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消毒管理

一、空气消毒管理

(一)感染防控措施

1.在建筑设计中应结合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合理配置新风系统、回风系统和排风系统,建立上送风下回风的气流组织,有效降低诊疗场所室内空气中微生物、气溶胶浓度。

2.可选择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进行有效空气交换,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min。宜选择在中央空调通风系统中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或在回风系统中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室内也可配置人机共存的空气净化消毒机。有人情况下不能使用紫外线灯辐照消毒和化学消毒。

3.负压隔离病房,在保证有效换气次数的前提下,不必额外增加空气消毒措施。在患者出院或转科后,对腾空的负压病房做好环境物体表面终末清洁与消毒的基础上,如有洁净系统可连续开启通风机组自净1h后使用。如无洁净系统,可使用过氧化氢汽(气)化/雾化等空气消毒设备进行空气消毒。

4.化学消毒剂汽化/雾化消毒应在无人情况下使用,可选择过氧化氢、二氧化氯等消毒剂,使用浓度和作用时间,按产品的使用说明进行。

5.中央空调系统的日常管理应按《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要求进行,安全有效使用。

(二)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所处室内空气的清洁与消毒

1.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离开后,需对患者所处室内环境进行通风与清洁消毒。

2.疑似或留观患者单间隔离,并通风良好,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也可采用人机共存的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无人条件下可用紫外线等对空气进行消毒,用紫外线消毒时,可适当延长照射时间到1h以上。

3.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将患者安置到负压隔离病房。

4.终末消毒,可使用过氧化氢汽(气)化/雾化等空气消毒设备进行空气消毒。

(三)注意事项

1.注意诊疗场所的气流,应从清洁区域流向污染区域。

2.选择的空气消毒设备,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并按照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