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摄影(1840—1889年)
2025年09月26日
一、早期摄影(1840—1889年)
摄影术传入中国是在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随着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中国被迫打开五个通商口岸,外国人以牟利为目的开设照相店。由此,摄影术传入中国,并标志着中国摄影术的诞生。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并将中国的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个城市开辟为通商口岸,满足了英国侵略者蓄谋已久的要求。随后,大批外国商人和各国传教士接踵而来,将摄影术也传入了中国。最早使用摄影术的中国人是被称为中国“外交官”的耆英。1844年8月,耆英到澳门同法国使臣拉萼尼谈判签约的时候,意大利、英国、美国、葡萄牙等四国官员向他索取“小照”,他很快将一式四份“小照”分赠。“小照”是中国旧有的名词,原为人们对画像的称呼,在摄影传入中国后的一段时间内,仍借用“画小照”来称呼摄影。当时给耆英照相的是以法国海关总检察官身份来华的埃及尔,耆英的照片使用的是银版法拍摄的。
1844年,广东学者邹伯奇撰写了我国最早的两本研究摄影光学的著作《格术补》和《摄影之器记》。
1873年,我国最早的摄影术专著《脱影奇观》在北平(今北京)出版,作者德贞,全书分为上、中、下三卷,有元、亨、利、贞四册,书的内容涉及理学、艺术、法则等。同年,清朝外交官员容闳奔赴秘鲁,实地拍摄了24幅当地迫害华工的照片,这些照片用于外交交涉并取得胜利,成为我国将摄影作品作为外交斗争工具的首例。
1876年5月29日,梁时泰先生在上海开办照相馆,于上海《申报》刊登了一则广告:“本馆向设香港,已历多年,得西人秘授,尽斯业之精微,巧照石片、牙片、绢片,而情景逼真。”这则广告成为我国摄影广告之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