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颜元叔教授评鉴杜甫的一首诗说起
从颜元叔教授评鉴杜甫的一首诗说起
奉来示,[5]拙文允赐利用,并惠下有关资料,万分感谢。观与记者的见解完全相同,认为监察院不应过问此事。观若先知监察院过问此事,即不会动笔写一篇文章来凑热闹。颜元叔教授初返国时所发表的文章,殊堪重视,而此次给编辑先生的信也坦率诚恳。因颜教授年事尚轻,学问的基础也不错,观写文章的目的,只在希望他以后研究认真,下笔谨慎,他日必有更大成就,不应随意加以抹煞。过去曾批评许倬云君,用意亦是如此。许君所犯的错误,远较颜君为大,且其意见,将成为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纂《中国古代史》的一部分,得到好几位“学术权威人士”的支持,关系重大。然观亦以为提出讨论为已足,绝未想到应烦监察诸公之监察也。此函如荷刊出,对颜君为能得其平,是所幸甚。敬颂
撰安
徐复观上 一九七九、二、二六
一
黄丽飞先生把他在《现代国家》一六八期刊出的《评颜元叔教授作〈析杜甫的咏明妃〉》的大作寄给我(我们完全不相识),引起我早想说出的一些话。
要为中国文学批评开辟出一个新局面,这些年来,我一直属望于对西洋文学有研究的先生们。我常感到,要从哲学上通中西之邮,是很困难的,因为在大脉络上,走的是两条不同的路。中国是以体验为主,落实于行为;西方是以思辨为主,归结于概念。所以凡是拿西方哲学的架子来讲中国哲学的,我感到都有问题。
我年来在自己的研究中,宁避“哲学”两字不用。但文学艺术的理论,中西都出于体验,在根源的地方是可以相通的。中国体验所到的最高意境,常较西方出现得早;但不仅这类的意境,愈到后来愈显得萎缩;并且始终停顿在结论性的简单语句上,缺少由分析而来的理论构造,使现代人不易把握。西方文学艺术所到达的最高意境,例如“文即是人”这种意境,甚至感情是文学艺术的生命的这种事实,要到十八世纪中后期才出现;但它一出现后,即经过反省、思辨之工夫,将体验赋与以有系统的理论结构,使体验能因理性的照射而透明于想领受的人。这正是中国所缺少的。像我这种“土包子”,缺少这方面的训练,便把此一任务,属望于学西洋文学艺术的先生们,是很诚恳的。颜元叔教授,应当是其中的佼佼者。但偶然看到他写的东西,例如在《中央日报》副刊上谈《诗经》上的《关雎》,谈苏东坡“横看成岭侧成峰”的《题西林壁》绝句,总没能看完;因为有些话说得太离了谱。何以会如此?我有时想这个问题,大概可以举出下列三点:
第一,有的人心里常存着西方的学问,总比中国的高许多,既懂了西方的,则当处理中国有关方面的问题时,觉得居高临下,易如反掌,而出以轻率的态度。黄先生指出颜教授对杜甫咏明妃诗,把“荆门”错成“金门”,把“朔漠”错成“索漠”,把“月夜”错成“月下”,并且不是出于误笔而是出于误记,以致在文章中反复地多次出现,这不是态度轻率,何以会如此?
