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性用药指导方案
2025年08月10日
三、预防性用药指导方案
1.HIV(艾滋病)职业暴露预防用药。明确或怀疑暴露源有HIV感染时应在暴露后2h内按疗程服用以下预防性药物28天:
替诺福韦酯(300mg)qd,拉米夫定(300mg)qd,蛋白酶抑制剂(克力芝)2片(洛匹那韦/力托那韦,200mg/50mg/片)Bid。
恩曲他滨替诺福韦(含恩曲他滨200mg,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300mg)1片,qd,拉替拉韦钾片(400mg)Bid。
注: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HIV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h内执行,最迟不得超过24h。超过24h的,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2.HBV(乙肝)职业暴露预防用药。
(1)若职业暴露人员HBV表面抗体阳性滴度≥10mIU/mL则无须做任何预防性用药。
(2)职业暴露人员HBV表面抗体阴性或HBV表面抗体阳性滴度<10mIU/mL的,给予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0.06mL/kg),同时按0、1、6月注射3剂次乙肝疫苗,注射1个月后抽血复查抗体。
3.HCV(丙肝)职业暴露预防用药。丙肝目前没有特效阻断药物,高危职业暴露可选择性给予利巴韦林200mg Bid,连续口服2周。暴露风险不高的仅处理暴露创口,定期随访监测即可。
4.梅毒职业暴露预防用药。给予每周1次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肌肉注射,连续3周。青霉素过敏者可给予多西环素100mg Bid,连续口服1周。
5.多种传染源合并暴露或不明原因的职业暴露,应进行全面暴露评估与综合性预防干预,必要时按病区(职业暴露区域内)常见传染病防治。
6.被狂犬病患者咬伤或黏膜、破损皮肤溅入患者唾液,应立即用肥皂水或0.1%苯扎溴铵(新洁尔灭)彻底冲洗伤口至少半小时,挤出污血。彻底冲洗后用2%碘伏或75%酒精涂擦伤口,伤口一般不予缝合或包扎,以便排血引流,尽早(24h内)接种狂犬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