年),明成祖朱棣移都北京,另建一所国子监,称“京师国子监”(“北监”),原南京国子监称“南京国子监”(“南监”),此后形成了明朝历史上的“北监”与“南监”并存格局。“南监”有学官、教官44人,皆具官秩,各司其职。其中,祭酒掌管全监;司业提调“六堂”(率性堂、修道堂、诚心堂、正义堂、崇志堂、广业堂),讲授经义。二人俱为国子监负责人,“掌国学诸生训导之政令。” (110) 学生统称“监生”,又称“太学生”,分为两类:一类是官生,由皇帝准许而免试入监,主要是荫监和恩监;一类是民生,以贡监为主,包括岁贡、选贡、恩贡、纳贡等。国子监学生学满毕业后明初可以入仕,也可参加科举而入仕。宣德之后,政府官员的选拔逐渐侧重于科举进士科,国子监监生的政治地位逐渐丧失。
“南监”在教学内容、教学计划方面,于前朝中央官学有所继承。从教学内容上言,主要以《四书》《五经》为主,兼及律令、书数、御制大诰、习字、习射等。“凡经,以《易》《诗》《书》《春秋》《礼记》,人专一经,《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兼习之。” (111) 永乐年间,朝廷为了方便监生学习,专门编撰了《四书五经性理大全》,作为主要教材。由于国子监是朝廷培养官吏的摇篮,因而学业要求较高,教学管理很严。教课任务由祭酒、司业、博士及助教等担任。日常教学,分晨、午两课,晨课由祭酒、司业主讲。午课助教、博士主持会讲、论课、复讲等。监生“三日背一次书,每次须读《大诰》一百字、本经一百字、《四书》一百字,不但熟记文辞,务要通晓义理……每月务要作课六道,本经义两道,《四书》义两道,诏、诰、表、章、策、论、判语内科两道,不许不及道数,仍要逐月作完送改……每日写仿一幅,每幅务要十六行,行十六字,不拘家格,或羲、献、智永、欧、虞、颜、柳,点画撇捺,必须端楷有体,合于书法……违者痛决”。 (112) 习射则每月朔、望进行。所有功课均有严格的限定,完不成与质量不达标者均面临“违者痛决”的责罚。
在教学管理上,“南监”则多有创新。如分班级授课制度,将国子监诸生分为“三堂”施教:“凡生员通《四书》未通经者,居正义、崇志、广业;一年半以上,文理条畅者,升修道、诚心;又一年半,经史兼通,文理俱优者,乃升率性。” (113) 这种根据监生学习状况划分“三级升堂制”,激发了监生的学习积极性,也确保了学习质量。照此规定,监生学习期满三年左右时间,其学制长度近乎现在的大学专科。又如“积分升级法”,据《明史·选举一》载:“六堂诸生有积分之法……其法,孟月试本经义一道,仲月试论一道,诏、诰、表、内科一道,季月试经史策一道,判语二条。每试,文理俱优者与一分,理优文劣者与半分,纰缪者无分。岁内积八分者为及格,与出身。不及者仍坐堂肄业。如有才学超异者,奏请上裁。” (114) 这种积分升级法是对分堂教学的细化,对监生学业的考察更加精准。又如“监生历事制”,国子监在率性堂学习积分达到要求后,要进行“监生历事”,让监生到政府部门见习,目的在于让监生在正式担任官职前进行一定的实际工作锻炼,以历练吏治才能。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六月,“始令科贡监生年长者分拨诸司,历练政事,循次出身,遂为定制”。 (115) 这与进士二甲、三甲所施行的观政制度相似,称“拨历法”。监生历事时间一般为三个月,“三个月考核引奏,勤谨者送吏部附选,仍令历事,遇有缺官挨次取用。平常者再历,才力不及者送监读书,奸懒者罚充吏。” (116) 监生历事制度的建立,对提升监生理政能力很有帮助,也为朝廷监督衙门懒政、弊政提供了抓手。嘉靖时期朝廷曾多次下诏,“许监生纠察所历衙门奸弊”,便是典型例证。从历史上看,监生入仕,明初授官职较高,正统后多授州县之职,至明末能得到州县正官已属不易。
