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江苏发达的教育体系
有清一代,江苏建立了完备的官学教育体系。府州县学数量众多,书院鳞次栉比,社学、义学、私塾等更是遍地开花。这些层次多样、体系完备的教育机构,覆盖了江苏全部区域和大部分人群。明人朱舜水说:“敬教劝学,建国之大本;兴贤育才,为政之先务。” (128) 朝廷的重视与扶持,奠定了江苏文教发展的大局。加之教育经费投入充足,地方政府奖励科举人才措施到位,使得江苏地方教育,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质量上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 清代江苏官学与科举的深度融合
清入关后,延续了明朝的教育制度,对文教事业十分重视。“世祖章皇帝定鼎京师,兴贤育才,首隆学校。” (129) 顺治七年(1650年),诏谕礼部曰:“帝王敷治,文教为先。臣子致君,经术为本。自明末扰乱,日寻干戈,学问之道,阙焉未讲。今天下渐定,朕将兴文教,崇经术,以开太平。尔部传谕直省学臣,训督士子,凡理学、道德、经济、典故诸书,务研求淹贯。明体则为真儒,达用则为良吏。果有实学,朕必不次简拔,重加任用。” (130) 将兴文教置于开太平盛世之先,将文运与国运相连,极大地提升了文教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顺治九年(1607年),礼部落实朝廷崇文政策,颁布卧碑于天下学宫,“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 (131) 继任者康熙帝秉承先皇遗志,著力崇文重教。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颁布了《御制学校论》,重申:“治天下者莫亟于正人心,厚风俗,其道在尚教化以先之。学校者,教化所从出,将以纳民于轨物者也。是以古者家有塾,党有庠,州有序,国有学。” (132) 将学校教育与社会移风易俗相提并论,强化了学校教育对社会稳定的作用。四十一年(1702年),朝廷又颁《御制训饬士子文》,指出:“国家建立学校原以典行教化,作育人材,典至渥也。朕临御以来,隆重师儒,加意庠序,近复慎简学使,厘剔弊端,务令风教修明,贤才蔚起,庶几棫朴作人之意。” (133) 这一系列政策规定,确保了学校教育的全面发展,从体制上奠定了清代科举活动繁盛的基础。
清代官学体系中央设国子监,地方设府州县学。京师国子学分六堂教学,国学生员可经由科举入仕,亦可直接入仕。地方府州县学,通常以进士或举人充任教官。府设教授,以进士任职;州设学正,县设教谕,以举人任职,每级官学皆设有训导。其制一如前明。
清初,“府、州、县、卫儒学,明制具备,清因之。” (134) 府州县官学是地方教育重心所在,也是朝廷文教政策的执行者和体现者。江苏省八府三州一厅,均设置相应的教育主管机构和人员。省设学政,总理一省之教育事务。三年一任,直接管理所属的府州县学,监督书院和学熟的教学,主持岁试和院试,考核教官,通过科举为国家选拔人才。地方府学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每级官学有训导。“学政考核教官,按其文行及训士勤惰,随时荐黜。” (135) 完善的管理,保障了官学教育的质量。
由于官学生员是清代官僚队伍的后备力量,“生员犹曰官员,有定额谓之员”。 (136) 生员名额与朝廷官员的容纳量相适应,故地方官学的学生数量均有定额限制。根据乾隆《江南通志·学校志》载:“清顺治五年定额:府学六十名、大学四十名、中学二十五名、小学十二名。顺治十五年定额:府学二十名、大学十五名、中学十二名、小学八名。康熙二十八年定额:府学二十五名、大学二十名、中学十六名、小学十二名。雍正元年定额:人文最盛之地,大学照府学、中学照大学、小学照中学。” (137) 这里有大、中、小学指的是县学规模大小。商衍鎏在《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中解释道:“每县学额,按文风高下,钱粮丁口之多寡以为差。分为大、中、小学……有卫籍者,学额另订。” (138) 遇皇帝登基、巡幸等喜庆活动年份,可一次性或长期扩充若干名额。如乾隆十六年(1751年),乾隆巡幸江南,临时增加江苏各级官学学额,府学5名、州学4名、县学3名。此后,数次南巡,均援引此例。鉴于江苏地方经济、文化较发达,地方官学的学额较之他省为多,且随着时间推移呈上升趋势。
