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戴的爸妈
彭尼·巴克斯特躺在他妻子肥胖的身体旁,睡不着。望月日,他总是睡不着。他常常感到奇怪,月光这么明亮,人们怎么就没想到上田里去干活呢。他倒是很想溜下床去,也许砍棵栎树作柴火,或者去把乔戴没有锄完的地锄完。
“我觉得我是该为这事儿打得这小子满地爬呢。”他心里想。
他小的时候,要是这样偷偷溜出去撒野,那是一定会被打得屁滚尿流的。他爸爸肯定会把他赶回到泉水边,晚饭也不给他吃,让他把那小水车砸烂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想,“孩提时代可是不会太长的。”
当他回首往事时,他觉得自己是没有童年的。他的父亲是一位牧师,严厉得就像《旧约全书》里的上帝。然而,他们的生计并不是来自《圣经》,而是来自沃卢夏附近的一个小农场。父亲就是靠它,才得以养活一大家子。他教他们读书写字,叫他们了解《圣经》。但同时,他们所有的兄弟,几乎还在蹒跚学步时,就开始辛勤劳作了。沿着玉米地,跟在父亲身后,肩上扛着种子袋,直干得小骨头酸痛、正在长大的小手痉挛为止。他们的食物很少,可是肚子里的钩虫却很多。彭尼长大成人了,个子也没有比一个小孩高大多少。他的脚很小,他的肩膀很窄,再加上他的肋部和屁股,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有一天,他站在福雷斯特兄弟中间,就像一棵白蜡树幼苗夹在一排巨大的栎树中间一样。
莱姆·福雷斯特俯视着他说:“你呀,小得真像一枚便士[1]。你是个好钱,好钱,可是小得不能再小了。小彭尼·巴克斯特……”
从此以后,这个绰号成了他唯一的名字。当他投票时,他为自己签上“埃兹拉·伊齐基尔·巴克斯特”。但是,当他赋税时,他却被人写成了“彭尼·巴克斯特”,他也没有提出抗议。他还真是一块坚固的汞合金,既像黄铜一样坚固,还像黄铜那样有点柔韧性。他非常诚实,因此受到杂货店老板、磨坊主和马贩子的欢迎。沃卢夏的那位跟他一样诚实的杂货店老板博伊尔斯,有一次找他零钱,多给了一美元。彭尼当时因为马瘸了,往回步行了好几英里路,把钱还了回去。
“下次买东西时把它带来不就行了。”博伊尔斯说。
“我知道,”彭尼答道,“可是这钱不是我的,钱又是身外之物。不管是死去还是活着,我只能要我自己的东西。”
对彭尼搬到附近丛莽中居住感到迷惑不解的人,也许他的这番话可以做些诠释。人们居住在水深流静的大河畔,往来穿梭的小船、独木舟、敞篷驳船、木排、客轮、货轮、明轮船,几乎挤满了这条河川,停泊的停泊,靠岸的靠岸,热闹非凡。老乡们说,彭尼·巴克斯特不是个勇士就是个疯子,放着好端端的正常生活不过,竟然带着新娘,住到了荒凉的佛罗里达丛莽最深处,那可是一个虎豹成群、豺狼出没的地方啊。福雷斯特一家迁徙到那儿,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的家庭越来越大,那些强壮结实的争争吵吵的马骡一样的笨蛋需要生存空间,只能住到乡下去;而且,他们喜欢无拘无束。可是,谁会拘束彭尼·巴克斯特呢?
这不是拘束不拘束的问题……而是因为在城镇、乡村、农场这些地方,邻居们相距不远;人们观念交错,行动掣肘,财产纷争,侵扰了他个人的心灵净土。的确,患难时也有友谊和支援,但是人们争吵不断,彼此猜疑,互相戒备。他是在父亲的严厉管教下长大的,现在却陷入了一个缺少坦率、缺少真诚、人心险恶的世界。所以,他感到分外烦恼。
也许,他受到的伤害太多了。那远离尘嚣的广袤丛林,平和安宁,静谧寂寥,深深地吸引了他。他的性情既纯真又温柔。接触人,使他这种性情受到伤害;而接触松树林,却能使他心灵的创伤愈合。在那儿过日子虽然更加艰难,购买日用品和销售谷物距离远了,增添很多麻烦,但是垦地完全是属于他自己的。那些野兽好像比起他所熟悉的那些人来,也更少具有掠夺性。熊、狼、野猫和豹子对家畜的袭击是可以料想得到的,但是人情险恶,人心叵测,令他防不胜防。