第二,因为瞧不起中国的东西,自然也不加研究,缺乏必需的常识。把“荆门”错成“金门”,是缺乏地理的常识。把“朔漠”,错成“索漠”,是缺乏文字学的常识。由这种常识更进一步的条件当然更不具备。
第三,中西文学艺术的体验,只能从最根源之地相通,不能硬把西方的格套,向中国文学艺术身上硬套。把西方的最根源的体验,融会贯通,加以运用,也不是一个简单问题。而由一九二〇年左右起,西方所兴起的达达主义这一系列下来的文学艺术风潮,更反成为把握西方文学艺术主流的障碍。
我首先想向学西方文学的先生们提出的:一个民族的诗歌创作,见之文献纪录,三千多年,绳绳不断的,世界上只有中国。其中还经过了以诗赋取士的朝代。所以有姓名可考的诗人之多,有篇章可查的作品之多,有合乐与不合乐的体式之多,世界上没有一个民族可以与中国相比。假定我们诗歌的传统也不如西方,那末我们便真是劣等民族。因文化背景的不同,因文化指向的不同,因语言文字的结构不同,在根源性的感情和表现技巧上也势必同中有异;在这种地方,无优劣可言。例如当希腊的悲剧压倒一切时,中国则抒情诗压倒一切;中国既不必以抒情诗的发展而自傲,也不必以缺少希腊性的悲剧作品而自卑。周初的史诗,被史官的“百国春秋”所取代,所以这一方面没有进一步的发展。但经过《楚辞》而出现汉代体制雄伟的词赋,这是西方所无的,何以因为中国没有由缀辑而成的《荷马史诗》,便发生对中国诗的恐慌情绪。要由对西方诗的评鉴转向中国诗的评鉴,首先要能保持“平等心”,去掉居高临下的妄念。
诗的主要内容是情感;情感的本身便是朦胧的。而在表现上则多使用象征性的语言,象征较实事实物,本有较宽的伸缩性。所以对同一首诗的评鉴,常可以得出不同的看法。但评鉴时所用的基本工夫,应当是相同。即是由作者的人与事的了解,由字句及字句中故实的了解,以把握一个初步的轮廓。再进一步由反复的咏诵以得其韵律,得其神味,得其“情象”中所蕴含的作者的感情,此即日本人喜欢用的所谓“追体验”。把“追体验”加以反省,赋予以适当的概念,加以适应的解释,这便尽了评鉴的能事。
如能假西方文学理论之力,以加强解释的效能,当然是很好的。但主要之点是,一切的解释,一切与西方文学理论的互证或补助,必须顺着上面的工夫,由作品自身“蒸馏”而出。评鉴的高低,决定于评鉴者有关学问的高低,及对作品所下工夫的深浅。断乎没有把《诗经》中诗的章节还没有弄清楚,把杜甫诗的字还没有弄清楚,便把自以为把握到的西方文学理论的格架,从高空上以千斤压顶之势,硬压下去,而可称为评鉴的。何况从颜教授的文章看,对西方文学理论的把握,似乎是相当有限(我手上有颜教授译的《西洋文学批评史》)。
二
颜教授《析杜甫的咏明妃》,这是杜甫《咏怀古迹》五首中的第三首。原诗(依仇兆鳌《杜诗详注》本):
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画图省识春风面,环佩空归夜月(按一作月夜)魂。千载(原注:一作岁)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
我没有看到颜教授的原文,下面仅依黄丽飞先生所引。黄先生是整段地引,我相信没有断章取义的问题。颜教授对开首两句的解释是:
群山万壑赴金(荆)门,揭露什么更深一层的真理?这真理就是,这无数的山,无数的壑,一齐奔赴金门,朝向金门,以致于金门变成了地理中心。只在这样万流归宗,山川精华钟集的一个地点上,才能诞生出来像明妃这样一位绝代佳人,旷代义女。我想这种惊讶感、这种崇仰感、这种赞佩感,是杜甫想传达的。
黄先生对上面这段话的批评是“杜甫在《咏怀古迹》五首中,他只对……宋玉……庾信……诸葛亮表示崇仰和赞佩,绝对没有对明妃崇仰和赞佩”,“又颜以昭君为旷代义女,恐是他个人私见”,“他(杜甫)既知湖北省境接近四川有个荆门山,在长江南岸,荆门山附近有个昭君村。他自己身在川东奉节瞭望着江流滚滚,山川相缪,就可以怀着群山万壑向下游延伸的形势,写在笔底”。简单地说,颜教授认为“群山万壑赴荆门”,是为了表达对明妃的赞佩而写的,黄先生则认为只是将极目所见所想的写出,别无深意。黄先生的解释,在传统解释中占优势;但颜教授的解释,在传统解释中,并不是没有;例如金圣叹《选批杜诗》,对此说“用形家(按指看风水的人)寻龙问穴之法,大奇……楚山楚水,起伏无数,遥遥直走千万里,而后有荆门,而后荆门有村,而后村中有明妃。