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小结

图6.1 会计凭证分类图

6.2 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审核

6.2.1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由于经济业务事项是多种多样的,因而用来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原始凭证,其内容和格式也不尽相同。但不管怎样,所有的原始凭证都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①原始凭证名称;

②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和编号;

③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④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⑤事项、交易的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

⑥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6.2.2 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各种原始凭证,包括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大部分由各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填制。因此,为了正确、完整、清晰、及时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做好原始凭证的填制工作,必须使经办业务的有关人员充分认识原始凭证的重要性。要掌握填制原始凭证的手续和方法,应遵循以下要求。

1)记录真实

如实填列经济业务内容,原始凭证上填制的日期、业务内容、数量、金额等必须与实际情况完全符合,内容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不涂改,不挖补。

2)内容完整

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齐全,不可缺漏,尤其要注意的是年、月、日要按照编制原始凭证的实际日期填写;名称要写全,不能简化;品名和用途要填写明确,同时必须由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签字盖章,对凭证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完全责任。

3)书写清楚

原始凭证上的文字和数字都要认真填好,要求字迹端正、清楚,易于辨认,不得任意涂改、刮擦和挖补。一般凭证发现错误,应当按规定方法更正。而有关现金、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凭证,如果发生填写错误,不能在凭证上更正,应加盖“作废”戳印,重新填写,以免错收错付。复写的凭证,要不串格,不串行,不模糊。

4)按顺序填写

各种原始凭证都必须连续编号,以便查核。如果各种原始凭证已预先印定编号的,在写坏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印,并妥善保管,不得撕毁。

5)填制和传递及时

各种原始凭证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由经办人员立即填制,并按规定程序及时送交财会部门,由财会部门加以审核,并据以填制记账凭证。

6.2.3 原始凭证的审核

原始凭证必须经过审核,才能作为记账的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人员的法定职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才能进入会计信息系统。为了明确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地反映交易或事项,是否遵循了有关法规和本单位相应制度的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在填制或取得后,都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送交会计部门,由会计主管或具体处理该交易或事项的会计人员进行审核。原始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此即审核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是否违反财经制度;原始凭证中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真实,有无弄虚作假情况。

2)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性

此即审核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与企业的计划、预算、定额等相符;是否符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等原则。

3)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

此即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基本内容,是否有应填写未填或字迹不清楚的现象。

4)审核原始凭证的正确性

此即审核原始凭证在计算方面是否存在失误

审核不合格的原始凭证均不能作为记账的依据。通过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可确保输入会计信息系统的数据真实、合法,从而为会计信息系统最终所提供的财务报告信息的质量提供有效保证。

6.3 记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

6.3.1 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记账凭证种类多,格式不一,但无论哪种类型和格式的记账凭证,都是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因此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填制凭证的日期;

②凭证的名称和编号;

③经济业务内容摘要;

④会计科目(包括一级、二级或明细科目)的名称、方向和金额;

⑤记账标记;

⑥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⑦有关人员的签章。

6.3.2 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

记账凭证的填制,是在对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分类的基础上,借助复式记账方法,确定经济业务所涉及的账户名称、记账方向以及金额(即编制会计分录),是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如果说会计人员对于原始凭证侧重于审核的话,那么,记账凭证则侧重于填制。各种记账凭证的填制除了严格按照原始凭证的要求进行填制外,还应注意以下填制要求。

1)填制日期正确

一般来说,记账凭证在哪一天编制,其填制日期就是哪一天。对于记录资金收入和支出业务的记账凭证,因为要登记当天的日记账,记账凭证的日期就应该是货币资金实际收付的日期,与原始凭证的日期一致。转账凭证原则上以收到原始凭证的日期为填制日期。

2)填制依据正确

一方面,记账凭证要依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进行填制;另一方面,表述原始凭证的会计分录必须经过仔细分析,以确保总账科目、明细科目、账户的对应关系、借贷方向以及相应的金额都正确无误。

3)记账凭证的摘要应简明扼要

在填写摘要栏时,既要全面清楚,又要简单明了,要以说明问题为主,以便于日后查阅、审核凭证、登记账簿。如写物要有品名、数量、单价;写事要有过程;银行结算凭证要注明支票号码及其去向;送存银行的款项要注明是现金、支票还是汇票等。遇到冲转业务,不应只写“冲转”二字,应同时注明冲转的是某年某月某日的某项经济业务及其凭证号码,也不能只写对方科目。

4)记账凭证要连续编号

记账凭证的编号,要区分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编号方法。但是无论哪一种方法的运用,对于同一种经济业务都要顺序编号。

采用通用记账凭证时,企业可根据经济业务量的多少,对记账凭证按月或者按年进行一次以添置日期升序排列的顺序编号,结果得到从“记字第1号”到“记字第n号”的顺序记账凭证。

如果采用3种格式的专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编号则应采用字号编号法:首先,把不同类型的记账凭证用字号(在专用记账凭证右上角)加以区分;再对同一字号内的记账凭证,按照填制日期的顺序,进行编号;最后会得到从“收字第1号”到“收字第n号”,“付字第1号”到“付字第n号”以及“转字第1号”到“转字第n号”的顺序编号的记账凭证。

如果一种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一张以上的记账凭证时,记账凭证的编号可采用分数编号法。比如,某会计主体采用专用记账凭证,某月某日发生一笔转账业务,该业务需要编制3张转账凭证,则这3张转账凭证的编号分别为:转字第251/3号、转字第252/3号以及转字第253/3号,其中,“25”是该转账凭证的假设编号。

5)记账凭证的附件数量要求完整

所谓附件,就是指记账凭证之后所附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必须完整无缺,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原始凭证的张数,以便核对摘要以及判断会计分录的正误。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之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主要的记账凭证之后,并在其他涉及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上,注明附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有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如果一张原始凭证上所列费用支出需要由几个会计主体共同负担,则该原始凭证一般留给负担费用比例最大的那个会计主体。同时,留有原始凭证的会计主体,应当按照其他各个会计主体分别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以便于其他会计主体的记账工作。

6)记账凭证的内容需填写齐全,并按规定办理审核签章手续,不得简化

如果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一般应当重新填写,并将错误凭证作废或撕毁。登记入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填写错误,应根据错账更正方法进行更正,并签名或盖章。

记载完一项经济业务之后,记账凭证中若有空行,应在金额栏中从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之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之上的空行处,画线(斜线或折线)注销。

6.3.3 记账凭证的填制方法

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原始凭证来自不同的单位,种类繁多,数量庞大,格式大小不一,不便于填列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和金额,不便于记账和查账。为了便于登记账簿,需要将原始凭证加以归类、整理,填制具有统一格式的记账凭证,确定会计分录并将相关的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这样,不仅简化了记账工作,避免记账发生差错,还有利于原始凭证的保管,便于对账和查账,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因此,记账凭证具有分类归纳原始凭证和满足登记会计账簿需要的作用。

1)专用凭证的格式及填制方法

(1)收款凭证的格式及填制

收款凭证的左上方“借方科目”栏应填列库存现金或是银行存款,应根据具体的业务分析填列;“贷方科目”栏则应填列与借方科目相对应的总账科目以及所属明细科目的名称;在“摘要”栏,应当简明扼要地记录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在“金额”下的空行处,应按规则画线注销,表明业务记录到此为止,合计金额前应加上货币符号;“附件”张数栏应根据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列;“收字第×号”根据该收款凭证在所有收款凭证中的顺序号填列;最下面一行由相关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如表6.5所示。

表6.5 收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