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把文学当语言来处理”吗?

二、是“把文学当语言来处理”吗?

王先生大文的正面意见,分五点陈述。但他最主要,同时也是最离谱的是他的第一和第四点。而第一、第四,实际是一个论点。兹略加讨论。王先生说:

第一,《文心雕龙》的著者刘勰,他对于文学的基本看法是把文学当作语言来处理。这一点,可说是他一着手就把握到了文学的核心问题。《原道》篇说:“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从“心生”至于“文明”,这上面显示一种发展;有发展必有其过程,他称那过程为自然之道。

《文心雕龙》,本是以“文体”的观念为中心而展开的;我二十多年前,曾有一长文专门讨论这一问题,但《〈文心雕龙〉的文体论》的标题,容易使人误解为“文体论”仅是它内容的一部分;实际,它是一部有系统的文体论。刘彦和在《序志》中首先解释他命名的意义。第一句是“夫文心者言为文之用心也。昔涓子《琴心》,王孙《巧心》。心哉美矣,故用之焉”,这是对用“文心”两字的解释。又说“古来文章,以雕缛成体,岂取驺奭之群言雕龙也”,这是对用“雕龙”两字的解释。所谓“以雕缛成体”是说以雕饰繁缛构成文体。《文心雕龙》的名称,是表明如何用心才可以构成有艺术性的雕缛的文体。而王先生的用心,则在用语言的观念来代替文体的观念。

这里先说明一点:日人以“文体”一词译西方的style,较之以“哲学”译西方的philosophy更为恰当。因为“哲学”一词本为中国所未有,而西方由柏拉图一直到黑格尔们的philosophy的主流,与我国由孔孟以至宋明理学的思想主流,走的是两条不同的道路,形成两种不同的性格。“文体”则为六朝很流行的名词,它的基本条件及基本内容,与西方文学中的所谓style的基本条件及其基本内容,有本质上的一致。例如西方文体观念中的简洁体(concise style)、繁缛体(diffused style)、刚健体(nervous style)、优柔体(feeble style)、枯淡体(dry style)、平明体(plain style)、清晰体(nest style)、高雅体(elegant style)、华丽体(florid or flowery style)等(以上见本间久雄《文学概论》页七八至七九)与此书《体性》篇中的八体,在构成的本质上是一致的。这里应附带说明的是,中国到北宋而“文体”的观念不著,到南宋而渐与“文类”的观念混淆;由明迄今,一般人皆以“文类”为“文体”。影响到日本,他们研究西洋文学的人用到此一名词时都与原义相合;但他们的汉学家用到此一名词时,也随中国的错误而错误。例如本间久雄在《文学概论》中引用明徐师曾的《文体明辨》(页七八),便犯了这种错误。

没有语言便没有文学,便没有文体。日常语言、科学语言、文学语言的分别与关连,这在西方的文学理论批评著作中,是讨论得很多的问题。概略地说:“求美的形相于语言之中,才有所谓文学。”语言是文学的媒介体,语言学不是文学的基础,美学才是文学的基础。“语言研究对文学研究发生作用时,或者以调查语言中所含的美的效果为目标时,一言以蔽之,语言研究成为文体论时,语言研究,才可成为文学研究。”(R·ウエレツク和A·ウオーレン合著《文学理论》日译本页二三五)而所谓“文体论乃限定于一个艺术作品或作品群的研究。这些作品是由美的机能与意味所构成的”(同上,页二四〇)。王先生所提到《文心雕龙》中的章句、学理,论《丽辞》、《练字》、《指瑕》等篇,正是为了“调查语言中所含美的效果”,使其成为构成文体的因素而写的。换言之,这是以文学的艺术性来处理语言,不是如王先生所说,抹煞文学的艺术性,而仅作为语言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