然则此明妃其为天地间气特钟可知”。《杜诗详注》引“朱瀚曰:起处见钟灵毓秀,而出佳人,有几许珍惜”。我年轻时也以为上句是烘托明妃地位的。此说之所以不能成立,不仅明妃的身份,与此句的气象不相称,而且昭君村并不在荆门。现在看来,黄先生之说,亦不能成立(见后)。但凡是在传统中所有的,即不应说是“太离谱”。在这段话中,我只指出:(一)颜教授在使用语言上,过分地夸张,漫无分际。(二)在使用名词上也不够严格。我们对哲学、科学的所谓真理,而可以主张美学的真理。但美学的真理,是从文学艺术的整体探索下去的。在上面两句诗中,常识上只能追寻“意象”的意,“情象”的情,而颜教授却要揭露更深一层的“真理”,颜教授不觉得这不会因名词的滥用而反增加对诗体认的障蔽吗?语言是个人通向社会的桥梁,应当有“共许”的要求。“义女”一词,从宋时起,即与“义子”、“义儿”同义,至今尚在流行,称明妃为“义女”,可能与颜教授的原意相反。但最离谱的是紧承上面所说的下面的话。
于是他(杜甫)在“吟成一个字,捻断数茎须”的苦心推敲熬煞下,把作为主词的“我”删掉,把山川作为主词,让千山万水,同赴金(荆)门,以透露他对明妃的赞赏。当然杜甫未见懂得我们这一套文法,但是作为大诗人的直觉彻悟,使他抵达了这样一个句构,以最大限度的能量,表露了他的想象力之见睹。这种着重句型的字面结构,在变型文法倡导的表层结构理论,可以获得支持。将山川写成一群可以走动的个体,其手法之高妙怪异,现代的超现实主义也许可以作为见证。
上面的议论是从两点引导出来的。第一点是首句把作为主词的“我”删掉,第二点是首句中用了一个“赴”字。关于第一点,不仅如黄先生所指出,“我国旧文学,词简意长,隐去主词的很多”;也不仅是在我们日常语言中,常常把“我”的主词省掉,这是一种习惯性的问题,决引不起像颜教授那样的惊异。而且“群山万壑”是客观的事物,对客观事物的叙述、描写,当然以客观事物为主词,等于当我叙述“颜元叔是台湾大学的名教授”,此时的颜教授当然是这句话中的主词,怎么能加上“我”的主词呢?把“我看山”写成“看山”这是把“我”的主词删掉,因为“看”的动词是属于“我”,在“群山万壑赴荆门”这句客观描写中是有哪一个动词或状词是属于作者,而作者“把作为主词的‘我’删掉”了呢?假定不删掉,“我”的主词怎样用上去呢?开始繁衍于黄河流域广大平原的中华民族,大概总有十万年以上的“自然语言”,有三千年以上的文学语言。加以文字是属于孤立语系,在积字成句时易于变化。宋、梁之际,又发现了四声,文字组织变化的繁多,为任何其他民族的语言文字所不及。再加以在长期文化活动中,许多大思想家大文学家在词汇、句型、文法上不断地创造,汉代的赋与连珠,已极绚丽之功,进入到晋、宋以后,文人们更在用字及句型上力求新异;可以说,每一代有每一代的句型字法的创造变化,每一代中的大作家,又有各人的创造变化。还有由体制的不同,而句型字法亦因之而异。文法学只不过在过去和现在所通行的语言文字中,归纳出它的规律,并不是另外拿一套规律去绳墨有长久历史性的语言文字。杜诗中有他精心创造的句型字法,而“群山万壑赴荆门”,除了他特地用上一个“赴”字外,只是当时最普通的句型(分为四字与三字的节奏),我不知道颜教授,却如何能说出“当然杜甫未见懂得我们这一套文法”、“这种着重句型的字面结构,在变型文法倡导的表层结构理论,可以获得支持”的这类大话?颜教授有“一套”什么文法?杜甫这句诗,又何以是西方现代一部分人所说的变型文法?
再进一步要指出:文学家、艺术家,常常由其对客观事物的观照,或想象,而发生“感情移入”或“移出”的情形,将无情之物化为有情,将无生命之物,变为有生命之物,即所谓“拟人化”或将自己“拟物化”,把这种情形,加以理论的解释,中国较西洋大概要早出一千多年。但自有成功的文学艺术作品以来,这种事实即已存在,否则诗的比兴即不能成立。杜甫在“群山万壑”与“荆门”之间,用上一个“赴”字,不仅由此而把两者连结起来,更因此而赋与群山万壑以有生命的感觉,固然这个“赴”字有千钧之力。但这在中国文学创作中,是常有的意境,是常有的手法;注释家并引《世说新语》顾长康所说的“千岩竞秀,万壑争流”,作此句的来历。