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育俱乐部
四、体育俱乐部
自推行“全民健身计划”以来,体育俱乐部有了迅速的发展,它作为全民健身系统的一部分,伴随着山东省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发展,逐渐走向市场,并形成了一系列有规模、有组织的规范化健身团体,有力地推动了山东省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
山东省的体育俱乐部起步较晚,在其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如由于俱乐部受市场和群众体育消费能力的限制,只能在大中城市成立,而且必须有足够的经费和场地。此外,体育俱乐部还面临着法制法规不健全、缺少政策扶持、俱乐部与有关管理部门关系没有理顺等问题。但山东省的体育俱乐部已经有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多数俱乐部已经实行了会员制,并把文化娱乐与体育健身有机结合起来,这对山东省的全民健身工作将是一个巨大的推动。
1.体育俱乐部概况
(1)体育俱乐部发展的“马鞍形”现状。有53.8%的地级市所辖俱乐部开展情况较好,且大多数是非职业性俱乐部。县级市、镇均无反馈问卷,说明西部欠发达地区体育俱乐部呈一个“马鞍形”。但县、镇所占人口基数大,分散面广,其群众体育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群众体育工作的胜败。因此,着重加强县镇一级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是今后群众体育工作的切入口。
(2)市场化是体育俱乐部今后发展的方向。目前,山东省人民体育消费意识还不强,正确引导“花钱买健康”的观念,以激发人民群众的体育消费热情,是今后群众体育工作努力的方向。目前,有84.6%的体育俱乐部正在走自主经营的道路,15.3%的体育俱乐部仍属公益性俱乐部,15.3%的体育俱乐部是计划体制下的那种半社会化状态。
(3)体育俱乐部日趋职业化。以健身为活动目的的体育俱乐部占65.4%,说明目前山东省西部欠发达地区体育俱乐部的项目多以健身为主,反映出全民健身工作的基本特点。竞赛型、培训型、休闲型体育俱乐部分别占30.8%、50.0%和57.7%。总体反映出体育俱乐部正向职业化方向迈进。
2.体育俱乐部的管理方式
(1)体育俱乐部多采用总经理负责制。在西部欠发达地区,有57.7%的体育俱乐部采用总经理负责制,这种形式之所以被普遍接受,关键在于这种管理体制在分工上比较明确,即一人领导、一人负责,对市场的变化反应比较迅速。此外,也有26.9%的体育俱乐部采用董事会领导的总经理负责制,将股东的智慧集中于董事会,减少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失误,还有3.8%的体育俱乐部采用理事会负责。
(2)多数俱乐部已制定了自己的章程。俱乐部章程是体育俱乐部走向规范化、行业化的一个客观标准,制定俱乐部章程不仅加强了俱乐部对自己内部行为的约束,而且有了明确的发展方向。目前,有53.8%的体育俱乐部建立了自己的章程,但相当多一部分没有制定或正在制定俱乐部章程,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俱乐部的发展,造成许多发展上的盲目性。
3.体育俱乐部的主体和内容
(1)参与体育俱乐部活动的对象以年轻人为主。目前,西部欠发达地区体育俱乐部参加锻炼的人群较多集中在16—30岁。因此,其活动内容也多以年轻人喜爱的项目为主,如节奏快、负荷大的项目。一般而言,这些项目趣味性差,易受场地限制,普及性不高,全民健身工作收效不大。另一方面,受俱乐部规模、实力的制约,活动内容多以便于开展、耗资少、社会较热门的项目为主,这在很大程度上较难反映社会大众的休闲、娱乐、健身需求,影响了群众体育的普及。
(2)俱乐部项目受市场限制。目前,大多数体育俱乐部的活动项目,小球占53.8%,着重于有群众基础、传统的、易于开展、趣味性较强的项目。健美操、形体训练分别占26.9%与30.8%,还有19.2%的俱乐部开设了大球项目,说明易于开展、有群众基础、趣味性、健身性较强是大多数俱乐部进行项目设定的重要参考,这从客观上还很难满足全民健身的需要。
4.体育俱乐部的场地设施情况
俱乐部活动场地已得到改善。目前,利用公共场地设施开展活动的体育俱乐部占34.8%,利用附近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公园开展活动的分别占15.4%、11.5%和7.7%,说明少数体育俱乐部仍存在活动场地不足的困难。可喜的是,有65.4%的俱乐部利用自己的活动场地组织活动,说明以往俱乐部活动场地不足的问题已得到较大缓解。
5.体育俱乐部指导人员资质情况
(1)体育俱乐部专业指导人员较繁杂。53.8%的体育俱乐部聘请专业教练员做技术指导,38.5%的体育俱乐部聘请中学教师做技术指导,30.8%的体育俱乐部聘请体育爱好者进行指导,23.1%的体育俱乐部聘请运动员做社会体育指导员,只有7.7%的体育俱乐部聘请专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见表6-10)。说明目前山东省体育俱乐部对社会体育人才了解较少,认同度不高,造成社会体育专业人才的极大浪费。(https://www.daowen.com)
