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附录

20世纪早期罗斯金艺术思想在中国的译介[1]

约翰·罗斯金(John Ruskin,1819—1900)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著名的艺术理论家、批评家、美学家和社会活动家,其艺术思想内容丰富,早在20世纪早期就不断地被译介到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众多国家,并对世界艺术发展等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长期以来学界关于罗斯金艺术思想何时被译介到国内,在20世纪早期的译介方式、译介内容、译介目的、译介局限性及其原因等,鲜有考证与研究。本文试从这几个方面提出一些思考。

一、译介方式与内容

据笔者目前所掌握的资料,罗斯金艺术思想在中国较早译介的文献是1903年社会学者罗大维译日本学者村井知至著《社会主义》。在该书第六章“社会主义与美术”中,作者简要地介绍了罗斯金与莫里斯两人倡言振兴美术与手工艺、改革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和罗斯金的《近代绘画》等。[2]该书研究的是社会主义思想及其相关问题,罗斯金与莫里斯的思想仅是其中的一部分。日语原文表述如何,难以考证。罗大维的汉译语言是文言文,其中有些关键词应该是音译,如把约翰·罗斯金译为“觉兰斯肯”、威廉·莫里斯译为“威廉孟利”、牛津大学译为“窃刺克士法度大学”、《近代画家》译为“《安刺基士兰士托》”等;有些句子的表述不太妥当,可能是原书作者的理解偏差,也可能是罗大维的翻译扭曲了原文原意,如说“兰斯肯者,为复古主义;孟利者,为革命主义。一抱保守的思想,一抱急激进步的思想者”,显然未能完全理解他们希望复兴传统艺术与手工艺和建立艺术的或曰乌托邦的社会主义社会等基本思想。

此后至20世纪二三十年代,人文社科领域不少学者开始译述罗斯金艺术思想,其中大部分学者在有关西方文学史、美学史、美术和设计史等方面的史论著作、译作或文章中,简述、转译、引证较多。较具代表性的有:1913年李叔同在《近世欧洲文学之概观》[3]一文中简论了罗斯金被时人称为19世纪的预言家、英国美术评论之先辈、代表作《近代画家》、主张自然主义等。1919年李大钊在《阶级竞争与互助》一文中引用罗斯金的“竞争的法则,常是死亡的法则。协合的法则,常是生存法则”观点,论述了“一切形式的社会主义的根萌,都纯粹是伦理的。协合与友谊,就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普遍法则”[4]的社会主义思想。1920年他又在《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演讲中,用了较大篇幅介绍了罗斯金的出生、成长过程、性格特征和恋爱史等生平事迹,分析了其《近代之画家》《建筑之七灯》《威尼斯之石》《拉飞尔前派论》和《芝麻与百合》等著作中的艺术思想,同时阐述了罗斯金的经济理论、劳动价值观、阶级斗争思想和组织圣·乔治社之乌托邦实践等。[5]1925年,鲁迅在《出了象牙之塔》中译介了作者厨川白村对《近代画家》等著作的赞赏、罗斯金出了“象牙之塔”后对社会和经济问题的论述、对“艺术的民众化、社会化”问题的探讨,以及评价罗斯金的经济学说“有千古的卓见,含着永久的真理”。[6]1927年,欧阳兰在《英国文学史》中叙述了罗斯金与卡莱尔一样“反对当时的物质主义”,比较两人的生活境况、兴趣倾向、艺术表现体裁的不同,以及介绍了罗斯金的艺术批评、社会改造思想和文体风格等。[7]1932年,徐朗西在《艺术与社会》中论述了“若英国之罗思敬氏,把美的创作和事业,合而为一,以艺术连结宗教道德经济,当做人类生活活动之根本,与个性以万能之权,而更以美的调和、发展、活动,当做人生惟一之幸福。氏之主张,真示人以人道之理想。而惟说明人道者,才真是国家之精神”等[8]。同年,朱光潜在《谈美》之《美感与快感》《自然美与自然丑》《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错误》三篇文章中,均引用了罗斯金关于美感与快感、典型美与生命美、自然美与艺术美的思想,并将之作为批评对象。[9]1934年,陈之佛在《欧洲美育思想的变迁》一文中论述了“英吉利的路斯金(Ruskin),素来认清美术的价值,并倡导美的教化的必要”,“威廉莫理斯(W.Morris)追从路斯金之说,而应用于工艺美术制作方面,盛唱以工艺美术为国民的美术”。[10]1937年,金东雷在《英国文学史纲》中介绍了罗斯金的艺术生涯、罗斯金强调艺术创作的自然精神,评论了其艺术思想内容与社会改造精神等。[11]事实上,当时不少相关的译介与研究文献,多是学者从各自专业领域出发,或详或略地简介、转译和引论罗斯金艺术思想。虽然有些学者的译介内容较多,有些学者将罗斯金的艺术思想作为批评对象等,但总体上跳不出这种译介模式。

