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江苏科举称雄天下
清代江苏教育的兴盛不仅造就了江苏学术昌盛、人才荟萃的格局,且使得崇文重教的传统因此得到空前的强化,更使得江苏作为全国科举大省、强省的地位得以进一步巩固,科举人才在全国遥遥领先,在中国科举史上留下了极其辉煌的一页。
一 清代江南乡试与江苏举人科名
清承明制,实行“科举必由学校”政策,参加乡试的主体是本省府州县学生员,加上贡生、监生和杂项人员。各省乡试均有定额,官学、书院生员皆有名额限定。生员参加科试,名列一、二等及第三等前列者,即获乡试资格。贡生、监生及杂项人员参加录科考试,通过者获乡试资格。科试、录科未通过,或未参加录科考试者,可参加录遗和大收的考试,通过者亦获乡试资格。“教官及在籍恩岁贡生、岁贡生、监生,愿就本省乡试者,均许与生员一体送考。” (209)
清代乡试考试时间、地点沿袭明制。规定以子、卯、午、酉年乡试,丑、辰、未、戌年会试。各省乡试均在本省贡院举行,清代江苏乡试在江南贡院举行。据《南窗纪谈》载:建康(今江苏南京)贡院始建于南宋孝宗乾道四年(1168年),由知府史正志创建于南京城东南隅,起初为府县学考试场所。 (210) 明太祖朱元璋定都南京后,江南贡院集江苏乡试、全国会试于一身。王凡据明天顺元年(1457年)《应天府新建贡院记》、清同治十年(1871年)《重修江南贡院碑记》碑文考证,贡院“自设科以来,其地凡四易”,直到明景泰五年(1454年),在前武臣没入废宅之上,建立了现在的江南贡院。 (211) 江南贡院修建于明景泰年间(1450—1456),天顺元年(1457年)最终完工。据同治《上江两县志·建置》载:“贡院原号舍万一千余,增平江府、姚家巷号,道光初,凡万七千余。同治三年,略加修整,以贼未毁之也。六年丁卯科,增号二千八百十二,伯相有文刊石。十二年癸酉科增号二千,其新旧号舍二万又六百四十六。” (212) 后经明清两代不断扩建,至清同治(1862—1874)年间,江南贡院已经形成一座仅考生号舍就有20644间,占地达30余万平方米的科举考场。号舍之多、规模之大、占地之广,为全国贡院之冠。明代南直隶乡试,即应天府乡试,清代江南乡试均在江南贡院举行。夏维中先生指出:“江南贡院是举行应天乡试和江南乡试的场所,涉及今江苏、安徽两省和上海市。两省为人文发达之地,曾选拔出大批科举人才,在全国极有地位。” (213)
清代各地乡试竞争激烈,朝廷规定生员只能从本省录送,参加本省乡试,不得冒籍应考。关于取送乡试的额数,一直有名额限制。应试人数少,定额就少。随着应试人数日益增多,定额也逐步增大。顺治二年(1645年)规定:“顺天及直省乡试,每中式举人一名,取应试生儒三十名……取送过多者,将该提学参处。” (214) 其后,乡试额减少,而应试人数却不断增加。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以江南、浙江文风日盛,准每中举1名,录送乡试60名。三十年(1691年),又准江南、浙江旧额60名外,再加40名。 (215) 至此,江南、浙江省按乡试中额,每取1名可录送100名入场。江浙如此,其他省亦纷纷仿效。乾隆十三年(1748年)奉上谕:“近来士子,因科场剔除旧习,颇知自爱。有志读书,期以实应。又当稍展其额,以示鼓舞作兴之意。朕思前议,但就正榜定额,尚有副榜未经议及。著再加恩,每副榜一名,大省加取四十名,中省加取三十名,小省加取二十名。” (216) 至此,乡试名额多寡形成定制,一直沿用至清末。《钦定科场条例》卷三亦载:“生监科举,每举人一名,大省取送八十名,中省取送六十名,小省取送五十名。每副榜一名,大省加取四十名,中省加取三十名,小省加取二十名。学政于科举及录遗,通盘核算,遵额取录。” (217) 然各省对于定制执行并不严格,录取过多的情况十分普遍,以致江浙等省乡试者动辄过万。
清代乡试,各省按统一时间举行,考试内容也是严格遵照朝廷的相关规定。乡试共分三场,考试内容前后略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年),朝廷颁布《科场条例》,规定乡试“首场《四书》三题,《五经》各四题,士子各占一经。……二场论一道,判五道,诏、诰、表内科一道,三场经史时务策五道。乡、会试同。” (218) 乾隆末年,乡试内容终成定制:首场,《四书》制义题三、五言八韵诗题一;次场,《五经》制义题各一;末场,策问五道。 (219) 乡试三场,首场为重,如若首场不佳,后两场考得再好也不会被录取。乾隆九年(1744年)曾谕云:“从来科场取士,首重头场《四书》文三篇。士子通与不通,总不出《四书》文之外。” (220) 嘉庆十年(1805年)又谕:“乡、会试三场,并设经文、策对,原与制艺并重。然须先阅头场文艺,择其‘清真雅正’合格者,再合校二三场,先校荐卷,后搜落卷。” (221) 这就是清代科举考试中,阅卷考官们敢于只重头场而忽视后两场的根本原因。
清制,各省乡试均由朝廷规定取中名额,称解额。商衍鎏说:“乡试中额,依文风之高下、人口多寡、丁赋之轻重而定之。” (222) 实际情况是朝廷还要从政局稳定出发,调配名额,实现区域平衡。顺治初年定额较宽松,顺天168名、江南163名,江西113名,浙江107名,湖广106名,福建105名,河南、山东、四川、山西、陕西、广西、云南自90余名递减,至贵州40名为最少 (223) 。此后,乡试中额有分有合、或增或减。顺治七年(1650年),裁南京国子监,将其中额数并入北京国子监。江南乡试的中额由上、下两江按一定的比例分配,即上江(安徽)中额为十之四,下江(江苏)的中额为十之六。江南乡试解元的分配,规定由安徽、江苏轮流产生。顺治十七年(1660年),减各省中额之半,江南省只有80名。康熙五十年(1711年),因“各省读书士子日盛”,直省中额均增加五分之一。乾隆九年(1744年),因“近来士习不端”,北闱考生挟带事败露,诏减各直省中额十分之一。 (224) 江南乡试上江(安徽)减5名,取45名,下江(江苏)减7名,取69名。此后,这一定额再无超越。到了咸丰、同治间,由于太平天国起义,各省所捐输的军饷动辄数百万,此时朝廷规定,各省每多捐十万两白银,便可增1名一次性中式名额。但又规定所增名额,大省不超过30名,中省不超过20名,小省不超过10名。江苏因此又增加18名,总计87名。
乡试的竞争极为惨烈,录取比例极低。乾隆九年(1744年)议准:“直隶、江南、浙江、江西、湖广、福建为大省,每举人一名,录送科举八十名。……江南省上江中四十五名,应取科举三千六百名;下江中六十九名,应取科举五千五百二十名。” (225) 从此,江南乡试1.25%的录取比例便固定了下来。清人顾公燮说:“然乡试难而会试易。乡试定额,科举三十名中一人,不过二三千人入场。其得与干宾兴者,殁后,且著之行述以为荣。至于会试,进士有三百余人,其途宽矣。故俗有‘金举人、银进士’之谣。” (226) “科举三十名中一人”即1个举人名额允许30名考生入场,足见乡试竞争之惨烈。
乡试按定额录取者,称为正榜,中式者称为“举人”。在定额之外,另行取中文理优长者,称副榜,与正榜同发。副榜之名,始于明代后期,旨在安慰那些文优而偶然失去机会者。顺治二年(1645年)准取副榜,“十一年议准,恩、拔、副榜贡生,亦于四月十五日廷试,照例公阅,止序卷次先后,不定职衔。将恩、拔、副榜贡生,及岁贡生中英年,愿入监肄业者,一并送监。依期坐监拨历。后吏部会同内院、礼部公考,定职衔。” (227) 并于当年始定各省取中副榜名额:顺天20名,汉军5名,江南12名,江西11名,浙江、福建、湖广各10名,山东、河南各9名,山西、陕西、四川、广东 各8名,广西6名。康熙元年(1662年),曾一度停止取中副榜。康熙十一年(1672年),增云南5名,贵州4名 (228) 。此后,各省每正榜5名取中副榜1名,称为副贡,并成为定制。副榜虽与正榜同时发布,但考中副榜者要想取得举人的资格,还必须在以后的乡试中考取正榜。
清代江苏处于科举大省的地位,不仅从以上乡试取送额数和乡试解额数可以印证,还可从朝廷派出担任各省主考官的官衔来窥出。史载:“乡、会考官,初制,顺天、江南正、副主考,浙江、江西、湖广、福建正主考,差翰林官八员。他省用给事中、光禄寺少卿、六部司官、行人、中书、评事。” (229) 从朝廷重视和指派官员的级别而论,顺天府和江南省层次最高,正、副主考官均为翰林官员担任。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只有主考官由翰林官担任,他省又次。
江苏是清代首批举行乡试的省份,后因太平天国战乱、鸦片战争等因素,江苏乡试实开108科。记录清代科举原始文献如《登科录》,不如明代多,但尚存一些殿试登科录、小金榜以及会试录、同年序齿录、履历便览、进士题名录。笔者根据顾廷龙《清代朱卷集成》、《江苏省通志稿·选举志·清举人》、乾隆《江南通志·选举志》、法式善等《清秘述闻三种》、朱寿彭《旧典备征》等文献,考校各府、州、县志,梳理出清代江苏乡试举人时空分布情况如下:
清代江南乡试江苏举人朝代分布表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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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民国《江苏省通志稿》第5卷《选举志·清举人》,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229—331页;黄之隽乾隆《江南通志·选举志》,凤凰出版社、上海书店、巴蜀书社2011年版。
据上表统计,清代江苏乡试共取举人11264人(不含隶属于安徽的泗州举人数)。此数据与《江苏省通志稿》5《选举志·清举人》所载数据有所出入,少103人。清廷宣布停止科举的时间为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著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 (232) 实际停科时间是1905年。但乡试、会试是三年一次,如此一来,光绪三十年(1904年)甲辰科会试就是最后一科会试,而光绪二十九年癸卯恩科乡试则成为最后一科乡试了。《江苏省通志稿》对江苏省乡试统计,不仅误将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丙午、三十四年(1908年)戊申科作开科之年,且将宣统元年(1909年)、二年(1910年)、三年(1911年)也列为开科之年,这与历史上乡试停科时间矛盾。不知所依何种文献,疑为误列。这样原本属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戊申科的江阴举人缪庆喜及宣统间的举人史鼎等103人, (233) 应当剔除。清代江苏乡试共取举人11264人,共有进士2933人,有26.04%举人最终考中进士,也就是说每4个举人中就有一个考中进士,其及第率之高,在全国无出其右。
清代江苏乡试开科108榜,共有11264人中举,平均每榜录取104.3人。其中顺治朝7科,平均每科104.71人;康熙朝22科,平均每科73.64人;雍正朝6科,平均每科100人;乾隆朝27科,平均每科105.11人;嘉庆朝11科,平均每科101.73人;道光朝15科,平均每科96.73人;咸丰朝3科,平均每科149人;同治朝4科,平均每科181.5人;光绪朝13科,平均每科115.15人。清代江苏历科乡试中式人数与清政府规定的各省乡试解额基本吻合,略有起伏。个中原因,与恩科人数较多,拉高了平均数相关。据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二十三《乡会试广额》载:“凡乡会试因事加恩广额者,俱临期钦遵谕旨办理,不为常例,亦不拘常额。” (234) 从绝对数量看,清代江苏乡试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乾隆朝的2838人、康熙朝的1620人、光绪朝的1497人。但如果以每科平均录取数排名,位列前三的是同治朝181.5人、咸丰朝149人和光绪朝115.15人,科均录取数呈现出前低后高的趋势。清初,顺治帝增加乡会试,扩大录取率,为的是吸引士人,笼络人心。中期,官吏考选供大于求,致使大批举人赋闲在家。压缩录取率,为的是缓解社会矛盾。后期,太平天国运动、鸦片战争爆发,朝廷以扩大取士数量来转移社会矛盾、稳定政权。从这个意义上讲,清代江苏举人平均录取率数曲线图走向与清代政治、科举政策的变化密切相关,诠释了科举考试是国家选拔和控制人才的重要手段这一要义。
清代江南乡试江苏举人空间分布统计表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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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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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民国《江苏省通志稿》第5卷《选举志·清举人》,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黄之隽乾隆《江南通志·选举志》,凤凰出版社、上海书店、巴蜀书社2011年版。
从地域分布看,举人数排名前六位的依次是苏州府2997人(含太仓州)、常州府2574人、扬州府1473人、江宁府1209人、镇江府1109人、松江府687人。苏南传统科举强市苏州府、常州府依旧保持着高歌猛进的态势,雄居江苏省乡试举人数第一、第二席。苏北的扬州府因所辖县数量的增加,而使得举人数有了大的提升,一举超越江宁、镇江两府。淮安府、通州直隶州、徐州府乡试举人数较明代也有明显提升。一些在科举史上几乎处于积贫积弱地位的地区如海州、海门厅也有了不俗的表现。在清代江苏所辖的八府三州一厅中,除苏州府所辖靖湖厅(散厅)、镇江府所辖太平厅(散厅)、海门直隶厅所辖启东县无乡试中式记录外,其余各地均有记载。这表明清代乡试举人的分布范围较前明有了很大的拓展,举人普及率有了较明显提升。当然,从全省乡试举人数分布看,南强北弱的格局依然未变。苏北的扬州、淮安、徐州、海州、通州、海门等三府两州一厅总共中式举人为2580人,尚不及苏州一府中式举人数,仅与常州府相当。单一行政区划相较,差别更是明显。如海门直隶厅清代中式举人共16人,只有苏州府乡试举人总数的0.57%,悬殊极大。
江苏乡试举人数多寡与分布疏密,与地方经济、教育水平相关,也与对科举的认知有关。清廷依照人口多寡、文风高下、赋税轻重来确定各省录取举人数额,有其合理性。所谓文风高下,不仅指整个地区崇文程度高于周边,也指科举及第人数多,这取决于区内民众特别世家大族对科举的认知度与参与度。美国汉学家艾尔曼指出:“宗族要保证自身长久不衰,就需要充足的经济来源,以保证族内有志青年接受长期儒家教育所需的开支。宗族内的所有天资聪颖的男性青年,要通过令人望而生畏的科举考试,钱是关键因素。与寒门贫家子弟相比,那些书香门第的后代,在地方事务中往往先天享有许多优越性。那些农民或者艺人出身的子弟,要与官绅人家子弟竞争,显然是极其艰难的。” (249) 宗族的荣光需要借科举来延续,平民子弟的命运也需要通过科举来改变。虽然平民子弟科举之路异常艰辛,但在清代江苏庞大的科举群体中不乏其身影,这与人们对科举价值的认识不无关系。
江南地区的苏州、常州二府,人口稠密,贸易发达,是江南经济文化的中心,也是全国经济中心。扬州府凭借漕运和盐业迅速崛起,也一跃而成为清代全国经济重镇。这些都为本地区科举活动的发达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江南自古以来就崇文重教,文脉深厚,士人以参加科举而自豪,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家族传承是科举活动兴盛的又一重要原因。常州望族众多,无不以科举入仕作为自身发展与提高家族地位的有效途径。苏州更是著名的“状元之乡”,科举世家星罗棋布,或为同年同乡、或为亲戚姻旧,在科场中有深厚的人脉资源,使得苏州士子在乡试时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扬州文化繁盛,史称“江宁布政使所属各府之文化,以扬州称首”, (250) 也极大地推动了本地区科举活动的发展。经济上的富庶为教育与科举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这使得其士子在科场中有较强的竞争力。
清初沿袭了明代的南北榜制度,各省生员一律参加本省举行的乡试。由于顺天府乡试允许中央官学国子监的学生参试,这些监生是来自全国各地,使得顺天府乡试实际上具有全国考试的意义。顺天府乡试中外省籍中式者称“北闱”,亦称“北榜”。史载,顺天乡试分编满、合、夹、承、旦、贝、南皿、北皿、中皿字号。南皿(江南、浙江、江西、福建、湖北、湖南贡监生)取中38名。 (251) 据统计,清代江苏籍“北榜”中式举人共1169人, (252) 占清代江苏举人总数(11264人)的10.38%。
清代苏州府举人数(含太仓州)居省内首位,共有2997人,其中北榜监生390人,占全省总举人数的20.61%。从朝代分布看,北榜举人数排序依次为乾隆朝共151人,康熙朝共124人,雍正朝56人,顺治朝20人,光绪朝18人,嘉庆1人,道光、咸丰、同治3朝无北榜举人中式。从地域看,吴县99人,长洲88人,常熟69人,位列前三。综合北榜举人数,苏州府各县排名情况如下:吴县821人、太仓州543人、长洲县405人、常熟县296人、元和县228人、吴江县217人、昭文县141人、昆山县134人、震泽县105人、新阳县48人。从上述数字可见,苏州府内各个县举人分布并不均衡,吴县和长洲县的举人数远高于其他各县,持续领先。传统科举强县昆山位次下降得很快,被新设元和、昭文超越。新设的靖湖厅却无一人中举。
虽然清初江南省尚未析为江苏、安徽两省,乡试一如旧制,仍称江南乡试。安徽省生员均需赴南京江南贡院参加乡试。有清一代,江南乡试共开108科, (253) 产生解元108人,其中安徽籍解元36人、江苏籍解元72人,解元人数接近清廷给定的江苏、安徽两省乡试定额的“四六分中”标准。现将清代江苏解元情况汇总如下表:
清代江南乡试江苏解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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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民国《江苏省通志稿》第5卷《选举志·清举人》,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法式善等撰《清秘述闻三种》,中华书局1982年版。
由表中统计可见,清代江苏乡试解元的空间分布情况如下:苏州府18人,扬州府15人、常州府13人、江宁府11人、镇江府9人、松江府3人、淮安府2人、通州直隶州1人、徐州府1人、海州直隶州1人、太仓直隶州1人。除海门直隶厅无解元外,其余八府三州均有解元产生,解元分布范围较明朝更加广泛。各地解元数量并不平均,传统科举强市苏州以18名解元(加上太仓,共19名解元)依然独占鳌头。《履园丛话》卷十三《科第》称:“苏州解元,自明弘治戊午科唐寅以科场事斥革后,总不利。长洲范龙,吴县申燧、施震铨,昆山王喆生,吴县张兆鹏,长洲惠士奇、施陛锦、薛观光,元和梅戭,常熟仲嘉德,昆山孙登标,昭文李景,惟钱棨中会、状,顾元熙官翰林侍讲。其沈清瑞、张祖勋、陆仁虎,俱不甚显,亦异事也。” (254) 虽说苏州解元在其后的科场中罕有显达者,但解元数居全省第一却是不争的事实。进步最为神速的当属扬州府,以15名解元力压传统科举大市常州,居次席。徐州府、海州(今江苏连云港)直隶州仅有1名解元,居于末席。从解元参加会试情况看,只有28人取得进士资格,47人被淘汰出局,进士及第率只有37.33%,足见科举考试的惨烈程度。据吴根洲《科举导论》统计:“清代乡试应产生解元1684人。但是5名解元因卷入科场作弊,事发被革除功名乃至被处斩……实有解元1679人,其中光绪二十三年顺天解元、四川解元信息不详,因此,本文统计解元数为1677人。在这1677人中,共产生544名进士……解元考中进士的比例为32.44%。” (255) 对比全国解元中进士数,江苏省要高出全国5个点,略高于江南省的35.19%,低于顺天府44.04%、甘肃的40.54%、山东与江西的40%,高于浙江的36.7%,列第5位 (256) 。除甘肃因考生人数少,解元及第率高外,其他省份本身就是科举大省。明代江苏共有解元49人,其中考取进士者42人,进士及第率达85.7%。对比明清两代江苏解元晋级进士情况可知,清代江苏解元进士及第比例远低于明朝。这说明朝廷政策及主考官的个人好恶左右了解元的仕进之路,影响了科举考试的客观性。