这种“拟人化”,不论来自观照,或来自想象,必然是以眼见,或曾经眼见的现实形象为基础,亦即是通过作者之目,直接由自然所得的“形相”以构成作者的“心象”(意象),这是来自现实而属于“意识层”的心象。对超现实主义者而言,他们会认为这不过是表面的,什么也不能代表的东西。原属达达主义的布尔顿(Andre Breton)在一九二四年发表了《超现实主义宣言》,认为“不能不给想象力以自由”。为了使想象力得到自由,对善恶美丑、宗教国家等一切既成价值系统,都要加以破坏。更排斥理智与逻辑,主张只有潜意识才能产生伟大的作品。这与杜甫的思想、精神、人格,太天壤悬隔了。并且在写作的方法上,超现实主义者,为了不受理智性逻辑性的局限,而提出“自动记述”的方法,即是要在“无意识的状态”之下,听任手上的笔,作无意识的记述,这与杜甫“新诗改罢自长吟”的态度,更是天壤悬隔,我不知道颜教授何以能在“群山万壑赴荆门”的这句意象清晰而雄浑的句型上,能和超现实主义拉上关系。
三
像上面样地批评下去,会把文章写得太长,所以应当说出我自己对此诗的解释,当然,这也是一种尝试性的解释。不过,在说出之前,还有一点想提出来讨论一下,即是我看到有几位学西洋文学的先生,喜欢拿时间空间两个观念来分析中国诗的写作技巧,颜教授在分析此诗“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的第二联时也正是如此。他说:“再看‘索(朔)漠’对‘黄昏’。这两个词,前者是空间,后者是时间,构成一个世界,把明妃包围其中。她有生之年,便翻越索漠,她死了便躺在黄昏之下。在此,‘连’与‘向’,应该再加入讨论,‘连’意谓一连串的动作,把无垠的索漠,纳入到明妃的步履间。‘向’是静态的动词;这静态的动词,把个流动的时间‘黄昏’,给固定封冻起来,好像时间不再流,好像永远是黄昏。我们可以说,在‘独留青冢向黄昏’这句诗自划的世界内,没有白日,没有黑夜,时间永远是黄昏。杜甫抉择了‘黄昏’时间为色调,永恒地渲染着明妃的悲惨的命运。”
颜教授上面的说法,没有已经讨论过的一段话的离谱;而“杜甫抉择了黄昏时间为色调……”这两句,大体上是说对了。但我所要指出的是,西方哲学中所提出的时间空间,是抽象的时间空间,要以此奠定认识得以成立的基本形式。中国诗词中的时间空间,或者是渲染着感情的,或者是由时间空间的变动、对比,而引发感情,乃至增强感情气氛的。因此,诗人所开辟出的世界,依然是感情的世界,而绝不是抽象的空洞的时间空间的世界。所以颜教授“前者是空间,后者是时间,构成一个世界,把明妃包围其中”的说法,不仅没有意义,而且障蔽了对这一联诗的了解;为了将就这种时空的格套,甚至把上句中的“紫台”,下句中的“青冢”,也弃置不顾。我的了解是“一去紫台连朔漠”,紫台与朔漠,在空间上是这样的悬绝,而明妃竟一离开(去)紫台,便直到(连)朔漠,由这种空间悬绝的变化,以显出明妃当日的遭遇,实在令她有难以忍受的悲恸之情。塞外草白,而明妃死后冢上的草独青,这象征她到死也不曾忘怀故土。这正是相传她在胡中所作《怨诗》中“父兮母兮,道里悠长。呜呼哀哉,忧心恻伤”的神化。所以“独留青冢向黄昏”句的重点是在上四字;“向黄昏”三字是为上四字增加悲怆气氛的。这句应当是说明妃死后,特(独)留青冢于人间,受尽凄凉寂寞(向黄昏),以显出她至死不忘故土之心。上句写其生时之情所难堪,下句写其死后的心犹不死。
四
此诗一般解释上的问题是在首二句。首先是杜甫写此诗的时间问题。注释家多以《咏怀古迹》五首,作于大历元年(七六六年)。是年夏初,杜甫由云安迁往夔州(奉节县),即系在夔州所作。宋鲁訔编《杜工部草堂诗笺》,则系于大历二年(七六七年)秋;此时杜甫仍在夔州。惟近人高步瀛《唐宋诗举要》,则定为大历三年杜甫由夔州至江陵后所作,我认为最恰当。古迹必为自己曾经过之地,而后可托之以咏怀。若杜甫仍在夔州,足迹尚未履归州(秭归)、江陵,则除第四首刘备的永安宫遗迹及第五首的武侯庙外,前三首的古迹仅能在杜甫想象之中。第二首咏宋玉“最是楚宫俱泯灭,舟人指点至今疑”,这是亲历的语气,不是想象的语气。大历二年,因他的三弟杜观将于是年游仕江陵,杜甫即有出峡赴江陵居住之意。《送王十六判官》诗“荒林庾信宅,为仗主人留”,是他未到江陵,即已想到庾信避难于江陵时的故宅。