顺治七年(1650年),清廷改明南京国子监为江宁府学,将应天府学拆为上元、江宁两县合学,江苏地方官学开始了恢复发展的历程。经过康熙朝几十年的发展,到了雍正、乾隆朝,又新建了震泽、阜宁、铜山、东台等县学。有清一代,江苏共设立7所府学、3所州学、1所厅学和53所县学(松江府、县学未计入),各类官学的发展呈现出兴盛的格局。兹将有关情况统计如下:
清代江苏府、州、县学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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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江苏省志·教育志》上册,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38—46页;黄之隽纂乾隆《江南通志》卷87《学校·学宫》,凤凰出版社、上海书店、巴蜀书社2011年版,第616—638页。
清代江苏地方官学虽兴建时间不一,但格局大致相同。一般都设有泮池、“天下文枢坊”、棂星门、大成门、大成殿(供孔子牌位)、明伦堂(又称“明德堂”,讲习之所)、尊经阁(藏书之所)、乡贤祠、名宦祠、土地祠等建筑,另有斋舍、号房等读书、生活、游艺场所。由年代久远,加之历经战火,至清代不少官学已毁或破败不堪,急需整修。据朱季康考证,受崇文重教传统影响,江苏地方官员十分注重学校的修缮,如江宁府学在60余年间增修7次;苏州府学增修6次,可见地方政府对于官学的重视。 (139) 常州府学,“国朝康熙元年,教授郭士璟复加修葺。二十四年,知府祖进朝重修崇圣祠、名宦祠、乡贤祠。” (140) 武进县学,“清顺治十四年,邑人杨廷鉴等重修。康熙八年,教谕王琰重修。二十三年,知府祖进朝重修殿庑。二十九年,教谕崔学古捐资续修。雍正四年,武进分置阳湖县,以教谕专理武进学事。” (141) 镇江府学,“国朝顺治初,明伦堂圮,知府涂廓捐赀买杨一清御书楼改建。康熙十一年,知府高德贵重修。二十七年,知府王燕重修。雍正七年,知府毛德绮重修。” (142) 淮安府学,“国朝顺治九年,漕抚沈文奎重修。康熙十八年,总河靳辅捐俸修理。二十四年,淮扬道高成美捐俸増修。雍正六年,知府申程章修大成殿。十年,教授黄施锷修明伦堂、崇圣祠、名宦祠、乡贤祠。” (143) 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巡盐御使曹寅主持修缮仪征县学时,就曾广泛发动地方官员捐资助学。“公乃召汪训导榖诒语之曰:‘县学之不修久矣,吾无私财以鸠工,曷若以众所率之钱,新多士肄业之地,庶几邑子享人爵之报乎?’于焉众皆悦,颂公之无私而克广德心矣。岁之某月诞治泮宫,工匠陶旊各程其材,自西徂东,百废俱举。由是诸生问业有所,来亲其师,人知敬学。尔乃伐石,以志重修之岁月。” (144) 担当此任的除地方官员外,亦有官学教授。像曹寅这样的官员,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深得后人敬仰。时人赞道:“故数十年之废,一旦修举,焕然改观,师模士气亦皆鼓动兴起,与庙学一新。” (145) 充裕的教学场所和完善的教育实施,为地方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清代官学与科举制度融为一体,使得官学教育紧紧围绕科举考试展开。进入府州县学的考试,称为童试。