从清代江苏解元的时间分布情况看:顺治朝7人、康熙朝15人、雍正朝4人、乾隆朝20人、嘉庆朝9人、道光朝9人、咸丰朝1人、同治朝3人、光绪朝7人。其中,乾隆在位60年,共举行乡试27次,产生解元27人(含安徽),其中江苏解元20人,高居各朝解元人数之首。虽然康熙帝在位时间长达61年,但乡试只开科20次,产生解元20人(含安徽),其中江苏解元15人,列第二位。历朝解元数除与皇帝执政时间长短相关外,也与代科举改革重要举措——恩科、加科制度相关。有清一代,共开恩科24次,加科2次,其中顺治朝加科2次、康熙朝恩科1次、雍正朝1次、乾隆朝7次、嘉庆朝3次、道光朝5次、咸丰朝2次、同治朝1次、光绪朝4次 (257) 。最典型的道光朝9名解元中5人是恩科。这也就可以解释康熙帝在位多于乾隆帝,而乡试解元人数却少7人的原因。顺治朝为稳定统治,笼络汉人,不仅增加乡试数额,且打破惯例,加科考试,也增加了解元的数量。顺治四年(1647年)丁亥科、十六年(1659年)己亥科就是加科,这也使得顺治朝解元能达到7人,与光绪朝并列第4的原因。
清代举人出路有二:一是参加会试,考取进士,收获金榜题名的喜悦;二是可直接参加铨选,步入仕途。但前者之路充满艰辛,从清代江苏乡试解元考取进士的28人情况看,少则1年,多则13年,方能遂愿。其中用时1年者共8人,占28.57%;用时2年者4人,占14.28%;用时3年者1人,占3.6%;用时4年者5人,占17.86%;用时5年以上者10人,占35.71%。耗时3年及以上者,占解元中进士总人数的60.71%,足见大部分解元的进士及第不是一蹴而就的。苏州府吴县人施震铨康熙十四年(1675年)乙卯科乡试第一,会试却屡试不中,直至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戊辰科进士及第。江宁府上元人胡任舆在康熙二十年(1681年)辛酉科解元,此后却三次会试不中,终于在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甲戌科大魁天下。常州府宜兴人吴绂雍正二年(1724年)甲辰科乡试第一,直至13年后乾隆二年(1737年)丁巳科,方登进士第。镇江府丹徒人柳蓁于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丙子科乡试第一,会试屡试屡败,同样是13年后至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己丑科才进士及第。吴绂雍、柳蓁的坎坷科举之路充分诠释了科举考试的惨烈程度和“五十少进士”的内涵。
虽然多次参加会试考试,终于有部分举人得偿所愿,但依然有绝大多数举人名落孙山。据刘海峰教授考证:“按照清代全国各省平均每科中式举人1300名左右计算,清代总共举行了112科,那么共中式举人有14万名以上。” (258) 那些没有考上进士的庞大的举人群体,可以通过拣选、大挑、截取、考取教习及内阁中书、国子监学正学录等途径授予官职。拣选、大挑、截取等,类似于唐代的诠选。清制,举人会试三科,准其通过拣选出任知县官。若就教职,不拘年份。此法后因人多职少,难以为继。凡经四科会试(嘉庆朝改为三科会试)者,大挑之年,取具同乡京官印结,呈请礼部查造清册,送吏部挑选,曰大挑。高者可为知县,低者为州县学官。截取,指举人中式三科后,由本省督抚给咨赴部候选。王德昭在《清代科举制度研究》中说:“清代入仕,进士和举、贡判若两途。……举人经拣选、考职或大挑,乃得任内阁中书、国子监学正、学录、知县、州学正、县学教谕等官。” (259) 虽然举人的出路不及进士,但对那些落第者而言,至少可以解决生计问题,以利三年后再考。举人重复参加考试,是导致进士及第率降低的又一重要原因。
二 清代江苏进士群体与三鼎甲
清代参加会试的举子,通常可分为两类:一是新科举人,另一是往科举人,而后者人数远多于前者。清代《科场条例》规定,应试举子均由本籍地方官员或吏部等衙门发给咨文,并亲自携带赴礼部投递。起送会试需要确认应试者的资格,并对起送期限及路费银发放有明确要求。
清初沿袭明制,会试于丑、未、辰、戌年举行。乡试中式后,举子们于次年的二月份赴京都参加由礼部举行的会试。会试时间屡有变动,这主要是清代常有加科及恩科举行,特别是恩科,乡试、会试、殿试,一体举行,多不遵守春行会试之例。会试日期的重大变化是将二月改为三月。考虑远省举子路途遥远,赴京困难,加之气候严寒,不利于举子发挥,雍正四年(1726年),朝廷谕礼部将会试改为三月举行,至乾隆九年(1744年)成为定制。三场试期仍为九日、十二日、十五日。考试内容、场次与乡试同。中式者称为贡士,通过覆试后可参加殿试,以获得进士出身。
清代会试没有定额,每科均根据入场举人数由礼部请旨钦定,大约按入场人数的20∶1比例,临时确定中额。清初,顺治帝为笼络士子,巩固统治,中额较宽,科均300人以上,多者达400人。据《养吉斋丛录》卷九载:“会试中额,顺治间多至四百名。康熙以来,多则三百名,少则一百数十名。惟雍正庚戌科四百六名为最多,乾隆己酉科九十六名最少。嘉庆、道光以来,或一百数十名,或二百数十名,无至三百者矣。” (260) 顺治朝最多至400名康熙以后,多则300名,少则100多名。嘉庆、道光以来,或100名,或200多名,无至300名者。咸丰朝自200多名减至190余名,同治朝、光绪朝,因政治形势所迫,又渐增至300名。从清代历科会试中额看,雍正八年(1730年)庚戌科406名为最多,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己酉科96名为最少。清代的“文字狱”以乾隆朝为甚,其对科场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导致会试取额大幅减少。
在清代,共开科112科(114榜),共录进士26849名 (261) ,平均每榜录取235.52人。李润强《清代进士群体与学术文化》一书将清代进士人数变化曲线,分成“三高两低”不同阶段。其中顺治三年至顺治十八年(1646—1661),每科录取370.5人,为第一高峰。雍正元年至乾隆十年(1723—1795),平均每科239.7人,为第二高峰。嘉庆元年至三十年(1796—1904),平均每科多在251.2人,为第三高峰。康熙三年至康熙六十年(1664—1721),平均每榜239.7人,为第一低谷;乾隆十三年至乾隆六十年(1748—1795),平均每榜170.6人,为第二低谷。 (262) 那么,清代江苏有多少人荣登进士第,各府州分布又是如何?与全国进士录取曲线是否吻合?笔者根据相关文献,将清代江苏历科进士分情况汇总如下表:
有清一代,江苏共有11264名举人参加会试,其中2933人进士及第,及第率仅26.04%,大部分举人(解元也不例外)在会试中名落孙山。按此比例,大约4人之中仅有1人中式。明代江苏88科取中3070名进士,平均每科录取34.89人;清代江苏112科取中进士2993名,平均每榜录取人数为26.72人。两者相较,清代江苏进士比明代少137人,且平均每榜少了8.17人。具体说,顺治朝开科8次,共取446人,平均每榜55.75人;康熙朝开科21次,共录668人,平均每榜31.81人;雍正朝开科5次,共取169人,平均每榜33.8人;乾隆朝开科27次,共取643人,平均每榜23.81人;嘉庆朝开科12次,共取234人,平均每榜19.5人;道光朝开科15次,共取263人,平均每榜17.53人;咸丰朝开科5次,共取69人,平均每榜13.8人;同治朝开科6次,共取125人,平均每榜20.83人;光绪朝开科13次,共取316人,平均每榜24.31人。
从上述统计数字可知,清代江苏进士高出平均数的只有顺治、康熙、雍正3朝,其余各朝均低于平均数。及第曲线与全国曲线并不完全一致,但总体趋势呈前高后低的格局是相同的。顺治时期,朝廷急需人才,取额宽松,每榜录取人数高居首位。到了康熙、乾隆时期,官员严重壅滞。“一方面社会稳定,人们的平均寿命延长,积累下来的官吏增多;另一方面,满族人士考选具有明显优势,还有捐纳等诸因素,对日益增长的科举正途铨选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263) 朝廷认为,导致官员壅滞的根本原因是进士中额太多,故而下令减少中额。特别是乾隆帝大兴“文字狱”,将限制中额视作惩罚汉族进士的手段,致使进士录取人数急剧收缩。从嘉庆四年(1799年)始,进士数额又有所增加。道光中期后再次出现回落,咸丰间因太平天国起义多次停科,进士录取率进一步下降。
根据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所附《清代顺治至光绪历科廷试中额差异统计表》统计(取《文献通考》数字折算),顺治朝全国共取2914名,江苏446人,占进士总数15.3%;康熙朝全国4188人,江苏668人,占进士总数15.95%;雍正朝全国1498人,江苏169人,占进士总数11.28%;乾隆朝全国5389人,江苏643人,占进士总数11.93%;嘉庆朝全国2821人,江苏234人,占进士总数8.29%;道光朝全国3272人,江苏263人,占进士总数8.03%;咸丰朝全国1096人,江苏69人,占进士总数6.3%;同治朝全国1589人,江苏125人,占进士总数7.87%%;光绪朝全国4078人,江苏316人,占进士总数7.75% (264) 。清代共录进士26849名(114榜),平均每榜录取235.52人。按十九个省级行政区和“八旗进士”, (265) 共计20个省级行政单位,平均每个省级行政单位录取11.78人/榜,录取率为5%。对照江苏每榜录取数及录取率,咸丰朝最低,为5.93%,均在全国平均录取率之上。从全国进士及第情况看,江苏进士录取数及第率排名均名列前茅。
从地域分布看,清代江苏进士中常州府664人,名列全省第一;苏州府662人,屈居第二;扬州府358人列全省第三。其余依次为:镇江府285人,松江府259人,江宁府241人,太仓州178人,淮安府135人,通州121人,徐州府19人,海州9人,海门厅2人。根据现代行政区域,清代江苏进士前三甲是苏州府(含太仓)840人、常州府664人和扬州府358人。相对于明代,第一、第二名的位置没变,但第三名易主。江宁府进士科名的滑落是较为明显的,不仅被扬州府超越,也被镇江府甩开了很大的距离。苏北通州(今江苏南通)进士数达121人,与淮安府135人距离在缩小,但其所辖县却要少得多(前者6个县,后者只有3个县)。在新设的三州一厅中,通州科举活动进步神速,进士数量6倍于北方的徐州府19人(辖4县)。而海州仅有9人及第,海门厅更少,只有2人及第。进士空间分布呈由传统的科举重镇江南向苏北扩散的趋势,正如李润强所言:“清中期以后,内地边远地区的进士人数逐渐增加,这既是清廷实施兼顾全国的科考政策的结果,也说明内地文化教育水平在逐步提高,读书人逐渐适应了科举考试的规程和技巧,考试的竞争力也有所增强。” (266) 由于历史、地理、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原因,清代江苏进士在地域上仍然延续着不平衡状态,江南沿海地区高,苏北边远地区低。
进士数量不均衡分布,在省际、省内府际与府内县际三个层次都有体现,其形成和科举取士的制度设计密切相关。全国范围内各省进士数量差异明显,江苏、浙江、直隶、山东等科举强省,进士人数都在2000人以上,江西、河南、山西、旗人、福建、湖北、陕西、广东十省在2000人—1000人之间,湖南、四川、广西、云南、贵州、甘肃六省则不足千人。最多的江苏与最少的辽东相差16.95倍,数量比极为悬殊。从各省内部情况看,每省大多有一两个进士密集府州,如直隶顺天府;浙江杭州府、绍兴府、嘉兴府;江苏苏州府、常州府;福建福州府;江西南昌府;广东广州府等,其进士数量要明显高于省内其他府州。以江苏省为例,苏州府、常州府二府的进士数占到江苏省进士总数的51.28%,其余的府州厅只占全省总数的48.12%。仅清苏州进士数(含太仓州)就达840人,占全省进士总数的28.64%,接近三分之一。其优势不仅在省内首屈一指,在全国也是名列前茅。据何炳棣先生统计,清代杭州府进士1004人,位列全国各府第一;苏州府785人,排名第二;福州府723人,排名第三 (267) 。针对直隶顺天府1036名进士的排名,沈登苗《清代全国县级进士的分布》一文统计稍有出入 (268) 。即便按沈登苗统计,常州府、苏州府进士数,同样位居全国进士总数的第四、第五名,与浙江的杭州府、绍兴府、嘉兴府一道,成为名副其实的清代科举强府,在科场享有崇高的声望。
清代全国各省进士分布表
资料来源:沈登苗《清代全国县级进士的分布》,《社会科学论坛》2020年第1期,第53—64页。
明代会试分南北中卷取士,取额总数中南卷占55%、北卷占35%、中卷占15%,固定不变。清代初期由于许多省份尚未开科,故采取凭文取中法。顺治三年(1646年)丙戌科,首开会试;四年(1647年)丁亥加科会试,未依明制实行南、北、中卷,均以凭文取士。顺治八年(1651年),全国已有十三省开科。“会试照三年例取中四百名,南卷取中二百三十三名。北卷取中一百五十三名。中卷取中一十四名。” (269) 南卷含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5省,江宁、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徽州、宁国、池州、太平、淮安、扬州11府和广德1州;北卷含山东、山西、河南、陕西4省,顺天永平、保定、河间、真定、顺德、广平、大名8府,延庆、保安2州及奉天、辽东、大宁、万全等处;中卷含四川、广西、云南、贵州4省,凤阳、庐州、安庆3府,徐州、滁州、和州3州。顺治十二年(1655年),朝廷规定,只分南北卷,江苏的徐州并入南卷。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又恢复南、北、中卷。此后通行数科,未尝更改。“每科临场,照应试举人多寡随时分派,南北中额不必预定南北名数分卷。” (270) 这种根据临场举子人数来确定南、北、中卷中额,比起固定的中额无疑要公允些。相对于江南其他府州和南方其他省份,江苏举子在这份定额中还是拥有较大优势的,毕竟南卷范围内的举子是凭文取中的。
清代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前全国各省进士分布表(分卷取士)
资料来源:沈登苗《清代历科进士及历朝巍科人物的省级分布》,《杭州学刊》2018年第1期,第192—194页。
从上表统计可知,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前,清廷共开科27榜,全国共录取6439名进士。汉人开科25榜,共取进士6185人,平均每榜取247.4人。旗人开科2榜,共录取旗籍进士254人,平均每榜127人。江苏省每榜录取40.68人,超过全国每榜13.02,是全国平均每榜录取进士的3.2倍。江苏举子在科举考试中的优势地位非常明显。
康熙五十一年,左都御史赵申乔鉴于云南、贵州、广西三省会试中额偏低,奏请增加三省中额,触发了分省取中规制的出台。据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二十二载:“近见直隶各省考取进士额数,或一省偏多,一省偏少,皆因南、北卷中未经分别省份,故取中人数不均。今文教广敷,士子俱鼓励勤学,各省赴试之人倍多于昔。贫士自远方跋涉赴试,至京每限于额,多致遗漏,朕深为轸念。自今以后,考取进士额数不必预定,俟天下会试之人齐集京师,著该部将各省应试到部举人实数,及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应考人数,一并查明,预行奏闻。朕计省之大小,人之多寡,按省酌定取中额数。考取之时,就本省卷内择其佳者,照所定之额取中。如此,则偏多偏少之弊可除,而学优真才不致遗漏矣”。 (271) 从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癸巳恩科会试始,按省确定中额取士。至此,分省取士成为定制,一直沿用至科举废止。
清代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后全国各省进士分布表(分省取士)
资料来源:沈登苗《清代历科进士及历朝巍科人物的省级分布》,《杭州学刊》2018年第1期,第194—198页。
自康熙五十二年分省取士,至光绪三十年(1940年)最后一榜会试,此间共开科87榜,全国共录取进士20410人,平均每榜234.59人。全国每省每榜平均11.72人,江苏平均每榜22.02人,是全国省平均每榜人数的1.88倍。较之康熙五十一年前分南北卷取士,江苏作为科举大省的优势大为减损,科举政策调整的效果得以显现。
有关清代科举会试分省取中规制的利弊,杨念群先生认为:“分省定额制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江浙人才积压的状况,使人才的区域分布趋于均衡。” (272) 事实上,康熙的这道诏书并非为照顾江浙举子有更多的中额,而是恰恰相反。朝廷通过将录取名额分配到省,目的是想减少江浙地区举子“凭文取中”的优势,以照顾文化不发达地区。清廷对举业兴盛的南方大省进行有目的地裁抑,并对落后地区采取扶持,保证了各省士人进入中、高级官僚队伍的机会均等,从而强化了封建政权的统治基础。区域平衡取代了凭文取士,最典型的例子是乾隆辛巳(1761年)科会试。当时名列第一、第二位的是赵翼和高望,二人均属江浙一带人,而陕西人王杰是第三名,乾隆“因问本朝陕西曾有状元否,皆对云未有,遂以王卷与翼卷互易焉” (273) 。这样一来,王杰因陕西籍而取代赵翼成为当年的状元。由于各地对录取名额有一定的限制,就江浙等科举大省而言,其竞争程度可想而知。林则徐在《请定乡试考官校阅章程并防士子剿袭诸弊疏》中说:“窃查江南为人文渊薮,入闱士子,多至一万四五千人。” (274) 此外,清初著名的几起大的政治案件多爆发于江浙等地,如“哭庙案”“奏销案”“《南山集》案”“查嗣庭案”“庄庭拢案”“汪景棋案”等,目的就是要打压江浙等地的知识分子。正如夏卫东所说“无论是政治案件也好,还是对录取名额的调节,无非都是为了维护科举制度下官员的选拔除了能以才学出众外,还应有区域代表性。” (275) 斯言信然。
会试是全国性的考试,但上榜者只能反映出朝廷会试中额在全国分布情况,并不能真正代表全国的最高水平。有清一代,会试总共产生会元112名,其中江苏40人,占全国总会元数的35.71%。由于会元不分配额,具有客观性,往往代表着所在省份的科举实力。清代江苏会元数及区域分布见下表:
清代江苏会元统计表
(276) (277) (278) (279)
(280) (281) (282) (283)
续表
续表
资料来源:法式善等撰《清秘述闻三种》,中华书局1982年版;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故宫出版社2014年版,第188—194页。
大多数会元在殿试中均能够表现突出,取得较好的名次。据吴根洲《清代会元的殿试名次特征探析》一文考证,清代“112科会元所取得的殿试名次列一甲者22人,占19.64%,其中状元12人,即中会状两元的比例为十分之一强;列二甲者66人,占58.93%;列三甲者24人,占21.43%”。 (284) 就江苏情况看,江苏共有会元40人(全国平均5.6人),其中一甲10人,二甲22人,三甲8人,分别占全国会元一、二、三甲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5.45%、33.33%、29.17%,每项指标都在全国平均数以上,这在全国20个省级行政区中是非常突出的,特别是状元数几乎占到清代所有状元的一半。
清代江苏40名会元朝代分布如下:顺治朝3人,康熙朝11人,雍正朝3人,乾隆朝8人,嘉庆朝7人,道光朝3人,光绪朝4人,咸丰朝1人,同治朝没有。其中,康乾嘉三朝共计26人,占全省总数的65%,占全国的同期会元数的35.71% 。特别是嘉庆朝,全国共有会元12人,仅江苏占了7人,江苏会元占全国58.33%,达到了顶峰。然从嘉庆朝开始,江苏会元一家独大的局面开始改变,个中原因,顾颉刚先生说:“苏州状元之多,足见苏州地方家庭训练子弟适应科举制度之才能,其技术性在全国为最高。直至光绪中,清廷始矫正此风,令廷臣选取状元必在苏州人外。” (285) 从这段记载看,朝廷的刻意打压是江苏会元乃至状元数骤然减少的原因之一。整体上看,江苏前期会元在殿试中取得的名次明显要好于后期,会元殿试甲次按时间呈现出先升后降的趋势。从地区看,苏州府13人,常州府11人,扬州府8人,松江府3人,太仓州2人,江宁府、镇江府、通州各1人。传统科举强市苏州府、常州府依然占据前两位,两者会元数共24人,占全省会元数60%。如果按现行区划言,苏州市共15人(含太仓州2人),占全省37.5%,优势更加明显,这也符合巍科人物大多产生在进士较多州县这一规律。《池北偶谈》卷一载:“顺治以来,苏州会元六人:乙未秦鉽,长洲人;丁未黄礽绪,崇明人;癸丑韩菼,丙辰彭定求,乙丑陆肯堂,丁丑汪仕鋐,俱长洲人。” (286) 除黄礽绪现属上海市外,其余都是苏州会元。