他在大历三年三月到江陵,至秋天,即已感到江陵人情凉薄,又将舍之他去,这五首诗当是此时感慨万千时所作。初到江陵,虽未必真能住庾信的故宅,但最先引起对江陵兴味的却是庾信,所以第一首即将自己的“支离”、“漂泊”,连结上庾信的“萧瑟”、“平生”。庾信避难江陵时,即系居在宋玉的故宅(见《渚宫故事》),而宋玉又是杜甫素所倾倒之人,所以第二首即是咏宋玉。由江陵回溯上去,即是归州,所以第三首便咏明妃。再回溯上去便是夔州,所以第四、第五首,便咏刘备及诸葛亮。此一时间上的考证,对咏明妃诗的了解,也有连带关系。“群山万壑赴荆门”的形相,是他出峡后,在舟上观照所得的动的形象;所以他用上一个“赴”字,以与舟上所得的动的形象相应,由此字而赋与山壑以生命感,是非常自然的。
其次,最大的误解,是来自“群山万壑赴荆门”的荆门地理位置问题。历来注解家,多以“荆门山”释此处的荆门。按荆门山在宜都县西北五十里,在长江南岸。昭君村在归州(今秭归县)东北四十里,在长江北岸。由秭归到宜都,中间要经宜昌、长阳两县市境。昭君村与荆门山,既分在长江南北,又相去约百公里以上,杜甫不可能把昭君村与荆门山连在一起。并且杜甫所说的群山万壑,应当是指长江以北,由奉节、巫山趋赴宜昌这一带的群山万壑,绝不会是趋赴到长江南岸的荆门山。荆门山虽险要,但一个山也承担不了“群山万壑”的趋赴。
因此,我认为杜甫所说的荆门,指的是江陵相接的荆门县这一带而言。荆门县虽建置于唐贞元二十一年(八〇五年),上距大历三年有三十五六年之久;但依中国置县惯例,应当是先有荆门之地名,然后有荆门之县名。虽然我目前未能考出在长江北岸另有一荆门;但至少可以推出当时对“荆门”已作广义的使用,贞元时才可援之以名县。而杜甫的所谓“荆门”,绝不是指的荆门山,而系泛指荆门县一带。由奉节而来的群山万壑,一直到荆门县这一带,始陵夷而开出江汉之间的一大盆地。此盆地与山地之交,特为险要,所以《读史方舆纪要》卷七七在“荆门州(明、清为州)”下说:“州环列重山,萦绕大泽,西控巴峡,扼其咽喉;信荆楚之门户,实襄汉之藩垣。”这里才可以承担得起“群山万壑”的趋赴。
荆门县这一带,与秭归,虽同在江北,但和昭君村,在空间上仍有一段相当长的距离;因此,我对这两句的解释是,在群山万壑趋赴荆门之中,多少人间故事,都在这荒荒莽莽的大自然中埋没掉。但在这荒荒莽莽的大自然中,却依然(尚)还保有明妃村的名号,由此可知明妃故事感人之深。只有这样的解释,才可把握到杜甫的“尚有村”的“尚”字,才可体认到杜甫作此诗时的感叹之声。接着以充满悲怆的气氛,概括了明妃生前死后的辛酸故事,这便是上面讨论过了的第二联。第三联是说明造成此辛酸故事的原因,是由于元帝仅看(“省”,将“省”字作“省约”解不妥)画图以识春风面,当然容易受欺骗(“画图省识春风面”)。受欺骗后虽想翻悔,也无可奈何,只有“环佩空归月夜魂”的结果了。上面以悲怆之情叙述了明妃的故事,以感愤之情叙述了故事形成的原因和结果;虽然作者把自己的感情,很深厚地沉浸到题材中去了;但这都是站在第三者地位的感情。若作为故事主人公的明妃心境,是麻木的,或者是欢天喜地的,则第三者为她所发出的叹息之声,多少有些近于浪费。所以末联便点出明妃的心境是“千载(犹‘当日’,用‘千载’,乃在口气上加强分量,此乃杜甫惯用技巧)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有由明妃《怨诗》所流露的怨恨,才能引起他人的悲怆,他人的悲怆才有着落。全诗赖此两句而把前面的气氛、情调,一起照明了,这是杜甫律诗末联最不可及的地方,颜教授却说“杜甫的诗,常于结语时,力道衰微,张力不足”,未免对中国诗太隔膜了吧!昭君故事的起点固然是她的美,但故事的感染力,是来自较她的美更进一层的她的遭遇,而颜教授似乎始终在昭君的美上着眼,也未免有些浅薄。
我初到台湾时,台湾有几个博士?现在则真正受了现代思想训练的博士拥有一大批,这当然表示台湾学术水准,提高了很多。但博士之可贵,在于由博士所受的训练而知道做学问的方法;更重要的是由博士上所受的训练而知道做学问的艰难。学问都是以适当的方法,在艰难中成就出来的,我这个老土包子,谨以此微忱,期与许多年轻博士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