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观念的出现及其重大意义

三、文体观念的出现及其重大意义

“文体”一词的出现,是由对文学艺术性的反省、自觉所提出来的;在文学批评史上,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文学始于诗歌,而诗歌本是用语言唱出来的。但《尚书·尧典》云“诗言志,歌永言”,所谓“永言”是拉长了腔调之言,这已表示出诗的语言,不同于日用的语言。《论语》记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这当然指的是带有艺术性的语言,否则岂有因不学诗便不能语言之理。孔子时代主要是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还很少自己拿起笔来写文章的。孔门四科中的“文学”,指的是典籍之学,这一直到两汉甚至于六朝,还是如此,其中的“语言”一科,才相当于今日的所谓“文学”。宰我、子贡特列为言语一科,这即说明带有艺术性的语言,有别于日用语言。到战国中期才渐渐把带有艺术性的语言,自己用文字写了出来(以前主要是史官或弟子写),这便不仅把言语中的艺术性,通过文字加以表达,且必然加上文字的艺术性,以加强言语的艺术性。以标音为主的文字,语言与文字的间隔小,以标义为主的文字,语言与文字的间隔大。这在刘勰有清楚的分别。《练字》篇“心既托声于言,言亦寄形于字”,是把语言文字,分为两个层次。但文字出于语言,所以文学中的语言,亦即是文学中所用的文字,把文学中的文字称为语言,亦无不可。

在先秦乃至两汉,只言由文学中的艺术性所发生的效果,而少直接言及文学中的艺术性。只以一“丽”字简称诗赋的艺术性。但将作品称为“文章”或简称为“文”,这即标明文学得以成立的特性乃在它的美,乃在它的艺术性。

文体的“体”,始见于曹丕《典论·论文》,至陆机《文赋》而其义更显,此后即成为文学批评中的基本观念。这是由人体的体所转用的观念。人体是由五官百骸的统一而成,是由肉体与精神的统一而成。人的风姿仪态,必由此统一体而见。所以文体的第一意义是表现作品形式的统一,表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第二意义是形成文学艺术性的各种因素,必融入于此统一体中而始能发挥其效用。统一的身,即是最大的艺术性。而没有语言,便没有文体,但仅称“语言”,不能表现这种统一的意义。文学的艺术性,是以统一为基础而展开的,语言的艺术性,是在统一中,亦即是在文体的“体”中才能决定的。英国的美学者波桑奎特(B.Bosanquet,1848-1923)在他的《美学史》中谈到美的形式与内容时说“原理上,形式与内容,恰恰像精神与肉体是一个东西”的一样,实际也是一个东西。法国自然主义的巨擘福楼拜(G.Flaubert,1821-1880)说:“没有美的形式,就没有美的思想。没有美的思想,就没有美的形式。恰似不能从一个肉体抽出组成肉体的各种性质一样,不能从内容分离开形式。因为有形式,内容始能存在。”(本间久雄《文学概论》页七六至七七)在上引两人的话中,即含有以人体的肉体与精神的统一,来比拟文学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的意思在里面。但style的语源,只是罗马人用在涂了一层薄蜡小板上书写的金属小棒,没有上述的美学文学的意义。以style来表诠美学文学的上述意义,是一步一步发展出来的。不如中国将人体之体,加以转用,当下便把上述的意义表达出来了。《文心雕龙·附会》篇:“夫才量(童)学文,宜正体制。必以情志为神明,事义为骨髓,辞采为肌肤,宫商(声律)为声气。”刘勰认为人体是由“神明、骨髓、肌肤、声气”四部分的统一而成,文体则由“情志、事义、辞采、宫商”四部分的统一而成。这即是以“人体”与“文体”相比,文体观念,由人体观念转用而来的显证。没有肌肤不能成为人体,但仅有肌肤,亦不能成为人体。辞采,指的是有艺术性的语言,没有语言,不成为文体;但仅有语言亦不成其为文体;而且不是艺术性的语言,也不能成为文体的语言。称文体,即把语言包括在内,使其成为构成文体的一个因素,以与其他因素镕合而成为文学特性,成为文学的整体。仅称语言,则不仅遗漏了构成文体的其他因素,因而破坏了文学得以成立的特性,并且把普通语言与文学语言,混同起来,把刘勰反映并批评当时重视如何可使普通语言,成为可以进入于作品中的艺术性语言的努力,因而写《丽辞》、《练字》等篇的意义,也完全抹煞了。这是对文学的全般否定。《总术》篇是由《神思》到《附会》凡十八篇的总结。他说:“凡精虑造文,各竞新丽,多欲练辞,莫肯研术。”所谓“练辞”,即是将普通语言,锻炼为有艺术性的语言。所谓“研术”,是研究镕合各因素以构成文体之术。他说:“况文体多术,共相弥纶。一物(一种因素)携贰,莫不解体,所以列在一篇(将各种因素,列在‘下篇’),备总情变。譬三十之辐,共成一毂。”(《总术》篇)刘氏此书,是以文体为中核而展开的,他自己说得非常清楚。今日研究《文心雕龙》的最大障碍在于缺乏对文体观念的明确了解;王先生因无法了解,而要以“语言”来抹煞“文体”,等于把全书投入于黑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