清承明制,殿试没有落选,考试结果只决定甲第、名次。清代江苏科举繁盛,不仅贡献的举人数、进士数位居全国前列,且诞生的三鼎甲人数也领先于其他各省。根据法式善《清秘述闻三种》、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统计,清代江苏三鼎甲(状元、榜眼、探花)人数为104人。见下表:
清代江苏三鼎甲人员统计表
(287)
(288)
续表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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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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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法式善等撰《清秘述闻三种》,中华书局1982年版;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故宫出版社2014年版,第188—194页;李世愉《清代科举制度考辨》,沈阳出版社2005年版,第220—224页。
清代状元的选拔沿袭明制,殿试之后,先由读卷官依据“凭文论定”的原则拟定名次进呈,然后由皇帝据进呈卷钦定。清代会试共举行112科114榜,除顺治九年(1652年)、十二年(1655年)兼开两科满榜外,分别产生了112名汉族状元、榜眼和探花名。清代江苏境内共产生状元49人,榜眼26人,探花41人。三鼎甲人员合计达116人,占全国三鼎甲总数的34.52%。其中,状元数占全国的43.75%,榜眼数占全国的23.21%,探花数占全国的36.6%,以状元数最为显赫,彰显出江苏作为科举大省、强省的非同寻常的地位。
清代江苏状元分布如下:顺治朝共有10名满汉状元,江苏共5名,占50%。如果不包括2名满族状元,则占62.5%。康熙朝有21名状元,江苏16名,占76.19%。雍正朝5名状元,江苏3名,占60%。乾隆朝有状元27名,江苏12名,占44.44%。自嘉庆朝开始,江苏状元数开始呈下降趋势,时全国有12名状元,江苏3人,占25%。咸丰、道光间有所反弹。道光朝有状元15人,江苏4名,占26.67%。咸丰朝有5名状元,江苏1人,占20%。同治朝状元6人,江苏4人,占66.67%。光绪朝状元13人,江苏2人,占15.38%。 江苏状元人数朝代分布呈现出前高后低态势,且主要集中在康乾盛世。此时江南文化的发展,代表了全国文化发展最高水平,乾嘉学派的兴起、大型图书的编纂,乃至清代小说的繁荣,无不昭示着此间文化的兴盛,科举状元集中出现在此时,与时风浸染不无关系。
清代江苏榜眼、探花朝代分布如下:顺治朝榜眼2人、探花4人,分别占全国的25%、50%;康熙朝榜眼7人、探花11人,分别占全国的33.33%、52.38%;雍正朝榜眼2人、探花2人,分别占全国的40%、40%;乾隆朝榜眼8人、探花12人,分别占全国的29.62%、44.44%;嘉庆朝榜眼3人、探花4人,分别占全国的25%、33.3%;道光朝榜眼2人、探花4人,分别占全国的13.3%、26.67%;咸丰朝榜眼1人、探花1人,分别占全国的20%、20%;光绪朝榜眼1人、探花3人,分别占全国的7.7%、23%。除去同治朝6科无人中榜眼、探花外,其余各朝均有斩获。从历史演变看,江苏雄居鼎甲的状况自嘉庆朝后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道光以后,江浙的优势已不那么明显了,三鼎甲籍贯的分布向着逐渐趋于平稳的态势发展。这无疑是清政府重视文化教育的结果,也是各地方政府努力兴办各类学校的效果。” (292)
从空间分布看:状元人数,苏州府24人(长洲8人、吴县7人、常熟4人、元和3人、昆山3人),常州府7人(武进3人,无锡2人,阳湖、金匮各1人),太仓州5人(嘉定3人,太仓、镇洋各1人),镇江府4人(金坛2人,丹徒、溧阳各1人),江宁府3人(江宁2人,上元1人),扬州府2人(仪征、宝应各1人),直隶通州2人,徐州府1人,松江府1人;榜眼人数,苏州府7人(吴县3人,常熟2人,元和、长洲各1人)、常州府5人(阳湖3人,武进、无锡各1人)、扬州府4人(江都、宝应、仪征、高邮各1人)、淮安府3人(山阳2人,盐城1人)、镇江府2人(丹徒、溧阳各1人)、松江府2人(娄县2人)、江宁府1人(上元)、通州1人、太仓州1人(嘉定);探花人数,苏州府12人(吴县4人,昆山3人,长洲、常熟各2人,吴江1人)、常州府9人(无锡、武进、阳湖、金匮各2人,江阴1人)、镇江府5人(金坛、溧阳各2人,丹徒1人)、扬州府5人(高邮2人,泰州、宝应、仪征各1人)、江宁府3人(上元2人,江宁1人)、松江府3人(青浦2人,华亭1人)、太仓州3人(镇洋2人,崇明1人)、通州1人。清人钱泳在《履园丛话》中说:“清代鼎甲之盛,莫盛于苏州一府,而状元尤多于榜、探。” (293) 从上述统计数据看,钱泳所言不虚。文脉深厚的苏州,以骄人的业绩,在省内乃至全国鹤立鸡群。整体看,苏州府在清代共产生状元29人,榜眼8人,探花15人(上述数字均含太仓州人数),三鼎甲52人,省内排名第一;常州府状元7人,榜眼5人,探花9人,三鼎甲21人,列第二;镇江府状元4人,榜眼2人,探花5人,三鼎甲11人,居第三。余下按状元数量排序如下:江宁府状元3人,榜眼1人,探花3人,三鼎甲7人;扬州府状元2人,榜眼4人,探花5人,三鼎甲11人;直隶通州状元2人,榜眼1人,探花1人,三鼎甲4人;松江府状元1人,榜眼2人,探花3人,三鼎甲6人;徐州府状元1人,榜眼、探花无,三鼎甲1人;淮安府状元、探花无,榜眼3人,三鼎甲3人。清代苏州府不仅在省内的优势非常明显,在全国同样是独占鳌头。
清代江苏鼎甲人物数全国遥遥领先,几乎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比重很大。清末封疆大吏陈夔龙在《梦蕉亭杂记》云:“苏、浙文风相埒,衡以浙江一省所得之数,尚不及苏州一府。其他各省或不及十人,或五六人,或一二人,而若奉,若晋,或甘,若滇,文气否塞,竟不克破天荒而光钜典,岂真秀野之悬殊哉?……不识大魁为天下公器,竟视巍科乃我家故物,此又一因也。” (294) 在他看来,苏郡人文之盛,得益于府州县学的发达与此间士人对功名重视的传统相关。商衍鎏先生也感叹道,“观其(巍科人物)数目之多寡”,便“能推知各省时代文风之高下”。 (295) 自古以来,江苏文教事业昌盛,地方政府和世家大族都崇文重教,兴学督学不倦,是江苏盛产“状元”的根本原因。宋元强《清朝的状元》一书,从经济重心南移、学术风气递嬗、文教事业昌盛、重视功名仕进、饮食结构合理等 (296) 五个方面,分析了清代状元萃集江南的缘由,令人信服。
科甲以入翰林为重,其势在明代已然,至清为盛。清代定制,“选班首重科目正途”, (297) “凡仕进者以进士、举人、五贡、荫生为正途出身。然汉人中官至一二品若内而尚书、侍郎,外而总督、巡抚,其出身惟进士为最多。” (298) 进士入仕途后有一套完整的升迁流程,如朝考制度、庶吉士馆选制度、初仕制度、内迁外转制度等。《清史稿》卷一百八《选举三》载:“(庶吉士)三年考试散馆,优者留翰林为编修、检讨,次者改给事中、御史、主事、中书、推官、知县、教职。其例先后不一,间有未散馆而授编、检者……凡留馆者,迁调异他官。有清一代宰辅多由此选。其余列卿尹膺疆寄者,不一可胜数。” (299) 自康熙、雍正以来,名臣大儒多起翰林。据钱实甫《清代职官年表》统计,清代任高官要职者共8349人,其中庶吉士出生身者为2363人,为总数的28.30%, (300) 也就是说近三分之一的政府清要都是庶吉士出身。可见,馆选庶吉士是士人进入统治高层最为便捷、可靠的通道。《旧典备征》卷四称:“翰林官居文学侍从之职,恩礼优渥,体制尊崇,故士人争以身到玉堂为荣遇,其有未经馆选特授清班,大都博学工文或皓首穷经之士,时论尤艳称之。” (301) 据王德昭考证,清代鼎甲之士位列军机大臣、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内阁学士 (302) 、尚书、侍郎、都御史、翰林院掌院学士、大理寺卿、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顺天府尹(正一品至正五品)者,状元共169人次、榜眼118人次、探花132人次,共计419人次。 (303) 可见,在清代高层官员中鼎甲出身者所占比重是很大的。“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已然成为朝廷选任高官的裁量标准,其规制一如前朝。
三 清代江苏科举佳话与科场轶事
清代112科中,三鼎甲由一省包揽者共有4科,其中江苏举子包揽三鼎甲者共3科,占总数的四分之三。其一是顺治十六年(1658年)己亥科,状元徐元文(1634—1691),江南昆山(今江苏昆山)人。榜眼华亦祥(1624—1665),常州无锡(今江苏无锡)人。探花叶方霭(1629—1682),江南昆山(今江苏昆山)人;其二是康熙十二年(1672年)癸丑科,状元韩菼(1637—1704),长洲(今江苏苏州)人。榜眼王鸿绪(1645—1723),华亭张堰镇(今上海金山)人。探花徐秉义(1633—1711),江南昆山(今江苏昆山)人;其三是嘉庆七年(1802年)壬戌科,状元吴廷琛(1773—1844),江南元和(今江苏苏州)人。榜眼李宗昉 (1779—1846),山阳(今江苏淮安)人。探花朱士彦(1771—1838),宝应(今江苏宝应)人。这是了不起的壮举,若非实力雄厚,何以一而再,再而三包揽科场三鼎甲。三甲之中占有两席者,数量更多,共32科,占清代开数28.57%。占一席者,共35科,占清代开科数31.25%。三鼎甲中无江南举子者只有45科,在112科中只占40.17%。正如李世愉先生所言:“这种成绩在清代可谓是极为突出,极为耀眼,不仅其他省份望尘莫及,就是同为科举大省的浙江(三鼎甲总数为76人),也不能与之比肩。” (304)
1. 连中“三元”与“五子登科”
所谓三元,指乡试解元、会试会元、殿试状元。科举考试中一元已属不易,中二元者尤为不易,连中三元者则难乎其难了。有清一代,获此殊荣者仅两人,一是江苏钱棨,另一广西陈继昌。据《履园丛话》卷十三载:“自有科第以来,中式三元者,十有一人。唐张又新、崔元翰,宋孙何、王曾、宋庠、杨寘、王岩叟、冯京,金孟宗献,元王宗哲,明商辂,本朝则钱棨、陈继昌二人而已。” (305) 清人朱寿彭《旧典备征》卷四亦载:“按前代中三元者:唐张又新、崔元翰;宋孙何、王曾、宋庠、杨寘、王岩叟、冯京;金孟宗献;元王宗哲;明商辂。又按本朝武科三元者,浙江仁和王玉璧,明崇祯己卯解元,顺治壬辰会元、状元。” (306) 钱棨(1743—1799)字振威,号湘黔。祖籍顺天府昌平州。苏州府长洲(今江苏苏州)人,为康熙博学鸿词科一等第十四名钱中谐之玄孙,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己亥科江南乡试解元,四十六年(1781年)辛丑科会元、殿试状元。钱棨是清朝第一位“三元”,也是中国历史上两个“六元状元”(即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均为第一名)之一(另一个人是明朝的黄观),显赫一时。曾是钱棨乡试座主的翁方纲(1733—1818),为祝贺学生的成功,发起三元喜宴,并将数百人赞颂诗编辑成《三元诗集》,并付梓传世。
由于“三元”比状元、“两元”更加难能可贵,一些野史、笔记记录其人其事时,便极力渲染考中三元的荣光,甚至连其座师也跟着沾光。《清朝野史大观》卷三《新进士簪花礼》便载录了钱棨中三元的佳话:
新进士释褐于国子监,祭酒、司业,皆坐彝伦堂,行拜谒礼簪花。故事三鼎甲皆簪金花,外有备用一枝,为总理监事所携归。乾隆辛丑,长洲钱棨适占三元,于是总理监事者为漳浦蔡文勤公,新司业则翁覃溪学士方纲也。文勤戏谓今科状元,上翁公上年所得士,此花应归翁公,学士因携椟藏之,镌铭其上,并撰《三元考》。三元喜宴诗四律,京师士大夫及四方诗人和者数百家。锓梓为《三元诗集》。 (307)
文中所记是新任国子监司业(正六品)翁方纲学士,上年任江南主考官时取中钱棨,是钱的座师,钱棨中了“三元”,备用金花一枝理应归翁,以谢座师恩遇。翁即带回家中,用匣子珍藏,刻铭匣上,撰《三元考》,赋诗四律,和者达数百家,并辑为《三元诗集》付印,可算是备极光耀了。
钱棨是苏州历史上唯一的一位“三元”。苏州城中“三元坊”正是当时地方官员为此而建,苏州文庙中依然存有当年乾隆帝的御诗碑。状元及第后,授翰林院修撰。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充顺天乡试同考官,五十九年(1794年),聘任广东乡试副主考官。嘉庆二年(1797年),出任云南乡试主考官,后任云南学政。嘉庆四年(1799年),升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提督云南学政。虽然官至阁学,然仕不甚显。多次督办考试,取士公平,为朝廷选拔了不少良才。
能中“三元”者极少,而会元兼状元或榜眼、探花,解元得状元或会元或榜眼、探花者,亦属不易。《履园丛话》卷十三载:“吴中会、状连元者,凡六人:韩菼、彭定求、陆肯堂、彭启丰、钱棨、吴廷琛。惟彭氏一家,祖孙会、状。其余则宝应王式丹、仪征陈倓、仁和金甡、嘉善蔡以台、秀水汪如洋,及近时陈继昌六人也。” (308) 如顺治十二年(1655年)乙未科秦鉽(1621—1687)、雍正二年(1724年)甲辰科王安国(1694—1757),为会元、探花;康熙十二年(1673年)癸丑科韩菼(1637—1704)、十五年(1676年)丙辰科彭定求(1645—1719)、二十四年(1685年)乙丑科陆肯堂(1650—1696)、四十二年(1703年)癸未科王式丹、雍正五年(1727年)丁未科彭启丰(1701—1784)、十一年(1733年)癸丑科陈倓(1695—1739)、嘉庆七年(1802年)壬戌科吴廷琛(1773—1844),皆会元、状元;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甲戌科胡任舆(?—1704),为解元、状元。虽然这些人离“连中三元”尚差一步,但在科举竞争非常激烈的清代,能取得如此功名,绝非易事。
如果说“累代甲科”是以科甲蝉联、历代不绝与家族绵延数代相关,那么“四凤齐飞”“五子登科”则彰显出家族人口基数对科举业绩的强大支撑。一代之中固然有优秀者可科举及第,然同辈之中先后相继登科、个个蟾宫折桂甚是不易。《旧典备征》卷四“四子进士”条下注道云:“同胞兄弟有四人并擢甲科者殊鲜,特志之。” (309) 据朱彭寿统计,在整个清代共有十个家庭有过此殊荣,其中江苏占三家。他们分别是丹徒人张九徵子张玉裁(1639—1674),康熙六年(1667年)丁未科榜眼。子张玉书(1642—1711),顺治十八年(1661年)辛丑科进士。子张仕可,康熙十五年(1676年)丙辰科进士。子张恕可,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戊辰科进士。另两家是昆山徐乾学五子和宜兴储方庆五子。
在科举话语中,“五子登科”常用以形容家族科举人才兴旺,是科举家族的莫大荣耀。清代江苏科举史上屡屡上演“五子登科”佳话,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科举奇迹。据《旧典备征》卷四载,“五子登科”在清代共有23家,其中江苏共有6家 (310) 。他们分别是,昆山徐乾学(1631—1694)家族,子徐树榖,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乙丑科进士。子徐炯,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壬戌科进士。子徐树敏,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癸未科进士。子徐树屏,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壬辰科进士。子徐骏,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癸巳恩科进士。宜兴储方庆(1633—1683)家族,子储佑文,康熙十六年(1677年)丁巳科举人。子储大文(1665—1743),康熙六十年(1721年)辛丑科会元。子储在文,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己丑科进士。子储郁文,康熙六十年(1721年)辛丑科进士。子储雄文,康熙六十年(1721年)辛丑科进士。兄弟五人均登甲乙榜,史称储氏“五凤齐飞”。长洲(今江苏苏州)张孟球家族,子张学庠,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己丑科进士。子张绍贤,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己丑科进士。子张应造,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乙未科进士。子张企龄,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戊子科举人。子张景祁(1827—?),雍正元年(1723年)癸卯科举人。武进(今江苏常州)庄绛(1643—1710)家族,子庄楷(1667—1735),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癸巳科进士。子庄枟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庚子科举人。子庄敦厚,雍正二年(1724年)甲辰科进士。子庄大椿(1689—1751),雍正七年(1729年)己酉科举人。子庄柱,雍正五年(1727年)丁未科进士。太仓州(今江苏太仓)李壆家族,子李锡恭,嘉庆元年(1796年)丙辰科进士。子李锡信,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癸卯科举人。子李锡瓒,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己酉科举人。子李锡惠,嘉庆六年(1801年)辛酉科举人。子李锡晋,嘉庆六年(1801年)辛酉科举人。阳湖(今江苏常州)吕子班(1782—1838)家族,子吕佺孙,道光十六年(1836年)丙申科进士。子吕佶孙,道光十五年(1835年)乙未科举人。子吕份孙,道光二十年(1840年)庚子科举人。子吕倌孙,道光十八年(1838年)戊戌进士。子吕俣孙,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丙午科举人。上述“五子登科”中,五子均考中进士者的仅有昆山徐乾学家族1例,极其稀罕。这些“五子登科”的佳话,除了家族人丁兴旺外,也折射出家学底蕴的深厚和家族对子女教育的严格。清代“六子登科”共4家,“七子登科”共2家,均无江苏科举家族入榜。
2. 兄弟、父子、祖孙鼎甲与累代甲科
清代科举史上江苏诞生了一批兄弟鼎甲、父子鼎甲和祖孙鼎甲,不仅光宗耀祖,且泽被后人,成为家族引以为傲的榜样。兄弟鼎甲者,以昆山徐氏为典型。兄徐乾学(1631—1694),康熙九年(1670年)庚戌科探花。弟徐秉义(1633—1711),康熙十二年(1673年)癸丑科探花。弟徐元文(1634—1691),顺治十六年(1659年)己亥科状元。同胞三兄弟都考中一甲进士,在明代没有,清代也仅此一例,极其难得。兄弟皆官贵文名,时称“昆山三徐”。武进庄存与(1719—1788),乾隆十年(1745年)乙丑科榜眼。弟庄培因(1723—1759),乾隆十九年(1754年)甲戌科状元,为兄弟鼎甲。泰州刘荣庆(1761—1842),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甲辰武科武状元。弟刘国庆(1769—1833),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己酉武科状元及第,兄弟同为武状元,史所罕见。吴县潘世恩(1769—1854),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癸丑科状元。从兄潘世璜(1765—1829),乾隆六十年(1795年)乙卯恩科探花。同胞兄弟,先后甲科及第,在当时传为美谈。