洪武二年(1369年)十月,时朱元璋发布兴学令,要求“郡县皆立学校,延师儒,授生徒,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 (117) 洪武十五年(1382年),又颁“禁例十二条于天下”,指导地方政府兴学。江苏与全国各地一样,境内府州县卫皆建儒学,达到了“无地而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 (118) 程度,学校之盛远轶前代。清光绪进士、镇洋人王祖畲编纂《太仓州志》,曾总结我国地方郡县儒学兴起,在充分肯定明代功绩时说:“郡、县学创自李唐,沿及宋元,法未具。明兴,至正统以后,天下府州县卫所皆立学,教养之法大备。” (119) 国家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人才,而学校教育的目的则是“储才以应科目”,科举成为整个教育制度的重心和人文教育活动的首要内容。官学“教学内容完全以科举考试科目为中心,而且科举考生也以学校生员为主体”, (120) 连学校的教官考核也是科举中式人数为标准升降。此制为清代官学所承,直至清废科举。
在朝廷兴学政策的鼓励下,各地学校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明初学校大都沿用或重修宋元时学校旧址,其中也有一些是拓地新建的,但建制上均仿宋元之制,分为“庙”与“学”两部分。“庙”以祭祀孔子及前贤,“学”则用以施教。有关明代江苏各地府州县卫学情况,见下表:
明代府州县学建置情况表
续表
续表
资料来源: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江苏省志·教育志》上册,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38—46页;陈乃林、周新国《江苏教育史》,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86—191页。
明代科举必由学校,学校是育才的基地,各府州县卫必须按中央要求建立或重启学校,以满足朝廷科举取士之需。从上表统计情况看,江苏各地官学兴建时间先后不一,多数因战争废弃,在明代均得到了修葺与重建。
为了强化对府州县学及卫学的管理,自洪武二年(1368年)年诏令建校后,便建立了一套地方学官制度。“府学设教授一员,秩从九品,训导四员,生员四十人;州学设学正一员,训导三员,生员三十人;县学设教谕一员,训导二员,生员二十人”。 (121) 教授、学正、教谕的职责是“掌明经史,务使生员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通晓古今,识达时务,及提调各训导教习,必期成效”。 (122) 训导职责是辅助教授、学正、教谕教导生徒。朝廷对教官的选择十分重视德才兼备,不仅要博学通经,还须“体先贤之道,竭忠教训,以导愚蒙,勤考其课,抚善惩恶,毋致懈惰”。 (123) 学校所有教师都是政府委派的官员,由吏部除授,朝廷按月发放薪金。这些都表明明代学校与政治关系十分密切,这也是明代学校体制的重要特征。
由于关乎国家人才选拔,明代地方官学事务由教官负责,但要接受各府、州、县的正官的直接领导。明代初期就规定地方行政长官(守令)除督促生员进学之外,还有检查监督教官之责,目的是监督教育质量。据《明史·职官志四》载,所有府州县学官,“凡学政遵卧碑,咸听于提学宪臣提调,府听于府,州听于州,县听于县”。 (124) 地方守令对学宫的修建、生员的廪粮供给、差役的优免、各种考试费用的措置,以及对生员德育上的熏陶和学业上的督率都负有直接责任。《明史》卷六十九《选举一》载:“二十六年定学官考课法,专以科举为殿最。九年任满,核其中式举人,府九人、州六人、县三人者为最。其教官又考通经,即与升迁。举人少者为平等,即考通经亦不迁。举人至少至全无者为殿,又考不通经,则黜降。” (125) 明朝中后期,随着科举制度的日益向程序化发展,生员终身专习一经,靠因袭坊文,俯仰主司所好博取功名,学校那种传道授业、问难辩疑的功能逐渐丧失。加之各省专门设置了提学官,负责学政,教官的权力与责任呈减弱趋势,多不以兴贤立教为原则,唯利是图,导致学风败坏、学校声誉日减。
