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陵陵园现存保护碑铭文
乾陵陵园内现存有5通保护标志碑:一是清代陕西巡抚毕沅敬书的“唐高宗乾陵”碑(以下简称“毕沅碑”);二是乾陵的管理者于2007年依据1962年12月9日陕西省人民委员会(今称陕西省人民政府)立的“乾陵保护碑”而复刻的“乾陵保护碑”;三是郭沫若书写的“乾陵——唐高宗与则天皇帝合葬之墓”碑(以下简称“郭沫若碑”);四是乾县人民政府于1984年12月11日在陵园内城东、西、北三门遗址上竖立的保护标志碑(北门遗址上的保护碑不知何时被毁已不存)。前3通保护标志碑目前皆竖立于乾陵陵园内城南门内的献殿遗址上,其中清代“毕沅碑”和2007年新刻立的“乾陵保护碑”并排竖立于献殿遗址偏东北处,“郭沫若碑”则竖立于献殿遗址偏西南处。
1.清代陕西巡抚毕沅敬书的“唐高宗乾陵”碑
“唐高宗乾陵”碑,青石(或称墨玉石)材质,圆首方座(座掩埋地下),碑身高280厘米,宽79厘米,厚31厘米。碑身正面文字皆竖行阴刻,其中右侧首行阴刻“赐进士及第兵部侍郎兼副都御史陕西巡抚毕沅敬书”,中间阴刻“唐高宗乾陵”5个隶书大字,左侧末行顶端竖刻“大清乾隆(空1格)岁次丁酉孟秋”(即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古历七月),下端刻“知乾州事崔龙见立石”。碑身背面粗糙无字。
毕沅敬书“唐高宗乾陵”碑时,或认为“乾陵”之称是当初为唐高宗李治营建“万年寿域”时的命名,而武则天虽曾为大周皇帝,但临终时遗制“祔庙、归陵、令去帝号,称则天大圣皇后”,即是以李家皇后的身份祔葬乾陵的,所以应称为“唐高宗乾陵”。毕沅时任陕西巡抚(职权相当于今陕西省省长),并由知乾州事(职权相当于今地县级市市长)崔龙见立石,属于官方立碑,故此碑之立具有当时地方政府的法律效力。
毕沅(1730—1797),字纕蘅,一字弇山,号秋帆,因从沈德潜(1673—1769)学于灵岩山,自号灵岩山人。镇洋(今江苏省太仓市东半部)人。清乾隆时期重臣,清代著名的史学家。乾隆二十五年(1760)进士,廷试第一,状元及第,授翰林院编修,后官至兵部侍郎兼副都御史。乾隆三十八年至乾隆五十二年(1773—1787)出任陕西巡抚14年。
毕沅抚陕期间,利用公务之暇几乎踏遍了秦地的山水城郭、宫室苑圃、陵阙古塚、佛寺庙宇,对保护陕西的历代古迹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他不仅奏请朝廷修建了西岳庙(位于今陕西省华阴市城东,又称华岳庙,始建于汉代,为历代帝王祭祀华山之神的要地)和周公墓(此指位于今陕西省咸阳市城北的周陵,冢前立有清代陕西巡抚毕沅敬书“元圣周公之墓”6个隶书大字石碑一通),而且对当时尚存的故城名邑、石刻造像、断碑残碣,他都加以辨识订正;对当时已湮没不存的名胜遗迹亦亲自实地踏勘,佐以文献记载,以纠前人之谬讹,对尚存的陵墓和名胜遗址则详加勘绘,以留下完整的资料,并给诸多名陵墓塚题书了保护碑名。经数年呕心沥血,最终撰成《关中胜迹图志》(该书成于乾隆四十一年,共30卷,刊图62幅,70万字,广征博引各志、史、图、录、记、传、诗、词等书目,对当时陕西省的西安、同州、凤翔、汉中、延安、榆林、商州、乾州、邠州、兴安、鄜州、绥德等12个直隶州府及其下属77县的地理沿革、名山大川、文物古迹做了全面考察、研究和整理。这部志书初步完成了对关中地区地面文物古迹的清点和立档)一书,成为今天研究历史文化遗存的珍贵资料。
秦地众多的汉唐帝王陵寝,在关中古迹中最为奇伟。据史书记载,汉唐以降,关中盗掘古代陵墓之风颇盛。对关中帝王陵墓的保护和管理,在历史上可上溯到北宋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明初洪武九年(1376),太祖朱元璋曾派国子生周渭等31人,分赴全国巡视帝王陵寝,规定百步内禁止放牧砍柴。保护效果不显。唯有清代毕沅巡抚陕西之后,对关中汉唐陵寝的保护管理,可谓措施得力,成绩最为显著。毕沅公暇之余,常亲临陵寝墓地,考证辨识,划界封域,安立界石,立碑书名,建置标志,堵封漏洞,及时维护。正因为毕沅对陕西文化古迹的保护做出了积极贡献,被人们誉为“关中文物的守护神”。