表6-10 体育俱乐部指导人员选择比率

(2)俱乐部缺乏社会体育指导员。19.2%的俱乐部聘请了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而聘请一、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分别占15.4%和3.8%。反映出俱乐部对社会体育人才的需求倾向和素质要求。
6.体育俱乐部经费来源、融资情况
目前,西部欠发达地区体育俱乐部在筹资方面已开始面向社会,正逐步摆脱对政府机构的依靠。体育俱乐部将会费列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占73.1%,可以看出,大多数体育俱乐部的收入方式仍比较单一。出租场地收入占34.6%,组织活动取得的经费占收入的约35.1%,靠所属产业或企业投入作为其收入来源的体育俱乐部只占7.7%,说明体育俱乐部经营方式单一,但筹资渠道较以往有所增加。
7.体育俱乐部的监管机制
(1)俱乐部需要加强与体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和交流。目前,体育行政机构仍是对俱乐部进行管理的单位,双方加强交流,不仅能促进体育俱乐部的建设,而且能向体育俱乐部提供政策性的情报以及资金方面的优惠政策。有34.6%的体育俱乐部已意识到这方面的问题,经常通报信息,26.9%的体育俱乐部偶尔通报,38.5%的体育俱乐部不通报。因此,加强体育俱乐部与体育行政机构之间沟通的主动性,有助于体育行政机构针对体育俱乐部的不同情况,制定政策和采取对策。
政府在全民健身运动的初期起着不可估量的引导作用。目前,山东省西部欠发达地区体育俱乐部较多的是传统俱乐部,主要靠指令性、政策运作,其作用主要表现为:①从宏观上指导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②监督、检查全民健身工作的执行情况。目前,有23.15%的俱乐部经常接受上级体育行政机构检查,42.3%的俱乐部偶尔接受,23.1%的俱乐部未接受。这说明政府体育行政机构对体育俱乐部尚重视不够,了解较少。
(2)俱乐部的考核工作也走向社会。目前,46.2%的体育俱乐部工作由当地体育局进行考查,38.5%的俱乐部由文化局考核,26.9%的俱乐部由教育局考核,反映出非体育管理部门也在参与俱乐部管理工作,导致管理上的混乱。目前山东省体育俱乐部改革正向管办分离的方向发展,既保证可以综合评定体育俱乐部的经营效应,也能充分调动体育俱乐部自主经营的积极性。当然,也各有11.5%的体育俱乐部在接受体育总会和项目体协的考核,15.4%接受街道社区考核,7.7%接受系统或行业体育社团的考核,但政府行为仍相当普遍,还须进一步加快改革的步伐。
(3)俱乐部需要加强与基层的业务来往。目前,欠发达地区的体育俱乐部与项目体协有业务来往的占35.4%,这主要与体育俱乐部所开展的项目有关;与体育总会有业务往来的占30.8%,33.8%的体育俱乐部与系统或行业体协有业务往来。可以看出,目前部分体育俱乐部的工作重点仍与系统或行业体协有关,但总体联系较少,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综上所述,俱乐部数量的多少是衡量一个国家体育人口组织化程度的一个标准。目前,山东省俱乐部体制尚不成熟,尤其是公益性健身俱乐部更是少见。通过调查,西部地区体育俱乐部主要呈现以下几种情况。
(1)政府作用。俱乐部数量的多少是关系到“全民健身计划”能否大力开展的关键。从西方发达国家及亚洲成功国家的发展经验可以看出,多数政府在对体育俱乐部的管理上是放开的,政府与体育俱乐部只是一个协同关系,管得太死不利其发展。因此,政府的诱导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也就是说,在放开微观管理的同时,要加强宏观管理。
(2)俱乐部制尚不成熟,在内部管理体制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如负责制比较单一,多数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这对以后发展极为不利;俱乐部项目设置较单一,则须逐步向多种项目经营转化;参加俱乐部的对象主要是青年人,这已成为职业俱乐部市场化的主要因素;值得一提的是,俱乐部章程化已有成效,为向规范化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人才问题。俱乐部人才是国内比较新型的专业人才,其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俱乐部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结合实际,加快俱乐部专门人才的培养,是今后高等体育院校的一项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