只有通过童生试,成绩名列前茅者方可成为官学生员。清初,童试仿效明制,三年两考,与生员的岁、科试并行。顺治十五年(1658年),改为三年一考。“康熙十二年(1673年)恢复旧例,仍行三年两考。其后则相沿不改,成为定制。” (146) 童试分县试、府试、院试三个阶段,必由县试而府试,录送学院,通过者方能参加科举考试,否则退回重考。县试内容为四书文 (147) 一篇,五言六韵试帖诗 (148) 一首,兼考赋、经文和策问。县试一般为五场,第一场为正场,最为重要。其后为覆试,亦称招覆。考试内容,清初未统一规定,多依明制,以考四书文、五经文为主。每场之后均有录取,以第一场录取最宽。县试录取后,即造具名册,送交本县儒学署,并申送直辖之知府(或直隶州厅),以准备府试。府试连考五场,内容与县试相同,难度有所提升,末场确定录取名额,并优等廪生亲笔画押保结,参加院试。院试亦同县试、府试,有正场,有覆试。除考四书、五言六韵诗外,还要考经、论题,并默写《圣谕广训》。文理兼优者方可录取,名曰“秀才”,自此成为官学生员。
清代府州县学生员日常所习与科举考试内容密切相关,主要是经、史、性理、八股时文及圣谕,且都以钦定书籍为主,以强化思想的一致。据《清稗类钞·著述类》载,“钦定”士子习读书目,分经、史、子、集四部,共150种左右。经部有《钦定礼记义疏》《易经通疏》等26种;史部有《御定通鉴纲目》《钦定明史》等60种;子部有《圣谕广训》《御纂朱子全书》等33种;集部有《御制文》《御制诗》等25种。 (149) 正如刘海峰先生所言:“科举制正是在学优则仕的儒家文化土壤中产生的,它将读书与做官通过考试这一中介环节巧妙地联结起来,使学优则仕的儒家理论制度化。反过来,科举制的长久实施又使读书做官的观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强化了官本位体制。” (150)
官学生员需要参加月课、季考、岁试、科试,除用于甄别生员学习优劣外,也是督促生员不要荒废学业,为迎接乡试作好准备。据《清朝通典》记载,各省学政除掌直省学校生徒考课黜陟之事,还要主持岁科二试。第一年巡历所属府、州、县的学校,主持生员岁考,第二年主持科试,岁、科两试中选拔生员参加乡试。岁试是各省学政在任三年间对生员的第一次考试,以考察所巡视官学生员的学习状况。科考是各省学政在任三年间对生员的第二次考试,也是参加乡试的资格考试,在乡试前举行。清初,岁试、科考的内容一致,后随统治者要求不同而变化。“旧例岁、科试,俱四书文二、经文一。自有给烛之禁,例不出径题。雍正元年,科试增经文,冬月一书、一经。六年,更定岁试两书、一经,冬月一书、一经。科试书一、策一,冬月减经文。乾隆二十三年,改岁试书一、经一,科试书一、策一、诗一,冬月亦如之。” (151) 科考分七日举行,科考成绩居前者方有资格参加乡试。
清朝地方官学管理上的一个重要创新是“六等黜陟法”的实施。府州县学生员一般分为三等:廪生、增生、附生,三者待遇各不相同。生员的升降主要依据岁、科两试的结果来定。据《清史稿·选举一》载:“生员色目,曰廪膳生、增广生、附生。初入学曰附学生员。廪、增有定额,以岁、科两试等第高者补充。” (152) 此法在明朝“六等试诸生优劣”基础上发展而来,“并有青衣、发社两个名目,为考劣等者降级之处分,由蓝衫改着青衫曰青衣,由县学降入乡社学曰发社”。 (153) 生员的考试成绩依“文理”状况分为六等:文理平通者为一等,文理亦通者为二等,文理略通者为三等,文理有疵者为四等,文理荒谬者为五等,文理不通者为六等。不同等级享有不同的待遇:一等,增、附、青、社俱补廪膳生;二等,附、青、社增补廪膳生;三等,停廪者收复侯廪,其余视情收复;四等,廪膳生免责停饩,增、附、青、社俱扑责;五等降职,依廪、增、附、青、社、民降职;六等,除名。 (154) 此外,“一二等赏绢纱、绒花、纸笔墨,三等前十名赏纸笔、纸花,四等以下罚如例。用鼓乐导引一二等由中门出,三等由东角门出,四五等由西角门出,发落不到者革顶戴。” (155) 无论是物质奖励,还是精神鼓励,其实质是对在校生员学习状况进行动态管理,根据生员的学业成绩升降等级,并有“青衣”“发社”等惩罚措施,这对激发生员的学习热情不无益处。
