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科学与社会不相容是一回事,说科学与德性不相容则是另一回事。假如德性从本质上是政治的或社会的话,后一个论点可以从前一个论点推导出来。无疑,卢梭不时把德性等同于政治德性。但是仅从他有时以德性的名义抨击公民社会,赞美原始人的德性这一点,即可证明他将政治美德与另一种美德区分开来。[57]这并不是说他以德性的名义抨击科学仅仅是一种夸张,因为至少可能表明他对两种美德的区分只是权宜之计。在其后来的著述中,卢梭对“善”(goodness)和“德性”做了明确区分:善属于作为自然人的人,而德性或道德属于作为公民的人,因为德性本质上以社会契约或约定为前提。好人不同于有德之人,好人只是对自己而言是善的,因为只有当他从善本身获得愉悦时他才是善的,或者说得更为通俗点:若不能从中获得乐趣,他什么事也做不了。当一个人是自足的、“孤独”或不需要别人的,并因此获得绝对的幸福,就此而言他才是善的。所以,一个只有善而没有德性的人不适于社会或行动。最为重要的例子是:那个孤独的沉思者(contemplatif solitaire),他在由纯粹而超然的沉思——譬如像泰奥弗拉斯托(Theophrastus)[58]那样研究植物——带来的享受和狂喜中获得完美的幸福和神一般的自足。这种人就是哲人,就他只关注学习而非教导来说,哲人是无用的社会成员,因为他只关心自己的快乐,“凡是无用的公民,都可被视为有害的(pernicious)人。”[59]

这里顺便指出一种稍有误导性的说法,即在卢梭看来美德是积极的品质,而善仅仅是消极的品质。这种说法只适用于一种善,这就是前社会的或原始人的善,他们是“愚蠢的动物”。这种善并不完全适用于好且兼具智慧的人。智慧的人活得不积极,甚或生活得很“闲适”,这意味着他已然从积极生活的催逼中抽身,转而投入到孤独的沉思中。换言之,如果不记住下面这个事实,便误解了卢梭的自然之善的概念,这一概念是指两种不同类型的人,他们处于人性对立的两极(原始人和智者),他们作为自然人,作为自足的存在,或“数字上的整数”(numericalunits),又共同属于一种中间类型——公民或社会人,即受到各种义务或责任约束的人——他只是一个“分数单位”(fractionary unit)[60]。卢梭自传式声明的作用在于:为读者提供一个自然人或好人的典范(并且为其辩护)——自然人或好人是(或者正变得)聪明却没有道德。

回到我们的论证上来,在创作生涯之初,卢梭就以日内瓦公民的身份在《论科学与艺术》中抨击哲学或科学,这正是极端自私地追求愉悦。[61]在《孤独漫步者遐思录》的结尾,他坦承自己一直是个无用的社会成员,从未真正适应公民社会,只有在孤独沉思的快乐中,他才能找到完美的幸福。在《孤独漫步者遐思录》中,他隐晦地提到自己在《论科学与艺术》中暗示的,有关社会与肉体需求之间联系的论述。卢梭说,任何与其肉体利益相关的东西都不曾真正地盘踞心头。但是,即使在那里,或者说正是在那里,卢梭觉得有义务面对社会的审判为自己的生活辩护,他要解释:种种不幸是如何迫使他接受真正属于他的生活方式,并因之获得他的幸福——人们的怨恨(malice)使他与世隔绝,想象力的衰退让他与美梦无缘,咀嚼个人遭际的恐惧令他停止思考,因此,他才沉浸在植物学研究带来的甘甜淳朴的快乐中。[62]卢梭现在承认,他本人——日内瓦公民——现在是一个无用的公民,且向来如此。他不能再大度地允许社会把他视为一个有害之人:他在《论科学与艺术》中说,“无用的公民都可以被视为有害的人”,而他在《孤独漫步者遐思录》中却说,他的同代人做错了,不是错在把他当作无用之人赶出社会,而在于把他当作有害的成员逐出社会。因此,对于他的中心论题,卢梭最后要说的话似乎是,科学与公民身份固然不可调和,但社会可以容忍少数毫无价值的人生活在它的边缘,只要他们确实无所事事(idle),不用颠覆性的教诲去搅乱社会——换言之,只要社会别去管他们,或别拿他们太当真即可。[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