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武举与江苏武举鼎甲
赵宋王朝在建国后,大力发展文科进士,文科进士制度建设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有关武举制度的完善同样具有里程碑意义,为古代武举制度建立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许有根说:“宋代在科目设置、考试内容、考试程序及创办武学等方面发展了武举制度,奠定了古代武举制度的基本模式。” (22)
宋初,鉴于唐末五代武人专横割据之祸,朝廷采取了尚文抑武的治国之策。赵匡胤一方面通过“杯酒释兵权”,解除位高权重、足以威胁皇位的将帅兵权;另一方面又设置武学,定武举,选拔辅助皇权的将帅之才。但因此时武举科考制度不健全,科考场面混乱,武举考试被迫草草收场。宋真宗即位后,曾于咸平二年(999年)虑设武科选拔武臣,也是无果而终。史载:“武举、武选。咸平时,令两制、馆阁详定入官资序故事,而未及行。” (23) 天圣七年(1029年),宋仁宗诏曰:“置武举,以待方略智勇之士。其法皆先上艺业于有司,有司较之,然后试秘阁,中格,然后天子亲策之。若武举则仍阅其骑射焉。” (24) 次年,宋代武科正式开科取士。考试内容包括“武艺”与“程文”两项,后者成为是否录取的关键。此后,武举运行近二十年,“至皇祐元年,边事寖息,遂废此科。治平元年九月丁卯,复置,迄于今不废。” (25)
比试作为南宋新设的武举资格考试,在北宋不曾施行。《宋史·选举志》载:“武举比试、发解、省试三场,依条以策义考定等第,具字号,会封弥所,以武艺并策义参考。今比试自依旧法,其解、省两场,请依文士例,考定字号,先具奏闻,拆号放榜。” (26) 考试内容与武解试、省试相类,为《七书》大义、策问和弓马武艺,合格者可赴解试。武举解试在京城举行,且必须有人推荐方可应举。无论已仕、未仕人等应举,都要取得一名官员的举荐。这是宋代武举特有的规定。据《宋会要辑稿·武举一》载:“应三班使臣、诸色选人及虽未食禄、实有行止、不曾犯赃及私罪情轻者,文武官子弟别无负犯者,如实有军谋武艺,并许于尚书兵部投状乞应上件科。” (27) 从这段话可知,参加宋代武举的人员主要有三类:一是以供奉官、殿直、殿前承旨为代表的三班使臣;二是虽未食禄,实有行止且不曾犯赃及私罪情轻者;三是文武官子弟别无负犯者。参加武举考试者,除在职人员未有特殊要求外,其余两类人员均需政治清白、无作奸犯科记录。此外,在校武学生也是武举的重要来源。庆历三年(1403年)五月,宋仁宗下诏设置武学于武成王庙(姜太公庙),任命阮逸为武学教谕,此为我国武学之始,标志着宋朝武举制度正式确立。然宋代武学,命运多舛,屡兴屡废。其后神宗、徽宗间,也曾设武学,但均未长久。绍兴十六年(1146年),高宗制定新规,完善武学,从此宋代武学不废。王凯旋指出:“宋代武学在教学内容和课程安排上注重军事理论的学习和应用,并注重军事历史和军事技能的掌握。” (28) 显然,武学的建立和规范化运作,为宋代武举输送了大批高质量的生源。武学生除官,除由上舍上等释褐入官及遇覃恩不次擢升外,其他随乡贡武举一起参加解试、省试,再经殿试授官职。
武举解试是由兵部主持,在京城举行的武举初级考试,其与文科试由诸路州府主持考试、发解有很大差异。武解试只试武艺与程文两项。武艺试弓马于马军司,共两场:头场步射,二场马射;试程文于国子监,也分两场:头场考策问,二场考《七书》大义。解试的顺序是先考程文,然后试弓马,最后将两项成绩送兵部考校,合格者赴武举省试。
