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巷集》甲编,一九三七年作,原55 首,今删剩33 首。

写这些诗时,正当家国多难伊始,故亦多所怀疑,也并没有把心思放在写诗上,再看这些诗便自然缺乏欢欣的回忆。因之不愿使之独立成集,只题作甲篇而已。

又,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厌恶韵脚这东西,但是,我自采用了缺少韵律,但分节的形式以后,仍有不禁协韵的趋向迫我就范!所以这里就有意的把可叶韵者也生硬的放弃了它:于是,有些内容是变体,形式又是拗体的东西出现了。

古有“以文为诗”的流派,为诗家所诟病,但它比起我们的用散文来写诗的主张,其实是差得很远的,因为他们写的仍是五七言,我们则不然,是道地的散文;也不是长短句,长短句还是有韵律的,我们则根本不要格律。但是,如果以为这样写诗便是容易的事,那就太缺乏理解了,——如果不应说他是缺乏经验的话。至于说“自由诗”是“懒诗”,或者倒是一个并不低级的讽刺。我要是碰到了这类批评家,觉得倒是可以来谈谈的。诗并不容易写;我却往往采取了一条容易以韵律代替沉思的习惯势力的道路,缺乏披荆斩棘的勇气!这不是可以借口环境变异来作解嘲的事。

一九六五年十一月七日午后,阴,补记,于北京弥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