父子鼎甲者,如吴县缪彤(1627—1697),康熙六年(1667年)丁未科状元。子缪曰藻(1682—1761)为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乙未科榜眼。溧阳任兰枝(1677—1746),为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癸巳科榜眼。子任端书(1702—1740)为乾隆二年(1737年)丁巳恩科于敏中榜探花。太仓镇洋汪廷玙(1718—1783),乾隆十三年(1748年)戊辰科探花。子汪学金(1748—1804),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辛丑科探花。叔侄鼎甲者,如吴县吴廷琛(1773—1844),嘉庆七年(1802年)壬戌科状元。族子吴钟骏(1798—1853),道光二年(1822年)壬辰科状元。常熟翁同龢(1830—1904),咸丰六年(1856年)丙辰科状元。其兄子翁曾源(1843—?),同治二年(1863年)癸亥恩科状元。许多科举家族正是通过一代又一代人的不断努力,延续着家族的辉煌。
祖孙鼎甲者,吴县彭定求(1645—1719),康熙十五年(1676年)丙辰状元。孙彭启丰(1701—1784),雍正五年(1727年)丁未科状元。高邮王安国(1694—1757),雍正二年(1724年)甲辰科榜眼。孙王引之(1766—1834),嘉庆四年(1799年)已未科探花。长洲陆肯堂(1650—1696),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乙丑科状元。孙陆润庠(1841—1915),同治十三年(1874年)甲戌科状元。吴县潘世恩(1769—1854),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癸丑科状元。孙潘祖荫(1830—1890),咸丰二年(1852年)壬子科探花。宋元强说:“在科举制时代,元魁鼎甲极难获中,士人莫不以独占鳌头为殊荣。在这方面仕宦家庭子弟由于经济条件和文化背景方面拥有许多有利因素,无疑处于优势地位。” (311) 只是相对而言,普通家庭想要科甲连绵确实非常困难。当然,寒门也有才俊,在清代江苏状元中如秦大士、洪钧、张謇等人,都是出身寒门冷籍而卓然举首的典型。相对世家而言,其家族成员科第蝉联的机率要小很多。
清代江苏出现不少“累代甲科”的家族,其子孙中进士层出不穷、枝繁叶茂,风光无限。“甲科”通常指进士,区别于“乙科”所代表的举人。“累代甲科”,堪称“进士世家”,是一个家族科举实力的象征,更是家学传统福泽子孙的结果。对什么样的家族可称“累代甲科”,朱彭寿给出了这样的定义:“举一家人成进士踰三世以外而世系直接者。” (312) 这里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家族中累计三世以上有甲科进士及第(乙科举人不算),二是及第者必须是家族中有直接血缘关系者。依此标准,清代江苏累代甲科者有如下家族:
常熟蒋棻(1605—1664),明崇祯十年(1637年)丁丑科进士。子蒋寅康,康熙十二年(1673年)癸丑科进士;孙蒋陈锡(?—1721),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乙丑科进士。孙蒋廷锡(1669—1732),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癸未科进士;曾孙蒋涟(1675—1758),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己丑科进士;曾孙蒋溥(1708—1761),雍正八年(1730年)庚戌科进士;玄孙(溥子)蒋檙,乾隆十六年(1751年)辛未科进士。蒋氏五代皆有进士产生,风光无限。常熟翁长庸(1616—1683),顺治四年(1647年)丁亥科进士。子翁大中(1638—1706),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丁丑科进士。翁大中来孙翁心存(1791—1862),道光二年(1822年)壬午科进士。心存长子翁同书(1810—1865),道光二十年(1840年)庚子科进士。同书子翁曾源,同治二年(1863年)癸亥恩科状元。曾源子翁斌孙(1860—1922),光绪三年(1877年)丁丑科进士。翁氏家族状元及第,叔侄联魁;四世翰苑,门第之盛,蔚为奇观。
苏州彭氏以重教孝廉著称,彭珑(1613—1689),顺治十六年(1659年)已亥科进士。子彭定求(1645—1719),康熙十五年(1676年)丙辰科状元。定求孙彭启丰(1701—1784),雍正五年(1727年)丁未状元。启丰孙彭希洛(1758—1806),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丁未科进士。希洛子彭蕴辉,嘉庆四年(1799年)己未科进士。从明朝正德年间彭昉考中进士开始,彭氏在科举之途上一路亨通,大放异彩。昆山李世望,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壬辰进士。子李以健,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辛丑进士;以健孙李德莪(1814—?),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甲辰科进士;德莪子李传元,光绪十五年(1889年)己丑科进士。
武进杨廷鉴,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癸未科状元。子杨大鹤(?—1715),康熙十八年(1679年)己未科进士。孙杨椿(1676—1753),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戊戌进士。曾孙杨述曾(1698—1767),乾隆七年(1742年)壬戌科进士。武进吕宫(1603—1664),顺治四年(1647年)丁亥科状元。曾孙吕瀶,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戊子科进士。吕瀶孙子班(1782—1838),嘉庆七年(1802年)壬戌科进士。吕子班子吕佺孙(?—1857),道光十六年(1836年)丙申科进士。另一子吕倌孙,道光十八年(1838年)戊戌科进士。武进刘汉卿(1615—1690),顺治六年(1649年)己丑科进士。孙刘于义(1675—1748),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壬辰科进士。于义子刘子复,雍正五年(1727年)丁未科进士。子复孙刘汝謇,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庚子进士。子复曾孙刘嗣绾(1762—1821),嘉庆十三年(1808年)戊辰科进士。
阳湖庄令舆(1662—1740),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丙戌科进士。来孙庄受祺(1810—1866),道光二十年(1840年)庚子科进士。受祺子庄钟济(1856—1932),光绪十二年(1886年)丙戌科进士。钟济子庄纶仪(1874—1929),光绪二十年(1894年)甲午科进士。无锡秦松龄(1637—1714),顺治十二年(1655年)乙未科进士。子秦道然(1658—1747),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己丑科进士。孙秦蕙田(1702—1764),乾隆元年(1736年)丙辰科进士。曾孙秦泰钧(1724—1792),乾隆十九年(1754年)甲戌科进士。
溧阳史鹤龄,康熙六年(1667年)丁未科进士。子史夔(1661—1713),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壬戌科进士。孙史贻直(1682—1763),康熙三十九年(1699年)庚辰科进士。曾孙史奕簪,乾隆十三年(1748年)戊辰科进士。史家一门,四代进士,荣耀乡里。丹徒张九徵(1617—1684),顺治四年(1647年)丁亥科进士。长子张玉裁(1639—1674),康熙六年(1667年)丁未科榜眼。次子张玉书(1642—1711),顺治十八年(1661年)辛丑科进士。四子张仕可为康熙十五年(1676年)丙辰科进士。五子张恕可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戊辰科进士。孙张逸少(?—1748),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甲戌科进士。逸少玄孙张颉云(1780—?),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丁丑科进士。颉云子张锡庚(?—1861),道光十六年(1836年)丙申科进士。张氏一门,七世进士,傲视群雄。金坛冯标,顺治九年(1852年)壬辰科进士。子冯汉炜,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戊戌科进士。孙冯秉彝,乾隆十年(1745年)乙丑科进士。秉彝玄孙刘煦(?—1862),光绪十二年(1886年)丙戌科进士。金坛于嗣昌(?—1702),顺治十八年(1661年)辛丑科进士。子于汉翔(1646—1732),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壬戌科进士。孙于枋,雍正二年(1724年)甲辰科进士。曾孙于敏中(1714—1779),乾隆二年(1737年)丁巳恩科状元。敏中曾孙于尚龄,道光二年(1822年)壬午科进士。
此外,直隶通州孙闳达,康熙三年(1664年)甲辰科进士。玄孙孙兆鳌,嘉庆十六年(1788年)辛未科进士。来孙孙廷元,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甲辰科进士。昆孙孙铭恩(1809—1854),道光十五年(1835年)乙未科进士。高邮王安国(1692—1757),雍正二年(1724年)甲辰科榜眼。子王念孙(1744—1832),乾隆四十年(1775年)乙未科进士。孙王引之(1766—1834),嘉庆四年(1799年)己未科进士。曾孙王寿同(?—1853),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甲辰进士。 (313) 虽然这些家族中并非每代都有进士产生,但直系子孙中进士及第者跨过三代以上却是其共同特征,有的甚至延续至五代。重教重考,以科举致仕,来实现振兴与延续家族的荣光,是这些进士家族的共同追求与显著的特征。
3. 科第世家的崛起、复振与绵延
方芳在《清代科举家族地理分布的特点及原因》一文统计,清代“江苏省的科举大家族数量最多,分布也最为密集,尤其是在长江沿岸的常州府和苏州府分布密度位居全国前列。在12个府州厅中,苏北的徐州府、海州和位于长江口的海门厅没有科举家族,在剩余9个有科举家族的府州中除了淮安府外,其余8个都拥有科举大家族。在科举大家族中,进士人数高达10位以上的有两府四家,即常州府三家和苏州府一家。” (314) 虽然文中对苏州、常州两府科举世家人数统计并不完全准确,但对清科举世家的地理分布的描述基本符合事实。
清代江南人文荟萃,科甲文名鼎盛,诞生了诸多绵延百年甚至数百年的科举家族。张杰认为:“关于科举家族的概念,是指那些在清朝世代聚族而居,从事举业人数众多,至少取得举人或五贡以上功名的家族。” (315) 其中科举世家最有名的当属吴江叶氏、昆山徐氏、长洲彭氏、吴县潘氏、常熟翁氏、常州庄氏、宜兴储氏。从某种意义上讲,日趋健全的宗族组织为士子应举提供了更为坚实的经济保障与教育支撑。如果一个家族开始在科场上获取科名,且代有才出,则意味着一个科举家族的崛起。如果一个家族曾经辉煌,但一段时间趋于沉寂,后在科场屡有斩获,则意味着科举家族的复振。如果不断取得科名,则是意味着这是一个绵延不绝的科举世家。同样,如果一个科举家族开始不复有子弟取得科名,则就意味着这个科举家族的衰落。
据清末宣统《吴江叶氏族谱》载,吴江叶氏先世为括苍松阳(今浙江丽水松阳)人。北宋初年迁入吴县洞庭东山。吴中叶氏又以吴江汾湖人才最盛,“世以科第显,为吴中望族”。 (316) 明清时期,是叶氏家族诞生进士最集中的时期。叶氏二十世叶绅,明宪宗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 丁未科进士,历任户科、吏科、礼科给事中,官至尚宝司少卿,确立了汾湖叶氏在地方望族中社会地位。二十二世叶可成(1517—1584),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癸丑科进士,授蒲州同知、南京工部主事等职。二十三世叶重第,是明万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进士,历授玉田知县,工部主事、贵州提学等职。二十四世叶绍袁(1589—1648)、叶绍颙(1594—1670),明天启五年 (1625年) 乙丑科同榜进士。叶绍袁授南京武学教授、工部主事。叶绍颙初授行人,后升浙江道监察御史。二十五世叶燮(1627—1703)、叶吴揖(1641—1678),分别是清康熙九年(1670年)庚戌科进士和康熙二十四年 (1685年) 乙丑科进士,分授扬州府宝应知县和文安知县。第二十六世叶舒崇(1640—1678),康熙十五年丙辰科(1676年)进士,仕中书舍人。据《明清进士题名碑录》、《吴中叶氏族谱》、《分湖小识·选举》统计,从明永乐年间到清代光绪年间,叶氏一门共有进士10人、举人17人、秀才95人,科举人才绵延不绝。 (317) 叶氏族人科甲不断与家族深厚的文学素养相关,对此,王国平先生指出:“叶氏族人吟咏唱和,集会结社,以家族为中心组成的一个文学集团,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大突出现象。” (318) 其族人文学成就很高,在清代文坛影响甚大。吴根洲说:“在明清科举制度下,文学成就代表了一定的科考能力,是家族文化能力的重要体现,只有具有较强的文化能力的家族才能成为世代簪缨的望族”。 (319) 汾湖叶氏正是此种家族的典型。
昆山徐氏家族是科举世家,明清两代徐氏共产生了16名进士、36名举人。在明代,徐氏家族仅有徐应聘(徐申的曾孙,徐乾学曾祖父)一人中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进士。到了清代顺康之世,徐乾学、徐秉义、徐元文三兄弟先后考中一甲进士,“兄弟三鼎甲”,使得徐家名声大振。长子徐乾学(1631—1694),系徐开法长子,顺治十一年(1654年)由府生学员拔为贡生。顺治十七年(1660年)中顺天乡试,康熙九年(1670年)庚戌科探花,授编修。任顺天乡试副考官,慧眼识才,从废卷中挑出韩菼,终成状元。寻迁左春坊左赞善,充日讲起居注官。后任翰林院侍讲、内阁学士,充《明史》《大清一统志》副总裁,授礼部侍郎,充经筵讲官,旋升左都御史兼任《大清一统志》总裁,擢刑部尚书。乾学长期担任史馆要职,负责修史体例的制订,贡献卓越。他还是一位藏书家、目录学家,有《传是楼书目》行世。二弟徐秉义(1633—1711),系徐开法次子,康熙十二年(1673年)癸丑科探花。授翰林院编修,曾典试浙江,后以史馆纂修被征召入京,任左中允,充日讲起居注官,教习庶吉士。任《大清一统志》总裁,升侍讲,累官至詹事府右中允,擢少詹事,任《明史》总裁,升吏部侍郎、内阁学士。曾主持会试,任顺天乡试主考官。徐秉义老成持重,享有文名,时人称其“文行兼优”。三弟徐元文(1634—1691),顺治十一年(1654年)举乡荐,顺治十六年(1659年)己亥科状元,授翰林修撰。任陕西乡试主考,后任秘书院侍读,累迁国子监祭酒,充经筵讲官,升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充《太宗实录》副总裁,改翰林院掌院学士,充日讲起居注官,教习庶吉士。晋《明史》总裁,擢都察院左都御史,迁户部尚书,转刑部尚书,授文华殿大学士,掌翰林院事。徐氏兄弟三人“皆以鼎甲致位通显,时号‘昆山三徐’”。 (320) 兄弟三人深得舅氏顾炎武指授,抵根益深,在修纂《明史》中体现着顾氏“言必有据”的求实精神和朴素文风。三兄弟先后总裁《明史》《大清会典》《大清一统志》《律例》《政治典训》《平定三逆方略》《三朝国史》等书的编纂,在清代史学及文化建设方面建树出众。
老大徐乾学,虽未官至大学士,却声望不减官至文华殿大学士的三弟徐元文。据《檐曝杂记》卷二载:“(乾学)在康熙中以文学受知。方其盛时,权势奔走天下,务以奖拔寒峻、笼络人才,为邀名计,故时誉翕然归之……所拔初不以贿,惟视其才之高下定等差。相传乡、会试之年,诸名士先于郊外自拟名次。及榜出,果不爽,非必亲自主试也。徐方主持风气,登高而呼,衡文者类无不从而附之。以是游其门者,无不得科第。” (321) 从这段记载可知,徐乾学深谙科举之道,对门客点拨有方。门客尚能科第中式,子侄及第者可想而知。徐乾学有五子:长子徐树谷(1652—1715),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乙丑科进士,后任山东道监察御史;二子徐炯(1657—1722),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壬戌科进士。曾典试福建,历任工部主事,贵州司员外郎,刑部郎中,直隶巡道;三子徐树敏(1660—1731),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甲申科进士,官安阳县知县;四子徐树屏(1663—1732),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壬辰科进士。授工部虞衡司主事,升工部营膳司员外郎,官刑部广西司郎中,广西提学佥事、候补布政司参议;五子徐骏(1683—1730),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癸巳科进士,选庶吉士。“五子登科”,令家族风光无限。徐元文有两子,长子徐树声(1656—1705),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甲子科举人,官中书舍人,候补国子监典簿。次子徐树本(1659—1710),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丁丑科进士。选庶吉士后,散馆后授翰林编修,充《一统志》总裁官。徐秉义子徐树闳,附贡生,以诸生入太学。选授四川屏山县知县,历迁云南沾益州知州、东府掌印同知,官至开花府知府。“昆山三徐”的下一代基本上都是走科举入仕之途,尤其是徐乾学一支的“五子登科”深得时人推崇。然而,以雍正八年(1730年)徐乾学幼子徐骏因“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触犯“文字狱”被杀为标记,昆山徐氏七十年的辉煌便终止了。
长洲(今江苏苏州)彭氏与大阜潘氏、葑门陆氏诸族同属清代苏州的名门望族,彭氏在明清两代因为科举功名最盛,居苏州四大家族之首。彭氏源出庐陵,派出江西清江。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彭学一随军徙隶苏州卫左千户所,归于军籍,成为苏州彭氏始祖。“彭氏在定居苏州的一百多年中,一方面深受吴地尚文风气的熏陶,另一方面明朝的统治已经稳定,战争日少,社会日趋安定,其家风遂由尚武转为尚文。” (322) 苏州彭氏四世祖彭淳曾对次子彭昉说:“吾家世习武,子孙当由文显。” (323) 进入清代后,彭氏族人在科场上连创佳绩,成就了科举世家的英名。
彭氏在清朝第一位进士是彭珑(1613—1689),彭德先次子,顺治十四年(1657年)丁酉科乡试中举,十六年(1659年)已亥科进士及第。授长宁县知县,致仕后归隐乡里,潜心理学,开创了长洲理学先河。康熙朝是长洲彭氏的鼎盛时期,彭珑之子彭定求(1645—1719),康熙十五年(1676年)丙辰科状元及第。堂兄彭璜之子彭宁求(1649—?)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壬戌科,探花及第。兄弟皆鼎甲,彭氏声望鹊起,一时“家门鼎贵,贺者填里闾”。 (324) 彭定求状元及第后授翰林院修撰,掌修国史。历国子监司业,翰林院侍讲,充日讲起居注官,前后在翰林不到四年。康熙南巡时命彭定求与汪士钦等校《全唐诗》。为人淡泊名利,隐居家乡后,主要研习宋明儒学遗书,是清代著名理学家之一。潜心著述,有《学易纂录》《儒门法语》《诗集》等。彭宁求中探花后授翰林院编修,曾任会试同考官,累迁至翰林院侍读,任职詹事府中允。彭定求、彭宁求兄弟以科名震世,其后人皆恪守家训,彬彬向学。彭定求的四子彭景泽、五子彭尚祁先后乡试中举,彭宁求三子均中了秀才。
