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街道历史沿革
2025年10月13日
朝阳街道历史沿革
清宣统三年(1911年)分属兰山县相公乡和郯城县辖。
“民国”十九年(1930年),该地一部分属郯城县辖,一部分属临沂县第三区辖。
抗日战争时期,属伪第三区。1940年5月属我苍(山)马(陵山)办事处(临沭县前身)钟山区。
1956年临沭县撤销,将该县钟山区沭河以西部分划归临沂县,仍称钟山区。
1958年2月,撒区并乡,改称重沟乡。
1958年8月18日至25日,实现人民公社化,改称英雄人民公社。
1959年3月18日,改称重沟公社。
1962年5月16日,改称重沟区。
1969午1月20日,改称重沟公社。
1970年4月7日,改称重沟区。
1971年3月24日,改称重沟公社。
1984年4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84)鲁致函141号文件,改称重沟乡,后改称镇。同时将原辖潘家湖、前兴旺、后兴旺三个自然村划入新建的黑墩乡。
2008年重沟镇划归经济开发区,2009年撤镇设立街道,2011年9月更名朝阳街道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