府州县学生员的学习负荷很重,但出路却很优厚。王志民在《中国古代学校教育制度考略》一书中指出,府州县学生员在一定程度上享有法律上的特权,其官学毕业后出路有三:一是“往书院”,二是“贡成均”(即升入国子监),三是“应乡试”。 (156) 在这三条出路中,第三条即是科举之路,第一、第二条同样也与科举密切相关。虽然地方官学的学生出路并不仅限于参加科举,他们亦可被举贡入仕,但清人极看重“出身”,世人都重进士官而轻视举贡官,参加科举考试正是实现这个理想的关键。
由于科举考试竞争激烈,许多生员重考轻学,重业轻德,偏离了学校育才的正道。清人孙鼎臣直陈官学之弊云:“上之所以教,下之所以学,惟科举之文而已。道德性命之理,古今治乱之体,朝廷礼乐之制,兵刑、财赋、河渠、边塞之利病,皆以为无与于己,而漠不关其心。及夫授之以官,畀之以政,懵然于中而无以应,则拱手而听胥吏之为。” (157) 清代理学大师、紫阳书院的创建者张伯行也认为“世风日降”,士子只知追逐科举功名,“考道论德无闻”。 (158) 曾任钟山书院山长的胡培翚亦担忧生员只知科举,模仿“腐烂时文”,“终其身不得读有用之书,为可惜也”。 (159) 可见,官学育人的功能已经被科举严重地扭曲。因此,强化生员的道德品德修炼,就成了地方教育部门无法回避的问题。为了扭转不良习气,江苏诸多书院注重生员的品德教育,将科举与育人结合起来。太仓娄东书院山长沈起元,曾立娄东书院教规,内容有四,其中首条便是“士子以立品为先”。 (160) 除了要求生员诵读卧碑等圣谕外,大多数学宫里都立有名人祠、乡贤祠、至善堂等德育场所。此其一。以各地先贤的公正廉明为楷模,磨炼生员的道德品格。许多学宫都以激励生员“立志当学”“不怕挫折,意志坚定”,成就自己为己任,鼓励生员追求目标、绝不懈怠。沈起元任钟山书院山长后,为书院诸生制定规条八则,强调圣贤、豪杰等成名之人,“无不由志始”。 (161) 此类典型莫如乾隆朝状元、苏州人石韫玉。他曾连续五年参加会试,铩羽而归,前后历时15年。终于在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第六次踏进礼部贡试考场时获得成功,在殿试中大魁天下。此其二。江苏各地官学在注重品德修炼的同时,也注重对生员学习方法和考试技巧的训练。顾颉刚在《邵长蘅〈吴趋吟〉八篇与苏州文化》一文中曾说:“苏州状元之多,足见苏州地主家庭训练子弟适应科举制度之才能,其技术性在全国为最高。直至光绪中,清廷始矫正此风,令廷臣选取状元必在苏州人外,故苏州状元遂以陆润庠为最后一人,然进士、翰林之多未尝损其比例数也。” (162) 苏州府所以盛产进士和状元,恐怕与官学注重生员学习与考试方法的训练不无关系。此其三。
清代官学与科举异质同构,而作为“辅学校所不及”的书院,在发展过程中同样与科举考试关系紧密。相对于官学设置有定制,生员有定额,书院的设置和招生则相对灵活,这使得在官学资源不能完全满足民众需要的情形下,各地书院作为官学的补充获得了很大的发展空间。“各省书院之设,辅学校所不及,初于省会设之。世祖颁给帑金,风励天下。” (163) 然而,清初政权尚不稳定,地方反清势力犹存,考虑到书院的特点易被反清复明势力所利用,致其成为社会动乱之源,故朝廷对其有所压制。顺治九年(1652年),顺治帝敕令地方提学官员不许别创书院,群聚结党。即便如此,如江宁文昌书院;昆山梅岩书院、安道书院;丹徒香山(三山)书院、杏坛书院;沛县镇山书院等,也逆势建立,承担起聚众讲学的使命。
康熙年间(1662—1722),清朝政权逐渐巩固,书院开禁。康熙帝新自给扬州安定书院、苏州紫阳书院和吴县文正书院赐御书“经术造士”“济时良相”和“学道还纯”匾额,推动了江苏书院的建设。除省级书院外,各地民间书院次第建立,如苏州鹤山书院、紫阳书院,吴县文正书院,常熟文学书院、思文书院和养贤书院,武进延陵书院,江阴阳城书院等。朝野上下,振兴书院的热情高涨。雍正十一年(1733年),朝廷令各省:“建立书院,择一省文行兼优之士,读书其中,使之朝夕讲诵,整躬励行,有所成就,俾远近士子观感奋发,亦兴贤育才之一道也。” (164) 乾隆皇帝更是“明诏奖劝,比于古者侯国之学”,将书院推到极高的地位。乾隆十六年(1751年),分别赐江宁钟山书院武英殿版《十三经》《廿一史》各一部,赐苏州紫阳书院、吴县文正书院“白鹿遗风”和“学醇业广”匾额,极大地鼓舞了江苏书院的发展。 (165) 随着“儒学浸衰,教官不举其职,所赖以造士者,独在书院。其裨益育才,非浅鲜也。” (166) 此时的书院已成为朝廷所需要的实施教学活动、培养人才的教育机构。
