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紧急处理措施
1.采取保护呼吸道的措施:规范实施手卫生,用清洁的手捂住口罩或紧急外加一层口罩等。立即按规定流程撤离污染区,脱卸防护用品,用肥皂彻底清洁皮肤或洗澡,用清水、0.1%过氧化氢溶液、碘伏等清洁消毒口腔和/或鼻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2.迅速查明暴露源的临床诊断,无法确定的按暴露时收治患者或区域内常见呼吸道传播疾病处理。
3.职业暴露专家组专家根据暴露的病原体致病特点开具检查单,完善血液、胸片或胸部CT等相关检查,必要时(如新冠疫情期间)采集咽拭子标本进行病毒核酸检测,并记录备案。
4.高风险呼吸道职业暴露人员(如新冠密接人员)应单间隔离,医学观察14天,如有发热或其他不适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医务部安排职业暴露专家组专家处理。
5.根据所暴露病种的诊断标准,潜伏期满或检查结果阴性可排除感染方可解除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