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自然论在汉代的继承和演变
先秦诸子中的非道家也有局部地摄取了道家“自然无为”思想的。如后期儒家的代表荀子作《天论篇》,其中有云:“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列星随旋,日月递炤,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天道运行,自然而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没有上帝的有意识的调度。他把人的喜、怒、哀、乐称为“天情”,耳、目、口、鼻、形称为“天官”,心称为“天君”,圣人“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养其天情,以全其天功”(《荀子·天论篇》)。即对待人也要顺应其自然规律,不可违逆。这种观点似乎与道家接近。但荀子又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提出:“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这就同道家的自然论大相径庭。因此,荀子批判庄子为“蔽于天而不知人”(《荀子·解蔽篇》)。荀子的人定胜天与老庄的顺应自然在根本上是对立的。又如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颇受益于老子的“君人南面之术”,其论君道无为,多袭用道家自然论的语汇。例如《韩非子》中《主道》篇说:“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故虚静以待令,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扬榷》篇说:“权不欲见,素无为也。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夫物者有所宜,材者有所施,各处其宜,故上下无为。”《功名》篇说:“守自然之道,行毋穷之令,故曰明主。”《大体》篇说:“古之牧天下者,不使匠石极巧以败太山之体,不使贲、育尽威以伤万民之性。因道全法,君子乐而大奸止;澹然闲静,因天命,持大体。”虽然也讲自然、无为,但他是以道为体,以法为用,“自然无为”云云不过是君主的统治术,而其精义要旨是用严刑峻法治天下,这和道家的政治理想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道家的自然论在西汉初年的《淮南子》中则真正地被发扬光大了。《淮南子》是杂家著作,对各家学说兼容并包,但其中心思想属道家。高诱《〈淮南子〉序》说“其旨近老子,淡泊无为,蹈虚守静,出入经道”,是符合实际的。《淮南子》对老子的“自然无为”之旨阐述得特别多。例如:
无为为之而合于道,无为言之而通乎德。(《原道训》)
这是从本体的意义上讲无为。
天致其高,地致其厚,月照其夜,日照其昼,阴阳化,列星朗,非其道而物自然。[4](《泰族训》)
这是讲天道是自然无为的。
人无为则治,有为则伤。无为而治者载无也,为者不能有也[5],不能无为者不能有为也。(《说山训》)
这是申述人应效法天道,无为而治,无为才能有为。
天下之事不可为也,因其自然而推之。(《原道训》)
这是说明“无为”即顺应自然规律。而《淮南子》中最突出的就是透彻地辨明了“无为”并非消极地无所作为,而是顺应自然规律的“有为”。如《修务训》中说:(https://www.daowen.com)
