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4 程序正义之实质正义标准考量

6.2.4 程序正义之实质正义标准考量

6.2.4.1 公共福利原则考量

与大范围的控规相比,建设项目方案很难判断或计算公共福利是否有所增加,而基于帕累托最优理论,要实现资源分配的最优状态,必须实现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因此可以个体利益的损失程度来衡量公共福利的实现。分析案例1,开发商通过较高的容积率、建筑面积获得大量的经济利益,但是由此支付的公共福利费用(如土地出让金、税收)却没有相同比例的增加,反而使得全部格林蓝天的居民损失了日照,相当于损失了经济及健康利益。从这一点来说,案例1没有实现帕累托最优。案例2中,二号科研楼的设计虽然满足了复旦大学的科研教学要求,有利于提升整体复旦大学枫林校区的环境优化、功能布局。但是对于四季园小区的居民而言不仅日照、通风、视觉景观受到影响,而且存在环境、健康危机,经济利益也由此大打折扣。复旦大学可以适当调整二号科研楼的位置,可能会影响校园整体功能布局,也可能会影响校园美好的环境,但是起码可以照顾周边居民的安全和健康,从整体看,更利于帕累托最优的实现。

6.2.4.2 可接受性原则考量

经过调查,5个案例的218位受调查者中,接受规划结果的有36人,占总人数的16.5%,不接受规划结果的有182人,占总人数的83.5%。除了世纪大道项目认可的人较多外,其余项目中大多数公众没有接受规划结果。

表6-6 典型案例中公众对规划的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