毕沅精通经史,旁及语文学、金石学、地理学,并善诗文,一生著作颇丰。他在其幕宾的襄助下,搜求善本古籍,校勘辑佚,编纂了许多有价值的著作,尤其在经学与史学方面建树颇丰。
立碑人崔龙见(1741—1817),字翘英,号曼亭、莲坪,又自号万回居士,室名“敬业堂”。清代阳湖县(今江苏省武进县)人,祖籍山西永济(今山西省永济市),尚书钱维城婿,钱孟钿(约1765—1820,字冠之,号浣青。清代女词人)夫。有俊才,好吟咏。乾隆二十六年(1761)进士。曾任富平县知县、乾州知州、陕西兴安知府、四川顺庆知府、湖北荆宜施道等官职(《江苏艺文志·常州卷》,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
2.2007年刻立的“乾陵保护标志碑”
此碑依据陕西省人民委员会1962年12月9日所立乾陵保护标志碑复刻。
1962年所立保护碑原竖立于清代毕沅碑紧东侧,基座四层,系砖砌外覆水泥而成。碑身为浅灰绿色细砂石材质,高140厘米,宽100厘米,厚20厘米。正面所刻文字内容为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项目中的编号、分类号、名称、时代、地址及立碑机构名称、立碑时间等,内容如下:
第一行: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二行:乾陵
第三行:时代:唐
第四行:国务院总编号:第171号
第五行:古墓葬分类号:第10号
第六行:陕西省人民委员会
第七行:1962.12.9
碑身背面刻有关于乾陵的简单介绍文字,因该碑已于2007年拆除,故具体内容不详,无法录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立即开展重点文物遗址普查和保护工作。1956年至1960年初,国家文化部文物管理委员会组织在全国进行文物普查。1960年11月17日,由国务院副总理陈毅主持的国务院第105次全体会议通过《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批准《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180处,确立第一批省保单位4000多个。参加会议的有国家文物委员会委员郑孝夑(1916—2017.1.24)、中国文物学会会长罗哲文(1924—2012.5.14)、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谢辰生等人。1961年3月4日,国务院发布《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正式规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三级保护管理体制。同日,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0处。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于1962年12月9日在乾陵竖立了保护碑。
1962年竖立的“乾陵”保护碑,立碑者为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属于省级行政组织和地方立法机构,故该保护碑具有法律效力。碑身正面的“乾陵”2字,字体为行书,采集于唐代长安弘福寺沙门怀仁和尚集王羲之《圣教序》碑中的字(唐咸亨三年,沙门怀仁和尚集王羲之书镌刻成《集王羲之圣教序碑》,碑题“大唐三藏圣教序”,原立于长安城弘福寺内,现藏西安碑林博物馆)。其余文字为仿宋体。但因立碑时正值“全国第二次简化文字”推行中,所以该碑上的“第”“重”“点”等字属于简化后今天已废弃不用的文字。因时代、背景、时间、立碑机构名称都发生了变化,所以,乾陵的管理者于2007年重新刻立了新的保护碑。
