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会计工作组织的意义和要求

11.1 会计工作组织的意义和要求

企业的会计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强而且复杂又细致的综合性经济管理工作。会计工作的组织是指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制度的制定与会计档案的保管等工作所作的统筹安排。它要求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既能满足企业内部牵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又要尽量降低会计核算本身的成本。

11.1.1 组织会计工作的意义

科学地组织会计工作,对于完成会计的任务,发挥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适应国家经济发展的要求,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利于保证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

会计是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经济活动所体现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反映和监督,为企业管理工作者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的经济管理活动。具体来说,对于各项经济活动及财务收支,会计通过从凭证到账簿,从账簿到报表,进行了连续的记录、计算、分类、汇总,并进行检查核对。全过程中需要履行各种手续,环环相扣、紧密相连。只要在任何一个环节上出现差错,都会导致整个核算结果不正确,进而影响整个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必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地配置会计机构,安排会计人员,才能完成各项会计工作任务。

2)利于与企业其他各部门工作协调一致,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会计工作是企业整个经济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有独立性,又和其他管理工作具有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它的完善需要其他管理工作的配合与协调,同时它也会促进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只有科学地组织好会计工作,才能处理好会计同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相互促进、密切配合、口径一致,从而全面完成会计任务。

3)利于加强企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制

会计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经济管理很重要的一个手段就是实行各单位的内部经济责任制。因此,实行内部经济责任制当然离不开会计,包括科学的经济预测、正确的经济决策,以及业绩考评。科学地组织好会计工作,可以促使企业单位内部各有关部门管好、用好资金,增收节支,通过提高经营管理工作水平,达到提高经济效益、取得最佳经济效果的目的。

4)利于维护好财经法纪,实施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财经制度

会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通过核算,如实地反映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通过监督来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方针、法令、制度。因此,科学地组织好会计工作,可以促使各单位更好地实施各项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为建立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打下基础。

总之,会计工作是一项要求极高的综合性经济管理活动,科学有效地组织和管理会计工作,对于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财经纪律,建立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1.1.2 组织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对会计工作进行组织要遵循一定的要求,这些要求是组织好会计工作、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应遵循的一些基本规律,它是组织好会计工作的基本保证。要保证科学、有效地组织和管理会计工作,必须遵循以下4项要求:

1)统一性要求

统一性要求,是指组织会计工作必须按照《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会计法规、制度对会计工作的统一要求,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法令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以便更好地发挥会计工作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应有作用。

2)适应性要求

适应性要求,是指组织会计工作必须适应本单位经营管理的特点。各单位应在遵守国家法规和准则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管理特点及规模大小等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具体办法,采用不同的凭证组织、账簿组织、记账方法和程序,处理相应的经济业务,以适应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3)效益性要求

效益性要求,是指组织会计工作时,在保证会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应讲求效益,节约人力和物力。会计工作十分繁杂,如果组织不好,就会造成重复劳动,浪费人力和物力。因此对会计管理程序的规定,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设计,会计机构的设置以及会计人员的配备等,都应避免烦琐,力求精简。应防止机构过于庞大、重叠,人浮于事和形式主义,影响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内部控制及责任制要求

内部控制及责任制要求,是指组织会计工作时,要遵循内部控制的原则,在保证贯彻整个单位责任制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会计工作自身的责任制,从现金出纳、财产物资进出以及各项费用的开支等内容形成彼此相互牵制的机制,防止工作中的失误和弊端。对会计工作进行合理分工,不同岗位上的会计人员各司其职,使得会计处理手续和会计工作程序规范化、条理化。

综上所述,组织会计工作,应在保证会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量节约耗用在会计工作上的时间和费用。会计证、账、表的设计,各种核算程序的选择,有关措施的确定,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等,应做到成本与效益相结合,符合精简节约的原则,既要组织好会计工作,又要减少人、财、物的消耗。

11.1.3 组织会计工作的主要内容

1)会计机构的设置

会计机构是直接从事和组织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建立和健全会计机构,是保证会计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岗位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2)会计人员的配备

会计人员的配备,应本着精简的原则,根据企业规模大小、业务繁简、会计核算组织程序以及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而定。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满足各方面对会计资料需求的前提下,配备会计人员。我国财经制度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各单位应根据其职称高低及业务水平、经验丰富程度而合理安排工作岗位。

3)会计制度的制定

会计制度是指政府管理部门对处理会计事务所做出的规章、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对会计工作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人员、会计档案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经济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也是我国对经济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的措施之一。我国现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主要包括:①会计核算制度;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③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管理制度;④会计监督制度。

会计制度的制定必须以国家的财政经济政策、法规和制度为依据,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充分考虑国际惯例,遵循系统性、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满足经济管理需要。

4)会计档案保管以及会计工作交接的规定

会计档案保管以及会计工作交接的规定,对于总结经济工作,指导生产经营管理和事业管理,查验经济财务问题,防止贪污受贿等具有重要的作用。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包括会计凭证、各种账簿和各种财务报告,以及其他有关财务会计工作应当集中保管的文件,如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档案每年终结时应整理归档,装订成册,科学管理,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还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会计工作交接,是会计工作组织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办好会计工作交接,有利于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明确各自的责任。

11.1.4 会计工作的组织形式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业务的繁简以及企业内部其他各组织机构的设置情况,来确定企业会计工作组织形式。由于组织形式的不同,企业财务部门所承担的会计核算内容和工作范围也就有所不同。在会计核算工作中,一般可分为集中核算和非集中核算两种组织形式。

1)集中核算

集中核算,是指企业的主要会计工作集中于企业财会部门,其总分类核算、明细分类核算以及会计报表的编制都由会计部门集中办理的一种会计核算组织方式。在这种核算方式下,企业内部各业务部门(如工厂内部的车间、班组,商店内部的营业柜组等)一般不进行单独核算,只对其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办理原始凭证和某些原始凭证的汇总工作,并定期将原始凭证和汇总凭证送交会计部门。这种会计核算方式,可以简化核算手续,便于实施电算化,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核算费用。中小型企业适宜于采用此种形式。

2)非集中核算

非集中核算又称分散核算,指企业的各生产车间、各职能科室对自身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进行比较全面的会计核算,包括凭证的整理、明细账的登记、成本的核算、有关会计报表特别是内部报表的编制和分析工作。而会计部门只是根据企业内部各部门的资料进行总分类核算,编报整个企业综合性会计报表,并负责指导、检查、监督企业内部各部门的核算工作。如工业企业,一般在总厂设财务会计处,分厂设财务会计科,车间设财务会计组,实行分级核算。这种会计核算方式适宜于层次分明的大中型企业,以及内部实行承包责任制的企业。

对于企业单位而言,采用集中核算组织形式还是非集中核算组织形式并不是绝对的,可以单一地选用集中核算或非集中核算形式,也可以两者兼而有之,即对某些业务联系采用集中核算,而对另外的业务采用非集中核算。但无论是采取哪一种组织形式,企业采购材料物资、销售商品、结算债权债务等对外业务都应由厂部会计部门办理。企业单位在确定应采用的会计工作组织形式时,既要考虑能正确及时地反映企业单位经济活动情况,又要注意简化核算手续,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