对于府州县学及卫学每年的招生名额,朝廷也有明确规定:“生员之数,府学四十人,州、县以次减十”。 (126) 学生享有由国家提供食粮并免其家差徭二丁的待遇,被称为“廪膳生员”。后来,因读书人过多,学校名额有限,朝廷下令“增广生员”,按廪膳生员数额安排,不享有国家补贴,但免差役。正统后,各校又增加了“附学生员”,且不限额数,致使在校生员数屡创新高。据赵子富统计:“明初的生员总数有六万余人,到嘉靖时,据估计已有三十余万人,而明末已达到五十万人。” (127) 增广生员因入学者增多而增招,附学生员系额外增取的生员,附于诸生之末,需经岁、科两试,成绩优异者依次递补为增广生、廪膳生。这些生员中大部都为城镇士绅和地主子女。
府州县学及卫学开设的课程,根据《明史·选举志》和全祖望《明初学校贡举事宜记》的记载,至少设有经、史、礼、乐、射、御、书、数等科。一般而言,经、史这两门主课,由府学教授、州学学正、县学教谕亲自主讲,其他副科由训导负责。“生员专治一经,以礼、乐、射、御、书、数设科分教。务求实才,顽不率者黜之”。 (128) 学校对生员实行分科教学法,以礼、律、书为一科,择通晓律令,谙习礼典,擅长书法者教之;以射、乐、数为一科,择知晓音律,娴熟弓弩,习算法者教之。学校以月考、岁考和科考评价生员的学习状况,作为奖惩、升降的主要依据。由于明初国家新建,急需人才,因此生员的学习内容比较丰富,课程的安排上出现礼、乐、射、御、书、数并重,注重对生员进行广泛的文化知识学习和处理政务方面能力的训练,使其进入仕途后有较强的适应能力。这与来只注重《四书》《五经》学习有很大的不同。
明初地方官学,十分注重对生员道德品质的培养。成化三年(1467年),朝廷颁布了《修明学政十事》,诏令学校:“先教之以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俾存其心,养其性,语言端谨,容止整肃。次教之以《四书》本经,熟读玩味,讲解精详,俾义理透彻。徐博之以历代史鉴,究知夫古今治乱之迹。又次教之以律令、算法、兵法、射艺与夫农桑水利等事。” (129) 生员在校诵经书、讲经义,各种考试皆围绕经书命题,令生员阐发经义,其目的就是培养生员的克己奉公、廉洁爱民的良好品德和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想。生员的岁、科二考,虽是常规考试,也都兼重德行。
然而,随着科举制度影响的深入,各地官学的办学方向出现了大的调整。服务于科举,成为府州县学及卫学的办学宗旨和主要内容。由于整个社会均以科目出身为重,生员的岁、科两试以及为获取科目而参加的乡试、会试,无不以经书为考试主要内容,这就使得生员不得不穷经皓首,而无暇顾及那些有关国计民生的律令武备、算法及农桑水利之事。加之科举考试只看文艺,而忽略德行,使得地方守令及教官,将每月两次的行香谒庙、讲解经义视作例行公事而无所用心。“缙绅之族率以科目为重,而应科目者又以学校为阶,髫龀之子,苟通文墨者,莫不骚骚皇皇觊进青矜之列,而既进也,莫不骚骚皇皇觊登赋解之书。” (130) 到了明末,生员们甚至连本经也不愿认真研究,而是专一模仿抄袭坊文以图侥幸获得功名,“治经不本传注,论事不考史籍,一切掇拾坊市陈言而屡变其音节以追逐世好,主司亦随时所尚,甲乙而登进之”。 (131) 教育已为科举所绑架,学校沦为科举附庸,府州县学的育人功能已彻底丧失了。