2007年,乾陵博物馆根据国家文物局1991年3月25日发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第三章第六条和第七条之规定,拆除了1962年竖立的保护标志碑,重新刻立了一通保护标志碑。新刻立的保护碑为横碑,通高178.5厘米。底座高78.5厘米,用一整块石头刻成,其上又用两条宽约1厘米的槽线勾勒分为三层,上下层为光面长方体;中间层前后凹进,从两端看呈“工”字形,上下凸起宽棱面上线刻莲瓣纹。碑身为长方体,长140厘米,高100厘米,厚约11厘米。碑身正面镌刻文字内容依据1962年竖立的保护碑内容,惟字体全部采用隶书,而且将原立碑时间“1962年12月9日”错刻成“1962年2月9日”。碑身背面为乾陵简介文字:
乾陵是唐高宗李治(628—683)与中国历史上惟(应为“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624—705)的合葬陵,位于陕西省乾县城北六公里的梁山上,1961年3月4日,被国务院公布的(应为“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梁山山峰有三,南二峰东西对峙,挺拔峻秀,为陵之天然门户,北峰最高,其势卓立而不孤,乾陵寝宫就位于海拔1047.3米的梁山主峰。远眺乾陵,好似一个惟妙惟肖的“睡美人”。据文献记载和考古勘察,乾陵陵园仿唐长安城格局营造,外城“周八十里”,占地20万余亩,有内外两重城垣,内城设青龙、朱雀、白虎、玄武四门;陵园内原有献殿、偏房、回廊、阙楼、下宫等建筑378间;现有华表、翼马、鸵鸟、仗马及牵马人、翁仲、无字碑、述圣纪碑、石狮、六十一蕃臣石像等大型石刻120余件,被世人誉为“盛唐石刻艺术的露天展览馆”。乾陵“依山为陵”,气势雄伟,是唐陵建制的典范,堪为“历代诸皇陵之冠”。在乾陵陵园东南隅,分布有太子、公主、亲王及重臣等陪葬墓17座。
3.郭沫若题乾陵碑
该碑青石质,圆首方砆,高308厘米、宽120厘米、厚80厘米。碑身正面文字竖刻,右侧首行书“国务院一九六一年三月四日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正中以“乾陵”为主标题,以“唐高宗与则天皇帝合葬之墓”为副标题,且副标题排为两竖行;左侧末亦分为两行,并列竖刻“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立”和“一九六三年三月郭沫若书”。碑阴面上部线刻“唐乾陵建筑遗址平面图”,且有等高线,图下为乾陵介绍文字,由陕西文博界前辈段绍嘉先生书写。碑上建有碑楼。兹据原碑录乾陵介绍文字如下:
乾陵是唐高宗李治和女皇武则天合葬的陵墓,位于乾县城北梁山之上,距离西安约80公里,海拔1047.9米,东为豹谷,西为漠谷,北至后宰门村,南至县城及阳洪镇一带。
李治在位三十四年(公元650年—683年),文治武功都有可观。晚年多病,政多出自则天皇后。李治死后,她遂亲自执政,称为则天皇帝,是为我国历史上惟一的女王。在她统治期间(公元684年—704年),社会比较安定,生产比较发展,国防更加巩固,为唐代进一步隆盛奠定基础。
乾陵当地农民称为“姑婆陵”,说明则天皇帝在人民群众中的深厚影响。陵园建筑已倾圯不可考。1960年勘查,发现围墙、四门、献殿、城角等遗址,围墙为不规则的正方形,南北墙均长1450米,东墙长1582米,西墙长1438米,厚2.4米,周长5920米(合11.84华里),四门形式基本相同,各为一过道,献殿在南门内,作长方形。此外还勘查出墓道,长63.1米,宽3.9米,全用石条填砌,相互以铁栓板固定,灌注铝铁,与《新唐书》严善思传“乾陵玄阙石门,冶金固隙”记载完全相符。
乾陵石刻为我国艺术瑰宝,在南门外,自第一对土阙起,向北有华表、飞马、驼鸟各一对,石马五对,石人十对;四门外各有石狮一对;北门外有石马三对;南门外还有六十一个胡人石像和“无字碑”“述圣记”两大碑,各高6.3米。“无字碑”原未刻字,表示功高德大,无从说起之意。宋金以后,始有游人题字,惟金天会十二年(公元1124年)“郎君行记”,保存完整,是用女真文字刻的。“述圣记”碑文内容系颂扬高宗文治武功,共八千余字,当初笔画全用金填,现在个别字还有金迹保存。对于此等石刻,解放后人民政府曾屡次拨款整修,并设立乾陵保管所,负责保护。
乾陵陪葬墓共十七座,封土保存完整,惟墓碑均已佚失。1960年曾对传说的章怀太子墓作过试掘,结果是永泰公主墓,现已就地保护,供群众参观。
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
