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武举与江苏武进士
唐代武举是通过考校武艺来选拔勇武之士,充实军官队伍的制度性措施。《新唐书·选举志》载,“武举,盖其起于武后之时。长安二年,始置武举”,因“其选用之法不足道,故不复书”。 (2) 武举制创建于武则长安二年(702年),终唐之世未改。武则天设置武举的原因较为复杂,既有政治因素,也有军事因素,更有个人考量。让那些娴于骑射的武士进入统治集团,有利于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也有利于武则天掌控军权,助其稳固统治基础。 (3)
唐制,武举每岁如明经、进士之法,行乡饮酒礼,送武举子赴兵部应试。《唐会要》卷五九《兵部侍郎》条载:“长安二年正月十七日敕,天下诸州,宜教武艺,每年准明经、进士贡举例送。” (4) 因对“宜教武艺”的理解不同,对武举生源有不同看法。有研究者认为,唐代在“州学附设‘武学’,然后实施武举”,“武贡举的生源应该和文举一样有两类,既有乡贡,也有生徒”。 (5) 这就意味着武举制度是建立在武学生徒和民间习武基础之上。大多数学者认为,唐代武举来源只有“乡贡”一途,这方面意见以许有根为代表,他认为:“唐代武举创立后,被列为常举科目,每年考试一次,因未设武学,故武举初创时,举子来源唯有‘乡贡’一途。应举者有勋官、品子以及普通平民”。 (6) 潘孝伟也认为:“唐代武举考生的来源,因当时未设武学,各类学校通常亦不教授武艺,故惟有乡贡一途。” (7) 金滢坤《中国科举制度史》(隋唐五代卷)也持此说,认为“地方应该没有武学”。 (8)
参加武举的举子,由各州府掌管武官选举的兵曹、司兵参军推选,标准主要是“谋略”和“武艺”两条。据《唐六典》卷三十载:“每岁贡武举人有智勇谋略强力悍材者,举而送之。试长垛、马枪、翘关、擎重,以为等第之上下,为之升黜,从文举行乡饮酒之礼,然后申送。” (9) 应试者参加州司兵试或府兵曹试,只考武艺,不考兵书。以考试成绩定出等次,确定及第与否。这级考试相当于文科中的发解试。
武举省试每年举行一次。地方贡送的武举人到兵部以后,由兵部员外郎主试。据《唐六典》卷五载:“员外郎一人,掌贡举及诸杂请之事。” (10) 此制延续到开元二十一年(733年)结束。为了提升全社会对武举的重视,是年,唐玄宗颁布诏令:“所设武举,以求材实。仕进之渐,期为根本。取舍之间,尤宜审慎。比来所试,但委郎官,品位既卑,焉称其事。自今以后,应武举人等,宣令侍郎专知。” (11) 将主持朝廷武举省试的官员,由兵部员外郎换成职衔更高的兵部侍郎,正如文举主考官由礼部考功员外郎改为礼部侍郎一样,体现出朝廷对武举的重视。
唐代兵部所主持的武举省试分非常科(制科)和常科两类。 (12) 前者不是每年都举行,包括谋略、才艺、平射、筒射,主要用于选拔“可为统领之用”的将才;后者是每年都举行,主要由平射、武举二科组成,主要用于选拔“骁勇”之士及一般武官。“平射”法比较简单,只要“试射长垛,三十发不出第三院”(注:院即箭靶中的环), (13) 即为中第。“武举”考试影响最大,“其课试之制,画帛为五规,置之天垛,去之百有五步……名曰‘长垛’……名曰‘马射’……名曰‘马枪’……皆以儇好不失者为上。兼有步射、穿札、翘关、负重、身材、言语之选,通得五上者为第”。 (14) 武举考试以武艺为主,兼顾其他,包括两块:一是武艺技能,包括长垛、步射、马射、马枪等,前三项考射箭,含静射、动射,后一项主要考骑马刺枪,均以中的数量高低品评优劣;二是体能和综合素质,翘关、负重两项,主要考察身体素质,才貌、言语两项等,主要考察身、言、书、判及应对能力,属于综合素质考查。两项综合,最终决定是否中选。中选者到兵部“告身”后,取得做官的资格。特别优秀者即可授官,其他人员需经历练,再授官职。“科第之优劣,勋获之等级,皆审其实而受叙焉。” (15) 武举所授官衔根据出身不同、历练状况而各有高低。
