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紧急处理措施

三、紧急处理措施

1.立即按规定流程撤离污染区,脱卸防护用品,规范实施手卫生,用肥皂彻底清洁皮肤或洗澡,用清水或漱口液漱口,用0.1%过氧化氢溶液、碘伏等清洁消毒口腔和/或鼻腔。

2.迅速查明暴露源的临床诊断,无法确定的按暴露时收治患者或区域内常见消化道传播疾病处理。

3.职业暴露专家组专家根据暴露源病原体致病特点开具检查单,完善血液等消化道疾病诊断所需相关检查,并记录备案。

4.高风险消化道职业暴露人员应单间隔离,根据疾病潜伏期进行医学观察,如有疑似感染症状立即报告,由职业暴露专家组专家处理。

5.根据所暴露病种的诊断标准,潜伏期满或检查结果阴性可排除感染方可解除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