或曰:无为者寂然无声,漠然不动,引之不来,推之不往,如此者乃得道之像。吾以为不然。……盖闻传书曰:神农憔悴,尧瘦臞,舜霉黑,禹胼胝。由此观之,则圣人之忧劳百姓甚矣。故自天子以下至于庶人,四肢不动,思虑不用,事治求澹者,未之闻也。夫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应作“沿”)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得遂长。听其自流,待其自生,则鲧禹之功不立,而后稷之智不用。若吾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权(应作“推”)自然之势,而曲故(巧诈)不得容者,事成而身弗伐,功立而名弗有。非谓其感而不应、攻(应作“迫”)而不动者。若夫以火熯井,以淮灌山,此用己而背自然,故谓之有为。若夫水之用舟,沙之用鸠,泥之用(车盾),山之用蔂(欙),夏渎而冬陂,因高为田(应作“山”),因下为池,非吾所谓为之。
这段文字明确地指出,凡是符合自然规律,而又出自公心、不杂私念的作为,都是“无为”,只有违背自然规律的轻举妄为才是“有为”。如此解释“无为”在老庄书中是未曾有过的。虽然《老子》中讲“无为而无不为”,“无为而治”,似乎包含有这样的意思,但并不明晰,而庄子屡言“形如槁木,心若死灰”,以为“得道之像”,则很容易使人理解为“寂然无声,漠然不动”了。由此观之,《淮南子》的阐释对老庄自然论实质上是有所修正的。而这一修正又为融会孔、老打开了通道。比如对于儒家所提倡的礼乐的态度。庄子是否定礼乐的:“中纯实而反乎情,乐也;信行容体而顺乎文,礼也。礼乐遍(应作“偏”)行,则天下乱矣。”[6]《缮性》“澶漫为乐,摘僻为礼,而天下始分矣。”(《马蹄》)以为礼乐应是顺乎自然的,但片面地推行礼乐,以纵逸为乐,以烦琐为礼,则成为天下分裂和混乱的根源。《淮南子》对礼乐也有所贬抑,如《本经训》中说:
是故仁义礼乐者,可以救败,而非通治之至也。夫仁者所以救争也,义者所以救失也,礼者所以救淫也,乐者所以救忧也。……是故德衰然后仁生,行沮然后义立,和失然后声调,礼淫然后容饰。是故知神明然后知道德之不足为也,知道德然后知仁义之不足行也,知仁义然后知礼乐之不足修也。
礼乐和仁义都是衰世的产物,虽然有“救败”的作用,但是终“非通治之至也”。因此,一旦进入以“神明”“道德”定天下的至治之世,仁义、礼乐都是一概不需要的。这种论调来自老庄,却比老庄缓和得多,不再把礼乐当作致乱之源,而是视为“救败”之务了。而且,礼乐如果是顺乎自然的,那么也可以被看成是合乎无为的。《泰族训》中便是作如是解的:
天地四时非生万物也,神明接、阴阳和而万物生之;圣人之治天下,非易民性也,拊循其所有而涤荡之。故因则大,化(应为“作”)则细矣。……民有好色之性,故有大婚之礼;有饮食之性,故有大飨之谊;有喜乐之性,故有钟鼓管弦之音;有悲哀之性,故有衰绖哭踊之节。故先王之制法也,因民之所好而为之节文者也:因其好色而制婚姻之礼,故男女有别;因其喜音而正雅颂之声,故风俗不流;因其宁家室、乐妻子,教之以顺,故父子有亲;因其喜朋友,而教之以悌,故长幼有序。
道家主张“因”而不“作”,而儒家维护的礼乐制度恰恰是因民之天性而建立起来的,所以是顺乎自然的。这样道家的自然论和儒家的礼乐论便可以并行不悖,达到调和了。“以道为竿,以德为纶,礼乐为钩,仁义为饵,投之于江,浮之于海,万物纷纷,孰非其有?”(《俶真训》)这几句话概括地表明了《淮南子》兼用儒、道学说的指导思想。《淮南子》对自然论的修正也导致在其他一些问题上与道家观点的分歧。如庄子推崇自然,反对损害人和物的自然本性,以至导向对艺术美的否定。《淮南子》中也主张不失天性,使万物尽其所能,用其所长:“柱不可以摘齿(剔牙),筐(应作“筵”,草茎)不可以持屋;马不可以服重,牛不可以追速;铅不可以为刀,铜不可以为弩;铁不可以为舟,木不可以为釜。各用之于其所适,施之于其所宜,即万物一齐,而无由相过。”(《齐俗训》)《俶真训》中还转引了《庄子》的寓言:“百围之木,斩而为牺尊,镂之以剞
