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自然论的发端与成熟

第一节 魏晋南北朝:自然论的发端与成熟

我们从《庄子》《淮南子》中已可窥见道家的审美理想是“自然”,庄子之推崇自然美甚至到了排斥艺术美的地步,《淮南子》则有所修正,重自然而不废人工。“自然”作为一种美学思想早已有之,但在先秦两汉毕竟没有脱离哲学范畴。自然论被运用于文艺领域,以文艺美学的理论形态出现则肇自魏晋时代,这与玄学的盛行有关已如前述。从现存的资料中,可以找到下列例证。论文,如陆云《与兄平原书》:“往日论文,先辞而后情,尚絜而不取悦泽。……云今意视文,乃好清省,欲无以尚,意之至此,乃出自然。”论画,如顾恺之《魏晋胜流画赞》:“《小列女》面如恨,刻削为容仪,不尽生气,又插置丈夫支体,不以(似)自然。”[1]论书,如卫恒《四体书势》:“远而望之,若翔风厉水,清波漪涟;近而察之,有若自然。信黄唐之遗迹,为六艺之范先。”(称赞古籀文)论乐,如《世说新语·识鉴》注引《别嘉传》载:“(桓温)又问:‘叶伎,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何也?’(孟嘉)答曰:‘渐近自然。’”虽然只是片言只语,但用是否合于自然或近似自然作为文艺创作的审美标准,于是已露端倪。此外,值得详细考察的一篇文献是阮籍的《乐论》。从通篇看,此文不过是儒家礼乐思想的重新阐发,并无多少创见,但令人注意的是阮籍在传统的礼乐论中融入了道家的自然论。《乐论》开头便说:“夫乐者,天地之体、万物之性也。合其体,得其性,则和;离其体,失其性,则乖。昔者圣人之作乐也,将以顺天地之体,成万物之性也。”他认为,乐的本质是天地万物自然之性的表现,圣人作乐是本于自然的。荀子论乐原有“象天法地”之说:“其清明象天,其广大象地,其俯仰周旋有似于四时。”(《荀子·乐论》)但阮籍的说法并非只是承袭荀子,就音乐的本体立论,显然吸收了道家的观念。他接着说:“乾坤易简,故雅乐不烦;道德平淡,故五声无味。不烦则阴阳自通,无味则百物自乐,日迁善成化而不自知,风俗移易而同于是乐。此自然之道,乐之所始也。”“乾坤易简”源于《易传》[2],“道德平淡”出自老氏[3],“风俗移易”本于《孝经》[4],又归结为“自然之道”,其会通儒道,调和名教和自然的意旨也是非常明显的。阮籍把自然解释为“平淡”“无味”,与儒家的审美理想“平和”相通,因而赞赏朴素简单的“雅乐”(即古老的庙堂音乐),而排抑“各歌其所好,各咏其所为,歌之者流涕,闻之者叹息,背而去之,无不慷慨;怀永日之娱,抱长夜之叹,相聚而合之,群而习之,靡靡无已”(《乐论》)的地方音乐。从阮籍的描述可以想见,这些地方音乐是新兴的民间音乐,富于情感色彩,具有激动人心的震撼力量,为群众所喜爱,以至会如痴如醉地沉浸于其中,但阮籍却认为这种音乐的广泛传播将危及封建名教秩序。他所说的“八音有本体,五声有自然”,便是要维护雅乐,摒弃淫声,《乐论》的中心是宣扬儒家的正乐思想。由此可见,阮籍的音乐理论是相当保守的,充分显示了他崇奉礼教的一面。但《乐论》在中国美学史上仍有不可忽视的历史价值,因为它是将道家自然论引入文艺领域的发端,而且开了文艺美学中儒道融合的先河。

如果说文艺自然论在魏晋时期仅仅是开始,那么到了南北朝时期则已有长足的跃进。在文学理论中,钟嵘作《诗品》便标榜“自然英旨”(《诗品序》),本于崇尚自然的美学要求,他反对堆砌典故和拘忌声病,而提倡“即目”“直寻”,自然调谐。《诗品》中记载了这样一段故事:“汤惠休曰:‘谢(灵运)诗如芙蓉出水,颜(延之)如错采镂金。’颜终身病之。”(卷中《宋光禄大夫颜延之》)在《南史·颜延之传》中也有类似的记载,但略有出入:“延之尝问鲍照己与灵运优劣,照曰:‘谢五言如初发芙蓉,自然可爱;君诗若铺锦列绣,亦雕绘满眼。’”“初发芙蓉”和“铺锦列绣”都是美的,但前者自然,所以高于后者,因而这一评价使颜延之老大不痛快。可见当时已把“自然”视为审美的最高品位。

对文艺自然论的发展贡献最大的当推刘勰。《文心雕龙》既标举“自然”,又把“原道”“征圣”“宗经”三位一体的原则列为“文之枢纽”,与玄学中的名教与自然统一论若合符节。开宗明义的《原道》篇中说:“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自然”上升到文学的本体或本原的高度,显然接受了道家哲学的影响。但又说:“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道”外化为“文”(“人文”),要通过圣人的中介作用。因此“天文”“地文”(自然之文)和“人文”是统一的,自然之道和圣人之道(即儒家之道)也是统一的,圣人之道合乎自然之道,自然之道也由圣人之道来体现。刘勰在标举“自然”的同时,又极其重视文学的政治教化功能。《征圣》说:“政化贵文”,“事迹贵文”,“修身贵文”。《序志》说:“文章之用,实经典枝条,五礼资之以成,六典因之致用,君臣所以炳焕,军国所以昭明。”由此可见,《文心雕龙》的指导思想也是会通儒、道,综合名教与自然为一体的,但已不像阮籍《乐论》那样简单生硬,而是渗透到全部理论中去了。