彭定求之孙彭启丰(1701—1784)于雍正五年(1727年)丁未科状元及第,再创彭氏祖孙会状的佳话。至此,“苏州之彭遂称天下”。 (325) 初授翰林院编撰,入值南书房,充日讲起居注官,累迁至詹事府右中允,乾隆三年(1738年)升翰林院侍讲,迁詹事府右庶子。后任侍读学士、左佥都御史、通政使、左副都御史,提督浙江学政,擢礼部右侍郎,旋升内阁学士,转刑部侍郎、吏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官至兵部尚书。一生历事雍正、乾隆两朝,为官40余年,才干出众。先后7次为乡试主副考官,1次会试同考官,为国家选拔了大量人才。晚年归家后主讲紫阳书院15年,“乐育群英,甲科踵接”, (326) 朝廷培选拔了一大批真才实学之人。
彭启丰长子彭绍谦(1725—1775)中乾隆十二年(1747年)丁卯科举人。历任山东新城知县、曹州府桃源同知。次子彭绍观与四子彭绍升(1740—1796),同中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丁丑科进士。彭绍观进士及第后授翰林编修,任日讲起居注官,官终翰林院侍读学士。彭绍升中进士后辞官不就,隐居乡里,成为清代居士佛教的代表人物。三子彭绍咸虽无科举名且早逝,但子孙功名显赫。其长子彭希濂,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甲辰科进士,累迁至刑部右侍郎,转吏部右侍郞,任福建按察使。历乾隆、嘉庆两朝,多次主持地方科举考试。四子彭希涑(1761—1793),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丙午科举人。次子彭希洛,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丁未科进士,由兵部主事累迁至刑部侍郎、吏部右侍郎,官终福建道监察御史。五子彭希郑(1764—1831),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已酉科进士,历任礼部仪制主客司郎中、常德府知府。后因病辞官,与友共创“问梅诗社”。
彭氏乾隆年间,无论是科场还是仕途,都辉煌显达,饮誉一方。嘉庆之后,虽然有衰落,但间歇仍有族人科举及第。嘉庆三年(1798年),彭希洛之子彭蕴辉,中戊午科进士,改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彭蕴辉是彭氏后起之秀,虽官居高位,但英年早逝。道光十五年(1835年),彭希涑之子彭蕴章(1792—1862)中乙未科进士,授工部主事,历鸿胪寺少卿、通政司副使、宗人府丞、工部侍郎等职,在军机大臣上行走。后提督福建学政,迁左副都御史,擢兵、工部尚书,任协办大学士,拜文渊阁大学士,管理工部及户部三库事务,充上书房总师傅、国史馆总裁。彭蕴章曾担任宰相9年之久,不仅爵位高显,且教子甚严。其三子先后举人及第,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长子彭慰高中举人,咸丰五年(1855年),四子彭祖贤又中举人,同治十二年(1873年),八子彭祖润再中举人,延续着祖辈以来的辉煌。有研究者统计,有清一代,长洲彭氏共有14名进士,22名举人及第, (327) 这也使得彭氏在苏州望族中的地位更加牢固。
吴县潘氏是清代四大家族中另一支,其家族在科场上也取得了不俗的成就。潘氏原籍安徽歙县大阜,自明代起,潘世恩六世祖潘仲兰(1609—1677)于明末举族迁入于吴,将“读书应举成为‘训族第一事’”。 (328) 孜孜于科场的角逐,以期振兴家族。五世祖潘景文(1639—1706)为杭州府庠生、候选主事,成为潘氏苏州始祖。研经堂原是明代状元宰相申时行的府第,潘景文卜宅于此,寄托了欲使潘氏子孙科举入仕的用意。经过数代人的经营,大阜潘氏家道兴旺,人才辈出,终成江南著名的望族。
潘景文一妻三妾共生九子,其中以长房潘兆鼎(1658—1724)一支人丁最旺,科第最盛,且长盛不衰。二房潘兆臣,有10个儿子,主要是继承祖业,经营盐业,但功名不兴。潘兆鼎育有七子,就科举仕途言,以四房潘暄(1690—1774)一支为最,科名不绝,仕途显赫。潘暄次子潘冕(1718—1780)一脉,更为显达,由科举入仕者尤多。据统计,清代潘氏家族共生产9名进士、32名举人、2名贡生、140名庠生 (329) 。仅潘冕一支就诞生了8名进士(包括状元1名、探花2名)成为苏州“贵潘”的骨干。首开科甲题名的是潘冕长子奕隽(1740—1830)、次子奕藻(1744—1815)、三子奕基(1745—1824),三兄弟少负盛名,与吴蠡涛、吴少甫“并驾文场,有‘二吴三潘’之目”, (330) 潘氏从此科甲蝉联。
潘奕隽16岁时以商籍补浙江仁和县学生,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已丑科进士及第,授内阁中书,曾任贵州乡试副主考,官至户部主事。后隐居40余年,道光二年(1822年),得赏员外郎衔。潘奕藻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甲辰科进士,任刑部郎中,曾主持湖南乡试。潘奕隽、潘奕藻成为苏州“贵潘”中最早的两名进士。大阜潘氏早在康熙初年就定居苏州,但一直在以浙江以商籍身份参加科举考试。中进士后,潘奕隽正式“改入吴县籍”,不久其弟亦改入吴县籍。从此真正融入苏州,这一支潘氏也从商业世家变为文化世家。
老三潘奕基少负才名,却科场坎坷,屡试不中。其子潘世恩(1769—1854),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癸丑科一甲第一名及第,授翰林院修撰,掌修国史。历詹事府左春坊左庶士、署日讲起注官、翰林院侍讲学士,充会试同考官、咸阳宫总裁,升詹事府少詹事,提督云南、浙江学政,擢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升工、吏、户部尚书,署武英殿总裁、充庶吉士散馆阅卷大臣、国史馆总裁、翰林院掌院学士,超授体仁阁大学士、军机大臣、东阁大学士、上书房总师傅,加太子太保衔,再晋太子太傅衔,以大学士致仕。曾多次主持乡会试,曾任武会试正考官、殿试读卷官、朝考阅卷官、殿试阅卷大臣、顺天乡试正考官,弟子门生遍布天下。潘世恩与其弟潘世璜、其孙潘祖荫合称为“苏州三杰”。
潘奕藻子潘世荣,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甲寅科考中举人。潘奕隽子潘世璜(1764—1824),乡试第一,成为解元。乾隆六十年(1795年)乙卯恩科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历任户部主事、户部浙江司兼云南司行走,因母丧丁忧去职。潘曾绶之子、潘世恩之孙潘祖荫(1830—1890),咸丰二年(1852年)壬子科探花及第,授翰林编修。后任国史馆协修、实录馆纂修、功臣馆纂修、咸安宫总裁、文渊阁榜理。充日讲起居注官、侍讲学士,授工部侍郎、国子监祭酒、侍读学士,升大理寺少卿、光禄寺卿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擢礼部右侍郎,转刑部左右侍郎、工部侍郎、吏部左、右侍郎。光绪间,任玉牒馆总裁、户部左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工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刑部、兵部、礼部尚书、军机大臣上行走等职。身居朝中高位,在南书房近四十年。数掌文衡,提携了许多对国家有用的干才。
潘氏以商人身份跻身科举仕途,但并未放弃业鹾经商祖业,而是迭相为用。有研究者指出:“潘氏家族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科举与经商迭相为用的二元价值观、学宗宋儒与讲究实用的家学传统,既是明清以来,尤其是晚清士商相混的结果,也是徽州和苏州两种不同地域文化整合的结果。” (331) 随着潘世恩、潘祖荫祖孙进入清廷权力中心,苏州潘氏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潘世恩为官五十余年,被称为“四朝元老”。潘祖荫历仕三朝,“日在禁近,进参枢密,出备六卿,恩宠便蕃,光华震叠”, (332) 是晚清潘家代表性人物,影响力不亚于其祖。潘氏因为科第兴盛,潘世恩、潘祖荫二人又位极人臣,历掌乡、会试主考,形成了遍布全国的社交关系网,一些著名的人物如林则徐、冯桂芬、曾国藩、左宗棠、胡林翼、翁同龢等,都与之交往密切,深深影响着晚清政治的走向。
清代常熟翁氏家族以耕读传家,居当地世家之首。自三世祖起,力田读书。翁长庸(1616—1683),一名翁庚,翁氏八世祖。长庸本姓邹,嗣入翁氏,改姓翁。顺治四年(1647年)丁亥科进士及第,是翁氏在清代的第一位进士。任户部山东主事,奉敕督榷芜湖钞关,官至河南布政使参政。充山东乡试同考官,为官清正,得才颇多。长子翁大中(1642—1706),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丁丑科进士,授内阁中书,知福建上杭县,充福建乡试同考官。清洁自矢,有乃父之风。翁长庸的族侄翁叔元(1633—1701),在康熙十五年(1676)丙辰科高中探花,授翰林编修。任翰林院检讨、侍读(讲)学士,出任山东乡试主考官,受命编《明史》,升国子监祭酒、内阁学士,擢工部尚书,以刑部尚书致仕。翁叔元以文章知名,尤以科考制艺为长。翁叔元的探花及第,给翁氏家族的功名创造了第一个辉煌。翁叔元之后的一个世纪,翁氏家族的科举之路一度沉寂。直至翁咸封中举,翁氏一族才再次复兴。
翁咸封是翁赓五世孙,翁同龢的祖父,是翁氏十三世祖。咸封自幼读书不辍,夙明大义,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 中癸卯科举人,官海州(今江苏连云港)学正,建起了清代海州第一所州学,并协助赣榆、沭阳两县创办了怀仁、怀文两座书院。以经文教士,风气为开。不仅沾溉了百姓,也为子孙确立了为官的榜样。翁心存(1791—1862),翁咸封次子,翁同龢之父。幼时奇慧,七岁能文。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丙子科以第三名考取举人,道光二年(1822年)壬午科进士,列第二甲第三名。选庶吉士,授翰林编修,累迁大理寺少卿。历官工、兵、吏、户四部尚书兼顺天府尹,擢协办大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充上书房总师傅,拜体仁阁大学士。翁心存为官廉洁自持,有“廉正传四海”之誉。先后任广东、江西奉天学政,门生遍布朝野,为其族发展奠定了深厚的政治资源。翁心存育有四子二女,其中三子早殇,余三子均为朝廷重臣与地方大吏。
翁心存言传身教,其子女多能保持家风本色。长子翁同书(1810—1865),道光二十年(1840年)庚子科进士,名列第二甲第十七名。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大考后擢中允,由侍讲学士转侍读学士,迁詹事府少詹事,提督贵州学政,安徽巡抚。次子翁同爵(1814—1877),以父荫授兵部主事,升员外郎,后任地方司道,累擢陕西巡抚,转湖北巡抚,官终湖广总督。为官之处,政绩颇多。四子翁同龢(1830—1904),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应院试考中秀才,咸丰六年(1856年)丙辰科进士第一人,授翰林修撰。受命典试陕甘,授陕西学政。升赞善,典山西乡试,授命在弘德殿行走。后任翰林侍讲,迁詹事府右春坊右庶子,晋国子监祭酒、太仆寺卿,擢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光绪间,充经筵讲官,晋都察院左都御史,擢刑部尚书、工部尚书、在军机大臣上行走,加太子太保衔。以协办大学士兼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翁同龢以状元而宰相,先后为同治、光绪两朝帝师,是晚清著名的政治家,康有为称他为“中国维新第一导师”。在他给光绪皇帝开设的课程中,有讲究经世、改革、进取的内容,这对光绪皇帝后来的维新思想形成了启蒙引导的作用。
在翁氏“父子进士”“兄弟进士”蝉联科第后,到第三代,翁氏又再兴科运。在叔父翁同龢大魁7年后,翁同龢二侄、翁同书之子翁曾源(1834—1876),同治二年(1863年)癸亥科状元,成为翁家第二位状元。该科为庆同治帝登基特设恩科。此榜为清代“名榜”第三名探花张之洞,后来官至军机大臣。二甲第五名,一品尚书警寿恒,二甲第二十名维新派人物李瑞檠。翁曾源状元及第后,授翰林修撰,掌修国史。相对于族叔,翁曾源是因为家族的声望一步登天的,并没有什么作为。翁曾源之子、翁同龢侄孙翁斌孙(1860—1922),光绪元年(1875年)举于乡,三年(1877年)丁丑科进士及第,任职翰林院,后转侍读学士,官至直隶提法使,算是翁氏家族一脉余香。从翁心存、翁同龢到翁曾源,翁氏家族入阁拜相,三子公卿,四世翰苑,门第之盛,显赫一时。然自翁斌孙后,家族科举渐趋沉寂,风光不复当年。科举制度作为封建时代社会成员通向成功的阶梯,家族有功名等级与多少,决定了一个家族的兴盛。其他家族如此,翁氏亦然。
清代常州庄氏是当地著名的科举世家。庄秀九为常州庄氏家族迁入武进的始迁祖,经过多年的发展,至第八世庄起元和庄廷臣兄弟时,打开了科甲之门。庄起元(1559—1633)、庄廷臣(1559—1643)为同祖兄弟,为明代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同榜进士,也是常州庄氏首批进士,在庄氏家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从此之后,家族成员人才辈出,累世科甲、绵延数百年,风光无限。美籍汉学家卡尔曼在《经济、政治和宗族:中华帝国晚期常州今文学派研究》中称,庄氏家族在“清代声望显赫,几乎成了进士‘生产工厂’”, (333) 话虽夸张,却也道出了实情。据庄小虎统计,从明代万历年间庄氏第八世,到光绪年间庄氏第二十世,近三百年间,常州庄氏累世科甲,共产生进士34名、举人82名、贡生49名, (334) 构成了庞大的科举群体。
庄起元一支所在常州郡城西门织机坊,称“西庄”,在明代科场即屡创佳绩。长子庄应德、三子庄恒、四子庄应会三人,分中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崇祯十六年(1643年)癸未科、崇祯元年(1628年)戊辰科进士。庄廷臣居常州城东门马山埠,称“东庄”。庄廷臣一支,在清代科场声望更高。从第八世到第十五世,东庄家族有15人中进士,以庄鼎弦(1624—1667)一支贡献最大。庄鼎弦生庄绛(1643—1670)、庄纬兄弟二人。庄绛五子连登科榜,长子庄楷、三子庄敦厚、五子庄柱高中进士,二子庄枟中举人、四子庄大椿中副榜举人,再次演绎了“五子登科”佳话。庄楷(1667—1735),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癸巳科进士。任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升国子监司业,充实录馆纂修。曾任四川乡试主考官、会试同考官。庄敦厚,雍正三年(1725年)乙巳科进士。庄柱(1690—1759),雍正五年(1727年)丁未科进士,殿试本已拟为状元,后被雍正皇帝调至二甲第二名。入翰林院庶吉士,历任大兴县知县、温州府知府、温处兵备道副使。庄大椿(1689—1751),雍正七年(1729年)己酉科顺天副榜举人。历任双流、射洪等知县。
庄柱生二子,长子庄存与(1719—1788),乾隆十年(1745年)乙丑科殿试一甲二名榜眼,授翰林编修。充湖北乡试副考官,升侍讲,入值南书房,后升侍讲学士,提督湖南学政。迁詹事府少詹事,擢内阁学士兼礼部右侍郎。后提督直隶、顺天、山东、河南学政。补内阁学士,命值南书房,在上书房行走。任湖北乡试主考官、会试同考官、会试总裁,两任浙江乡试主考官,以礼部侍郎致仕。他是清代著名的今文经学家、“常州学派”(又称“阳湖派”)开创者,以治公羊春秋见长。著有《春秋正辞》《春秋要旨》《味经斋文稿》等。次子庄培因(1723—1759),乾隆十九年(1754年)甲戌科状元及第。《履园丛话》卷十三《科第》载:“常州庄本淳学士培因,少时颇自负才华,不作第二人想。乾隆乙丑,其兄方耕少宗伯存与榜眼及第,时学士犹未捷南宫也。赋诗调之云:‘他年小宋魁天下,始信人间有弟兄’。后果然中申甲状元。” (335) 是科为“名榜”,王鸣盛、纪昀、钱大昕等皆为同年。庄培因及第后,授翰林院修撰,掌修国史。后任福建乡试主考官、会试同考官。以侍读学士出任福建学政,任翰林院侍讲学士、充日讲起居注官。病死于任上。庄氏科名,天下瞩目。庄存与、庄培因兄弟,一为榜眼,一为状元,“兄弟鼎甲”。而庄培因又是雍正五年(1727年)丁未年状元彭启丰的女婿,故又有“翁婿状元”的雅号。庄柱父子三进士,时称“清代三苏”,有对联赞道:“几乎状元及第,也算五子登科。”
据何炳棣统计,清代常州府进士总共618人,庄氏一族29人,“中举人数占常州府的4.7%。如果将武进、阳湖两县庄氏中举人数加进去(阳湖于1724年从武进分离出来),庄氏中举人数要占到常州进士总人数的11.7%。” (336) 这组数字虽未必精确,但也充分说明了常州庄氏家族在当地科举史上的崇高地位及在江苏科举活动中的巨大影响力。清代礼部左侍郎刘跃云赞叹道:“江左科名之盛,颇推吾郡,而吾郡科名之盛,尤推庄氏。盖庄氏自秀九公徙居武进,三传至鹤溪公,以进士起家,政事行谊,推重乡国。嗣后,孙曾蕃衍,甲第蝉联,迄今三百年,家声益振。” (337) 在庄氏几代人中,入值翰林院最不寻常。庄存与、其父庄柱、伯父庄楷、弟庄培因,都曾供职于翰林院。庄存与子庄通敏、庄辰选、侄庄述祖(庄培因之子)分别于1772年、1778年、1780年殿试中名列前茅,同样供职翰林,延续着父辈的辉煌。庄存与的曾侄孙(庄培因曾孙)庄受祺,也于1840年供职翰林院。翰林院直接协助皇帝处理日常政务,只授给那些名列前茅的进士,是担任朝廷要职的必经之路。从这个角度言,庄氏有如此多的成员进入翰林,其政治地位和社会影响力可想而知。
宜兴储氏也是清代科举世家,其始祖是唐代储光羲(707—760),自兖州迁至润州延陵(今江苏丹阳、金坛一带)。据《丰义宗谱小序》载:“储氏兖州人也,唐进士监察御史讳光羲公,相传乾元间徙江南润州,江南始有储氏。” (338) 《族谱序》亦载:“荆溪之有吾族也,始自唐世来于润州,润州始于光羲公……由唐至今盖千年矣,其去臧林而别处者尽能土著,则知臧林者,吾族万壑之源也。” (339) 北宋靖康之乱后,储氏六支迁至宜兴的官林、丰义、南庄、臧林一带。
宜兴储氏跻身于科举世家,始于八世祖储昌祚与储显祚。储昌柞,储欣祖父,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举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已丑进士。储显祚,储欣叔祖父,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此后储氏子孙继荫其业,连连中举,才人辈出。江庆柏先生在《明清苏南望族文化研究》一书第五章“苏南望族与科举”中专门列有《宜兴丰义储士鲁家族进士世系表》,详细展现了从储氏八世到十四世的15名进士及第盛况。最令储氏自豪的莫过于“三凤重飞”“五凤齐飞”了。康熙六年(1667年)丁未科,十世祖储方庆(1633—1683)以进士二甲第九名及第,弟储善庆以进士二甲第二十八名及第,堂侄储振以进士三甲第五十三名及第,上演了“三凤重飞”佳话。十一世祖储右文,康熙十六年(1677年)丁巳科举人,任湖广京山知县、福建宁德县知事。储大文(1665—1743),康熙六十年(1721年)辛丑科会试第一,以进士二甲三十八名及第,授翰林院庶吉士。储在文,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戊子科,顺天乡试第二。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已丑科,以进士二甲第三名及第,授翰林院编修。五十四年(1715年),经院试、会试,命侍直南书房。储郁文,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甲午科乡试中举,康熙六十年(1721年)辛丑科进士三甲第十七名及第,授徽州府学教授。储雄文,康熙五十年(1711年)辛卯科举人,康熙六十年(1721年)辛丑科以进士三甲第十九名及第,任知县。兄弟五人全部考中进士或举人,创造了“五凤齐飞”的科场奇迹。宜兴储氏家族科举事迹,“包括‘三凤家声’‘两门元望’‘五子四子并登科’‘三世四世联得第’‘奕叶甲科’‘一房十四进士’等项。‘三凤家声’有前三凤、后三凤、会三凤、乡三凤等名目。其中‘会三凤’是指储方庆的三个儿子大文、郁文、雄文于康熙六十年(1721年)同考中进士。又方庆五子,长子右文为康熙十六年(1677年)举人,其余四子大文、在文、郁文、雄文均考中进士,故有‘五子登科’之说。” (340) 名目繁多的科举佳绩,折射出储氏家族的科甲鼎盛和雄厚的实力,也奠定了储氏作为宜兴望族的社会地位。这些族成员大部分都从事着文化型职业,“储在文以翰林院编修直入南方房,参与朝廷编书;进士储麟趾主讲安徽、扬州书院;储晋观以翰林院编修纂修《明鉴纲目》被特赐《明史》一部,举人储研磷曾主讲庐江、龙山书院”, (341) 从而成为家族的文化标杆。