由于武举在唐代刚刚兴起,及第人数有限,连《登科记考》也未收武举及第情况。新旧《唐书》中仅见郭子仪一人。史载,唐玄宗开元十九年(731年),诏武贡士,华州郭子仪“体貌秀杰,始以武举高等补左卫长史”, (16) 累迁朔方节度使。《历代武举考》载:“唐之选举志,以武学始于武后之时,其选法不足道故不详书。然以武举异等中第,如郭子仪者,遂成再造之功焉。” (17) 在唐肃宗时,郭子仪平定安史之乱,“遂成再造之功”,赐封汾阳王。陈志学根据《唐会要》《册府元龟》《登科记考》等统计,认为唐代“武举制科及第者三十一人”, (18) 但未给出具体姓名。据刘琴丽《唐代武官选任制度初探》一书考证,唐代武贡举及第籍贯可考者只有14人、制举武科及第者30人(另有2人籍贯不可考)。前者除□遂、廖汾、舒贺3人家庭不详外,其余11人“祖父辈皆有做官经历,表明武举及第者大多源于官宦之家”; (19) 后者既有庶人,也有卫官,更有现役军官、文职人员、府使幕僚等,反映了唐代制举武科是面向大众开放的。
唐代江苏武贡举及第者不多,这与江苏自古“崇文”、民众对武举并不热衷有关。唐代江苏籍武举中仅见2人,一是武贡举及第者包思恭,另一是制举武科及第者开承简。前者是移籍长安后参加武举考试的,后者中式后也未除官。
包思恭,包宝寿之子。“君讳宝寿,字楚璧,进陵(按:疑为晋陵)吴郡人也。望居上党,门代清华,氏族称荣,世称久矣……寻师讲读,游诣秦川。慕恋长安,便居京兆……男思恭、思忠等,于家至孝,于国尽忠。思恭武举及第,任坊州杏城府别将,又转果毅折冲,寻加云麾将军,任郎将、中郎。又改冠军大将军、行右威卫将军、上柱国,封谷城县开国侯。” (20) 包思恭及第后,其释褐官不详,直接跳到别将(从七品下至正七品下)一职,授官较高。值得注意的是,包思恭官至行右威卫将军(从三品)、上柱国(正二品),封谷城县开国侯(从三品),官衔非常之高。
开承简(?—726),广陵江都(今江苏扬州)人。《唐故宣州溧阳县令赠秘书丞上柱国开府君墓志并序》称:“公讳承简,字混成,广陵江都人也。隋亳州刺史靖之曾孙,楚州山阳县令翼之孙,皇朝征君德仁之子。公天姿融朗,神用闲邈。含弘沉毅,有吞蕴之量,弱冠四海知名……神龙中,故人朔方军大总管韩公初奏君为随军要籍。……到军未岁,解褐授丰安军仓曹。”后转常州司法、按察支使、宣州溧阳县令。“开元十四年(726年)国子博士范行恭举公才堪将率,时中书令燕公以兵权事重,尤难其选,乃于数千人中得一二贤俊。公居其首,天下以为美谈。” (21) 开承简以近七旬高龄得中武制科第,轰动一时。只可惜官未授而卒,时年六十有六。
终唐之世,关于武进士、武状元的名字鲜见于文献记载,其后五代十国亦如此。然唐朝武举常科每年一次,间隔时段固定,具备了武举进士科的某些特性,这对后代武科进士制度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客观而论,唐代武举偏重武艺和气力,不注重兵书谋略考核,致使所选之才多骁勇之士,而少能堪大任的将帅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