少有学者直接译介罗斯金艺术思想,且选译的均是罗斯金《近代画家》的片段内容。据笔者查阅,相关文献仅见1927年刘思训译《罗斯金的艺术论》(卷一)、1928年丰子恺译《拉斯金艺术鉴赏论》(上、下)、1929年彭兆良译《近代画家论》。刘思训的译本中,除《罗斯金传略》外,收入《群众意识的评价》《艺术之伟大》《美》《崇高》《艺术界之环境》《大空》《上层云》《中层云》《下层云》《山与平原》《山雪》《水之奇迹》等12篇文章。《罗斯金传略》是刘思训对罗斯金生平与艺术思想成就的简单综述,12篇文章则是对罗斯金《近代画家》中关于艺术与自然之真理等内容的选译,译文中偶有注释。刘思训在“译后”中说:“原文共分五卷,我的选译,也分五卷,在此与诸君相见的是第一卷,二三四五卷,一俟有机会,也得跳出世来”,“现在理出这十二篇旧译印在这里”。[12]丰子恺译介的是《近代画家》第三卷的前两章,包括“论对于大艺术的世评”和“论现实(Realization)”两部分,涉及艺术创作与自然、艺术的真实模仿与艺术创造想象的重要性、绘画与诗歌艺术创作的比较等内容。丰子恺在“译者序言”中强调:“不仅就绘画,而纵论艺术全般的诸紧要问题,又处处与希腊及中世相比较而阐明近代艺术的特色,尤为有名。”[13]彭兆良主要译介的是罗斯金关于自然美与艺术美、希腊人的神话观念、中世纪的自然观等内容,分上下编。上编“自然鉴赏”包括:(一)天空;(二)云;(三)山雪;(四)水之瑰丽(附海之天使)。下编“自然在艺术上的地位及其美观念的变化”包括:(一)希人对于神之观念;(二)荷马底风景;(三)中世纪时底自然观;(四)近代底风景;(五)司各德底自然观。[14]三人的译介语言均为半文言文半白话文,虽然语言组织各有不同,但都通俗易懂,译出了原意。

