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4 控规运行过程中公众参与制度的程序正义缺陷影响了其实质正义的实现

8.1.4 控规运行过程中公众参与制度的程序正义缺陷影响了其实质正义的实现

根据调查,部分案例显示控规运行过程没有实现完全的实质正义。首先,规划结果可以促进实现公共福利,但是有时会缺乏对个人利益的保障;其次,调查的项目中无论是没有参与的居民还是深度参与的居民均显示出对规划结果的不认可。这一实质正义的失效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控规编制(包括调整)过程中程序正义的缺失。由于缺乏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尤其是缺乏土地使用者——地方居民和政府、开发商之间进行自由、平等的协商和决策,导致很多项目的规划结果都出现了只注重整体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的不公平分配的现象。另外,规划决策过程较差的透明度和公众微弱的话语权也导致规划可接受度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