明清之际,常州府的进士名列前茅,位于府城附郭的武进、阳湖两县,进士人数最多,“科举蝉联,人文甲天下”。 (342) 这与常州府有文脉深厚、科举世家辈出相关。《毗陵科第考》中,就记载有不少“科甲累世”的家族。据仓桥圭子《科举世家的再生产:以明清时期常州科举世家为例》一文统计,清代常州科举世家中杨氏九世14名进士;徐氏七世9名进士;蒋氏五世6名进士;吴氏七世10名进士;盛氏五世8名进士;吕氏五世13名进士;赵氏,五世8名进士。 (343) 此外,丹徒的丁氏、张氏、荆氏,金坛的于氏,常熟的蒋氏,太仓的王氏,都是当地著名的科举世家,培养了大批进士人才。江庆柏先生指出:“苏南望族所以能在科举上取得如此显赫的成绩,是与苏南望族的文化型特点分不开的。家族深厚的文化积累是科举成功的重要条件。相对完善的教学内容和手段,严格的督责制度,一定的经济实力,灵活的激励机制,以及相应的科场经验,是建立这一优势的基本保证。” (344) 上述科举家族的出现无不印证了这样的道理。
分析科举世家成功因素可知,家族的经济实力、人口多寡、家学渊源、教育方式等,决定了一个科举世家的延续时间。此外,婚姻关系在家族智力遗传上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结婚是一种政治的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绝不是个人的意愿”。 (345) 张杰在《清代科举家族》一书中通过大量事实梳理后指出,科举家族重视与文化层次接近的科举家族联姻的动机,正是为了子孙后代能够在科场上蝉联科第、延续家族荣耀而奠定智力与人际关系基础。 (346) 以姻缘关系维系家族血脉,揭示了科举世家绵延不绝的又一关键因素,颇有见地。
4. 执掌文衡与督学直省
清代鼎甲出身者大多有出任地方学政的经历,这对改善任职省份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均产生了积极的效用。“学政是朝廷派驻各地掌管学务的代表,是对各地官学统一管理的主要环节”。 (347) 督学一官,关乎风化,朝廷选任倍加慎重。顺治九年(1652年),朝廷对学政行为规范提出要求,“提学官须正己洁操,矢公矢慎,务得真才。不许曲徇情面。生员有荒疏庸耄者,即行黜退,不许姑息。有捏造流言、思逞报复者,访实照例问遣。若乡宦势豪干托不遂,暗行中伤者,许径自奏参处治。” (348) 学政按临,代表朝廷主持地方岁科考试,并检查地方官学情况,考核教官,涉及无数利害关系。对此,从清初开始就陆续制定学政关防,以严格学政出巡程序和纪律。乾隆七年(1742年)诏令:“各省学政,宜守一定之仪制,励师表之风裁。不得自损名节,取悦督、抚。”总督、巡抚与学政,地位上平等,业务上互不干涉,但督抚负责考核学政,这使得二者有利益关联。朝廷所以强调学政“不得自损名节,取悦督、抚”,也警告督抚“当以公正廉明相勗,不得以势位意气相凌” (349) ,目的在于防止学政与地方官员勾结舞弊。并要求:“提学官巡视各府、州,务亲临遍莅,不许移文代委,及于隔别府分调取生儒,以致跋涉为害。亦不许令师生匍匐迎送。考毕,即于本地方发落,明示赏罚。不许携带文卷于别处发案,致令吏书乘间作弊,士子无所劝惩。” (350) 朝廷要求学政将革黜生员、录取童生情况随时报告礼部,同样也是防止学政出巡时营私舞弊。
科举考试作为抡才大典,在封建社会中后期占有着重要的地位。为体现朝廷的重视,每届考试必以大员临场,执掌文衡,总管考场的各项事务。“对于科举考试而言,考官是最重要的入场官员,尤其是主考官,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取士的结果。为了保证公平取士,维护科举之声誉,清廷对于考官的任职资格及选派,制定了一套严密的制度。” (351) 为防止权归私门,各省乡、会试主考官及同考官,由礼部应差者题名上请,或由吏部开列名单上呈,最后由皇帝钦命简放。清初,乡试主考官出身不必甲科出身,进士举人皆可。雍正三年(1725年)实行考差制后,增加了对乡试主考官、同考官考试一项,以检测其业务水平和衡文能力。“务遴才品,不得但取资次,亦不得浮猎声华。” (352) 由翰林院执行,合格者方获得典乡试的资格。用进士出身之人,成为定制。同考官选拔虽不属于“试差”,但在也需考选。会试主考官又叫总裁,初无定制,到乾隆时已规定,必须由进士出身之大员或翰林出身之官员内简选。“乾隆元年恩科乡试,以考官用人品端方学问醇正者,始足膺衡鉴定之寄,命张廷玉、鄂尔泰等于翰林科道部属内,各据所知,多举数人,于五日内交送内阁汇奏,试于保和殿第其高下,记名备用。” (353) 同考官则由翰林、六科“推举资俸优深、才望素著者送内院裁定”。 (354) 从职能上言,同考官阅卷,将拟录取者推荐给主考官,由主考官裁定、录取。
所谓执掌文衡,即替朝廷主持乡试、会试者。清制,绝大多数状元及榜眼、探花等出身的朝廷要员均有出典乡试、会试及督学直省的经历。迭掌文衡,为国育才、取士,时称荣选。起初,状元及第者只充会试同考官,不出典各省乡试。据《池北偶谈》卷三载:“旧例,词林第一甲一名及第者止充会试同考官,不出典各布政司乡试。自康熙己酉科,己亥状元徐元文以侍读典陕西试,甲辰状元严我斯以修撰出典山东试,始变常例。其后壬子科,庚戌状元蔡启僔典顺天试;乙卯科,癸丑状元韩菼典顺天试;丁巳科,丙辰状元彭定求典顺天试;辛丑科,己未状元归允肃典顺天试;丁卯科,乙丑状元陆肯堂典江西试,遂沿为例。” (355) 自康熙八年(1669年)后,状元始出典乡试。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戊戌科会试,总裁为于敏中、王杰和嵩贵,其中于、王皆状元,同考官中秦大成、陈初哲、黄轩、金榜,皆状元。当时在京状元皆入闱,一时传为佳话。
偶掌文衡,足以令人难忘,而数掌文衡,尤为可贵。清代执掌文衡五次以上者,人数不多,据《旧典备征》卷四《迭掌文衡》统计,共有59人,其中江苏12人,占总数20.33%。比例之高,全国其他省份罕有匹敌,足见江苏官员对科场影响力之大。除去今属上海的吴省钦外,江苏共11人有此经历。其中,苏州府6人,常州府3人,扬州府、淮安府各1人。地方鼎甲优势在执掌文衡中尽显无遗。这些官员或充乡会试主考官,或督学直省,无论是在倡导学风、提振地方科举的声望,还是慧眼识才、重视选才质量方面,都有不俗表现,为朝廷育才选士作出了独特的贡献,值得后人关注。
执掌文衡次数最多的是长洲人彭启丰(1701—1784),雍正五年(1727年)丁未状元。《清史稿》载:“彭启丰,字翰文,江南长洲人。祖定求,康熙十五年,会试、殿试皆第一,官至翰林院侍讲。启丰,雍正五年会试第一,殿试置一甲第三,世宗亲拔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南书房行走。” (356) 曾七典乡试,分别是雍正七年(1729年)己酉河南乡试、雍正十年(1732年)壬子云南乡试、雍正十三年(1735年)乙卯江西乡试、乾隆元年(1736年)丙辰山东乡试、乾隆六年(1741年)辛酉江西乡试、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壬午浙江乡试、乾隆三十年(1765年)乙酉顺天乡试。两任浙江学政,任上曾就科举制度问题提出四项改革措施:一是针对各府州科试和院试后令考生讲解经义,提出废除讲解经义之举,避免重复。二是针对浙江盐商子弟冒籍入学,提出严格管理盐商保送入学。三是对国子监考试一题多考,前难后易的不公平,提出当场出题,以考真才初学。四是加强对乡试考卷的誊录与核对,以防作弊。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使得乡试等考试制度得到了极大完善。
武进人刘纶(1711—1773),乾隆元年(1736年)中博学鸿词。“刘纶,字眘涵,江苏武进人。少俊颖,六岁,能缀文,长工为古文辞。乾隆元年,以廪生举博学鸿词,试第一,授编修。预修世宗实录,迁侍讲,进太常寺少卿。四迁,擢内阁学士。” (357) 与大学士刘统勋辅政,有“南刘东刘”之称。史载:“校士尤矜慎,尝曰:‘衡文始难在取,继难在去。文佳劣相近,一去取间于我甚易,独不为士子计乎?’较量分寸,辄至夜分不倦。” (358) 在清代执掌文衡者中,刘纶以制科而位列其中,并非常例,足见其有过人之处。刘纶三典乡试,分别是乾隆六年(1741年)辛酉山西乡试、乾隆庚辰二十五年(1760年)及三十五年(1770年)庚寅顺天乡试。两典会试,分别是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己丑、三十七年(1772年)壬辰会试,工作兢兢业业。某种意义上讲,其“矜慎”取士,是执掌文衡者的可贵品质。既是对举子命运的负责,更是对国家抡才的负责。
武进人庄存与(1719—1788),乾隆十年(1745年)乙丑科榜眼。史载:“乾隆二十一年,督直隶学政。按试满洲、蒙古童生,严,不得传递,群哄。御史汤世昌论劾,命夺存与官。上恶满洲、蒙古童生纵恣,亲覆试,搜得怀挟文字。临鞫,童生海成最狡黠,言:‘何不杀之?’上怒,立命诛之。哄堂附和者三人,发拉林种地;四十人令在旗披甲;不得更赴试。并以存与督试严密,仍命留任。……存与廉鲠。典浙江试,巡抚馈金不受,遗以二品冠,受之。及途,从者以告曰:‘冠顶真珊瑚,值千金!’存与使千余里返之。” (359) 四典乡试,分别是乾隆十七年(1752年)壬申、十八年(1753年)癸酉,俱典湖北乡试;二十一年(1756年)丙子、三十六年(1771年)辛卯,俱典浙江乡试。一典会试,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辛卯恩科会试。两任学政,一任顺天府,一任河南省。存与督学严厉,甚至不惜冒犯旗人特权。典试地方,更是廉洁耿直,秋毫无犯,令人敬佩。作为清代今文经学之首倡者、常州学派的始祖,其行为如龚自珍所称赞“以学术自任,开天下知古今之故,百年一人而已矣。” (360)
太仓州镇洋人汪廷玙(1718—1783),乾隆十三年(1748年)戊辰科探花。其子汪学金在三十三年后,即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辛丑科探花及第。汪廷玙以诗作贺:“国朝恩荣一英主,汪家父子两探花”,留下了“父子两探花”的佳话。五典乡试,分别是乾隆十五(1750年)庚午河南乡试、十七年(1752年)壬申湖南乡试、十八年(1753年)癸酉福建乡试、三十年(1765年)乙酉湖北乡试、四十二年(1777年)丁酉江西乡试。一典会试,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壬辰会试。四任学政,江西一任、福建两任、顺天一任。汪廷玙出任地方学政经历较其他人更丰富些,执掌文衡间的故事,史料不详。
宜兴人汤先甲(1712—1778),乾隆十六年(1751年)辛未科二甲八名进士及第。选翰林院庶吉士。散馆后授翰林院编修,预修《钦定续文献通考》。考选陕西道监察御史,任鸿胪寺少卿,改光禄寺少卿。迁通政使司参议,升内阁侍读学士,入直上书房。五典乡试,分别是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丙子贵州乡试、二十四年(1759年)己卯浙江乡试、三十年(1765年)乙酉四川乡试、三十三年(1768年)戊子广东乡试、三十八年(1773年)甲午福建乡试。六次充乡会试同考官,三任学政(贵州、河南、广东),甄拔了许多名士。在执掌文衡者中,汤先甲以较低的科名而数典乡会试,显现出与众不同的才华与正直清廉的品格。
吴县人潘世恩(1769—1854),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癸丑科状元。《清史稿》本传载:“世恩历事四朝,迭掌文衡,备叨恩遇。” (361) 三典乡试,分别是嘉庆九年(1804年)甲子浙江乡试、十三年(1808年)戊辰顺天乡试、道光十九年(1839年)己亥顺天乡试。四典会试,分别是道光十二年(1832年)壬辰、十六年(1836年)丙申、二十年(1840年)庚子、二十七年(1847年)丁未四科会试。三任学政,云南、江西、浙江各一任。
高邮人王引之(1766—1834),嘉庆四年(1799年)己未探花。四典乡试,分别是嘉庆六年(1801年)辛酉贵州乡试、九年(1804年)甲子湖北乡试、二十三年(1818年)戊寅浙江乡试、道光元年(1821年)辛巳浙江乡试。两典会试,分别是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己卯会试、道光三年(1823年)癸未会试。两任学政,河南、山东各一任。
山阳人李宗昉(1779—1846),嘉庆七年(1802年)壬戌榜眼。史载,李宗昉“自七年至十年,典顺天乡试二,会试一,浙江乡试一,得士称盛”。 (362) 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督学浙江,行前,嘉庆皇帝亲加慰勉:“汝考差第一,浙江人文渊薮,当取有用之才。”嘉庆十八年(1813年),山阳人汪廷珍主管浙江乡试,后留任学政。先后陶镕浙江学子,以培养真材为己任,传为美谈。曾五典乡试,分别是嘉庆九年(1804年)甲子陕西乡试、道光二年(1822年)壬午江西乡试、八年(1828年)戊子顺天乡试、十一年(1831年)辛卯顺天乡试、十二年(1832年)壬辰浙江乡试。两典会试,分别是道光道光二年(1822年)壬午、道光九年(1829年)己丑会试。三任学政,贵州、浙江、江西各一任。
吴县人潘祖荫,咸丰二年(1852年)壬子科探花。史载,潘祖荫“先后数掌文衡,典会试二、乡试三,所得多真士。时与翁同龢并称翁潘云。” (363) 四典乡试,分别是咸丰八年(1858年)戊午陕甘乡试、同治元年(1862年)壬戌山东乡试、十二年(1873年)癸酉顺天乡试、光绪十一年(1885年)乙酉顺天乡试。一典会试,光绪十五年(1889年)已丑科会试。支伟成《清代朴学大师列传》卷二十五载:“性坦率,重贤好士,见义敢为,初不计祸福。左文襄被诬,祸几不测。公独上奏保举人左宗棠人材可用一折,大旨谓曰:‘楚军之得力,由于骆秉璋之调度有方,实由于左宗棠之运筹决胜。宗棠之为人,负性刚直,疾恶如仇;官文惑于浮言,未免有引绳批根之处,致其洁身而退。夫以一在籍举人,去留似无足轻重;而与楚军事势关系甚大,有不得不为国家惜者。请饬下曾国藩等,酌量任用,尽其所长,襄理军务,勿为群议所挠。’云云。于是文宗诏询所以用之者,超授四品京堂。厥后中兴之功,以至荡平四域,成之者虽文襄,介之者则公也。人徒目公为翰墨侍从之臣,颠矣!” (364) 可见,晚清中兴格局出现与潘祖荫之识荐左宗棠不无关系。
常熟人翁同龢(1830—1904),咸丰六年(1856年)丙辰状元。史载“八年,典试陕甘,旋授陕西学政,乞病回京。同治元年,擢赞善。典山西试……前后充会试总裁、顺天乡试考官。” (365) 五典乡试,分别是咸丰八年(1858年)戊午陕甘乡试、同治元年(1862年)壬戌山西乡试、十二年(1873年)癸酉顺天乡试、光绪十一年(1885年)乙酉、十四年(1888年)戊子、十九年(1893年)癸巳俱顺天乡试。两典会试,光绪六年(1880年)庚辰、十八年(1892年)壬辰会试。曾一任陕甘学政。
元和人陆润庠(1841—1915),同治十三年(1874年)甲戌状元。据《清史稿》载,陆润庠“光绪初,屡典试事,湖南、陕西皆再至。入直南书房,洊擢侍读。出督山东学政。父忧服阕,再迁祭酒,典试江西。” (366) 四典乡试,分别是光绪二年(1876年)丙子湖南乡试、五年(1879年)己卯陕西乡试、二十年(1894年)甲午江西乡试、二十八年(1902年)壬寅顺天乡试。一典会试,光绪三十年(1904年)甲辰会试。曾一任山东学政。
这些执掌文衡者,有着非同寻常的背景,除刘纶是博学鸿词出身外,绝大部分都是三鼎甲出身,科名很高,深孚众望。虽然他们并不执掌江南乡试,也不在本地任学政,但他们的在科场的经历使他们在识人、施政上有着非同寻常的眼光和措施,这对提升所在地科举水平是非常有益的。
执掌文衡者,不仅可以桃李盈门,更是社会地位的象征,有着非凡的影响力,因而尤为科场所重。清人朱寿彭所言“宦途最重是文衡,唐诗中即有是语,故有历举春秋两试者盈门桃李,众望之辄艳羡若仙焉”, (367) 正是这种社会心理的集中写照。执掌衡文者的眼光、学识甚至道德品质,直接决定着应试者的前途命运。清人钱泳在《履园丛话》卷十三《立品》中云:“科第之得不得,在衡文之中不中,与其人之人品学问,原不相涉,不是中鼎甲、掇巍科者,就有学问也。” (368) 从这段话可知,在科举考试中,衡文者取舍的权力是相当大的,这也是执掌文衡为众人所激赏的根本原因。国家设科取士,期得真才。执掌文衡者秉公裁量,方上不负朝廷,下不愧多士。如果“列抡选之任而怀穿窬之心,则更衣冠中禽兽矣。玷儒林而坏士习,莫此为甚”。 (369)
科举提供了考场上的竞争机会,然录取数远远低于应举数,这使得座主门生关系尤为珍贵。虽然建隆三年(962年),宋太祖下诏宣布,及第者不得拜谢知举官,不得称知举官为恩门、师门,亦不得自称为门生。将考试裁量权收归朝廷,让考生成为“天子门生”。然而座主与门生关系的实质,并未因此有根本性改变。个中原因正如王炎平所分析的那样:“自唐至清,座主门生关系和同年关系一直在官场中起着重要作用……座主门生关系和同年关系,是赤裸裸的势利关系。一个读书人在进士及第以后,不以教育他的老师为恩门,却以录取他的考官为恩门;不看重同窗攻读的同学关系,却看重同时及第的同年关系。说穿了,不过是真正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在官场中没有用处。此种建筑在道义和感情上的关系,因而不被重视。” (370) 无论是乡试此前的童试,还是此后的会试、殿试,士子最终能否中举,除去自身因素外,阅卷官的衡文眼光、爱好,主考官的裁量意志等,都影响着录取。举子中式,以知遇之恩待主考官,一种新的社会关系——座主与门生关系就此出现。宋代之后,这种关系因朝廷收回“公权”而变得更加潜隐化,然其对官场、科场的影响并未消弭。这种关系是一种隐性资源,间接地左右着相关人士的官场升迁,乃至家族的命运。
(1) 张廷玉等撰:《清朝文献通考》卷47《选举一》,第1册,第5300页。
(2) 赵尔巽:《清史稿》卷232《范文程传》,第9353页。
(3) 赵尔巽:《清史稿》卷108《选举三》,第3147页。
(4) 刘海峰、李兵:《中国科举史》,东方出版中心2004年版,第354页。
(5) 李世愉、胡平:《中国科举制度通史》(清代卷)上册,第12页。
(6) 礼部编纂: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首》,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38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第1页。
(7) 赵尔巽:《清史稿》卷108《选举三》,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3149页。
(8) 胡平:《〈钦定科场条例〉对考试立法研究的启示》,《教育与考试》2016年第3期,第19页。
(9) 赵尔巽:《清史稿》卷108《选举三》,第3148页。
(10) 同上。
(11) 赵尔巽:《清史稿》卷108《选举三》,第3149页。
(12) 同上,第3149—3150页。
(13) 同上,第3151页。
(14) 同上,第3151—3152页。
(15) 李世愉、胡平:《中国科举制度通史》(清代卷)上册,第179页。
(16) 参见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20《乡会试中额·各省乡试定额·附载旧例》,第1393页.
