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语
结 语
自然论,是中国古代哲人的杰出思想。过去我们曾夸大了道家的消极面,把崇尚自然解释为听天任命、无所作为,抹杀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这是一种误解或曲解。老、庄将自然的原则应用于治国、修身,“无为而无不为”,就不是无所作为。后来经过《淮南子》的阐发,其实质意义便更加显豁了,自然无为就是合乎自然规律的有为。在贬抑老、庄的同时,又过分颂扬了荀子主张的“制天命而用之”,其实“人定胜天”如果不与“顺应自然”互为补充,就会陷入唯意志论,结果必然遭到自然的惩罚,这是为人类的无数历史教训所证实了的。恩格斯的名著《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在肯定了人“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是“人同其他动物的最后的本质的区别”之后,又指出:
但是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想得到耕地,把森林都砍完了,但是他们梦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成为荒芜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失去了积聚和贮存水分的中心。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在山南坡砍光了在北坡被十分细心地保护的松林,他们没有预料到,这样一来,他们把他们区域里的高山畜牧业的基础给摧毁了;他们更没有预料到,他们这样做,竟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内枯竭了,而在雨季又使更加凶猛的洪水倾泻到平原上。在欧洲传播栽种马铃薯的人,并不知道他们也把瘰疬症和多粉的块根一起传播过来了。因此我们必须时时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1]
惜乎我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把恩格斯的告诫置于脑后,而陶醉于“征服”自然界的一时的局部的“胜利”,最终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于深沉的反思中,我们愈加感到道家自然论的弥足珍贵。人类的进步、科学的发展不仅表现为改造自然、支配自然,更重要的是掌握自然规律从而利用自然。
自然论运用于文艺领域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自然为美,在传统审美意识中是根深蒂固的。在中国古代没有出现过自然美和艺术美孰高孰低的争论,自然界的美(“天地之文”)是“自然”的,因此理所当然是文艺创作的范本,“自然”被奉为最高的审美理想。文艺自然论于魏晋南北朝时代发端,逐渐从涓涓细流汇聚成滔滔洪波,内容越来越深广,支脉越来越繁衍,所探讨的范围已不限于审美判断的标准,而且涉及美和审美的本质、文艺创作的规律。例如不久前曾成为理论热点的文艺创作中的无意识、自发性现象,便是古代自然论的一个重要论题。古人用辩证思维的方法,解决了意识与无意识、自觉与自发、必然与偶然的矛盾,颇能给人有益的启示。文艺创作是复杂的精神劳动,其中心灵活动的精微奥妙,古人虽然还不能作出科学的说明,但他们把亲身的经验揭示出来,至少可以引起今人的注意,我们不应简单地匆忙地斥之为“唯心主义”“神秘主义”而不屑一顾,因为这是历代作家、艺术家的共同体验,应该深入探索,力求应用现代科学知识,揭开此中的奥秘。关于美和审美的本质,是学术界聚讼纷纭的美学基本问题。如果说,儒家提倡“中和”之美,倾向于“美是和谐”的观点,那么道家的崇尚“自然”之美,就接近于把审美看作自由和超越,古人以“体道”(与道同体,天人合一)为审美的最高境界,其实质就是精神上的自由和超越。“自然”和“中和”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两大理论支柱,古代的文艺自然论对于美和审美的本质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自然”作为美学范畴,一方面是哲学范畴的延伸,保留了“无为”这一核心含义;另一方面又结合了文艺的特殊性,其美学内涵是较为复杂的。本书归结为“无意”“无法”“无工”三个方面,是根据古人的论述所作的粗略的整合,但已可显示,对“自然”的美学内涵的开掘是相当深入的,凝聚了千百年文学家、艺术家创作实践的经验,经过了反复的辩难驳诘,才达到这样的深度。虽然不存在统一的共识,但正是各抒己见的多元格局促进了理论认识的深化。“无法之法”“不工而工”这类玄妙的说法,也许不易为现代人所接受,但传统的辩证思维方法,用来阐明文艺创作的深层次问题,确实有其独到之处。
古人并没有停留在经验、现象的层面,对于决定文艺创作臻于自然化境的制约因素也曾加以探究。本书择其大端,列举了“兴会”“情性”“修养”“学力”四项。弄清了这些制约因素,“自然”就不是不可捉摸的不知其所以然而然了。当然,像“兴会”(灵感)那样的艺术思维中的微妙现象,即使在今天也还不能作出完满的科学解释,不应苛求古人,但古人对于“兴会”发生的原理机制,还是有所发明的。只有兴到神会,艺术思维才会如行云流水一样自然运行。情性,主要是情感,是文艺创作的内在驱动力,情感从郁结蓄积到喷涌倾泻,势不可遏,使创作成为不得不发,也就是自然。古人对于人格修养的重视是很值得我们注意的。作者内心的充实、道德的完善是自然地发为“天下之至文”的前提。自然也并非依赖天赋,与造化同工的自然境界恰恰来自艺术功力的高度纯熟。古人这些论述实际上表明了文艺创作之发于自然没有神力相助,而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自然”是中国古典美学范畴体系中的基本范畴或“元范畴”,由此派生衍化出多种范畴,构成一个范畴系列。本书选列了“真”“生拙”“淡”“本色”四种相关范畴,都与“自然”有着密切的联系。“贵真”是道家自然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真也是文艺创作的灵魂,唯有真的才是自然的,才有感人的力量,而为文造情,无病呻吟,则是违背自然的,也不能动人。“尚朴”是道家自然论的题中之义。中国古典美学中推崇“素朴”之美的观点是占优势的。由“素朴”引申出“生”“拙”两个范畴,生、拙是对熟、巧的超越和综合,熟后求生、巧中见拙,即“雕琢复朴”之意,精工琢磨要复归于自然。“淡”是道本体的特征,也是道家的理想人格的特征,与之相应的美学思想便是以平淡为美,平淡美亦即自然美。“淡”不是淡而无味,而是深厚隽永的味。淡是浓后之淡,是绚烂之极而归于平淡。所谓“本色”,指作家的本色、生活的本色,也指文体的本色。提倡本色就是要求保持事物的本来面目,不加作伪,不加粉饰,其含义与自然、与真、与淡是相通的。与“自然”相关的范畴极多,由此可见自然论对中国文艺美学影响之巨大,这些范畴的建立又反过来丰富了自然论。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17—5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