二、译介的共性目的

罗斯金艺术思想作为西方文化艺术思想之一被译介到中国是时代潮流使然,反映出国内学者积极借鉴其思想价值,并以之启发中国社会发展和文化艺术变革。

20世纪早期,中国社会处于剧烈变革时期。当时的文化艺术界乱象丛生,如有些艺术家妄自尊大,高高在上,自命不凡,不切实际;有些艺术家对文化艺术发展感到迷茫,乃至在艺术创作上故步自封;有些艺术家盲目抄袭或照搬西方文化艺术。“古板闭塞,虚浮,自大,好名利”,“中国多数艺术家的精神的缺陷,也就是艺术不健全的主因。”[15]广大民众则“不解艺术为何物,不知艺术运动是怎么一回事”[16]。从这方面考量,借助罗斯金艺术思想促进中国社会发展和文化艺术变革,应该是不少学者共同的译介目的。罗斯金艺术思想有诸多可取之处,如他认为无论纯艺术还是实用艺术,其最大功能在于为人服务,对社会发展有益,“艺术的全部生命力就在于它是否真正地符合真实,或者是否真正地适用”,不管艺术有多么美,多么使人难忘,都要“明白无误地反映真实,具有服务的功能”。[17]“符合真实”“真正地适用”和“反映真实”,即是说艺术既要符合、反映自然之真,也要符合、反映广大劳动者的生活真实。“伟大的画家呈现在你眼前的总是自然艺术,而不在意其是否会遭受非议”;“所有伟大的装饰艺术,不管是什么,都建立在工匠描绘人物时所付出的努力,以及最优秀的学派的成员对自己在周围活生生的自然中所看到的一切的描绘上”。[18]“服务功能”即是纯艺术和实用艺术要为人人所享有,要有改变社会的不公平、促进社会人人平等的社会功能。尽管罗斯金艺术思想有其理想化的一面,亦存在矛盾性,尤其是其希望回到中世纪并为此进行乌托邦的社会主义实践等,不适合中国的实际需要,但他关于纯艺术与实用艺术要表现自然之真实、要对社会有益、要为民众服务和用艺术来改变社会不公平、倡导人人平等的艺术思想,对当时中国社会发展和文化艺术变革不无借鉴价值。李大钊就很推崇罗斯金的艺术思想,曾多次在文章和演讲中引用其关于使民众在劳动中得到艺术享受、用艺术改造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和建立艺术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思想,阐述“一国美术品,仅供上流阶级独自享乐,此种美术品之功用,不能普及人民,此国家一定灭亡”,社会进步“宜在美的感受能力之增加”,“社会主义是改造社会的一种法则,促进社会改良的制度”等主张。[19]彭兆良在《近代画家论》“译后”中评价:“罗氏的懊丧,有他更伟大的见解,他从四十岁以后,便走出象牙之塔,而作实际运动。所谓‘艺术之宫’里的东西,果被他当作‘美而无用’的东西看待着了”,“他的艺术批评,造成西洋画史上‘先拉飞’派运动,将诗与画与美联合在一起;他对于自然美的解释的条例,常被以后的画家奉为‘至宝’。即他的书,他的作风,亦被人视为‘得未曾有’。公认他为诗的散文大家”。[20]从李大钊、彭兆良的评价中都可见出其译介活动的借鉴目的。

相比之下,丰子恺译介莫里斯艺术思想的借鉴目的更加强烈。他在“译者序言”中开篇即说:“惟人们看画的时候都有‘如生’的要求,是极普通的事实。非美术家的而又无思虑的一般人,看画时往往第一注意其事物描写的像不像,而即以像不像作为美不美的批评的根据”;“这一般人的看法当然不是正当的艺术鉴赏的态度。这篇译文,开始讨论于艺术的世评,结局归着于这问题的讨论”;“Ruskin的名著《近代画家》(Modern Painters)前后共五卷,是为他所崇拜的英国风景画大家Turner辩护,而论述美术的根本原理的。敬虔真率,平明深远,实为美术上永远常新的宝典”。[21]这一评价不仅显示出丰子恺与罗斯金在如何教导艺术家进行艺术创作、如何教会普通民众欣赏艺术等方面的思想共鸣,而且反映出他对当时中国艺术家的创作思想不健全、民众艺术欣赏水平不高等现象的焦虑。1936年,丰子恺在《艺术漫谈》序中说:“艺术非专科,乃人人所本能;艺术无专家,人人皆生知也。晚近世变多端,人事繁琐,逐末者忘本,循流者忘源,人各竭其力于生活之一隅,而丧失其人生之常情,于是世间始立‘艺术’为专科,而称专长此道者为‘艺术家’。盖‘艺术’与‘艺术家’兴,而艺术始衰矣!出‘艺术’之深宫,辞‘艺术家’之尊位,对稚子而教之习艺,执途人而与之论美,谈言微中,亦足以启发其生知之本领,而归复其人生之常情。是则事事皆可成艺术,而人人皆得为艺术家也。”[22]可见,其希望中国艺术走出象牙之塔,为人人享有,为社会发展服务。

当然,不少学者如罗大维、鲁迅等都是转译国外学者对罗斯金艺术思想的简述或讨论,是一种间接的借鉴。也有如刘思训,翻译《罗斯金的艺术论》(卷一)部分原因是赚些稿费,补贴生活,他在“译后”中说:“近来生活要由自己料理了,虽无处家人情种种的苦衷,但个人的衣食,也够我烦了。现在理出这十二篇旧译印在这里,不消说是过不去而出的一举,所以明知错误不鲜,也便不顾了。”[23]但从他之前“素以落拓为生活上策”,别人骂他“好吃懒做,浮荡轻佻,没有出息”,而他“不觉得羞耻,反以为快乐”[24]的生活境遇推测,他的译介动机应该也是借罗斯金艺术思想推动中国社会发展和文化艺术变革。