明代官学从中央国子监到地方府州县学卫学,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由于“科举必由学校”的政策导向,使得明代官学不仅是教育机构,更是朝廷培养官员的场所。虽然它也有高中低三级之分,但在教学内容上基本相同,都是围绕着科举制艺展开,并未体现出知识与能力的循序渐进。学校的育人职能严重退化,演化为士子的进身之阶,生员的总体素质下降,严重影响到明代官僚队伍的素质。学校培养的人才与社会需要脱节,更加速了学校教育的衰落。
除府州县学外,各地半官方半民间的社学也获得了快速发展。洪武八年(1375年),朝廷诏令全国普建社学,“昔成周之世,家有塾,党有庠,故民无不知学,是以教化行而风俗美。今京师及郡县皆有学,而乡社之民未睹教化,宜令有司更置社学,延师儒以教民间子弟,庶可导民善俗也。” (132) 朝廷推广社学的初衷是借以教化百姓,达到移风易俗之效。针对有司扰民问题,洪武十六年(1383年),太祖又诏:“民间自立社学,延师儒以教子弟,有司不得干预。” (133) 自诏书下达之后,全国各地普建社学,即使是偏僻地区,也莫不设学立师。各府、州、县平均设立社学达61所, (134) 总体数量惊人。江苏社学也借这股东风获得了飞速发展。南京城每坊厢各建一社学,“择耆旧为之师”。 (135) 正德《姑苏志》卷二十四《学校·附书院》亦载:“洪武八年,诏府、州、县每五十家设社学一,本府城市乡村共建七百三十七所。” (136) 苏州府内社学如利济社学、丽泽社学、崇正社学、盘门社学等,共737所,遍布全境。扬州府各县也广设社学,如高邮县设社学172所,兴化县设社学144所,如皋县设社学84所,密度非常之高。常州府江阴县共370里,社学“自城市以达乡都,无里无之”。 (137) 洪武时期兴建的社学经建文、永乐、洪熙、宣德数朝,逐渐规范。后经成化、弘治、万历等朝的督办,使社学一直延续到崇祯时期。星罗棋布的社学,扩大了民众的受教育面,也提升了民众受教育的水平。社学中优秀学生,通过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继续学习,成为高一级官学的成员,也扩大了社学的影响力。
明代社学大体可分两类:一类是普及教育性质的社学。一般按地区就近入学,通常有教无类,收费低廉,方便贫民子弟受业。目的是开启民智,教化百姓。另一类是类似地方官学预科的社学。专为府州县学输送科举后备人才,注重学员的选择。徐有贞《苏州府社学记》称社学“选长、吴二邑蒙士之秀者,充弟子员而教之,遇三学之士有缺员者,则进其良以补焉”, (138) 即指此。此类社学教学内容围绕科举而设,学习优秀者可入府州县学深造。“随着学校、科举制的发展,社学也纳入了科举制的轨道,成为培养科举人才的启蒙之地,这也是明代社学制度的一个明显特点。” (139) 社学教师由官方从民间延请或挑选有德的长者担任,朝廷对其不授官衔。社学没有统一的教材,从《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开始,循序渐进,再学习经、史、历、算等知识,甚至《御制大诰》等科考内容。
明王朝大力兴办社学的根本原因,就是借此羽翼庠序,而养正育才,达到敦本端习、淳厚民风、熙平天下的治理目标。因此,各地社学也都以习礼知节为教育生徒的要务。据万历《遂安志》载:“凡教以六行、六事、六艺。六行者,孝、弟、谨、信、爱众、亲仁是也;六事者,洒、扫、应、对、进、退是也;六艺者,礼、乐、射、御、书、数是也……其余温清定省与徐行后长之礼,古人嘉言懿行,时常叮咛告诫。” (140) 遍布乡镇的社学成为宣扬封建伦理道德重要场所,对普及文化和淳朴民风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全社会热衷于科举培育了根基。
二 明代江苏书院的举业化
