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斯诗歌与小说艺术思想在中国的译介与接受
2025年10月13日
第三章 莫里斯诗歌与小说艺术思想在中国的译介与接受
民国时期,文学界和文化艺术学界对莫里斯诗歌、小说艺术的译介有两种情况:一是大部分学者将其作为英国文学史等的一部分,以文字叙述或引证等方式,对莫里斯的诗歌与小说艺术进行译介和研究,总体上是粗略介绍、印象式评价,研究性不强;二是部分文人如鲁迅、李叔同、滕固、梁遇春、李唯建、田汉、林微音、屠岸等开始选译莫里斯的部分诗歌和小说作品,且有一定的研究深度。20世纪50至70年代,关于莫里斯诗歌与小说艺术的译介很少,其中苏公隽翻译的中篇小说《约翰·保尔的梦想》和短篇小说《一个国王的教训》,是较为难得的文献。20世纪80年代至今,选译莫里斯诗歌和小说作品的学者逐渐增多,有些还专门进行了学术研究,译介范围与研究深度、广度均超出了此前时期。
学界对莫里斯诗歌与小说艺术的译介与研究,也是一种文化接受行为。这种接受主要体现在对莫里斯作品中唯美主义风格和革命思想的接受,如滕固、梁遇春、李唯建、林微音等人主要对莫里斯早期的诗歌艺术表现出了唯美主义接受;鲁迅、田汉、屠岸等人对莫里斯的革命性诗歌和小说《乌有乡消息》进行译介与评述,接受了其革命思想。改革开放以来,文学界和文化艺术学界对莫里斯诗歌与小说艺术的译介和接受,主要是追求审美愉悦和满足学术研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