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街道历史沿革

朝阳街道历史沿革

清宣统三年(1911年)分属兰山县相公乡和郯城县辖。

“民国”十九年(1930年),该地一部分属郯城县辖,一部分属临沂县第三区辖。

抗日战争时期,属伪第三区。1940年5月属我苍(山)马(陵山)办事处(临沭县前身)钟山区。

1956年临沭县撤销,将该县钟山区沭河以西部分划归临沂县,仍称钟山区。

1958年2月,撒区并乡,改称重沟乡。

1958年8月18日至25日,实现人民公社化,改称英雄人民公社。

1959年3月18日,改称重沟公社。

1962年5月16日,改称重沟区。

1969午1月20日,改称重沟公社。

1970年4月7日,改称重沟区。

1971年3月24日,改称重沟公社。

1984年4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84)鲁致函141号文件,改称重沟乡,后改称镇。同时将原辖潘家湖、前兴旺、后兴旺三个自然村划入新建的黑墩乡。

2008年重沟镇划归经济开发区,2009年撤镇设立街道,2011年9月更名朝阳街道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