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旺镇历史沿革
2025年10月13日
郑旺镇历史沿革
清宣统三年(1911年)属兰山县南河村乡。
“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临沂县第五区。
1938年4月21日,日本侵略军侵占临沂城,属日伪第五区(1940年冬,属我临东行署洪瑞区,1941年6月临东行署改为沭水县后,仍为洪瑞区)。
1945年9月11日临沂解放,属临沂县洪瑞区。
1947年2月15日,国民党军侵占临沂城,属国民党沭西乡(此间仍属我临沂县洪瑞区)。
1948年10月10日,我军收复临沂城,属洪瑞区。
1951年3月28日,改为十三区。
1955年10月1日,改为洪瑞区。
1958年2月,撤区并乡,改为洪瑞乡。同年8月18日至25日实现人民公社化,改为东方红人民公社。
1959年3月18日,改为洪瑞公社。
1962年8月16日,改为洪瑞区。
1969年1月20日,改为洪瑞公社。
1970年4月7日,改为洪瑞区。
1971年3月24日,改为洪瑞公社。
1981年12月14日,根据国务院指示,以驻地命名的原则,更名为郑旺公社。辖郑旺、赵庄、张家湾、郭家湾、大官庄、洪瑞、常旺、大尤家、小尤家、石拉渊、坊上、兰埠、新庄十三个管理区。
1984年4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84)鲁政函141号文件改称郑旺乡。同时将大梁家、前石拉渊、新莲村、西石拉渊、东石拉渊、坊上、小十二湖、大十二湖、星移庄等九个村庄划属刘店子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