一九六三年三月
上录文字中,“惟”应为“唯”,“倾圯”应为“倾圮”,“铝铁”应为“锡铁”,“驼鸟”应为“鸵鸟”,“述圣记”应为“述圣纪”,“公元1124年”应为“公元1134年”,“女真文”应为“契丹文”,“解放后”应为“新中国成立后”,“作过”应为“做过”。
1958年12月,陕西省文管会派员勘查唐乾陵陵园的地貌,找到了陵寝地宫的隧道和墓门。时任中国科学院院长的郭沫若(见本书上编《唐乾陵艺文志》之《第一章历代咏乾陵诗词曲赋》现代部分中郭沫若《游乾陵》诗作者注)得知乾陵发现地宫隧道口的消息后,极力促就乾陵的发掘工作。1960年3月22日,正在撰写历史剧《武则天》的郭沫若亲临乾陵考察,希望在这里能得到一些重要的资料。考察结束时,在传说的章怀太子墓(1960年8月发掘后出土墓志证实为永泰公主墓)前写下了一首《吊章怀太子墓》七言诗,并为乾县县委题写了“中国共产党乾县委员会”牌匾和“乾县日报”报头。5月11日,《乾陵发掘计划(草稿)》编制完毕。7月1日,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派省文化局副局长兼陕西省博物馆馆长武伯纶等5人小组前往北京向文化部及国家文物局汇报,后因周恩来(1898.3.5—1976.1.8)总理在《乾陵发掘计划》上批示“我们不能把好事做完,此事可以留给后人来完成”和国务院关于“全国帝王陵目前先不要发掘,一切力量集中于工程地区,配合清理文物”的指示,发掘乾陵之事就此搁置。1963年3月4日,郭沫若再次来西安,陕西省文管会请其为乾陵题写了“乾陵唐高宗与则天皇帝合葬之墓”的保护碑文。郭沫若题写的乾陵保护标志碑碑文以“乾陵”作为主标题,并用副标题“唐高宗与则天皇帝合葬之墓”予以说明,表明了乾陵墓主人的双重性。这是乾陵陵园中第一通将女皇武则天之名纳入乾陵墓主人的石碑碑文,它既尊重了武则天曾为一代女皇帝的历史事实,又纠正了清代毕沅书碑时的认知偏见。
立碑者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是当时陕西省人民委员会组建的一个科研机构,不属于政府立法机构,所以该碑为标志碑,应不具备法律效力。
碑阴文字书丹者段绍嘉(1899—1981),名泮森,字绍嘉,以字行,西安市人,出生于累世经营碑石、碑帖的商贾之家。4岁时在父母指导下临习欧书,7岁入学,开始学北魏石碑书体,自此书写了一生的北魏体。1933年加入“西京金石书画学会”,1951年任陕西省博物馆保管部副主任,对碑林文物的清理、分类、鉴定、保护、展示、复制、文物解释文稿的起草审定等,做了大量的工作。其终生从事文物考古与书法研究,览碑无数,只对北魏石碑情有独钟,自少至老一以贯之;其楷书出于北魏石碑,融合百家,自成风格,个性鲜明,人誉之为“段家魏”;其篆书习钟鼎彝器,入古能化,凝重古朴。1980年3月,陕西省书法篆刻研究会(今陕西省书法家协会的前身)成立,段绍嘉当选为副主席。1981年,先生逝于西安,终年82岁。生前为陕西省政协委员。段绍嘉先生曾为乾陵博物馆、唐永泰公主墓题写牌匾,并为永泰公主墓、章怀太子墓、懿德太子墓墓道题写说明牌。
4.乾陵陵园内城东门、西门保护碑
20世纪80年代中期,乾县人民政府遵照国家有关文物保护法规的要求,在乾陵陵园内城东、西、北三门分别竖立了保护标志碑。三通保护碑皆为浅灰绿色细砂石材质、形制规格和碑身正面文字内容完全相同。现存东、西门保护碑通高约190厘米,由底座和碑身组成。底座从两侧看呈“工”字形,高约70厘米,局部有裂隙;碑身高120厘米,宽106—107厘米,厚20厘米,顶部两端有斜杀;碑身背面凿痕清晰,且上半部开裂剥落现象严重。东门保护碑竖立于北侧石狮左前方;西门保护碑竖立于南侧石狮右后方的南北城垣遗址东侧;北门保护标志碑不知何时被毁已不存,位置不详。兹录东、西门保护碑碑身正面文字内容如下:
第一行: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二行:乾陵
第三行:时代:唐
第四行:总编号:第171号
第五行:分类号:第10号
第六行:乾县人民政府
第七行:1984.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