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借贷记账法

3.2 借贷记账法

3.2.1 借贷记账法的产生和发展

复式记账的原理是各种复式记账方法共有的规律,离开具体的记账方法就无从认识这种共性。因此,要认识、掌握和应用复式记账原理,必须回到具体的记账方法中去。一种复式记账法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记账符号、账户结构、记账规则和试算平衡。通过复式记账,使这几个要素有机联系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记账方法体系。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作为记账规则来反映会计要素变动情况的一种复式记账法。这种记账方法的运用,经过几百年来的改进和完善,目前已为世界各国广泛采用,是一种比较科学的记账方法。

借贷记账法起源于13世纪的意大利,这个时期西方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有了发展,银行业经营货币借贷业务相当发达。银行为存款人开立账户,账户的一方登记“(我)欠(他)人”,另一方登记“(他)人欠(我)”,前者相当于今天的“贷方”,后者相当于今天的“借方”。这种表示债权和债务的借贷关系,是借贷记账法的雏形。15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经济业务日益繁杂,商品交易频繁,记账的对象就从债权债务的登记扩大到商品、现金和经营损益,经济业务在各种账户中做成记录,因此,即使非货币的借贷业务也要求用“借”“贷”来反映。左方记“借”,右方记“贷”,并结出余额,即增设“资本”“损益”等账户,并进行全面的试算平衡。1494年借贷复式记账法产生,随后传遍世界各国,成为世界通用的记账方法。20世纪初借贷记账法由日本传入我国,20世纪90年代确定为我国的法定记账方法。

3.2.2 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

借贷记账法是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为理论依据的,也就是说借贷记账法的两大基本类型(资产和权益)的会计科目和账户设置,以及记账符号代表的意义、账户的结构、记账规则和试算平衡方法等,都是依据这一平衡关系来确定的。因此,借贷记账法以会计恒等式为理论依据。

在借贷记账法下,需要将资产、权益及其变化按具体项目分别记录在不同的账户中。按照各账户反映的经济内容的不同,一般可将其归纳为5类,即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费用成本类账户和损益类账户。

3.2.3 借贷记账法的基本内容

1)记账符号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用以反映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在经济业务过程中的增减变动。其中“借”(英文简写Dr)表示计入账户的借方;“贷”(英文简写Cr)表示计入账户的贷方。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理解:

①“借”和“贷”是抽象的记账符号。用以指明记账的增减方向、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和账户余额的性质等,而与这两个文字的字义及其在会计史上的最初含义无关。“借”和“贷”是会计的专门术语,并已成为通用的国际商业语言。

②“借”和“贷”都具有增加和减少的双重含义。“借”和“贷”何时表示增加,何时表示减少,必须结合账户的具体性质才能准确说明。具体来看“借”是对会计等式左边账户即资产、费用类账户表示增加,对会计等式右边的账户即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利润类账户表示减少;“贷”对会计等式左边资产、费用类账户表示减少,对会计等式右边的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利润类账户表示增加。

2)账户结构

借贷记账法所采用的账户,其基本结构分为“借方”和“贷方”,按照惯例,把账户的左方称为“借方”,账户的右方称为“贷方”。可用简化的“T型账户”格式表示,如图3.1所示。

图3.1 “T型账户”格式

如前所述,“借”“贷”二字已失去原来的意义,只是作为反映增加或减少的代用语。账户的借、贷两方,究竟哪方登记增加,哪方登记减少,这还要根据账户的性质来确定,下面分别说明不同性质账户的结构。

(1)资产类账户的结构

习惯上,反映资产的账户是借方登记增加数,贷方登记减少数,因此,若有余额必为借方余额。资产类账户的结构和余额的计算方法如图3.2所示。

图3.2 资产类账户的结构

(2)权益类(包括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的结构

资产和权益是对立而又统一的两个方面,也就是说是同一资金相对应的两个不同方面,因此要反映它们的增减,就应该在这两类账户中按相反方向来登记。资产类账户是借方记增加、贷方记减少,因此,权益类账户就必须是贷方登记增加数,借方登记减少数,若有余额必定为贷方余额。权益类账户的结构和余额计算方法如图3.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