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2 资金保障制度设计
控规运行过程中公众参与的顺利组织和开展,需要三方面的资金保障:一是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公众参与需要的资金;二是规划委员会中负责公众参与意见处理,公众参与审查、问责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及活动开展需要的资金;三是居民代表组织规划小组成员工资及公众参与活动的费用。针对第一项内容,政府应专门设立公众参与专项资金,用于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公众参与活动,如打印文件、组织会议、邮寄信息等等。对于第二项内容,也应由政府财政拨款至人大常委会,再由人大常委会负责规划委员会一切开支。对于第三项资金,主要采取居民代表交会费的形式实现,类似于物业费,即每年由全部居民交少量费用构成。其用于公众参与活动期间聘请专业人员及组织活动费用。对于贫困社区,还应实现社会救济资金的帮助。如通过建立社区慈善会获取社会捐赠;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合作策划企业慈善捐赠;成立由志愿者性质的会员组成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