武举省试是同样由兵部主持,于京师举行。考试内容同武解试同,亦为策问、大义与弓马。程文考试地点在秘阁,弓马考试在军器库举行,只考骑射、步射两项。宋朝武举改变了唐代只重“武艺”的做法,强化了对谋略、对策的要求,要求举子掌握兵书——“武经七书”(《孙子》《吴子》《司马法》《尉缭子》《黄石公三略》《姜太公六韬》《唐李问对》)大义并能灵活运用,同时能对当代现实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其考试内容除保留武艺项目外,另增加了兵法策略等战术理论,甚至涉及天文、地理等必要的自然科学知识,但却取消了翘关、负重等单纯气力性的项目,从而更有利于封建国家培养和选用智勇兼资的军事人才。” (29) 客观而论,宋代武举“以对策为去留,以弓马为高下”,其重文轻武思潮,已经影响到了武举人才选拔标准的制定。
武殿试是武举最后一级考试,例由皇帝亲自主持。《宋会要辑稿》载:“二十三日,帝御崇政殿亲试武举人,以张建、侯楚宏并补三班奉职,刘翊、胡远、崔道并补三班借职,李固、孟渊、丁问并补三班差使。陈异等六人策不入等,射不中格,并落下。” (30) 武殿试与解试、省试内容有所不同,程文不试兵书大义,只试策问;弓马武艺只试骑射,不试步射。殿试地点,仁宗时试弓马于军器库、试程文于崇政殿,神宗朝改为于幄殿试弓马、于集英殿试策,成为定制。
受右文抑武国策的影响,宋代武进士中式后除官职衔很低。天圣八年(1030年),仁宗于“御崇政殿试书判拔萃科及武举人……武举人张建侯等十二人补三班奉职、借职、差使、殿侍”。 (31) 熙宁六年(1073年)九月辛亥,宋神宗诏令曰:“武举人策入优等,武艺又入优等,与右班殿直,武艺次优与三班奉职,末等与三班差使,减磨勘二年;策入平等,武艺优等与奉职,武艺次优与借职,次等与三班差使,减磨勘二年,末等三班差使。” (32) 根据宋代官职品衔规定:“右班殿直”为五十二阶武官中的第五十阶,正九品;“三班奉职”为第五十一阶,是从九品;“三班借职”为第五十二阶,也是从九品,皆属于武选官中小使臣。至于“三班差使”为不入流的武散官,无品。由于武进士除授等级非常之低,致使武进士不愿从军情况屡有发生。南宋时,皇帝即位时初临殿试,武举人可在原规定的除官品位上升转一阶,时称“龙飞恩例”。宋孝宗于淳熙六年(1179年)颁布了《补官差注格法》大幅度提高了武进士授官阶别,对武进士社会地位的提升和武举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史称:“旧制,武举三年一试,命官不过三十余人”, (33) 由于规模太小,取士人数太少,官衔过低,使得宋代武举社会影响力不大。然从武举制度建设角度言,宋代武举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首先,确立了武举殿试制度。宋代效仿文科进士之法,将武举进士分成解试、省试和殿试三个级别。南宋之初又在解试前增加了资格考试——比试。殿试的出现显示出朝廷对武举的重视程度,为明清武举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基础。其次,是武举考试内容既考武艺,也考程文,崇尚文武并重。比试、解试与省试相类,武艺以考弓马为主,程文先考策问,后考《武经七书》,提升了武进士的文化素质和军事谋略。“绝伦科”的设置,也为朝廷抡取了大量的武艺绝伦却不擅文章的骁勇之才。再次,设置了为武举而育才的武学,扩大了武举的社会基础。“武学,作为纳军事人才的培养于教育系统之中的军事学校,是宋代对中国古代教育制度的一个贡献,也是宋代武举制度臻于完备的一个例证。” (34) 武学的建立为武举考试提供了优质生员,也提升了武进士的文化素质。
自北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开科,到南宋度宗咸淳十年(1274年)终科,两宋武举共开科78榜。张希清认为:“两宋武举共开科考试77榜,有具体登科人数记载者为43榜、1407人。据统计及推算,两宋武举正奏名当共取士2500人左右。” (35) 王鸿鹏在“查找地方志史料时又找到十八科武举的188名武进士姓名”,据此“推断出宋朝七十八科武举共录取了2300余名武进士”。 (36) 二人对宋代武进士人数的统计存在出入。不仅如此,有关宋代武状元可考数,也存在分歧。许有根认为,北宋武状元12人(籍贯不详),南宋武状元45人(其中21人籍贯不详),共57位。 (37) 王鸿鹏认为,北宋武状元22人(其中17人籍贯不详),南宋武状元56人(其中8人籍贯不详),共计78位。 (38) 这与宋代武科登科文献缺失不无关系。