明初百余年间,书院处于沉寂状态。由于朝廷大力发展官学,且官学待遇优厚、科举前程荣崇,因而倍受士子的追捧,导致书院门庭冷落。其间零星地创立了一些书院,如洪武十八年(1385年)丹徒濂溪书院,宣德间(1426—1435)昆山石湖书院,正统二年(1437年)句容句曲书院,天顺间(1457—1464)无锡方塘书院,景泰年间(1450—1456)丹徒练湖书院等。加上昆山富春书院、山阳节孝书院,数量不多,且多局限于苏南。在官学占据了主导地位的背景之下,书院并无太大的生存空间。
永乐迁都北京后,由于科举腐败,官学空疏,学校成为科举附庸,一批有志之士如理学大师王守仁、湛若水等,授徒课业,倡导讲学之风,借传播南宋以来的心性之学,促使书院的勃兴。从成化初年(1465年)开始,泰州安定书院、常州江阴书院、扬州资政书院、苏州文正书院、无锡东林书院等陆续出现。从地域分布来看,此时的书院主要集中在苏中和苏南地区。书院的会讲制度与讲会制度得以发扬光大,给空疏沉闷的学风带来了一股清新之气。
弘治至正德年间(1488—1521),府州县官员兴建书院热情高涨,江苏书院走向兴盛。 “缙绅之士,遗佚之老,联讲会、立书院,相望于远近。” (141) 弘治间(1488—1055),扬州建正谊书院,常熟建虞溪书院,江浦建石洞书院,宜兴建东坡书院;正德间(1056—1521),常州建道南书院,无锡建二泉书院(又名尚德书院),丹徒建清风书院,淮安建仰止书院、忠孝书院,金坛建龙山书院等,呈现出由南而北的蔓延趋势。书院中兴,是对学校教育功能的衰退和学术文化思想活跃的响应,直接影响到了明代的教育制度、学术氛围和政治格局的形式。
嘉靖间(1522—1566),江苏书院进入鼎盛期,官府成为兴办书院的主角。如江宁府的崇正书院、新泉书院、南轩书院、高淳书院、新江书院、三友书院;苏州府的文正书院、金乡书院、崇文书院;常州府的崇正书院、梧书院溪、嘉义书院、溪南书院;扬州府的维扬书院、甘泉书院、五贤书院;淮安府的节孝书院、文节书院;通州的崇川书院、通川书院、正学书院;徐州府的养正书院、彭西书院、正谊书院、沽头精舍、彭东书院、华山书院、仰圣书院;海州的崇正书院、明道书院、石棚书院、伊卢书院等。新建、重建的书院分布于苏南、苏北各地,特别是徐州府,书院兴建的势头更加迅猛,甚至超过苏南各府。
明代中期后,因朝廷的几次禁毁,书院发展出现坎坷。嘉靖十六年(1537年)、十七年(1538年)明廷两次禁毁书院,对王守仁、湛若水聚众讲学,妄加罪名,刻意打压。万历七年(1579年),权相张居正以“以群聚党徒”“空谈废业”为借口,第三次禁毁书院,“尽改各省书院为公廨,凡先后毁应天等府书院六十四处”。 (142) 万历十年后,被禁毁的书院又一次迎来中兴,江宁文昌书院,浦口江干书院,溧水三贤书院,常熟虞山书院,无锡东林书院,宜兴明道书院,句容正心书院、华阳书院,扬州崇雅书院,通州五山书院,东台泰东书院,淮安志道书院,山阳正学书院,宿迁凌云书院,丰县中阳书院等, (143) 相继出现,兴盛程度仅次于嘉靖年间。然而,到了天启五年(1625年),宦官魏忠贤以朝廷名义颁发诏书,第四次禁毁天下书院 (144) ,无锡东林书院首当其冲,终使江苏书院一蹶不振。正如柳诒徵先生所言:“明代书院一毁于张居正,再毁于魏忠贤,民力士气,屡经摧剥。然万历初毁书院,士气犹能复振。东林其荦荦大者,而明道崇儒而为之襟翼矣。天启再毁书院,儒风由之颓丧,启祯间兴建者寥寥。” (145) 一些课艺式书院为了生存,被迫与官学合流,成为官学的附庸。真正能体现书院制度与精神的讲会式书院消失了,这是晚明书院迅速衰落的根本原因。