(17) 李世愉:《清代科举中额的分配原则及政策导向》,《社会科学战线》2013年第3期,第133页。
(18) 吴振棫撰,章正伦点校:《养吉斋丛录》卷9,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16页。
(19) 吴振棫撰,章正伦点校:《养吉斋丛录》卷9,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19页。
(20) 赵尔巽:《清史稿》卷108《选举三》,第3149页。
(21) 震钧:《天咫偶闻》卷1,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9页。
(22) 同上,第9—10页。
(23) 参见鄂尔泰、张廷玉《词林典故》卷2《官制·庶吉士馆选》,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职官类,第599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462—463页。
(24) 吴振棫撰,章正伦点校:《养吉斋丛录》卷9,第111—112页。
(25) 巴泰等:《世祖章皇帝实录》卷116“顺治十五年四月丙戌”条,《清实录》第3册,中华书局影印1985年版,第905页。
(26) 托津等奉敕纂: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56《吏部·除授·进士授职》,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65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91年版,第2582页。
(27) 李兵:《论清代科举制度发展的因革》,《教育考试》2016年第6期,第36页。
(28) 礼部编纂: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26《回避》,第1883页。
(29) 庆桂等:《高宗纯皇帝实录》卷12“乾隆元年二月戊辰”条,《清实录》第9册,中华书局影印1985年版,第364页。
(30) 托津等奉敕纂: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74《礼部·贡举·整肃场规》,第1920页。
(31) 礼部编纂: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50《磨勘·例案》,第3499页。
(32) 礼部编纂: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50《磨勘·磨勘事宜》,第3492页。
(33) 长秀等纂:《钦定礼部则例二种》卷91《仪制清吏司·乡会试磨勘事宜》,海南出版社2000年版,第352页。
(34) 参见礼部编纂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50《磨勘·磨勘处分上》,第3545—3570页。
(35) 参见刘海峰、李兵《中国科举史》,东方出版中心2004年版,第374—377页。
(36) 安德义《“覆试”非“复试”》(《辞书研究》1992年第3期)一文,从训诂等角度,指出“覆试”为科考语,“覆试”中的“覆”有“审查”“考察”之义,“覆试”非“复试”。笔者认同安德义先生的论证,理由如下:(1)光绪朝《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等典籍中,“覆试”“复试”是两个词,而没有通用。(2)科举中的覆试虽含有再次考试之意,但目的主要是查核、复核、审查有无舞弊行为,“复”无此义项。(3)清代科举用语中“补行覆试”往往称作“补覆”,如将“补覆”简化成“补复”有令人费解。
(37) 礼部编纂: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49《覆试·现行事例》,第3339页。
(38) 礼部编纂: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49《覆试·现行事例》,第3337—3338页。
(39) 赵尔巽:《清史稿》卷108《选举三》,第3162页。
(40) 顾炎武撰,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卷16《制科》,第930页。
(41) 张萱:《西园闻见录》卷44《礼部三·科场·前言》,杭州古旧书店1983年版,第8页。
(42) 嵇璜、刘墉等奉敕撰:乾隆《清朝通典》卷18《选举一·选举制·文科》,王云五主编:《万有文库》第2集,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2129页。
(43) 赵尔巽:《清史稿》卷109《选举四》,第3175—3176页。
(44) 秦瀛:《己未词科录》卷1,周骏富:《清代传记丛刊》第14册,(台北)明文书局1985年版,第7页。
(45) 赵尔巽:《清史稿》卷109《选举四》,第3175—3176页。
(46) 梁启超认为,开办博学鸿词科是清政府采取的“怀柔政策”之一。清廷“怀柔政策”共分三着实施:第一着为“荐举山林隐逸”;第二着为“举荐博学鸿儒”;第三着为“康熙十八年之开《明史馆》”。参见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141页。
(47) 赵尔巽:《清史稿》卷109《选举四》,第3177页。
(48) 同上。
(49) 庆桂等:《高宗纯皇帝实录》卷28“乾隆元年十月上乙丑”条,《清实录》第9册,第599页。
(50) 王凯旋:《中国科举制度史》,第285页。
(51) 礼部编纂: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59《翻译·翻译乡会试上·现行事例》,第4471页。
(52) 同上,第4577页。
(53) 缪荃孙:《艺风堂杂钞》卷2《开经济特科原委》,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93页。
(54) 赵尔巽:《清史稿》卷109《选举四》,第3179页。
(55) 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卷17《恩科》,第1006页。
(56) 朱轼等:《圣祖仁皇帝实录》卷250“康熙五十一年四月乙亥”条,《清实录》第6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75页。
(57) 王原祁等编:《万寿盛典初集》卷33《恩责六·开科一》,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653册,(台北)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364页。
(58) 陆以湉著,冬青校点:《冷庐杂识》卷8《恩科》,第428—429页。
(59) 鄂尔泰、张廷玉:《世宗宪皇帝实录》卷2“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条,《清实录》第7册,第55—56页。
(60) 宗韵:《恩科制、科举功能嬗变与清代教育危机》,《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第105页。
(61) 吴肃公:《读书论世》,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432页。
(62) 赵尔巽:《清史稿》卷108《选举三》,第3150页。
(63) 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册,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285页。
(64) 梁启超:《变法通议·论科举》,《饮冰室合集·文集一》,第27—28页。
(65) 王德昭:《清代科举制度研究》,第23页。
(66) 严复:《救亡决论》,《严复集》第1册《诗文(上)》,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0—42页。
(67) 张亚群:《科举革废与近代中国高等教育的转型》,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页。
(68) 转引自刘海峰、李兵《中国科举史》,东方出版中心2004年版,第422页。
(69) 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编:《张之洞全集》,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660—1661页。
(70) 巴泰等:《世祖章皇帝实录》卷18“顺治二年闰六月乙巳”条,第164页。
(71) 清高宗敕撰:《清朝文献通考》卷275《舆地考七》,第2册,第7299页。
(72) 清高宗敕撰:《清朝文献通考》卷269《舆地一》,第2册,第7264页。
(73) 张九徵等纂:康熙《江南通志·序》,《江苏历代地方志全书》(省部)第2册,凤凰出版社2016年版,第4页。
(74) 公一兵:《江南分省考议》,《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2年第1期,第78页。
(75) 庆桂等:《高宗纯皇帝实录》卷619,“乾隆二十五年八月己亥”条,《清实录》第16册,中华书局影印1985年版,第965页。
(76) 赵尔巽:《清史稿》卷116《职官三》,第3347页。
(77) 赵尔巽:《清史稿》卷59《地理志六》,第2001页。
(78) 参见季士家《江苏建省纪实》,《江苏地方志》1988年第1期。
(79) 赵尔巽:《清史稿》卷58《地理志五》,第1983—1984页。
(80) 清高宗敕撰:《清朝通志》卷29《地理略·疆域二》,第6905页。
(81) 同上。
(82) 清高宗敕撰:《清朝通志》卷92《州郡三》,第2715页。
(83) 公一兵:《江南分省考议》,《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2年第1期,第82页。
(84) 公一兵:《江南分省考议》,第75页。
(85) 季士家:《江苏建省时间再论》,《江苏地方志》1990年第1期。
(86) 参见秦国经主编《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1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87) 庆桂等:《高宗纯皇帝实录》卷39,“乾隆二年三月下”条,《清实录》第9册,中华书局影印1985年版,第697页。
(88) 托津等奉敕纂: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75《礼部·贡举·制办试卷》,第1988页。
(89) 托津等奉敕纂: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80《礼部·贡举·制办试卷》,第2246页。
(90) 朱保炯、谢沛霖编:《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91) 顾公燮撰,甘兰经等点校:《丹午笔记·平定姑苏始末》,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55页。
(92) 佚名:《吴城日记》卷上,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215页。
(93) 黄明曦纂:《江上孤忠录》,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1页。
(94) 张九徵等纂:康熙《镇红府志》卷6《赋役》,康熙十三年(1674年)刻本。
(95) 莫旦:《苏州赋》,冯桂芬纂:同治《苏州府志》卷2《疆域》,第122页。
(96) 佚名:《吴城日记》卷上,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217页。
(97) 巴泰等:《世祖章皇帝实录》卷43“顺治六年三月至四月壬子”条,第348页。
(98) 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60页。
(99) 参见王峻等纂乾隆《苏州府志》卷8《田赋一》,《江苏历代方志全书》(苏州府部)第12册,凤凰出版社2016年版,第154—155页。
(100) 缪彤纂:康熙《苏州府志》卷25《田赋三》,《江苏历代方志全书》(苏州府部)第9册,凤凰出版社2016年版,第279页。
(101) 张华:《清初江苏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江苏社会科学》1990年第5期,第44页。
(102) 巴泰等:《世祖章皇帝实录》卷87“顺治十一年十一月至十二月辛巳”条,第689页。
(103) 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甲表78《清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初、中期)四朝各直省人丁数》,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58页。
(104) 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甲表79《清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各直省人丁数占总数的百分比》,第259页。
(105) 韩世琦:《请减浮粮疏》,王峻等纂:乾隆《苏州府志》卷10《田赋三》,《江苏历代方志全书》(苏州府部)第12册,凤凰出版社2016年版,第189页。
(106) 朱启钤:《丝绣笔记》卷上,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8年版,第15页。
(107) 托津等奉敕纂: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900《内务府·库藏》,第7167页。
(108) 范金民、金文:《江南丝绸史研究》,农业出版社1993年版,第171页。
(109) 同上,第159—162页。
(110) 尹会一:《尹少宰奏议》卷3《河南疏二·敬陈农桑四疏》,丛书集成初编本,第197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27页。
(111) 张集馨撰,杜春和、张委清点校:《道咸宦海见闻录》,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页。
(112)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10辑,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45页。
(113) 托津等奉敕纂: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72《礼部·贡举·起送会试》,第1859—1860页。
(114) 顾炎武撰,黄汝成集释,栾保群、吕宗力校点:《日知录集释》卷17《北卷》,第985页。
(115) 刘声木:《苌楚斋随笔》卷5“江南文物盛衰”条,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04页。
(116) 叶德辉:《书林清话》卷9《古今刻书人地之变迁》,岳麓书社1999年版,第210—211页。
(117) 戚康福:《中国书坊研究》,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266页。
(118) 张秀民:《中国印刷史》,第553页。
(119) 甘熙:《白下琐言》卷2,南京出版社2007年版,第25页。
(120) 王澄:《扬州刻书考》,广陵书社2003年版,第126页。
(121) 孙文杰:《试论清代书业中心分布的地理特征》2011年第14期,第62页。
(122) 吴敬梓:《儒林外史》,天津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66页。
(123) 江艳:《举业金针——清代八股文读本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第28页。
(124) 梁章钜著,陈居渊校点:《制艺丛话·试律丛话》卷11,上海书店2001年版,第203页。
(125) 陆费逵:《六十年来中国之出版业与印刷业》,张静庐辑注:《中国出版史料补编》,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275页。
(126) 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卷16《十八房》,第936页。
(127) 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273—274页。
(128) 朱舜水:《朱舜水集》卷17《杂著·劝兴》,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00页。
(129) 清高宗敕撰:《皇朝文献通考》卷63《学校考一》,第1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5435页。
(130) 赵尔巽:《清史稿》卷106《选举一》,第3114页。
(131) 黄之隽撰:乾隆《江南通志》卷87《学校·学宫四》,第613页。
(132) 同上,第614页。
(133) 黄之隽撰:乾隆《江南通志》卷87《学校·学宫六》,第614页。
(134) 赵尔巽:《清史稿》卷106《选举一》,第3114页。
(135) 同上,第3116页。
(136) 尹德新:《历代教育笔记资料》第4册,中国劳动出版社1993年版,第14页。
(137) 黄之隽撰:乾隆《江南通志》卷87《学校·学宫十八》,第615页。
(138) 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28页。
(139) 参见朱季康、章琳《清代江苏古代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峰1840年前》,《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第133页。
(140) 黄之隽撰:乾隆《江南通志》卷88《学校志·学宫》,第627页。
(141) 同上。
(142) 黄之隽撰:乾隆《江南通志》卷88《学校志·学宫》,第630页。
(143) 同上,第631页。
(144) 黄之隽撰:乾隆《江南通志》卷88《学校志·学宫·附朱彝尊记》,第633页。
(145) 黄之隽撰:乾隆《江南通志》卷87《学校志·学宫·附王守仁记》,第616页。
(146) 李世愉、胡平:《中国科举制度通史》(清代卷)上册,第12页。
(147) 四书文:《论语》《大学》《中庸》《孟子》为四书,考试限制在此出题,故曰四书文,即八股文,亦称制艺、时艺、时文。
(148) 试帖诗:按“试帖”二字,原为帖经试士之解。《唐书·选举志》永和二年诏自今明经试帖,取通十得六以上,进士试杂文二篇,通文律者然后试策。旋移用二字于诗,故试场之律诗曰试帖诗。
(149) 参见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江苏省志·教育志》上册,第47—48页。
(150) 刘海峰:《科举制与“科举学”》,贵州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00页。
(151) 赵尔巽:《清史稿》卷106《选举一》,第3116页。
(152) 同上,第3115页。
(153) 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33页。
(154) 赵尔巽:《清史稿》卷106《选举一》,第3117—3118页。
(155) 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34页。
(156) 王志民:《中国古代学校教育制度考略》,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05页。
(157) 孙鼎臣:《论治二》,盛康编:《皇朝经世文编续编》卷66《礼政六·贡举》,第841册,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85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第438—439页。
(158) 张伯行:《正谊堂续集》卷6,四库未收书辑刊编纂委员会:《四库未收书辑刊》第8辑第18册,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第576页。
(159) 胡培翚:《研六室文钞》卷6,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435页。
(160) 王昶等纂修:嘉庆《直隶太仓州志》卷14,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233页。
(161) 沈起元:《敬亭文稿》卷6,南开大学古籍与文化研究所:《清文海》第32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年版,第996页。
(162) 顾颉刚著,王煦华辑:《苏州史志笔记》卷8《人物及著述》,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68页。
(163) 赵尔巽:《清史稿》卷106《选举一》,第3119页。
(164) 清高宗敕撰:《清朝文献通考》卷71《学校八》,第1册,第5504页。
(165) 参见王明芳《论干嘉学者与藏书家、书院及江南学风之间的关系》,《山东社会科学》2003年第5期,第97页。
(166) 赵尔巽:《清史稿》卷106《选举一》,第3119页。
(167) 据邓洪波统计,清代江苏新建书院240所,位列全国第8位;重建37所,位列全国第15位。参见邓洪波《中国书院史·清代书院统计表》(增订本),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450—452页。据赵秉忠、王申《清代江苏书院述论》(《社会科学辑刊》1993年第4期)统计为229所。据陈乃林、周新国《江苏教育史》统计,清朝江苏创建与修复的书院共有150余所。由于前两种文献所涉及书院有一部分记载不详,故本文采用后者数据。
(168) 本表只统计清代江苏新建、修建的书院,对前代拟建、本朝未修缮的书院及个别或因无明确记载,或地址不详的清代书院,均不列入本表。
(169) 王焕镳的《首都志》,是中国最早的城市志、城市史,完成于民国25年(1936年)。它是我国唯一的一部以“首都”命名的志书,它详尽地将历代古籍文献中记述的南京三千年历史变迁,编汇于书中。
(171) 据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江苏省志·教育志》载,正修、梅里、智林、清水、海东5所书院,名为书院,实为社学。
(173) 参见邓洪波《中国书院史》(增订本),第456—457页。
(174) 同上,第541页。
(175) 张伯行:《正谊堂文集》,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04页。
(176) 李元度纂,易孟醇校点:《国朝先正事略》卷28《高汇旃先生事略》,岳麓书社2008年版,第903页。
(177) 高嶐等增辑:《东林书院志》卷1,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影印版,第192—193页。
(178) 柳诒徵:《江苏书院志初稿》,第45—46页。
(179) 同上,第68—69页。
(180) 同上,第53页。
(181) 陈文和主编:《钱辛楣先生年谱》,《嘉定钱大昕全集》,江苏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39页。
(182) 汪士铎等纂:同治《上江两县志》卷8,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巴蜀书社1991年版,第170页。
(183) 胡适:《胡适教育论著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215页。
(184) 柳诒徵:《江苏书院志初稿》,赵所生,第63页。
(185) 邓洪波:《中国书院史》(增订版),第514页。
(186) 吴铠义纂:《如皋县续志》卷3《安定书院院长题名录》,(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0年版,第73页。
(187) 李兆洛等纂:道光《江阴县志》卷5《暨阳书院》,道光二十年(1840年)刊本。