二 清代江苏书院与科举的“和而不同”
清代江苏书院十分繁盛,笔者据《江苏书院志初稿》《江苏省志·教育志》《乾隆江南通志》卷九十《书院》《清史稿·书院学校表》等文献所载,梳理出清代江苏新建、重建和改建的书院达277所 (167) 。兹列表如下:
清代江苏新建、修建书院一览表 (168)
(169)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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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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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赵所生、薛正兴主编《中国历代书院志》第1册《江苏书院志初稿》,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112页;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江苏省志·教育志》上册,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58—70页。
清代书院的兴盛与朝廷对书院政策由“禁防”到“鼓励”的转变相关。据邓洪波《中国书院史》统计,清代共有书院5836所,其中能考证创建或修建年代的5227所,占总数的89.56%。从朝代分布看,位列前三的分别是乾隆朝1396所、康熙朝937所和光绪朝820所,三朝合计3153所,占已知年代书院的60.31%。 (173) 清代江苏书院也多兴建于这三个时期,目前有确切文献记载的书院只有153所,占总数277所的55.23%,其中官办者约占60% 左右。“值得注意的是,清代修复或创建书院者多为管辖一方的地方官吏,他们大多数是科场竞争的优胜者,通过科举出仕为官以后,不仅重视修复和创建书院,而且科举入仕的激励也为修复和创建书院赢得了一定的物质条件和人力资源,这是清代书院数量大量增加的重要原因。” (174)
从办学指导思想来看,清代江苏书院大致可分四类:第一类是以研究宋明理学为主的书院。南宋以来,许多书院以研究传播程朱理学为办院宗旨,聚徒讲学,成为各地理学研究的大本营。此类书院办学的指导思想与朝廷维系人心的用意不谋而合,因此受到朝廷的重视与嘉奖。清代江苏曾有5所此类书院得到过康熙帝御赐的匾额,如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朝廷赐泰州胡安国书院“经术造士”匾、丹徒宝晋书院“宝晋遗踪”匾、苏州文正书院“济时良相”匾;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赐苏州紫阳书院“学道还淳(纯)”匾;康熙间赐扬州安定书院“经术造士”匾。从赐额书院的学术背景及赐匾内容中,我们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康熙皇帝对程朱理学的提倡。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江苏巡抚张伯行在苏州府学内创建紫阳书院。康熙帝“钦定紫阳全书,以教天下万世”,使“学者之所以为学,与教者之所以为教”,皆“以紫阳为宗”,“其论说遂归于一”,而“俗学、异学者有不得参焉者矣”。 (175) 张伯行不仅鼓吹程朱理学,刊印程朱理学书籍50种,且自撰学规、养正诸书及《四书集解》《濂洛关闽书集解》《正蒙集解》等书,以弘扬程朱理学,影响甚巨。无锡东林书院仍然遵行着宋明以来的讲会制度,清初著名学者李二曲、高世泰都曾主讲东林书院,传播程朱理学。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载:“(高世泰)晚年以东林先绪为己任,葺道南祠、丽泽堂于梁溪,与高紫超等讲习其中。” (176) 东林书院讲学之崇尚,在书院堂舍的联语匾额中有明确的表述,如“理学传宗”(刁承祖)、“道衍二程无异学,理宗一贯有真传”(李真)、“言教莫若诗观悟到中庸章句,身传莫若礼持循在乡党一篇”(高杨泰), (177) 正是康熙帝开明而又不失远见之举,以弘扬程朱理学来维系人心,推动了清代书院的恢复与发展。此类讲求性理之学的书院,随着政权的稳定、朝廷支持力度的下降,到清中期后影响渐小。
第二类是以研治经史、讲求实学为主的书院。主要有江宁钟山书院、江阴南菁书院、扬州梅花书院、苏州紫阳书院等。它们崇尚经史辞章,鄙视举业,开清代书院研治经史、讲求实学的新学风。这些书院往往由经学大师主持,以讲习经史辞章为主,大张汉学旗帜。其办院宗旨既与专习帖括时文的书院有别,也与高谈宋明理学的书院异趣。梳理清代学术史可以发现,皖派、吴派和扬州学派的发展与此类书院关系密切,其领袖或骨干成员或肄业,或任教,或执掌于书院。如钟山书院,雍正帝曾赐“敦崇实学”匾额。历任山长姚鼐、钱大昕、程恩泽等,学识渊博,德高望重,皆为一代宗师。“大昕最淹博,居钟山凡四年。其教士以通经读史为先。”“鼐尤老寿,主讲钟山最久。以古文义法教门弟子,门弟子管同梅、曾亮等传其文笔,天下号称桐城派。” (178) 受其影响,省内外学子肄业其中培养了如管同、梅曾亮、邓廷桢、方东树、刘开、鲍桂星、陈用光等著名弟子。江阴南菁书院,取朱熹《子游祠堂记》中“南方之学,得其菁华”句命名,专授经学、古学 (区别于八股文、试帖诗之类的经解、史论、诗赋等)。每年正月由学政分经、古两场甄试录取。1883年受江苏学政黄体芳之请,张文虎为书院首任山长,并撰写了《南菁书院记》。其教学、研究于音韵、训诂、名物、历算、乐律靡不通,尤精校勘。黄以周主讲席15年,专力治经,尤精于“三礼”,为晚清《礼》经研究之冠冕。缪荃孙1888年任南菁书院山长,长于经石、目录之学,恪守乾嘉学派,治经以汉学为归。此三人都是当时的名儒。“张文虎以淹博之学开其端,黄以周、缪荃孙继之,分掌经古,沾溉愈宏。” (179) 培养出了赵胜传、陈庆年、吴稚晖、白毓昆等社会名流。扬州梅花书院,成立于明嘉靖年间,初名甘泉书院,雍正十二年(1734年)改为梅花书院。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两淮盐运使朱孝纯延聘著名文学姚鼐执掌书院,应者云集。先后有茅元铭、吴珏、蒋宗海、张铭、胡长龄、沈幌等人任山长,段玉裁、汪中、王引之、孙星衍、洪吉亮、刘台拱、任大椿、顾九苞等诸贤“皆出于邗之书院,可谓盛矣”。 (180) 苏州紫阳书院是晚清四大书院之一,不仅是清代程朱理学的大本营之一,更是乾嘉学派的策源地。沈德潜、钱大昕、段玉裁、朱启昆、陈祖范、吴大受等饱学之士齐聚于此,使紫阳书院成为乾嘉学派人士汇聚之所。钱大昕主讲紫阳书院更是长达16年之久,“一时贤士授业于门下者,不下二千余人,悉皆精研古学,实事求是”。 (181)
此类书院在治学上有一共同之处,都主张“自修为主、讲学为辅”。如紫阳书院的“日记学习法”,要求分经、史、古今文、杂著四类记读书日记,强调学生自省、自悟。南菁书院的“考课”从内容设计上对学生的研读起着引领作用,关注于治学与修身话题。胡培翚在钟山书院任教时“逢八日进诸生而教之”, (182) 其余时间自修。生员的“课艺”作品,由山长、讲席精心批注点评,因材施教。胡适先生在《书院制史略》一文中说:“书院之真正的精神惟自修与研究,书院里的学生,无一不有自由研究的态度,虽旧有山长,不过学问上之顾问;至于研究发明,仍视平日自修的程度如何。” (183) 正是这种宽松的个性化培养,使得书院中学术大师层出不穷。