刘勰之揭橥“自然”并不只是哲学的抽象推演,而是针砭时弊的有的放矢之论。纪昀对《文心雕龙·原道》中有一段评语:“齐梁文藻,日竞雕华,标自然以为宗,是彦和喫紧为人处。”这是符合实际的。刘勰的可贵之处,在于他觉察到齐梁文坛过于追求华美,蔚成轻靡浮艳之风,将文学引上形式主义的歧途,他的救治之策,主要是两条,一是提倡“宗经”,即以儒家经典为文章典范,恢复文质并重的传统,另一就是崇尚自然。相对地说,后者在刘勰的文论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自然”是贯串《文心雕龙》全书的基本精神。以“自然”来矫正文风,与钟嵘是一致的。但刘勰的文艺自然论,内容之全面丰富是钟嵘所不能企及的。

刘勰首先是从哲学本体论的意义上讲自然的,自然也就是客观的必然性。“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文心雕龙·原道》,下引《文心雕龙》只注篇名)文是道的外化,因此文的产生是自然的,必然的。在人类还未出现以前,道便外化为天地之文。自然界的一切,包括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都是有“文”的,有形则为形文,有声则为声文,这些都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旁及万品,动植皆文:龙凤以藻绘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夫岂外饰,盖自然耳。至于林籁结响,调如竽瑟;泉石激韵,和若球锽。故形立则章成矣,声发则文生矣。”(《原道》)既然天地万物都有文,那么作为“五行之秀”“天地之心”的人也不可能没有文:“夫以无识之物,郁然有彩,有心之器,其无文欤?”(《原道》)刘勰从宇宙的整体性论证了道外化为“人文”的必然性,“人文”和“天文”“地文”一样都是自然而然形成的。这样,他就以玄论的方式为文艺自然论确立了哲学基础。《文心雕龙》中的自然论涉及文学创作的多方面的问题。他论诗歌的发生,说:“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明诗》)其说本于儒家传统文论。《乐记》中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诗大序》中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而刘勰则进而揭示,“感物吟志”这一过程是发于自然的。因而他推重诗人之“为情而造文”,鄙薄辞人之“为文而造情”,“言与志反,文岂足征?”(《情采》)虚情假意是违背自然的。他论文章的体式风格,说:“因情立体,即体成势”;“如机发矢直,涧曲湍回,自然之趣也”;“譬激水不漪,槁木无阴,自然之势也”(《定势》)。不同的内容自然而然决定了不同的体式风格。因此,应该“因利骋节”,不要“枉辔学步”,如果片面追求新奇,以至“失体成怪”,那也是违背自然的。他论创作构思,不赞成苦思力索,雕章琢句,以为“秉心养术,无务苦虑,含章司契,不必劳情”(《神思》),只要掌握了规律,自然可以写出好作品来。他还指出,佳篇秀句,“并思合而自逢,非研虑之所求也”,“故自然会妙,譬卉木之耀英华;润色取美,譬缯帛之染朱绿。朱绿染缯,深而繁鲜;英华曜树,浅而炜烨”。(《隐秀》)雕润之巧逊于自然之妙。“四序纷回,而人兴贵闲”(《物色》),纪昀作了这样的评释:“凡流传佳句,都是有意无意之中,偶然得一二语,都无累牍连篇苦心力造之事。”感兴得之有意无意之间,是自然的触发。关于声律和用典,他不像钟嵘那样笼统地加以排斥,但认为应该本于自然:“夫音律所始,本于人声者也。声含宫商,肇自血气,先王因之,以制乐歌。故知器写人声,声非学器者也。”(《声律》)声律是以自然的人声为依据的。“用旧合机,不啻自其口出”;“用人若己,古来无懵”(《事类》)。运用典故要如出己口那么自然。甚至人工造作痕迹最明显的对偶,他也找到了自然的范本:“造化赋形,支体必双,神理为用,事不孤立。夫心生文辞,运裁百虑,高下相须,自然成对。”因此“诗人偶章,大夫联辞,奇偶适变,不劳经营”(《丽辞》)。对仗之工,亦非来自苦心经营。

刘勰的自然论,已不限于简单的审美判断,而具备了完整的理论形态,而且接触到文艺创作原理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如创作中的自发性现象。这标志着文艺自然论已从哲学中脱胎出来而趋于成熟。魏晋南北朝是崇尚形式美的时代,曹丕首倡“诗赋欲丽”,陆机继称“诗缘情而绮靡”,“丽”和“绮靡”被视为诗赋的特征,其后沈约等人以声律相推毂,讲究用典亦蔚然成风,四六对仗、精致工巧的骈文取代了单行质朴的散文成为通行文体,萧纲以东宫太子的身份推行纤丽的宫体诗,昭明太子萧统也以为踵事增华是文学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恰恰是弥漫文坛的唯美风尚,激发了文艺自然论的兴起,促进了文艺自然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