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逢的渴望
几年前一本接一本看了米兰·昆德拉的很多书。在书中他陈述了很多深具哲学意味的命题和概念。当初可能就没看得很懂,所以当放下书,多年后已经忘记了语境和论证过程之后,当那些概念冷不丁地冒出来的时候,感觉干巴巴的,很让我费解。比如他说,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什么意思呢?我就很不明白。照我想来,“重复”是个消极的词,它的潜台词就是厌倦。一种食物重复吃,就会腻味,我女儿就常常抱怨天天吃米饭。一份工作重复做,就会想逃避,同事就常常抱怨天天要上班。一个地方重复待着,就会想远游,有朋友就常常要旅行。一种人生仿佛能看到退休看到老,就想着变迁,我就是这样才移民了温哥华。所以,对“重复”怎么会渴望,渴望重复又怎么会幸福呢?
在外出差了三星期,回到温哥华。第二天是星期六,要送女儿去画画。我自告奋勇,因为我一直喜欢张老师那里鳟鱼湖的风景,每周去一次,成了一种习惯。中断了几周后,就很想去看看那里的景象现在变成怎样了。
外面下着雨,整个湖区没有什么人。我撑着伞,在细雨中独自行走。湖岸草地上,一树一树的秋天色彩:杨柳青绿、枫叶猩红,还有在这两色之间蜕变中的黄色、橙色、橘色、金色,它们互不干扰又交相辉映。落叶缤缤纷纷洒了满地,却没有丝毫肃杀之气。它们不惊不慌地一叶挨着一叶,经受着雨水的拍打,笃定地像女人在做面部保养。我不由得惊叹一声:“好美啊!”那一声自言自语般的轻叹倒把自己吓一跳,仿佛是一壶水沸了,水扑出来那一刹那。那时候我明确知道是水漾出来了,是美溢出来了,是幸福满载了。于是昆德拉的话自己来到耳边,他说,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那一刻我顿悟:因为重返鳟鱼湖,我得以和它的美重逢,这让我感觉到了幸福。
一旦心中的谜团被打开,接下来的推论就变得非常容易。我想昆德拉在这里讲的幸福是对故地重游的渴望,对珍馐重享的渴望,对故人重逢的渴望,对往日重现的渴望。我突然意识到可能是中文的翻译需要稍作改动,应将此句改为“幸福是对重逢的渴望”,可能会更妥当一些。什么时候要找出原版的英文再来读一读。
我们喜欢一个地方,便渴望重游。前年带女儿去坐去阿拉斯加的游轮。两周游轮假期结束,最后要下船的时候,小女安娜对我说:“我们下次再来好吗?”我说:“我们会去别的地方,不会再来阿拉斯加了吧。”可是安娜坚定地望着我,说:“不,还要来这里,好不好?”她的眼光如此坚定和执拗,我知道她又给某种魔力魇住了,这不是第一次她让我承诺下次再来,以前去拉斯维加斯她也这样子让我承诺。我只能迁就她说:“好。”现在想来,她的执拗是因为旅程让她觉得快乐和幸福,于是她的幼小心灵产生了对重游的渴望,也就是对幸福的强烈渴望。
我们喜欢吃一样东西,便会希望再次吃到它。在温哥华十几年,我就一直遗憾吃不到在国内吃的油条。温哥华当然也有卖油条的店家,而且越来越多,超市里也有速冻的油条,但无论如何都不是过去的油条的味道。细想来,我们哪里是喜欢重复一种食物?其实我们是喜欢回味一种喜欢的味道。我喜欢油条的松、脆、酥、软以及它的香味,但是除了这些,还有那口煎出它来的大铁锅,那对夹出它来的长筷子,还有那条故乡的巷子,还有那个故乡的清晨的样子,还有那些熙熙攘攘的人群的气息,统统这些才完整地构成了油条的味道。当我渴望再次吃到油条的时候,我渴望的是重新回味它所携带的过往的一切回忆。上次回国,一大清早我就兴致勃勃排队买油条。排在队里,我欣喜地东张西望。看着熙攘的车水马龙,听着熟悉的乡音,闻着那股浑浊的油味,我觉得很满足,甚至可以算作幸福,因为我正在和旧味道重逢,和故乡重逢。刚到温哥华,我就又开始渴望它了。
我们喜欢过一个人,便会希望再次遇见他。他也许是童年的玩伴、学校的同学、族系的亲戚、邻居的姐妹或者过去的恋人。我们想知道他们的近况,想看到他们现在的样子,但是应该还不止这些,我们在想念他们的时候不也同时在想念那时候的自己?我们或许想借着他们,想和过去有他们在身旁的时光重逢,和自己的童年重逢,和自己的青春重逢。
我一直记得有人跟我讲过一件有趣的心事。他说他年轻的时候喜欢过在村里插队的一个城里来的姑娘,还给她写过情书。但是那个姑娘从未给过他任何回复。这么多年过去了,大家都年过半百了,他对此事还是耿耿于怀。他说很想再见她一面,还要当面问问她有没有收到他的情书,为什么当初不给他回信。这个情结我觉得非常非常有趣。我想,那位姑娘现在一定半老徐娘,风韵不再了,但是这根本不重要,而且根本不是重点!他岂止是对那位姑娘仍旧情有独钟?他更是对他当年的岁月耿耿于怀,对当年那个情窦初开的自己耿耿于怀吧?!让我们渴望与故人重逢的正是这种综合性的东西。这样的重逢才值得期待,值得神往,才能让人心生幸福。
我们喜欢过某段日子,便希望可以重来一次。或许是小时候和外婆在一起的任性的日子,或是读书时代暗恋着某人虚度的日子,或许是和爱人一起蜗居的日子。我们常常说过去的好时光,我们重来一次多好!这样的时光里面有什么让我们牵挂?我想因为里面有爱的热情或者有被爱的慵懒,有理想的荣光或者有追求理想的热血。我想起一个朋友跟我讲,他好怀念年轻时北漂的日子。那时候他在北京进修英语准备出国留学,他遇到了也到北京但在另一所学校修改论文和准备答辩的她。每天下午下课后他坐一小时的公共汽车去看她,和她一起吃饭聊天,再搭末班车回学校。他那时候多么精力充沛啊!他有强健的臂膀,有力的心跳,每一天都有用不完的力气。那个时候,他的事业和爱情都刚要开始。听听都让人醉!所以幸福是什么呢?幸福就是那段有爱有勇气的日子。在二十年之后,幸福就变成对那种往日重现的渴望。
我中学时代的偶像冰糖美人留言说:“Yesterday once more(昨日重现),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就凭这句话,她还是可以当我的偶像。
写到这里,文章可以结尾,我们要说再见。然后觉得“再见”这个词也是同样有趣!我们明明是要告别,但不说告别,却说再见,这是一种对再见到你的期许。原来我们早就在播种希望,在播种幸福的种子。
昆德拉就是这样的人,他说的一句话要让我一而再再而三地拿来琢磨,而且要花几年时间来领悟,但是我又是喜欢这样的。而且还要感谢昆德拉,他让我领悟了幸福的那么多种样子:幸福是故地重游,幸福是珍馐重享,幸福是故人重逢,幸福是往日重现,幸福是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