明代江苏书院据其办学宗旨可分为“讲会式书院”与“课考式书院”两类。“讲会式书院”侧重学术探讨,文化气息浓郁。这些书院往往由著名学者主持,如明代前期的湛若水、王守仁及泰州学派代表人物王艮所主持的书院,后期如无锡东林书院等。“元以山长为学官,故书院等于郡县之学校。明初教士一归儒学,士大夫讲学书院之风一变,其存者徒以崇祀儒先耳。” (146) 他们聚徒讲学,或宣讲心性之学,或传播程朱理学,意在传播身心性命之学,以救科举之弊,以匡学校之失。黄宗羲《甘泉学案一》云:“王、湛两家,各立宗旨,湛氏门人,虽不及王氏之盛,然当时学于湛者,或卒业于王,学于王者,或卒业于湛,亦犹朱、陆之门下递相出入也。其后源远流长,王氏之外,名湛氏学者,至今不绝,即未必仍其宗旨,而渊源不可没也。” (147) 王、湛心性之学对科举制度是一种鲜明的矫正,其对士人心性的启蒙意义不言而喻。王、湛之学与书院结合,进一步推动了书院与学术的一体化,是继南宋之后又一次实现了书院与学术共同繁荣的格局。此类书院在当时影响很大,享有很高的学术地位。
嘉靖年间(1522—1566),南京讲学之风盛行,崇正书院、新泉书院等,正是在此背景下建立起来。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耿定向出任南畿督学,在清凉山东侧兴建了崇正书院,寓推崇正传儒学之意。书院面向南京所属的十四府,选拔优秀诸生入院学习,由耿定向亲自主讲。“在讲习内容上,注重讲求身心的自我体验,阐扬理学之教,富于哲学色彩。” (148) 抨击时人追逐科举利禄而忘却心性修炼,以正本清心来教导生员。崇正学院后来发展成为阳明学派的中心,由其弟子焦竑任山长,明代的李贽、汤显祖、张岱、袁枚、姚鼐等著名学者、作家均在此有讲学记录。特别是耿定向担任南直隶提学期间,是阳明心学在南京及周边的第二次复兴 (149) 。新泉书院位于南京城内长安街,明嘉靖年间礼部侍郎湛若水建立。湛若水是明代哲学大家,与王阳明齐名,世称“王湛之学”。王、湛之学通过书院平台,遥相响应,营建了浓郁了学术氛围,扩大了理学对社论的影响力。
明代中期,书院发展呈现出平民化倾向,这与平民儒者的影响密切相关。王艮(1483—1541)字汝止,号心斋。生于泰州盐户之家,曾师从王守仁。其思想核心是“百姓日用即道”,认为圣人之道应以百姓日用为旨归,善用平民诠释之法,解读儒学,终成著名的平民儒者。在泰州创建了东淘精舍书院,开门授徒,传授儒学,远近麇集。后应知府王瑶湖之聘,主讲于安定书院,继续宣传“百姓日用即道”。不久,又应邀远赴金陵新泉书院、吉安青原学院等数十所书院讲说,天下之士,翕然从之,奠定了泰州学派在学术界的崇高威望。黄宗羲称“阳明先生之学,有泰州(王艮)、龙溪(王畿)而风行天下” (150) ,盖指此。据袁承业《明儒王心斋先生师承弟子表》统计,其学五传而有弟子487人, (151) 绝大多数成员为平民百姓,分布在全国12个省,其中以江苏最多。王艮仲子王襞、泰州人王栋、林春,无锡人顾宪成,苏州人黄省曾,宜兴人周冲,靖江人朱得之等最为著名,这些亲炙弟子服膺“良知”学,致力于推动阳明学在江苏境内的传播和发展。
常熟虞山书院有着鲜明的平民化特色。虞山书院始建于元至顺二年(1333年),原名文学书院,由州人曹善诚捐建。宣德九年(1434年),县令郭世南增饰之,巡抚侍郎周忱因更旧名改为“学道”。嘉靖间,改建于虞山。万历间,县令耿橘倡重建,更名“虞山书院”。 (152) 书院不设山长,邑中缙绅先生与弟子及周边之好学者,相与讲学校艺习礼其中。 (153) 据《虞山书院志》卷四《会簿引》载:“虞山会讲,来者不拒。人皆可以为尧舜,何论其类哉!凡我百姓,年齿高者,与年少而知义理者,无分乡约、公正、粮里、市井、农夫,无分僧道、游人,无分本境他方,但愿听讲,许先一日或本日早报名会簿,俟堂上宾主齐该,吏书领入,照规矩行礼。果胸中有见者,许自己上堂讲说。” (154) 书院本着“人皆可以为尧舜”的宗旨,对听讲者与上堂讲说者身份不作任何限制,是明代书院平民化倾向典范。邓洪波说:“明代书院重兴,面向平民成为其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 (155) 不仅普通百姓可进院听讲、讲说,更为重要的是书院以化民成俗为目的,服务于百姓日用之学,有深厚的群众基础。
