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深邃的眼睛——托妮·莫里森
不久前回国,逛过一回书店,发现国内的热闹毫不例外地也沾染到书上。怎么说呢?就是发现很多书的封面装帧都设计得极为热闹和繁复。引言、图片、评论恨不得全部堆砌在封面上,封面显得有些不够用,所以呢,在外面再加一圈腰封,像小个子的女生戴上大围脖一样,累赘透顶。所以从国内回来,在温哥华图书馆看到这本书,一下子就吸引到了我。装帧出奇简洁,封面是纯粹的米白色,正面、反面、侧面都是米白色,极细极小地在正面右上角印了三个浅灰的英文单词,即书名《The Bluest Eye》(《最蓝的眼睛》),如此而已,连作者名都没有。一本书可以宁静到如此,就引起了我的兴趣,直觉告诉我那是本好书,所以就借回家读。
读完之后不禁肃然起敬,原来这个托妮·莫里森有着极深刻的思想和极敏锐的观察力,但行文却毫不晦涩,相反地,却机巧优美。后来看了后记,才知道她原来是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果然不同凡响!
《最蓝的眼睛》讲一个黑人家庭中的黑人女孩的悲惨命运。女孩子叫佩科拉。
佩科拉的妈妈宝琳在小时候因为一枚铁钉从脚底穿透而成了瘸子,从此在家里十一个孩子中她就更无足轻重了。深沉的自卑让她到哪里都缺乏归属感,她每天怀着少女的梦想为全家人干着永远干不完的家务。
佩科拉的爸爸乔里在出生四天后被用报纸包着扔到了垃圾桶边,由一个老人捡起来养大。十几岁时老人死了,他就彻底没有了家,仅凭着一丝线索他千里迢迢边打工边赶路,花了几个月时间去找父亲,可是正在赌博的父亲给了他几块钱就叫他滚。
就是这样两个缺乏爱的寂寞的黑人男孩子和女孩子在某一天偶然相遇了。乔里看到靠着篱笆的宝琳用一条瘸腿摩挲另外一条腿,突然产生了奇妙的柔情,强烈的情感驱使他去帮她摩挲她的腿,为她止痒。而他的这个动作唤起了宝琳对他以及对生活的全部柔情。
后来他们结婚了,但是互相的柔情和好奇并没有维持很久。宝琳因为蛀牙,一颗门牙过早地掉了,变得更丑了,乔里又开始酗酒了。于是他们常常吵架,甚至开始拳脚相向。
佩科拉就在这样的家庭氛围里出生了。她一出生就奇丑无比,而且先天脊椎弯曲。
在生了丑陋的佩科拉之后,宝琳在一个富有的白人家庭做女佣,从此不常回家了。再后来乔里没有了工作,只是成天在家喝酒。
在被白人厌恶,黑人轻视,家人忽视的环境中,佩科拉稀里糊涂地长到了十一岁。一天乔里酒醉回家,看到丑陋的佩科拉在水池边洗碗,也用一条腿在摩挲另外一条腿。这个场景,让醉酒的乔里从憎恨到爱怜,让他想起了当年的宝琳,结果他做了当年对宝琳做过的同样的事,去亲了佩科拉的腿,最后居然强奸了他的十一岁的女儿佩科拉。更可悲的是佩科拉居然怀孕了。后来乔里逃了,客死他乡。再后来佩科拉怀的那个孩子也死了,佩科拉差不多在幻觉里疯了。
如果只是要看故事,这个故事其实是不好看的,像新浪新闻中那些不可思议的让人作呕的社会新闻,太愚昧,太悲惨,也太沉闷了。所以我杜绝看此类新闻。但是莫里森的故事意义不同,它的深刻之处在于她不是旨在讲故事,她更想挖掘的是这种悲剧命运的根源。这件事就意义深远。
佩科拉悲剧的发生表面上我们可以说是因为她的父亲,因为乔里禽兽不如。可是我们再问为什么乔里这样酗酒沉沦?我们退后一步来观察他们这个家庭,于是要问佩科拉的母亲宝琳为什么差不多抛弃他们,为什么情愿在富有的白人家庭梳理人家金发小姑娘的辫子,而厌恶自己的孩子和男人?再接下来,我们跟着莫里森再退后一步,走到佩科拉的家门外,去问向宝琳和乔里的各自童年。有多少人从小因为钉子刺了脚成了瘸子?有多少人在出生后被用报纸包了扔到垃圾桶呢?于是我们看到他们因从小被忽视和抛弃而产生的深重的心理阴影。然后其实不用莫里森,我们也知道要去问向和分析宝琳和乔里的父母,于是进一步分析这些父母的童年,如此这般循环往复去寻根。然后莫里森说这一切悲剧的根源是那片贫瘠的土地!