三、译介的局限性及其原因

首先,大部分学者仅在上述一些史论文献中较简单地介绍、转译或引证罗斯金艺术思想的某些内容。如罗大维、李大钊、鲁迅等人较多地译介了罗斯金的艺术的社会主义思想、经济理论等,但却是一种转译或间接译介;徐朗西译述了罗斯金关于美与艺术创造以及艺术与宗教、道德、经济等方面的观点,但只是简单的概括;金东雷对罗斯金艺术思想的介绍与评价较多,但总体上他是把罗斯金艺术思想置于维多利亚时期文学发展的大背景中讨论的,强调的是罗斯金的文学天分,而非重点探讨其艺术思想的内容与本质。此外,有些学者的译介内容相似甚至雷同,有相互转抄之嫌。

其次,在直接选译方面,虽然刘思训、丰子恺和彭兆良直接选译了罗斯金《近代画家》中的部分内容,但都是立足于罗斯金的绘画艺术思想,重点选译其关于艺术与自然关系的讨论,而对他在《建筑的七盏明灯》《威尼斯之石》等作品中较多论述的希腊和中世纪艺术与手工艺、艺术与社会教化、艺术与社会改革等思想内容译介较少。

再次,国内学者对罗斯金在古代建筑保护、现代设计和手工艺发展等方面的思想主张介绍极少,这是最明显的局限。在当时,即使是陈之佛、雷圭元、庞薰琹等中国著名艺术设计家的众多关于西方艺术设计的著述与文章,也较少提及这一点,更未见有学者直接译介。尽管罗斯金所倡导的复兴中世纪哥特式建筑和手工艺术以替代大工业化生产方式,建立乌托邦的社会主义社会等思想,从人类文明发展进程看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实现的,但必须承认,罗斯金的这些思想主张都是在当时机器化大生产的时代背景和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传统艺术与手工艺遭到破坏、艺术与设计混乱、商业主义盛行、社会贫富严重分化的话语中提出的,目的是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尤其是,他痛斥大机器生产使自然生态环境遭到污染、使淳朴宁静的传统乡村生活方式遭到破坏,奢靡浮华的维多利亚艺术与设计风格泛滥,艺术与设计华而不实,缺乏创造个性,工人和手工艺人被机器奴役而失去了自由与自我意识等,而积极推崇业已衰落的中世纪哥特式建筑等艺术与手工艺,并提出了有说服力的、较全面的主张,这些是罗斯金艺术思想的重要内容和积极价值,对当时及以后英国乃至世界的现代艺术设计发展、传统手工艺传承和社会改革等都产生了重要影响。20世纪早期,中国艺术设计界对罗斯金艺术思想未予以全面关注与译介,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

罗斯金的艺术思想内容非常丰富,仅简单介绍、转译、引证和选译都不能窥其全貌。

20世纪早期国内人文社科领域的学者对罗斯金艺术思想的译介存在诸多局限性,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罗斯金希望回到欧洲中世纪、用传统艺术与设计等变革社会等理想化的思想主张,不能完全符合当时中国文化艺术变革和社会现代化发展的实际需要。其二,从艺术设计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看,当时西方大工业化生产发展迅猛,现代艺术设计发展方兴未艾,而中国的社会经济基础极其薄弱,传统手工业急剧衰落,现代艺术设计处于萌芽时期,要跟上国际步伐,提高国民经济水平,中国急需发展的是工业化大生产和现代艺术设计。虽然当时也提倡振兴传统手工艺,但进行工业化大生产和发展现代艺术设计已成为主要势头。其三,全部译介罗斯金艺术思想相关作品,工作量大。如刘思训在《罗斯金的艺术论》“译后”中说:“关于原著的范围与目的,我现在没有胆量详述”,“我选译的范围是限于罗斯金的艺术思想,及其对于自然的研究,至于他的批评文章,我一篇也没有译。所以我把这译本叫作《罗斯金的艺术论》”。[25]但这不是主要原因。