从现有资料看,北宋的武进士(状元)籍贯多为不详。作为目前唯一一部详细记载宋代登科情况的文献——龚延明、祖慧主编的《宋登科总录》中所录宋武进士,在南宋高宗绍兴十九年(1149年)后方标注籍贯,而此前不详。笔者据《宋登科总录》《江苏省通志稿·选举志》及地方志等文献梳理,统计出宋代江苏武进士姓名籍贯可考者共26人,其中状元共6人。除2名为本省籍状元(盐城人状元朱嗣宗、苏州状元朱起宗)外,其余4名均为外省迁入苏州后状元及第者。兹将江苏姓名、籍贯可考鼎甲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褚孜,平江府(今江苏苏州)人,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年)戊申科徐遂榜武进士榜眼。《吴郡志》卷二十八《武进士题名》载:“建炎二年徐遂榜褚孜第二人。” (39) 同治《苏州府志》载:“建炎二年徐遂榜,吴,褚孜第二人,保义郎、永康尉。” (40)
朱子美,平江府(今江苏苏州)人,宋孝宗乾道五年(1169年)己丑科赵鼎榜武进士榜眼。《吴郡志》卷二十八《武进士题名》载:“乾道五年赵鼎榜 朱子美第二人。” (41) 同治《苏州府志》亦载:“乾道五年赵鼎榜,吴,朱子美第二人。” (42)
朱起宗,平江府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宋孝宗乾道八年(1172年)壬辰科武状元。《宋代登科总录》载:“朱起宗,平江府人。乾道八年武举登进士第,授武举第一人恩例。” (43) 生平鲜见于史书。同治《苏州府志》载:“乾道八年壬辰林宗臣榜,吴,朱起宗,恩例推第一人。” (44)
林字琪中,平江府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原籍福州府福清县(今福建省福州)。宋孝宗赵軩淳熙十一年(1184年)甲辰科武举第一人。《宋会要辑稿》载:“十一日,尚书省拟到武举正奏名进士林
以下四十三人推恩:第一名、第二名补保义郎,策入优等。……内陶天麟以绝伦首解省试第一名,特补保义郎。” (45) 时宋军实行着严格等级制度,称为“阶级法”,任何违犯军规、不服上级管束的行为都会遭受惩治。林
、陶天麟等武进士因害怕受到迫害,拒绝从军。绍熙元年(1190年),已升为副宰相的王蔺再次向光宗进言,请求下令禁止军帅笞辱武举从军者。自此,武进士在军队中的政治地位大为提高。同治《苏州府志》载:“淳熙十一年甲辰林
榜,吴,林
状元。” (46) 林
虽武举出身,最终任职地方。据《粤大记》载,其为官公正清廉,善于体察民情,多有惠政。庆元三年(1197年)任知州时,辖区内百姓中因无钱交纳赋税及债务而逃亡。林
上奏朝廷,免除赋税,又拿出官俸置买田地,扩大办学规模,移风易俗。又建“济川桥”,方便商旅往来,改善百姓生活,政声显著。《宋史·艺文志》载其着有《永阳志》三十五卷。
厉仲方(1159—1212)字约甫,初名仲祥,后改名仲方,婺州东阳县夏厉墅(今浙江金华东阳)人,后移居平江府吴县(今江苏苏州)。宋光宗绍熙元年(1190年),厉仲方以武学生参加武科考试,一举夺得庚戌科武状元。《宋代登科总录》载:“厉仲祥,字约甫,更名仲方。婺州东阳县人。绍熙元年武举进士第一人,赐武举及第,补秉义郎,授司侍卫步军司计议官。知安丰军、和州。终邵州。” (47) 历官司侍卫步军司计议官,武学谕,召试合门舍人,旋出知和州(安徽和县)。曾以贺生辰副使身份出使金国,回朝后,旋任左领卫中郎将,官终至两淮安抚史。在任职安丰时,率领部队在练武之余,开垦荒田数千顷,种植桑麻数十万株,极大地补充了军需不足。曾造出九牛弩战车,大败金师。开禧间(1205—1207)受韩侂胄案牵连,贬邵州(今湖南邵阳)。嘉定五年(1212年)病死于贬地,年仅54岁。厉氏刚毅好学,深得南宋著名思想家、文学家、爱国诗人陈亮(癸丑科状元)赏识,以幼女妻之。翁婿均为状元,史所罕见。
