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动物本能的游戏行为
从动物行为学的角度来看,游戏行为并非人类专有的生物本能,鸟类和哺乳动物等相对高等的生物同样钟情于此类活动。[1]动物们相互追逐或者佯装打斗,都是游戏本能的体现。英国动物行为学家珍妮·古多尔(Jane Goodal)曾长期密切观察过非洲热带丛林中黑猩猩的生活方式,她在《黑猩猩在召唤》(In the Shadow of Man)一书中指出,幼年黑猩猩会将一天中的主要时间花费在攀爬、跳跃、追逐、打闹等游戏行为上面。[2]考虑到人类并非最早出现在哺乳动物进化树上的物种,因此游戏行为的起源要早于人类文明的出现。也可以说,早在人类崛起之前,对于游戏的饱满热情就已深植于部分动物的基因密码之中。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动物的游戏活动也并非只是一种简单的、无意识的条件反射。恰恰与之相反,动物游戏被认为是一种有现实意义的(Significant)活动。举例而言,成长期的猫所热衷的游戏活动,往往是对其成年后的捕食与打斗行为的模仿与预演。[3]除了提升个体生存能力,动物还可在从事游戏活动的过程中探索并适应周围环境、认知同伴、融入族群乃至缓解激烈的生存竞争带来的压力。[4]珍妮·古多尔就曾在长期的田野调查中发现过这类现象。可以说,游戏过程是处于生长期的动物们适应未来生活的必由之路。
游戏行为不仅在动物的生命历程中具备重要的功能性意义,对于人类而言也是如此。事实上,人类游戏的相关要素大多都能够在动物游戏中得到体现:人类与动物的游戏活动需以“剩余精力”的存在为前提,若是温饱问题、生命安全等基本需求难以得到满足,遑论精神层面的愉悦;两者的游戏活动均具备一定的假想性,在诸如追逐打闹等嬉戏方式中,参与者并不会以伤害同伴为真正目的[5];游戏过程中,参与者需要通过特定的信号进行交流,例如根据活动过程中个体声调的变化,即可判断出其参与或者拒绝的意愿;与动物相似,人类同样可以通过游戏行为来提升认知能力、推动个体的社会性发展,一旦某个个体在幼年期被限制“作为游戏群体的成员参加社会接触”,那么“他成年之后参加社会交往就会大受妨碍”[6]。此外,在某些情况中,人类与动物的幼崽择取游戏种类的倾向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趋同性。英国学者戴斯蒙德·莫里斯(Desmond Morris)曾在《裸猿》(The Naked Ape)一书中谈及,黑猩猩与婴儿均表现出对于“增值报偿”游戏原则的无限热爱:“轻轻一扔就跳很高的皮球、轻轻一摸就飞过屋子的气球、轻轻一捏就可能团弄成型的沙土,轻轻一推就容易滚动的带轮玩具——这些东西是最有吸引力的玩具。”[7]这也从侧面说明,参与者往往需要在游戏过程中持续获得大于其所付出能量和精力的信息反馈与精神刺激,以激发其继续进行下去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