第三类书院,服务于科举,专攻考课。如靖江骥腾书院、扬州广陵书院、江阴暨阳书院等。这类书院主要是地方官员主办,是对地方官学的补充。书院培养经世致用的人才,一般也就不会与科举对立,且大多数以培养举人进士之多为荣。如李兆洛主持江阴暨阳书院二十余年,“而暨阳科第之盛倍于往昔”, (184) 一时声名鹊起。愈是著名的书院,其山长由科举出身者担任的比例越高。据邓洪波《中国书院史》一书统计,清代苏州紫阳书院掌院者25人中,“除吴大受一人资料不全外,其余24人都是清一色的进士出身,类多学术名家,其中还有彭启丰、石韫玉两位状元公”。 (185) 据《如皋县续志》卷三载,安定书院共有山长9人,其中进士2人、举人7人,全部为科甲出身。 (186) 另据道光《江阴县志》载,暨阳书院的32位山长中,进士出身的18人、举人出身的12人、制科出身的1人,其余3人为副贡,科举出身者占暨阳书院山长的90%以上。 (187) 书院由科甲名士或学术大师任山长,不仅为书院的发展带来了优质师资,更能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吸引着诸多士子前来书院求学,激励着诸生为夺取功名而加倍努力。此外,一些地方官员也努力督学,积极为书院科举活动创造条件。如“陶澍抚苏州时,书院肄业生员达千数百人,澍为增广课额,兼示为学之要,此大吏之可称者也。” (188) 嘉庆十三年(1808年),两淮盐城阿克当阿主持扬州安定、梅花、乐仪三所书院考课,考虑到次年会试,便召集赴京会试的举人入梅花书院一同授业,其《文昌楼孝廉会文堂碑记》云:“初至才三十人,其继也,他省郡县有闻风至者,渐增至百余人。” (189) 结果在梅花书院肄业的举人中有4人考中进士,洪莹更是高中嘉庆十四年(1809年)己巳科状元。
生徒入院肄业前,须经测试,特别是省级书院,有众多官员把关,官府控制了本属于书院的用人权、录取权。乾隆元年(1736年),清廷要求书院生徒:“必择乡里秀异、沉潜学问者,肄业其中,其恃才放诞,佻达不羁之士,不得滥入书院中。酌仿朱子《白鹿洞规条》,立之仪节,以检束其身心。仿《分年读书法》,予之程课,使贯通乎经史。有不率教者,则摈斥勿留。学臣三年任满,咨访考核。如果教术可观,人才兴起,各加奖励。六年之后,著有成效,奏请酌量议叙。诸生中材器尤异者,准令荐举一二,以示鼓励。” (190) 欲育才,必重书院,而使书院能收实效,又必守《白鹿洞规条》和《分年读书法》。这相当于为地方书院选拔生员入院肄业制定了规章,供各地书院遵照执行。民国《江阴县续志》载,礼延书院“每年甄录生童各百名,在院肄业生员别为超等、特等、一等;童生别为上取、中取、次取。课以八股、试帖”。 (191) 道光十五年(1835年),再次强调:“书院肄业生童,必须严加甄别,不得瞻徇情面,滥行去取。……教官考校季课月课,务宜精详。举报优劣,务归覆实。” (192) 大多数书院甄别考试时间为正月或二月,书院的正课、外课生徒一般由地方官吏选送或学政录取。如江阴南菁书院选拔生徒,每年正月由学政分经、古两场甄别录取。成绩优良的称正课生,限额以外的称附(外)课生。据李兵考证,道光年间苏州紫阳、正谊两书院的生徒人数达到了1300余人。然据陶澍《苏州紫阳、正谊两书院条示》中所载,紫阳书院内课生为50名、外课生为100名;正谊书院正课生为40名、外课生为80名,两者相加也只有270名,正课生和外课生仅占生徒总数的20.8%。 (193) 为满足更多生徒参加乡试的需要,书院不得不增加招生的数量。这种做法也带来了积极的成果,仅紫阳书院就培养出了彭启丰、钱棨、石韫玉、潘世恩、吴廷琛(嘉庆七年)、吴钟骏、陆润庠等多名状元和邹福保、王鸣盛等榜眼, (194) 进士数量就更多了。