周虎(1170—1231)字叔子,原籍临淮(今安徽凤阳县),靖康年间(1126—1127)徙居平江府常熟(今江苏常熟)。南宋宁宗赵扩庆元二年(1196年)丙辰科武举第一。宋吴自牧《梦粱录》卷十七《武举状元》载:“高宗中兴南渡,志不载武举姓氏,自于孝庙朝以后,俱可考之……淳熙十一年,林……光庙朝,绍熙元年,厉仲祥……宁庙朝,庆元二年,周虎……嘉定十年,朱嗣宗……理庙朝,嘉熙二年,刘必成。” (48) 官殿司步军同正将,不久除武学谕,任合门舍人。曾任金国贺生辰副使。回朝后,历任楚州(今江苏淮安)、和州(今安徽和县)知州。曾在和州保卫战中立下汗马功劳,数次打退金兵的进攻,大大鼓舞了宋军的士气。乾隆《江南通志》卷一百五十二《人物志》载:“开禧二年知和州,金兵围和州急,虎部分将士乘城拒守。母何氏,年九十,期与虎偕亡。虎益奋励,屡战,斩其骁将,金兵引去。虎推功归母,封永固太夫人。” (49) 不久升任成州(甘肃省成县)团练使虚职,后又贬知徽州(今属安徽黄山),官终和州防御使。朝廷赠其谥号“忠惠”,庙号“忠烈”。道光《苏州府志》赞其“有大将气,功在江淮,忠节罕比,而文词赡敏,尤善大字,名重一时”。 (50)
朱嗣宗又名朱同宗,江苏盐城人。南宋宁宗赵扩嘉定十年(1217年)丁丑科武举第一人。光绪《淮安府志·序》载:“淮郡地踞扬徐之间……南宋疆域分裂,长为兵冲。” (51) 朱嗣宗状元及第后授秉义郎,征战于江苏淮安一带。万历《淮安府志》卷十五载:“朱同宗,盐城人,嘉定间中武举状元。谋猷经略,重于一时。” (52) 地方志只记名字,状元及第时间不详,且无生平事迹。一说温州平阳人,朱嗣宗与朱同宗为同榜武进士。《宋会要辑稿》载:“十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御集英殿引见礼部奏名、特奏名进士……同日,试武举进士,得正奏名朱嗣宗已(以)下四十五人。嗣宗补秉义郎。华岳、朱同宗,补保义郎,并赐武举及第。余悉武举出身,补承节郎。” (53) 显然朱嗣宗、朱同宗为两人,且为同科武进士,所授官位也不一样。《宋代登科总录》亦载:“朱嗣宗,温州平阳人。嘉定十年武举状元,赐武举进士及第,补秉义郎。” (54)
刘必成字与谋,自号爱闲翁。昆山湓浦(今江苏昆山)人。嘉熙元年(1237年),参加武举解试,获得头名解元。嘉熙二年(1238年)殿试,又中戊戌科武状元。至正《昆山郡志》卷四《人物一》载:“刘必成,字与谋,居邑之湓浦,其先福安人。必成少游京庠,即驰隽声……必成为武举解奎,戊戌遂魁天下。己酉,中锁厅,盖文武全才……历守清、浔,终湖南副使。自号爱闲翁。” (55) 同治《苏州府志》称:“嘉熙二年戊戌刘必成榜,昆山刘必成状元。” (56) 《宋代登科总录》亦载:“刘必成,字景万,一字与谋,自号爱闲翁。福州长溪县人,居平江府昆山县。有成弟。嘉熙二年武举进士第一人。历知浔州。终湖南安抚副使。” (57) 淳祐九年(1249年),刘必成又参加朝廷组织的锁厅试——即有官职者参加的科举考试,又中文科进士,成为名副其实的“文武进士”。曾两次受宋理宗召见,陈述恢复大计,不少建议被朝廷采纳。曾任职清、浔两地,官终湖南副使。晚年引退后,寄情山水,喜吟诗作赋。兄刘德成、刘有成分别中端平二年(1235年)乙未科、淳祐四年(1244年)甲辰科武进士。侄刘囦泉则是宝祐元年(1253年)癸丑科武进士。兄弟、叔侄两代四进士,可谓是武举世家。
元代是另一个未设武科举的朝代。据《续文献通考》载:“元代不设武举,专事承袭。”朝廷仅用蒙古人、色目人作为萌袭武备官员。色目人马祖常曾建议:“将家子弟骄脆有孤任使,而庶民有挽张蹶张老死草野者,当建武学武举储材,以备非常时。” (58) 但未被朝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