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财产清查的意义和种类

8.1 财产清查的意义和种类

8.1.1 财产清查的意义

1)财产清查概念

财产清查,就是通过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和对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的查对,来确定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的实存数,并查明账面结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为了保证会计记录的正确性,便于财产清查工作的正常进行,有必要做好对账工作,也就是账面清查工作。所谓对账就是指在期末,结账之前,或在财产清查之前,将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会计凭证、各种财产物资以及各账户之间的有关数字进行相互核对的工作。只有做到账证相符和账账相符,才可进行账簿记录与实物结存的核对工作。

2)造成财产物资账实不符的原因

企业的会计工作,都要通过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然后及时地在账簿中进行连续登记。从理论上说,这一过程能够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也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实存数,同时能够保证各项财产物资账实相符。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账簿记录有可能会发生差错,各项财产物资的实际结存数也可能会发生错漏,从而造成财产物资的账存数与其实存数不相符合。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1)由于客观原因引起的企业财产物资的账实不相符

这主要是指由于财产物资自身的物理、化学性质,技术原因等引起的账实不符。如:

①气候影响。有些财产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受气候变化的影响,会发生自然的损耗或升溢。比如汽油、酒精等的自然挥发造成的数量短缺等。

②技术原因。有些财产物资在加工时,由于机械操作、切割等工艺技术原因,会造成一些数量上的影响。

③财产物资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耗也会导致财产物资发生短缺。

④财产物资在保管过程中有时会发生因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⑤在结算过程中,由于未达账项和拒付等原因,而造成的企业与银行账簿记录不相符。

(2)由于主观原因引起的企业财产物资的账实不符

①财产物资在收发或检验过程中有时会因计量或检验不准确,而使原始凭证填列的数字与实际情况不符。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材料的收发过程中。

②由于企业各种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健全,或者有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而造成的财产物资破损、变质或短缺,以及货币资金往来款项的差错。

③对于有些财产物资,由于手续不全、登记账簿时漏登、重复登记等引起的财产物资账实不相符合。

④由于不法分子贪污、盗窃和营私舞弊等造成的财产物资的损失。

除了上述原因所造成的财产物资在数量上的账实不符以外,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隐性账实不符情况。例如,财产物资由于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产生了价值的贬值;应收账款因长期未收回而成为坏账;等等。

3)财产清查的意义

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有许许多多的原因都会造成财产物资的账实不符。因此,运用专门方法对财产物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核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通过财产清查,保证账实相符,使会计资料真实可靠

通过财产清查可以确定各项财产物资的实际结存数,将账面结存数和实际结存数进行核对,可以揭示各项财产物资的溢缺情况,以及查清发生盘盈、盘亏的原因和责任,从而及时地调整账面结存数,保证账簿记录的真实、可靠。

(2)通过财产清查,改进保管工作,保护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通过财产清查可以及时发现各项财产物资是否安全和完整,有无短缺、毁损、霉变、变质,有无贪污盗窃等情况。对发现的情况应及时找出原因,及时进行处理,并制订相关措施,防止类似情况重复发生。对于管理制度不善所造成的问题,应及时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工作;对于贪污盗窃等不法行为,应给予法律制裁。这样可以在制度上、管理上切实保证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3)通过财产清查,挖掘财产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财产清查可以及时查明各种财产物资的结存和利用情况。如发现企业有闲置不用的财产物资应及时加以处理,以充分发挥它们的效能;发现企业有呆滞积压的财产物资,也应及时加以处理,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改善经营管理。这样,可以使财产物资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4)通过财产清查,维护财经纪律和结算制度

通过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以及往来款项的清查,可以查明有关业务人员是否遵守财经纪律和结算制度,有无贪污盗窃、挪用公款的情况,查明各项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从而使工作人员更加自觉地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和遵守财经纪律。

8.1.2 财产清查的种类

1)按照清查的范围,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对全部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和债权债务进行盘点和核对。具体包括:

①企业拥有的各种财产物资。这些财产物资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在途物资、委托加工物资、受托代保管物资、固定资产等。

②企业拥有的各种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

③企业拥有的各种债权债务。这些债权债务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银行借款等。

全面清查涉及面广,持续时间较长,工作量大,参与人员较广,一般是年终进行,目的是为了保证会计报告的正确性。此外,当企业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以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等情况下也需进行全面清查。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平时根据管理上的需要对企业的一部分财产进行清查。

贵重物品要每天进行清查,一般物资可以轮流进行清查。一般情况下,对库存现金应每日盘点一次;对银行存款至少每月同银行核对一次;对各种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除年度清查外,应有计划地每月重点抽查,尤其对贵重的财产物资应至少每月清查一次;对债权债务,应在会计年度内至少核对一至两次。此外,如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损失,也应对部分财产进行清查,查明受灾的程度和损失的大小等。

2)按照清查的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指按照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往来款项进行的清查。定期清查一般在月末、季末、年末进行,它既可以是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往来账款进行的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只对其中某些部分进行的局部清查。

(2)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也称临时清查,是指事先不规定清查日期,根据实际需要而临时进行的清查。一般在以下情况下进行:

①财产物资和库存现金的实物负责人调动工作时;

②财产物资因自然灾害而遭受损失和被盗时;

③上级主管单位、财政、银行、审计等部门进行查账时;

④按照上级规定,企业改组股份制,进行临时性的资产评估等核资工作时;

⑤发现有贪污行为时。

3)按照财产清查的执行单位不同,可分为内部清查和外部清查

(1)内部清查

内部清查是指由本企业的有关人员对本企业的财产所进行的清查。这种清查也称为自查。

(2)外部清查

外部清查是指由企业外部的有关部门或人员根据国家法律或制度的规定对企业所进行的清查。

8.1.3 财产清查前的准备工作

财产清查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特别是年终的全部清查,由于范围广,工作量大,时间紧,在财产清查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财产清查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准备

为了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财产清查,应该建立清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财产物资的清查工作。清查领导小组主要由总会计师领导,由财会、设备、技术、生产及行政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①负责制订清查计划,明确清查范围,安排财产清查工作的详细步骤,配备有能力的财产清查人员;②检查督促清查工作,及时解决清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③最终作出清查工作总结,并提出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意见。

2)业务准备

业务准备是进行财产清查的关键条件,因此在财产清查之前应做好相关的业务准备工作,具体如下:

(1)账簿准备

会计部门要在财产清查之前,将所有的经济业务登记入账并结出余额。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会计部门应将截止清查日止的有关会计凭证全部登记入账,结出总分类账和有关明细分类账的余额,并进行相互检查核对,保证账证相符和账账相符。

(2)实物准备

为了使财产清查工作更加有序和快速地进行,财产物资保管部门要在财产清查前将各项财产物资的出入办好凭证手续,全部登记入账,结出各科目余额。同时将各种财产物资排列整齐,挂上标签,标明品种、规格及结存数量,以便进行实物盘点。对委托加工、代保管的、残损变质的等应另行堆放,挂上标签,标明实物的名称、规格和数量,以备清点时处理。

(3)工具准备

为了保证财产清查对实物计量的正确性,应准备好清查时要使用的度量衡器,并对其进行详细检查和校正,以便清查时顺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