无锡东林书院是江苏省内最为知名的书院之一,原为北宋知名学者杨时所建。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无锡人顾宪成、顾允成兄弟在地方官员的鼎力支持下,重建东林书院,并讲说其中。在学术上,东林书院以批评王学末流,主张返归程朱理学为旨归。《东林会约》规定,东林书院的会讲者和听学者,要继承杨时精神,拥护程朱理学,摒弃王阳明心学陋习。在讲习方式上,东林书院学习白鹿洞书院之规,多采取会讲之制。“每月集吴越士绅会讲三日,远近赴会者数百人。” (156) 东林书院的创办人之一顾宪成,虽是王心斋的学生,但他最终以光复程朱理学为己任,于儒学中自立一派。“初,海内学者率宗王守仁,攀龙心非之。与顾宪成同讲学东林书院,以静为主,操履笃实,粹然一出于正,为一时儒者之宗。” (157) 东林诸子的讲说渐渐形成新的儒学派别——东林学派,“东林之学,泾阳(顾宪成)导其源,景逸(高攀龙)始入细,至先生(孙慎行)而另辟见解矣”。 (158) 东林书院学者人人提倡气节,个个讲究初学,这是对王阳明心学末流的拨乱反正。
东林书院一堂师友密切关注社会政治,将讲学活动与社会政治实际紧密结合。顾宪成尝言“官辇毂,志在君父;官封疆,志不在民生;居水边林下,志不在世道,君子无取焉。” (159) 传达出“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信念,讥评时政,激浊扬清。天启五年(1625年),宦官魏忠贤矫旨禁毁东林书院,东林党人惨遭杀戮。高攀龙作为书院主持,不甘受辱,自尽殉身。柳诒徵说:“私人讲学之书院,赫然树一徽帜,风靡宇内,左右朝政,师儒行谊,及讲析心性之微言,固足以独成学派。而其同志之进退存亡,昭然有关于天下之大,遂以书院之名,披政党之目。合宋元明清四代江苏之书院衡之,盖无有过于东林书院者矣。” (160) 柳先生的评价堪为不易之论。
从历史上看,讲会式书院前期以传播理学思想、探究身心性命之学为宗旨,注重讲学传道,促进了学派的形成与学术文化的传播。后期对现实政治的关注,更赋予了书院的政治色彩。到明代后期,科举地位日隆,诸多书院已不再讲学,甚至直接与州县学合作,以组织生员学习举业为办学宗旨,书院制度与精神名存实亡。
课考式书院的出现与地方儒学管理松弛,满足不了时人科举要求相关。明人时偕行在《明德书院记》中说:“国家养士皆聚于学宫而益之书院者何?凡以萃俊而专业也,业专则理明,理明则士习端,而民知向方也,是书院者辅学以成俊者也。” (161) 课考式书院正是应这样的社会需求而诞生,以补官学之失。与讲会式书院不拘身份不同,课考式书院要求入学对象必须是府州县学的生员,其性质有点类似现在的“高考强化班”。为了改变地方官学多年鲜有中式的格局,多出科举人才,书院对入院肄业者有严苛的选拔,以确保科举中式率。如,天门书院的做法就很有典型性,“凡附近州、县生员,不拘民灶,但系学院考试优等,申取入院,候盐院按临品骘,大都不满百人”。 (162) 显然这“百人”是精挑细选的,整体素质较高,加之入院后经过严格管理、系统训练,生员科举能力有明显提升,这对提高书院科考及第率无疑是有帮助的。
课考式书院的办学目标明确而专一,就是帮助生员博取科名。书院有系统完善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日常教学注重课艺能力训练,教学内容多以程朱理学为主,后来又增加了王阳明“心学”。书院内课考制度也很严格,每月朔望各考一次,反复锤炼课艺技能。为激发生徒学习动力,每个季度提学官均需下院督学,坐镇考试,对表现优异者加以奖赏,对不思进取者,则发回原学,以示惩戒。书院较注重品德教育,力图挽救士子沉溺科举、追求功名利禄而道德沦丧之习。此类课艺式书院多为地方官员创办,连日常教学也委之于府州县儒学教官,其功能与府州县学并无太大区别 (163) 。