写到这里,想起昆德拉的新书《庆祝无意义》。昆德拉是我极为崇拜的作家,特别是他写的那部《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我看了好多遍。十几年前,我还很年轻,曾经想让他等我长大,我好嫁给他。可是十年之后所谓荣耀归来的他写的新书《庆祝无意义》却太过油滑了,兴许是他随着年龄增长看得太透彻了,但是却让我失望,我是不要再嫁给他了,可是他书中的一段文字却让我停顿很久,也和这里有点搭:
“……一个人的长相是无法选择的,性别也不是你自己选择的。还有你的眼睛的颜色,你所处的世纪,你的国家,你的母亲。重要的一切都不是你自己选择的。一个人只对无关紧要的事拥有权利,为它们那就实在没有理由斗争或者写那些什么宣言了!”
昆德拉这样写不过是为了说明很多事情的无意义,但在这里也能用来解释佩科拉悲剧的根源。正是无法选择的父母、肤色、生活的土壤、国家、时代决定了某些人人生剧情的悲喜。看,莫里森也不得不同样地得出这样的结论。
《最蓝的眼睛》是这样开头的。佩科拉邻居家的两个姐妹因为佩科拉怀孕的事开始种花了,希望金盏花发芽、开花,就可以保佑佩科拉没事。可是那年她们种的金盏花没有发芽,于是这两个小女孩就想可能是因为她们把种子埋得太深了,因此懊恼不已。后来她们发现不光她们家的金盏花没有发芽,别人家的甚至湖边花园里的都没有发芽。因此不是因为她们把种子埋得太深了,不是她们不会种花,而是贫瘠的土地养不了花,就像佩科拉的父亲将种子种错了地方。
小说的结尾,那个本来就丑并且驼背的佩科拉还没有长大就因为怀了她父亲的孩子而更被人嫌弃了。她没有抱怨任何人,甚至不恨她的父亲,其实只有父亲是爱他的,只是爱错了。而佩科拉一味地以为这一切悲剧的原因只是自己没有一双像白皮肤的秀兰·邓波儿一样的蓝色的眼睛,所以她祈求一个心理医生给她一双蓝色的眼睛。在她误以为被换上了蓝眼睛后,她差不多疯了。困扰她的是她担心自己的眼睛不够蓝,担心还有人比她的眼睛更蓝。
莫里森最后说:“她每天徘徊在垃圾和废弃物之间,仿佛在寻找什么,也许是被谋杀的东西。我以为是种子埋得太深,其实过错在于土壤,在于小镇的土地。甚至那年全国的土壤都对金盏花怀有敌意。这片土地对于某些花卉来说,生存条件太过恶劣。当土地决议展开杀戮时,我们默许了,说什么受害者无权生存。当然,我们错了,然而这无关紧要。已经太晚了。在我家乡的垃圾堆和向日葵中间,一切都太晚了。”
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所有的天真、信念、希望、爱全都颗粒无收。
莫里森用这个故事到底要告诉我什么?她告诉我,她家乡的同胞是如此不幸,而不幸的根源又是如此深沉而久远。她告诉我,我们歧视是因为我们不懂得,而进一步告诉作为读者的你和我,其实我们不用骄傲什么,比如美貌,比如聪明。很多时候我们拥有一些什么只是因为我们比很多人幸运,比如出生在一个比较和平的年代,出生于一块比较肥沃的土地,有一对比较有责任的父母。
而我更认为,看书的终极意义正是——让我们学会理解,学会懂得,学会宽宥,让我们的心地变得更为善良,更为宽广,更为谦卑。
合上书,一直有一幅画面在我眼前挥之不去:两个黑人女孩子在快乐地跳皮筋,一边蹦蹦跳,一边唱着歌,“金盏花不开花,佩科拉今年一十一……”每一句歌词都在陈述一个黑人女孩子的哀伤故事。这就是莫里森,用她敏锐的心灵,看似轻快地在为我们讲述一个悲伤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