(188) 柳诒徵:《江苏书院志初稿》,第58页。
(189) 转引自李兵《清代书院的举人应试教育初探》,《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第32页。
(190) 庆桂等:《高宗纯皇帝实录》卷20,“乾隆元年六月甲子”条,《清实录》第9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88页。
(191) 缪荃孙纂:民国《江阴县续志》卷6《学校·书院》,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巴蜀书社2008年版,第92页。
(192) 杨士奇等纂:《宣宗成皇帝实录》卷269,“道光十五年七月庚子”条,《清实录》第37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5页。
(193) 参见李兵《章程:清代书院科举化的重要保证》,《云梦学刊》2005年第4期,第50页。
(194) 杨镜如:《紫阳书院志1713—1904·序》,苏州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95) 同上,第5页。
(196) 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253页。
(197) 卢文弨著,王文锦点校:《抱经堂文集》卷18《寄孙楚池师书》,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57页。
(198) 李兆洛:《泰州知州叶君行状》,缪荃孙撰:《续碑集传》卷40《守令一》,周俊富辑:《清代传记丛刊·综录类》4,(台北)明文书局1985年版,第314页。
(199) 李兵:《章程:清代书院科举化的重要保证》,《云梦学刊》2005年第4期,第51页。
(200) 缪荃孙纂:民国《江阴县续志》卷6《学校·书院》,第437页。
(201) 柳诒徵:《江苏书院志初稿》,第77页。
(202) 钱人麟:《龙城书院志序》,卢文弨辑:《常郡八邑艺文志》卷6下,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目录类,第91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626页。
(203) 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0—21页。
(204) 胡应庚纂:民国《续修盐城县志稿》卷7《教育·书院》,第437页。
(205) 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江苏省志·教育志》上册,第57页。
(206) 柳诒徵:《江苏书院志初稿》,第76页。
(207) 徐雁平:《清代东南书院与学术及文学》,安徽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341页。
(208) 参见赵秉忠、王申《清代江苏书院述论》,《社会科学辑刊》1993年第4期,第88页。
(209) 素尔讷撰,霍有明、郭海文校注:《钦定学政全书校注》卷36《录送科举》,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28页。
(210) 参见周道祥《江南贡院史话·前言》,南京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
(211) 参见王凡《南京江南贡院的“三门”》,《大众考古》2020年第3期,第87页。
(212) 汪士铎等纂:同治《上江两县志》卷11《建置》,第193页。
(213) 夏维中:《江南贡院的历史地位》,《文物天地》2021年第1期,第7页。
(214) 托津等奉敕纂: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71《礼部·贡举·录送乡试》,第1803页。
(215) 素尔讷撰,霍有明、郭海文校注:《钦定学政全书校注》卷36《录送科举》,第128页。
(216) 同上,第130页。
(217) 礼部编纂: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3《科举·科举定额·现行事例》,第235页。
(218) 赵尔巽:《清史稿》卷108《选举三》,第3148页。
(219) 礼部编纂: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15《三场试题·题目成式·现行事例》,第1111页。
(220) 托津等奉敕纂: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2258页。
(221) 同上,第2153—2154页。
(222) 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104页。
(223) 礼部编纂: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20《乡会试定额·各省乡试定额·附载旧例》,第1521页;赵尔巽:《清史稿》卷108《选举三》,第3157页。
(224) 参见庆桂等《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223“乾隆九年八月庚申”条,《清实录》第11册,第870—871页。
(225) 素尔讷撰,霍有明、郭海文校注:《钦定学政全书校注》卷36《录送科举》,第129页。
(226) 顾公燮:《丹午笔记》之五十“金举人银进士”条,第68页。
(227) 伊桑阿等纂修,关志国、刘宸缨点校:康熙《大清会典》卷53《礼部·贡举二·廷试》,第2册,凤凰出版社2016年版,第611页。
(228) 参见伊桑阿等纂修,关志国、刘宸缨点校康熙《大清会典》卷53《礼部·贡举二·乡试》,第2册,第605页。
(229) 赵尔巽:《清史稿》卷108《选举三》,第3154页。
(230) 表中举人数含北榜江苏籍举人。
(231) 清顺治、康熙两朝太仓籍举子应属于苏州府,为方便统计,一并纳入太仓州计算。
(232)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军机处上谕档1493(二)。
(233) 参见《江苏省通志稿》第5卷《选举志·清举人(五)》,第330—331页。
(234) 礼部编纂: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23《乡会试广额·例案》,第1661页。
(235) 清代统治者为了统合南北地域差异,以均衡各地科举名额来达到政治势力的合理分配,对乡试、会试的中额地区划分越来越细。顺治十四年(1657年),将顺天府乡试中国子监生皿字号,分为南北卷;乾隆元年(1736年),又将皿字号再分为南、北、中卷,奉天、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为北皿,江南、江西、福建、浙江、湖广、广东为南皿,各取中额39名;四川、广西、云南、贵州为中皿,按十五取一比例录取。江南分上下江,取中下江江苏十之六,上江安徽十之四。参见赵尔巽《清史稿·选举三》。
(236) 《江苏省通志稿》卷5《清代举人》常州府中有诸多籍贯不详者,只列入总数,无法分县统计。另常州府中“武(进)阳(湖)人”“宜(兴)荆(溪)人”,因无此县名,按故按旧县名“武进人”“宜兴人”计。
(238) 《江苏省通志稿》卷5《清代举人》镇江府中有一些籍贯不详者,只列入总数,无法分县统计。
(239) 《江苏省通志稿》卷5《清代举人》将溧阳列为江宁府,误,应属镇江府。
(240) 雍正元年(1723年),为避雍正帝讳,改仪真为仪征。
(241) 徐州府领1州7县,其中砀山、萧县今属安徽省,故未计入。
(242) 《江苏省通志稿》卷5《清代举人》将邳州列为淮安府,误,应属徐州府。
(243) 《江苏省通志稿》卷5《清代举人》将宿迁列为淮安府,误,应属徐州府。
(244) 《江苏省通志稿》卷5《清代举人》将雎宁列为淮安府,误,应属徐州府。
(245) 《江苏省通志稿》卷5《清代举人》将赣榆列为淮安府,误,应属海州。
(246) 《江苏省通志稿》卷5《清代举人》将沭阳列为淮安府,误,应为海州。
(247) 《江苏省通志稿》卷5《清代举人》将如皋列为扬州府,误,应为海州。
(248) 《江苏省通志稿》卷5《清代举人》将泰兴列为扬州府,误,应属通州。
(249) [美]艾尔曼撰,赵刚译:《经济、政治和宗族:中华帝国晚期常州今文学派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6页。
(250) 柳诒徵:《江苏书院志初稿》,第49页。
(251) 礼部编纂: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20《乡会试定额》,第1403—1404页。
(252) 有研究者统计,清代江苏举人数为8762人,而江苏北闱中式人数为1965名。国子监南皿号贡监生包括江南、浙江、江西、福建、湖广(湖北、湖南)等“科举大省”的贡监生,按顺天乡试共开112科计算,南皿号各省平均每科录取人数应为7.6人。如按黄艳所统计清代江苏籍北榜举人1965名推算,仅江苏籍每科录取北榜举人数就达17.5人。虽然各省未必完全平均,但不致落差太大,否则与“大省”地位不相匹配。再者,北榜录取数占本省乡试录取数与相达20%,这与国子监生员数量也不成正比。参见黄艳《清代江南举人》,湖南大学2016级硕士学位论文,第31页、38页。
(253) 咸丰五年(1855年)乙卯科乡试,江南、江西、湖北、湖南、河南、广东、广西、贵州停科。咸丰八年(1858年)戊午科乡试,江南、江西、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停科。咸丰十一年(1861年)辛酉科乡试,江南、江西、浙江、福建、湖北、湖南、河南、山东、四川、云南、贵州停科。同治元年(1862年)壬戌恩科乡试,江南、浙江、陕西、四川、云南、贵州停科。《清秘述闻》卷7,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691—707页。
(254) 钱泳撰,张伟校点:《履园丛话》卷13《科第·元》,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48页。
(255) 吴根洲:《科举导论》,浙江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第111页。
(256) 同上,第113页。
(257) 参见江庆柏《清朝进士题名录·目次》,第1—6页。
(258) 刘海峰:《科举学导论》,第349页。
(259) 王德昭:《清代科举制度研究》,第56页。
(260) 吴振棫撰,章正伦点校:《养吉斋丛录》卷9“会试中额”条,第114页。
(261) 清代进士总人数,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统计为26845人;江庆柏《清朝进士题名录》统计为26849人;毛晓阳、金甦《清代文进士总数考订》统计为26849人;沈登苗《清代全国县级进士的分布》统计为26849人;何炳棣《明清社会史论》统计为26747人;李润强《清代进士群体与学术文化》统计为26848人。江庆柏先生的《清朝进士题名录》对清代进士有详细的考证,结论令人信服,本文采用此数据。
(262) 参见李润强《清代进士群体与学术文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5—56页。
(263) 李润强:《清代进士群体与学术文化》,第59页。
(264) 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198页。
(265) 清初,八旗士子参加科举考试是独立进士,别为一榜,其后则与天下士子同场考试,同为一榜。其中额虽单独设立,但中式者当在清代进士总数之中,故可视为一特殊的“省份”。
(266) 李润强:《清代进士群体与学术文化》,第76页。
(267) 何炳棣:《明清进士与东南人文》,转引自刘海峰、庄明水《福建教育史》,福建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20页。
(268) 沈登苗《清代全国县级进士的分布》,《社会科学论坛》2020年第1期,统计数据为:顺天府1044人,列第一;杭州府896人,列第二;福州府730人,列第三;常州府666人,排名第四;苏州府661人,排名第五;广州府578人,排名第六;绍兴府515人,排名第七;嘉兴府505人,排名第八;南昌府453人,排名第九;长安府420人,排名第十。
(269) 依桑阿等纂,关志国、刘宸缨点校:康熙《大清会典》卷53《礼部·贡举·会试》,第605—606页。
(270) 依桑阿等纂,关志国、刘宸缨点校:康熙《大清会典》卷53《礼部·贡举·会试》,第606页。
(271) 礼部编纂: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22《乡会试中额·会试中额·例案》,第1599页。
(272) 杨念群:《儒学地域化的近代形态:三大知识群体互动的比较研究》,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72页。
(273) 梁章钜、朱智撰,何英芳点校:《枢垣记略》卷28,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38页。
(274) 林则徐:《林则徐集·奏稿四》,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47页。
(275) 夏卫东:《论清代分省取士制》,《史林》2002年第3期,第50页。
(276) 甲次栏,前为甲第,后为名次,如2/3,即二甲第3名。
(277) 该榜会元广东南海人程可则“以文理荒谬,首篇尤悖经注,革中式,以第二名张星瑞准会元”。见法式善等撰《清秘述闻三种》,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88页。
(278) 一说秦鉽为常州府无锡人,是锡山秦氏科举世家的一个典型和佼佼者。《清秘述闻三种》云:“会元秦鉽,字克绳,江南长洲人。”“探花秦鉽,字克绳,江南长洲人。”法式善等撰,张伟点校:《清秘述闻三种》,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9—20页。
(279) 商鎏衍《清代科举考试述录》“殿试、会试首选姓名表”作“黄绪”,第188页;江庆柏《清朝进士题名录》上册,作“黄礽绪”,“本科会元黄礽绪(2/039)”。本书据此改。
(284) 吴根洲:《清代会元的殿试名次特征探析》,《教育与考试》2008年第4期,第40页。
(285) 顾颉刚著,王煦华辑:《苏州史志笔记》卷8《人物及著述》,第168页。
(286) 王士禛撰,靳斯仁点校:《池北偶谈》卷1《谈故一》“苏州会元状元”条,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7页。
(287) 表中有*者为“加科”年。
(289) 王度心(1644—1648),初名度心,后改名王鸿绪。
(290) 一作华亭人。“榜眼严虞惇字宝臣,江南华亭人”。法式善《清秘述闻》卷3,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83页。
(292) 李世愉:《清代科举制度考辨》,沈阳出版社2005年版,第228页。
(293) 钱泳撰,张伟点校:《履园丛话》卷13《科第·鼎甲》,第347页。
(294) 陈夔龙:《梦蕉亭杂记》卷2,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71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年版,第239—240页。
(295) 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187页。
(296) 宋元强:《清朝的状元》,第111—149页。
(297) 赵尔巽:《清史稿》卷110《选举五》,第3212页。
(298) 朱寿彭撰,何双生整理:《旧典备征》卷4《科名盛事》,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10页。
(299) 赵尔巽:《清史稿》卷108《选举三》,第3165页。
(300) 参见钱实甫《清代职官年表》,中华书局1980年版。
(301) 朱寿彭撰,何双生整理:《旧典备征》卷4《文人荣遇》,第102页。
(302) 朱寿彭撰,何双生整理:《安乐康平室随笔》卷1:“本朝承明代旧制,凡授大学士者,必兼某部尚书,然当时任尚书者实别有其人。此特兼衔而已。”第158页。
(303) 王德昭:《清代科举制度研究》,第59—60页。
(304) 李世愉:《江南乡试在清代科举中的地位》,《科举论丛》2014年第2期,第23页。
(305) 钱泳撰,张伟点校:《履园丛话》卷13《科第·元》,第346页。
(306) 朱寿彭撰,何双生整理:《旧典备征》卷4《科名盛事》,第74页。
(307) 上海书店编:《清朝野史大观》卷3《新进士簪花礼》,第2册,上海书店1981年版,第84页。
(308) 钱泳撰,张伟点校:《履园丛话》卷13《科第·元》,第348页。
(309) 朱彭寿撰,何双生整理:《旧典备征》卷4《科名佳话》,第96页。
(310) 参见朱彭寿撰,何双生整理《旧典备征》卷4《科名佳话》,第97—100页。
(311) 宋元强:《清代科举制度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8页。
(312) 朱寿彭撰,何双生整理:《旧典备征》卷4《科名佳话》,第90页。
(313) 参见朱彭寿著,何双生整理《旧典备征》卷4《科名佳话》,第90—96页。
(314) 方芳:《清代科举家族地理分布的特点及原因》,《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第40页。
(315) 张杰:《清代科举家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24页。
(316) 叶德辉:《吴中叶氏族谱》卷52《汾湖·传记》,宣统三年(1911年)活字本。
(317) 参见王晓洋《明清江南文化望族研究——以吴江汾湖叶氏为中心》,硕士学位论文,苏州大学,2004年,第9页。
(318) 王国平,唐力行:《苏州通史》(清代卷),苏州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249页。
(319) 吴根洲:《科举导论》,第256页。
(320) 蔡冠洛编纂:《清代七百名人传·朴学》“徐乾学弟秉义传”,(台北)明文书局1985年版,第1569页。
(321) 赵翼:《竹叶亭杂记·檐曝杂记》卷2“徐健蔗”条,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0—41页。
(322) 王国平、唐力行:《苏州通史》(清代卷),苏州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253页。
(323) 彭文杰:《彭氏宗谱》卷4《彭至朴墓表》,民国十一年(1922年)衣言庄刻本,第3页。
(324) 彭文杰:《彭氏宗谱》卷5《彭贻令先生墓志铭》,民国十一年(1922年)衣言庄刻本,第14页。
(325) 彭文杰:《彭氏宗谱》卷7《经筵讲官兵部尚书致仕彭公墓碑铭》,民国十一年(1922年)衣言庄刻本,第11页。
(326) 彭文杰:《彭氏宗谱》卷7《光禄大夫经筵讲官兵部尚书彭公神道碑》,民国十一年(1922年)衣言庄刻本,第17页。
(327) 参见胡艳杰《清代苏州科举世家研究——以长洲彭氏家族为例》,硕士学位论文,苏州大学,2006年,第10页。
(328) 唐力行等:《苏州与徽州:16—20世纪两地互动与社会变迁的比较研究》,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04页。
(329) 转引自徐茂明《士绅的坚守与权变:清代苏州潘氏家族的家风与心态研究》,《史学月刊》2003年第10期,第81页。
(330) 潘遵祁:《大阜潘氏支谱》卷19《吴县附贡生云浦府君行状》,同治八年(1919年)修,第40页。
(331) 徐茂明:《士绅的坚守与权变:清代苏州潘氏家族的家风与心态研究》,《史学月刊》2003年第10期,第79页。
(332) 潘遵祁:《大阜潘氏支谱》卷9《诰授光禄大夫太傅工部尚书潘文勤公墓志铭》,同治十六年(1927年)修,第80页。
(333) [美]艾尔曼撰,赵刚译:《经济、政治和宗族:中华帝国晚期常州今文学派研究》,第36页。
(334) 参见庄小虎《庄存与家族史考述》,《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03年第5期,第25页。
(335) 钱泳撰,张伟点校:《履园丛话》卷13《科第》,第346页。
(336) 转引自[美]艾尔曼撰,赵刚译《经济、政治和宗族:中华帝国晚期常州今文学派研究》,第37页。
(337) 刘跃云:《嘉庆辛酉修谱刘序》,载《陵庄氏增修族谱》卷首,1936年铅印本,苏州图书馆藏。
(338) 储欣:《丰义小宗谱引》,《宜兴丰义储氏分支谱序·原序三》,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胪欢堂木活字本。
(339) 储欣:《族谱序》,《宜兴丰义储氏分支谱序·原序四》,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胪欢堂木活字本。
(340) 江庆柏:《明清苏南望族文化研究》,第114页。
(341) 何明星:《著述与宗族:清人文集编刻方式的社会学考察》,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41页。
(342) 孙琬等纂:道光《武进阳湖县合志》卷2《舆地志》,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刻本。
(343) [日]仓桥圭子:《科举世家的再生产:以明清时期常州科举世家为例》,《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9卷,2008年,第185页。
(344) 江庆柏:《明清苏南望族文化研究》,第124页。
(345) [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1—92页。
(346) 张杰:《清代科举家族》,第127—147页。
(347) 马镛:《中国教育制度通史》(清代卷上),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35页。
(348) 索尔讷等撰,霍有朋、郭文海等校注:《钦定学政全书校注》卷10《学政关防》,第39页。
(349) 同上,第40页。
(350) 索尔讷等撰,霍有朋、郭文海等校注:《钦定学政全书校注》卷10《学政关防》,第39页。
(351) 李世愉、胡平:《中国科举制度通史》(清代卷),上册,第80页。
(352) 刘启瑞等纂: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33《礼部·贡举·乡会试考官》,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80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303页。
(353) 商鎏衍:《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171页。
(354) 伊桑阿等纂,关志国、刘宸缨点校:康熙《大清会典》卷53《贡举二·会试》,第606页。
(355) 王士禛撰,靳斯仁点校:《池北偶谈》卷3《状元出典乡试》,第53页。
(356) 赵尔巽:《清史稿》卷304《彭启丰传》,第10503页。
(357) 赵尔巽:《清史稿》卷302《刘纶传》,第10461页。
(358) 同上,第10462页。
(359) 赵尔巽:《清史稿》卷305《庄存与传》,第10522—10523页。
(360) 龚自珍著,王佩诤校:《龚自珍全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41页。
(361) 赵尔巽:《清史稿》卷363《潘世恩传》,第11418页。
(362) 赵尔巽:《清史稿》卷375《李宗昉传》,第11565—11566页。
(363) 赵尔巽:《清史稿》卷441《潘祖荫传》,第12415—12416页。
(364) 支伟成:《清代朴学大师列传》卷25《潘祖荫传》,(台北)明文书局印行,第639页。
(365) 赵尔巽:《清史稿》卷436《翁同龢传》,第12368页。
(366) 赵尔巽:《清史稿》卷472《陆润庠传》,第12815页。
(367) 朱彭寿著,何双生整理:《旧典备征》卷4《迭掌方衡》,第104页。
(368) 钱泳撰,张伟点校:《履园丛话》卷13《立品》,第339页。
(369) 索尔讷等撰,霍有朋、郭文海等校注:《钦定学政全书校注》卷10《学政关防》,第41页。
(370) 王炎平:《科举与士林风气》,第130—1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