明代扬州11所书院,除甘泉书院和安定书院属于讲学式书院外,其余的9所书院,都属于课考式书院,由地方官员举办,且经费来源由官府拨学田资助 (164) 。资政书院“饮食楮笔悉资之” (165) ;五贤书院“额设税课司,征收本镇南、西、北三门地租银九两有奇,以供有司春秋祭祀,余作岁修之需”; (166) 安定书院“兵备副使熊尚文置田为会课茶饼之费”,“兵部副使张鸣鹗捐金修葺” (167) 。书院讲课者或为官府要员,或为名师硕儒,都是一些有丰富科考经验与阅历者。如扬州知府王恕,“每听政暇,辄亲与讲切,而究其功程,虽大寒暑不废,昼或辍于公务,暮必如故事,至夜分乃己。” (168) 其所主讲的资政书院科考业绩突出,培育出张鼎、高铨、马岱、邱俊、俞俊等十数名进士,饮誉乡里。此类书院办学宗旨就是提高科举及第率,通过定期讲课、考课而使生员“登名甲科”。 (169)
明初苏州书院共6家,设官主教事者有4家,即学道书院、文学书院、和靖书院和甫里书院。苏州城东北的学道书院,为南宋度宗咸淳五年(1269年)建,后由黄镛建成,山长陈宗亮亲自升堂讲学。元时僧杨琏真伽任江南释教都总统,据为僧司。据正德《姑苏志》载,明嘉靖二年(1523年),知府胡缵宗以景德废寺改建为学道书院。“每课士,频莅此地,学道爱人之旨,谆复不倦。一时文学勃兴,甲于东南。识者盖亦知有自云”。 (170) 类似的记载还有:“凌云书院,在宿迁县治南。明万历三年,知县俞文伟建,中为明德堂,后为静思轩。左右日新、时习二斋。集诸生会文其中。”“养正书院,在徐州府吕梁分司之南。明嘉靖三十五年,主事王应时因旧社仓拓之为书院。有育德堂,左右翼书屋,后为居学轩,徐邳之士咸肄业于此。”“彭东书院,在徐州府城东北隅,明嘉靖二十五年,副使王梃建为诸生讲读之所。”“彭西书院,在府城西南隅,即旧式武学,明嘉靖六年,副使赵春建为武生居业之所。” (171) 上述书院都是课艺式书院,其中所课不仅有文科,也有武科。这些书院的创建与地方官员想通过书院教学来提高科举中式率,进而扩大地方书院的影响力不无关系。
考课式书院的纷纷出现,既是科举对书院教育影响结果,也是朝廷禁毁讲学式书院的负面效应的显现,更与王守仁、湛若水对书院与科举关系的认知相关。王守仁认为科举与讲学,并不冲突,“举业不患妨功,惟患夺志。只如前日所约,循循为之,亦自两无相碍。” (172) 湛若水在广东南海主持大科书院时也说:“科举乃圣代之制,诸生若不遵习,即是生今反古,便非天理,虽孔、孟复生,亦由此出。然孔、孟为之,亦必异于今之习举业者,其根本上发出自别。故举业不足以害道,人自累耳,学者不可外此,外此便是外物也,为病不小。” (173) 主张以学业为本,“二业合一”,把举业当作学业的自然结果。由于二人巨大的影响力,一些书院改弦更张,纷纷加入课艺行列便不足为奇了。其结果是书院丧失自由之思想和独立之精神,最终沦为学校与科举制度的附庸。
学校、书院、科举三者联动,提高了明代整个社会的受教育水平,催生了庞大的知识阶层。仅从官学层面而言,明代生员的数量非常巨大。据赵子富在《明代学校与科举制度研究》一书中统计,洪武初年生员人数大约有3万人,占当时人口的0.05%。到了宣德、正统年间大约有6万人,占当时人口的0.11%。正德年间已达31万人左右,占当时人口的0.51%左右。到明末,生员的人数已达50万人,占人口的0.96% (174) 。这样庞大的生员数,不仅奠定了科举制度的坚实基础,也提升了明代人口的总体素质。如果加上书院生徒及规模更加庞大的童生阶层,这一阶层的数字将更加惊人。从这个意义讲,明代的学校、科举、书院对文化教育的发展、国民素质的提升以及人才培养的作用是显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