,杂之以青黄,华藻镈鲜,龙蛇虎豹,曲成文章,然其断在沟中。壹比牺尊、沟中之断,则丑美有间矣,然而失木性钧也。”然而《淮南子》又并不认为人为的作用都是残生害性,都是破坏性的。它以美人为喻:
今夫毛嫱、西施,天下之美人。若使之衔腐鼠,蒙猬皮,衣豹裘,带死蛇,而布衣韦带之人过者,莫不左右睥睨而掩鼻。尝试使之施芳泽,正娥眉,设笄珥,衣阿锡(阿,细毂;锡,细布),曳齐纨,粉白黛黑,佩玉环,揄步,杂芝若(香草),笼蒙目视,冶由笑,目流眺,口曾挠,奇牙出,靥
摇,则虽王公大人有严志颉颃之行者,无不惮悇痒心而悦其色矣。(《修务训》)
可见,即使像毛嫱、西施那样的美人,如果百般地加以丑化,也会招人厌恶;相反地,如果巧妙地加以装饰,又能增添其诱人的魅力。至于对“美不及西施,恶不若嫫母”的中人之姿来说,那么“芳泽之所施”就更具有不可忽视的效力了。人工不是只会破坏美,而是能够创造美的:“清醠(清酒)之美始于耒耜,黼黻之美在于杼轴”(《说林训》)。《淮南子》并不把人工和自然对立起来,提出既要知天,又要知人:“知天而不知人,则无以与俗交;知人而不知天,则无以与道游。”(《人间训》)这就矫正了“蔽于天而不知人”的偏颇。
《淮南子》之后,汉代的大儒董仲舒将阴阳五行说引入儒学,并以“天人感应”论为其理论支柱,重新宗奉“天”为有意志的至上的人格神,宣扬天是世界的主宰,自然界和社会的一切都出于天的有意安排,君权也是受命于天,天能赏善罚恶,或降祥瑞,以示嘉奖,或降灾异,以示谴告,因此人必须顺从天意,“奉天而法古”,“法天而立道”。这样,董仲舒便建构了一整套神学目的论的思想体系,为后来兴起的今文经学派谶纬神学奠定了基础。谶纬神学在西汉后期至东汉前期,由于得到统治者的提倡和支持而盛行起来。“谶”是隐语形式的宗教预言,“纬”是对经书的神学解释,谶纬把董仲舒的经学进一步神学化。建初四年(公元79年),由汉章帝亲自主持,在白虎观召集群儒讲论五经同异,讨论内容由班固整理成书,名为《白虎通德论》,又称《白虎通义》或《白虎通》。《白虎通》大量征引纬书,谶纬神学已成为钦定的官方哲学。就在这个时代,身居僻壤的思想家王充,以超人的理论勇气,高举“疾虚妄”的旗帜作《论衡》,全面地批判了董仲舒和谶纬神学的谬误,特别是其中的“天人感应”论,而他所运用的主要武器就是道家的自然论。他在《论衡·自然篇》(以下引《论衡》只注篇名)中明白表示:“说合于人事,不入于道意,从道不随事,虽违儒家之说,合黄老之义也。”即他的理论根据是道家之学。他以黄帝、老子为“自然无为”的典范:“贤之纯者,黄、老是也。黄者,黄帝也;老者,老子也。黄、老之操,身中恬淡,其治无为。正身共己,而阴阳自和;无心于为,而物自化;无意于成,而物自成。”却不尊奉儒家圣人。他批判“天人感应”论的种种无稽之谈,都立足于老庄的“自然无为”之说,或直接引用老庄书中的语言。如驳斥天有意安排万物的神学特创论,说:“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犹夫妇合气,子自生矣。万物之生,含血之类,知饥知寒,见五谷可食,取而食之,见丝麻可衣,取而衣之。或说以为天生五谷以食人,生丝麻以衣人,此谓天为人作农夫桑女之徒也,不合自然,故其义疑,未可从也。试依道家论之:天者,普施气万物之中,谷愈(癒)饥而丝麻救寒,故人食谷衣丝麻也。夫天之不故生五谷丝麻以衣食人,由(犹)其有灾变不欲以谴告人也。物自生而人衣食之,气自变而人畏惧之。以若说论之,厌于人心矣。如天瑞为故,自然焉在?无为何居?”(《论衡·自然》)这种说法也见于《淮南子》:“阴阳四时,非生万物也;雨露时降,非养草木也;神明接,阴阳和,而万物生矣。