他三十多岁的时候,娶了一位身子有他两倍大的丰满姑娘。他用一辆牛车载着她,带上一些家居生活必需品,一路颠簸着来到这块林中空地。他在那里用自己的双手盖了一间小屋。他在一大片黑压压的瘦骨嶙峋的沙松林中,选择了一个人所能选择的最好的土地。这块土地,他是向福雷斯特家买的。福雷斯特家住在四英里地之外,一个不会产生龃龉的距离。这是一块很肥沃的土地,位于一个松岛的中心部位。在贫瘠的森林中,松岛之所以被称为松岛,是因为它就是一个覆盖着长叶松的“岛屿”。高大挺拔的长叶松,像波涛滚滚的大海般的丛林中的一个地标。这样的“岛屿”还分布在北部和西部。那儿,地形高低起伏,含水量多少不等,所以才产生了一小块一小块植被繁茂的土地,有些甚至长着种类最丰富的硬木。到处是活栎、丹桂、木兰、野樱桃、胶皮枫香、山核桃和冬青。
水源不足是这个地方唯一的不足。地下水位相当低,因此水井成了无价之宝。除非砖头和石灰的价格便宜起来能打口井,否则“巴克斯特岛屿”的居民要用水,就得上那百英亩林地西部边缘那个巨大的灰岩坑去取。灰岩坑是佛罗里达州石灰岩地区一种常见的地质现象。地下河流过这种区域。汩汩奔流的泉水从这些区域奔涌而出,立刻变成溪涧和小河。有时,薄薄的地表会凹陷下去,露出一个大洞穴。这种大洞穴,有的有水,有的没有水。不幸的是,彭尼·巴克斯特家所在的那个地方的灰岩坑里没有潺潺奔流的泉水。但是,过滤过的纯净的泉水日日夜夜从高高的岩坡上渗出来,在底部形成了一个水潭。福雷斯特家本来想把丛莽中的一块贫瘠土地卖给彭尼,但是彭尼有现钱作后盾,就坚持买下了“岛屿”上的地。
他对他们说:“丛莽适合于野兽以及其他所有野东西繁殖后代,像狐狸、鹿、虎猫和响尾蛇。我不能在彻头彻尾的灌木丛中养儿育女。”
福雷斯特家的人拍着大腿,咧开围满胡子的嘴,哈哈大笑。
莱姆吼叫道:“一个小便士还能换成多少便士?你可得了大便宜了,你这个小狐狸的老爹。”
过去了这么多年,彭尼仿佛现在还能听见他的喊叫声。他小心翼翼地在床上翻了个身,以免把他妻子弄醒。迁徙到富饶繁茂的长叶松林中来,他确实大胆地为他的子女们筹划过。奥拉·巴克斯特显然生来就是个生儿育女的坯子。但是,生下来的孩子,似乎都是像他一样瘦小的种。
“要么是让莱姆给诅咒的。”他心里想。
婴儿们都很羸弱,几乎像他们出生那样快地生病死去了。彭尼在马利兰栎树林中清出一块地方,将他们一个一个地埋葬了。那个贫瘠的地方,土质疏松一点,容易挖坑。坟地越来越大,终于,他不得不将它用篱笆围了起来,以防止猪和臭鼬的破坏。他为每个死去的孩子都刻制了一块小小的木头墓碑。这些墓碑,清晰地浮现在他的脑子里,月光下,白白的,竖得笔直。有几个还有名字:小埃兹拉,小奥拉,梯·威廉。其余的上面只有“巴克斯特家婴儿,享年三个月六天”之类的字。有一块墓碑上,彭尼拿他的折刀费力地刻了一行字:“她从未见过白昼光亮。”他追溯着一年又一年的往事,触摸着这些痛苦的记忆,就像他路过时触摸着一根根围栅的桩一样。
生了那么多孩子之后,他们隔了好长时间没有生。然后,正当这个地方的孤寂开始使他有点害怕,而他的妻子也快过了生育年龄的时候,乔戴·巴克斯特出生了,而且茁壮成长。当孩子两岁还在蹒跚学步的时候,彭尼去参加战争了。他将妻子和儿子带到河边,让他们跟他的老朋友赫托奶奶住在一起。他预计也就几个月,他就能回来。可是,过了整整四年,他才带着一身岁月折磨的印记回到故乡。他与妻儿团聚,带着他们回到丛莽中。谢天谢地,那个地方仍然那样平和安宁,静谧寂寥。
乔戴的妈妈对她这根独苗儿子倒并不宠爱有加,仿佛她所有的爱、所有的关心和兴趣都给了她死去的孩子们。可是,彭尼却牵肠挂肚地思念着儿子。他对儿子的爱超越了一个父亲的范围。他发现,这孩子常常瞪大眼睛、屏住呼吸站在那儿,瞧着鸟啊、兽啊、花啊、树啊、风啊、雨啊、日啊、月啊这些奇妙的东西,活像他小的时候。他小时候也老是这样站着看这些东西。所以,在一个温和的四月天,小孩子家跑开去撒野,干小孩子想干的事情,他明白是什么在吸引着他,他也能够理解其中简单的道理。
他妻子肥胖的身躯动了一下,在睡梦中哼了一声。他知道,任何这样的场合,他都会采取行动,像个堡垒般保护孩子,防止母亲严厉惩罚他。夜莺向远方飞去,飞进森林,并再次悲鸣起来。远远地听起来,那声音却有一种美妙的感觉。卧室窗前的月光,已经消失了。
“让他去蹦蹦跳跳吧,”他心里想,“让他去到处奔跑吧,让他去做他的小水车吧。总有一天,他也会不在意这些的。”
【注释】
[1]便士的英文penny与彭尼的英文Penny一样,故莱姆有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