书院开馆期间,教学内容以四书八股文、五言八韵诗为主,以考课为主要形式。一般“每月两课,官课一次,掌教课一次”, (195) 课业考核非常频繁而严格。书院以考课为最重要,分官课和师课,官课由地方官员主持,师课(又叫山长课)由书院掌教主持,考试内容主要是诗文。“每月逢二三或逢五八或逢六九,大约月三课,官课一,师课二。” (196) 山长们对生徒的习作十分重视,着力批阅评点,如卢文弨任钟山书院山长,前后11年时间,“每课必卷卷而评校之” (197) ,不敢有丝毫懈怠。潘遵祁执掌紫阳书院多年,所编《紫阳书院课艺》,自同治十二年(1873年)刻第一编,至光绪十七年(1891年)刻第十六编,全为准备科举之作。这是目前所见课作集最多的一部。泰州知州叶维庚在巡视宝应画川书院时,“旬月必亲课试,邻邑之士闻风而至愿受业焉”。 (198) 为了尽快使生徒达到应举水平,“大多数书院还通过给予膏火、奖励和宾兴费等经费资助的方式,鼓励生徒读书应举,并以章程的形式对经费资助进行管理”。 (199) 如常州礼延书院“年分官课师课各十期。期有膏火,分内外附课发给,超等、上取为内课;特等、中取为外课;各定十四名,后均增二名。一等、次取前列者为附课,计各十八名。官课且加优奖,名曰花红。” (200) 生徒根据学业优劣,按“六等黜陟法”升降。丹徒宝晋书院“每月课文两次,以初二、十六日为期,道府轮次考试。每课计四书文一篇、经文一篇、诗一首。生员考居超等者,给奖资三钱;特等者,给奖资二钱;童生优取一名,亦给奖资二钱。” (201) 这类书院专为科举储备人才,不兴学术,其本质与府、州、县官学并无差别。
官学化是清代书院的重要特征,也使得书院获得了发展机遇和更大的空间。朝廷将书院定位于“辅学校所不及”,于官学之外,开辟了一条以书院培养人才的途径。这使得书院融入官学系统成为可能。清廷对书院政策由先前的禁止,转为后期的扶持,表明朝廷已将书院教育纳入官学体系之中。朝廷不仅直接给书院委派官员,且对书院的控制也是历代所不及的。除去政治因素外,书院的官学化也与科举文化的改造力相关。在科举社会中,即便是那些以研治经史、讲求实学为主的书院,也不得不从事着科举内容教学,使得书院与官学殊途同归。书院的独立性丧失了,最终沦为科举的附庸。清人卢文弨称:“志圣贤之学者,曰士;习制举之学者,亦曰士。两者趋向虽殊,而实可同归一致者也……书院之设,其初皆以讲学,其后遂专以课文。” (202) 这种认知很有代表性,集中反映了书院办学的指导思想。诚如钱穆先生所言:“夫书院讲学,其事本近于私人之结社,苟非有朝廷之护持,名公卿之提奖,又不能与应举科第相妥洽,则其事终不可以久持。” (203) 可见,书院教学离开科目考试,在崇尚科举的社会氛围里,其生存环境是堪忧的。
第四类书院,关注西学或讲求“经世之学”。晚清之际,在西学东渐的大势下,一些书院在讲授经史辞章外,兼授自然科学知识,成为传播西学的重要场所,其实质与现代意义上的学校并无区别。如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由知县刘崇照创办的盐城尚志书院,“课生徒以经史、性理、时务之学”,将“时务之学”列入书院教学内容,拓展了生徒的眼界,“一时才俊之士多出其中” (204)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江阴南菁书院“不课举业,专课经古”,在书院原有的沙田试办农场,“参用西学,树艺五谷果蔬棉麻”。 (205) 又,光绪中,句容华阳书院,增设时务、中西学、洋务等科。这些书院都一定程度引进了西方的教育制度、课程内容和课程设置,为传统书院向现代学堂的改制提供了样本。柳诒徵先生说:“其偏重西学者,又有格知书院,则渐近于学堂矣。” (206) 书院西化,乃时风使然,传统书院的育才模式遭遇了新的挑战。
徐雁平《清代东南书院与学术及文学》一书在梳理清代书院演变史时指出:“概观清代书院,自乾隆朝日趋兴盛,皆以举业为重,至嘉庆五年始有阮元创立的诂经精舍,其后渐有仿效者,然其数量十分有限,至光绪朝书院教学内容开始调整,有专课古学之书院,有分斋课士之书院,有古学举业兼重之书院。” (207) 总体看,江苏清代书院呈现出“三多一少”的特征,即官办书院多、启蒙书院多、科考书院多,学术研究型书院少, (208) 这不能不说是书院在科举社会中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