综上所述,在20世纪早期的中国人文社科领域,大凡译介或研究近代西方社会史、文学史、美学史、美术和设计史等史论文献,学者都不同程度地涉及罗斯金艺术思想的某些内容,其目的乃借以促进中国社会发展和文化艺术变革,但大部分学者的译介是蜻蜓点水式的或间接的,总体上存在译介粗略与印象式评价等局限性。罗斯金艺术思想中的诸多积极内容,对中国当下乃至未来的社会发展和文化艺术创新仍有借鉴意义,值得深入研究。

【注释】

[1]原载《艺术百家》2015年第3期。

[2][日]村井知至:《社会主义》,罗大维译,广智书局1903年版。《近代绘画》也译作《近代画家》《近代之画家》《近代画家论》等。下文引用文献中出现的罗斯金、罗思敬等译名和《近代画家》《建筑之七灯》等著作名称,均保持文献的原译名称,不作统一使用。

[3]载《白阳》(诞生号)1913年第1期。

[4]该文署名守常,原载《每周评论》(第29号)1919年7月6日。另见《李大钊选集》(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李大钊全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5]《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据文集编者注,李大钊的这个演讲是宁波余姚人邵纯熙的一篇笔记稿,署名:李大钊教授讲演。讲演的具体日期不详,根据李大钊同志的活动判断,大概是1920年下半年在北大经济系开“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课时讲的内容。这篇记录稿是方行同志提供的,并由他和顾廷龙同志校订过,1984年刊印时,又由杨芹同志做了文字整理。从李大钊对罗斯金艺术生平和思想观念的介绍与分析中不难看出其对罗斯金的艺术思想持推崇态度,拟另文详论。

[6][日]厨川白村:《出了象牙之塔》,鲁迅译,北新书局1925年版。

[7]欧阳兰:《英国文学史》,京师大学文科出版部1927年版,第167—169页。

[8]徐朗西:《艺术与社会》,现代书局1932版,第66页。

[9]朱光潜:《谈美》,开明书店1933年版。就笔者目前掌握的资料看,尚未见朱光潜关于罗斯金艺术思想的其他译介文献。他对罗斯金艺术思想的批评,参见刘须明:《论朱光潜对约翰·罗斯金美学观的批评》,《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

[10]陈之佛:《欧洲美育思想的变迁》,《教育丛刊》1934年第1卷第2期。

[11]金东雷:《英国文学史纲》,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357—365页。

[12]刘思训:《罗斯金的艺术论》(卷一),光华书局1927年版。第二、三、四、五卷后来是否出版,有待进一步考证,笔者现查阅到的只有第一卷。

[13]丰子恺:《拉斯金艺术鉴赏论》(上),《贡献》1928年第3卷第1期。

[14][英]罗斯庚(Ruskin):《近代画家论》,彭兆良译,中华新教育社1929年版。

[15]林文铮:《何谓艺术》(绪言),《亚波罗》(第14期“中国艺术出路专号”)1935年11月1日。

[16]李朴园:《谈谈艺术运动》,收入范祥善《现代新文库·现代艺术评论集》,世界书局1930年版。

[17]John Ruskin,Selection from the Works of John Ruskin,The Riverside Press,1908,pp.257-258.转引自刘须明:《约翰·罗斯金艺术美学思想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4页。

[18][英]约翰·罗斯金:《艺术十讲》,张翔、张改华、郭洪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09—319页。

[19]《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20][英]罗斯庚(Rusik):《近代画家论》,彭兆良译,中华新教育社1929年版,第94—96页。

[21]丰子恺:《拉斯金艺术鉴赏论》(上),《贡献》1928年第3卷第1期。

[22]丰子恺:《艺术与人生》(原版序),丰陈宝校订,湖南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226页。

[23]在民国时期特别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翻译稿费是比较高的。

[24]刘思训:《罗斯金的艺术论》(卷一),上海光华书局1927年版,第69页。

[25]刘思训:《罗斯金的艺术论》(卷一),光华书局1927年版,第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