故高山深林,非为虎豹也;大木茂枝,非为飞鸟也;流源千里,渊深百仞,非为蛟龙也;致其高崇,成其广大,山居木栖,巢枝穴藏,水潜陆行,各得其所宁焉。”(《泰族训》)宇宙万物的各得其所,形成生态平衡,都是自然而然的,并没有一个造物主或上帝在冥冥之中巧为设计,这就是老子首先发明又为孔子所认同的“自然天道”观。以“自然天道”观取代殷周传统的“神学天道”观是哲学史上的一次革命,董仲舒和谶纬神学重新恢复“天”的人格神的地位则是天道观的倒退。因此,《淮南子》尤其是王充旗帜鲜明地维护自然天道观是有进步意义的。但王充并非完全排斥人的能动作用,他说:“然虽自然,亦须有为辅助。耒耜耕耘,因春播种者,人为之也;及谷入地,日夜长大,人不能为也。或为之者,败之道也。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者,就而揠之,明日枯死。夫欲为自然者,宋人之徒也。”(《论衡·自然》)符合自然规律的“有为”可以辅助自然,而像揠苗助长那样违背自然规律的“有为”则是起破坏作用的。如此解释老子所说的“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和“为者败之”(《老子·六十四章》)是合理的,也同《淮南子》的论“无为”(见上文)相一致。又如驳斥“谓古之人君为政失道,天用灾异谴告之”的谬说,也是本于道家自然无为的逻辑:“夫天道,自然也,无为。如谴告,是有为,非自然也。黄、老之家,论说天道,得其实矣。”(《论衡·谴告》)《论衡》中还批驳了汉儒所倡的“君权天授”说。“文王得赤雀,武王得白鱼、赤乌。儒者论之,以为雀则文王受命,鱼、乌则武王受命;文、武受命于天,天用雀与鱼、乌命授之也;天用赤雀命文王,文王不受,天复用鱼、乌命武王也。”所云“赤雀”“鱼、乌”的瑞应是上古的传说,而汉儒用以证明圣君贤主受命于天。王充认为赤雀、鱼、乌都是偶然出现、适然相遇的:“文王当兴,赤雀适来;鱼跃乌飞,武王偶见:非天使雀至、白鱼来也,吉物动飞而圣遇也。白鱼入于王舟,王阳曰:‘偶适也。’光禄大夫刘琨前为弘农太守,虎渡河。光武皇帝曰:‘偶适自然,非或使之也。’故夫王阳之言适,光武之曰偶,可谓合于自然也。”“自然无为,天之道也。命文以赤雀,武以白鱼,是有为也。”(《论衡·初禀》)他仍以自然天道观为判断是非的依据,如果确认了天道自然无为的观点,那么将赤雀、鱼、乌的传说附会成文王、武王受命于天的荒诞不经也就昭然若揭了。这里他以偶然性来解释“自然”,说明文王得赤雀,武王得白鱼、赤乌纯属偶然的巧合,是合乎情理的。然而,王充又极度夸大了偶然性,把一切自然现象和历史事件都看成是偶然发生的,他不懂得偶然背后有必然,必然寓于偶然之中,偶然与必然的辩证统一,于是偶然又一齐转化为必然,他把自然归结为天命:“命,吉凶之主也。自然之道,适偶之数。”(《论衡·偶会》)以至认为人的贫富、贵贱、寿夭、智愚、贤不肖,统统都是由先天禀受的自然之气的厚薄多少决定的。因此他又相信早已为荀子所否定的“骨相”。这样,批判了神学目的论,却陷入了命定论,这是王充在理论上的失足。但王充将偶然与自然相联系,在一定意义上丰富了道家自然论的内容,因为这一点是老、庄所未曾阐发的。下面我们将会谈到,艺术自然论是如何重视偶发性的,于此可见王充的影响。
从《淮南子》和《论衡》这两部著作中,我们可以发现自然论在汉代的发展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趋向:在《淮南子》中,论证礼乐制度符合自然,自然论成为融合儒、道的调合剂,由此走向儒、道会通;而在王充那里,则揭示谶纬神学背离自然,自然论又成为批判儒学的杀手锏,由此走向以道破儒。自然论的这种二重性,在以后的各个历史时期中还会以不同的面貌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