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笛卡尔的新真理标准是:宣称为真的判断一定包含着清晰和明确的“观念”,其最终的要素是“简单的”,即不可进一步分析。这些最终的思想原子实体被认为通过“必然的”逻辑链条相互联系着,也就是说,试图通过使它们的关系发生冲突来切断它们,将会导致自相矛盾,因为每个原子在逻辑上注定只与其他特定的原子相联系,每一套在逻辑上都是一个孤岛,独立而区分于其他相似的相互联系的原子系统。这种学说进一步认为,这些系统的结构,它们内部或由它们造成的运动,可以被清楚地(即逻辑地或数学地)描述。原则上不能用这些术语陈述的东西就自动被界定为不同程度的幻觉。这种真理观念尤其被应用于人们缺乏稳定性的感觉中,比如视觉、听觉、嗅觉和味觉,它们常常伴随着模糊的轮廓和千变万化的色调或音调,也尤其被应用于其他定性区别的领域中,如“内在的”心理状态、肌肉的感觉、感情状态、梦、图像、记忆、不确切的思想、希望、目的等等。这种观念也被应用于考察历史资料的尝试,不管其视角是多么细致和严密,也不管实际的证据有多么丰富,它们都不能以精确量化的词汇来表达。就像自然科学业已表明的那样,知识的进步显然依赖于把被研究的问题归结为清晰明确的,即可以通过数学表达的概念和判断。因此,古文物研究者和历史学家全身心地致力于重构(比方说)罗马共和国最后几年的事件,所能提供给我们的信息,哪怕再多,(像笛卡尔所轻蔑地评论的那样)也不超过西塞罗的一个女佣可能具有的信息。这种学科能够配得上科学的尊荣吗?除了不学无术之徒或盲信的冒险者,有谁会否认数学知识是人类可以达到的所有知识的范式,有谁会否认它是人类通过自身的努力迄今所发现的最清晰和最明确的珍宝,有谁会否认它是人类业已达到的最确实可靠的知识?
这是维柯起初接受且附和,继而猛烈抨击的胜利宣言。他确信,精确科学尽管非常辉煌,但是当我们作为参与者和创造者,而不仅仅是观察者,去了解关于我们自身和他人的经验时,我们能够了解更多知识,而这些知识当我们只能从外部观察非人的自然时,是无法知晓的。之后,他便开始反驳笛卡尔的说法。他很清楚地意识到,在某种意义上(他努力想弄清这种意义)外在的世界对于人仍然是不透明的,而他们自己的思想、感情、目的和意志却十分清晰,并且能够被理解。这就是他于1708年在他的第七次开学典礼演说中给自己定下来去捍卫的立场。他在“外在”知识和“内在”知识之间作了区分,后来,它们逐渐被区分为自然科学(Naturwissenschaft)和人文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维柯打响了战斗的第一枪,从那之后,战斗从未停止过。
维柯承认,数学知识确实是完全有效的,它的命题是确定的。但其理由也很清楚:“我们能够证明几何学,是因为我们创造了它”;〔12〕在新科学》中,他认为几何学,“当它从自身元素中构造量的世界,或者沉思那个世界时,它是在为自身创造那个世界”。〔13〕这是一个更为广泛的原则的特殊应用,这个原则就是,所有的知识只有“通过原因”(per aussas,维柯的拼法),才可能是知识;〔14〕按照这个原则,在如下情况下,我们才能被认为充分认识了一个事物,即当并且仅当我们知道为什么它是它所是的那个样子,或者它是如何变成那个样子的,以及它具有什么样的属性。
通过原因的知识优于任何其他知识的看法是一种古老的观点,它经常出现在经院哲学中。因此,上帝理解世界是因为他以只有他自己知道的方式和原因创造了它;〔15〕而我们不能在那种充分的意义上认识它,因为我们没有创造它,世界对我们来说是“现成的”,它被作为一种“残忍的事实”而给予我们。对于事物的创造者来说,特别是当他(如上帝)像创造了人工制品一样,也创造了他造物的材料,并发明了造物的规则时,那么,在原则上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能够理解的。他对其负全责,他按照自己的意志把它造了出来,而制造它们的材料,他知道其存在和行为的原因,因为他为了他自己的各种目的而创造了它,对这些目的,只有他(因为他是创造者)能够完全理解。从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小说家能够充分理解他小说的人物,画家或作曲家能够充分理解他自己的绘画或乐曲。诚然,就作家或作曲家而言,并非一切都是由他创造的——他使用的词,他应用的声音,在很大程度上,不是由他发明的,在那种意义上,某些东西甚至对他来说也是“残忍的事实”,即一个在一定的限度内由他自由选择的给定媒介,但是对这个媒介,他一旦选择了它,就必须服从它,他不一定能理解它的所有物的“原因”,因为他不是通过原因认识它,而且,只是在有限的限度内,他能够改变它。只有在理想的意义上,即当我们真正从虚无中制造或设计某物时,我们才能够充分地说,我们理解了我们所制造的东西;因为在那种情况下,理解我们在创造什么以及为什么创造,这跟创造本身是一回事。上帝就是这样进行创造的。艺术创造越是接近这种限定情况,即纯粹创造的因素越大,服从“外在于”它自身规律的“残忍”物质越少,我们越是有理由说我们通过原因理解了它,而我们真正知道的也就越多。代数和算术的情形事实上就是如此。而我们所使用的象征的种种形态,不管是听觉的或视觉的,则是由给定的感觉材料塑造成的,这也是不假的。但是它们是被任意地选定的,被用作我们自己自由发明的游戏的筹码。
“我们能够证明几何学,是因为我们创造了它。”维柯肯定熟悉霍布斯的《存在论》,在这本书的一开头,就有这样的话。但是他对其做了进一步的引申:“如果我们能够证明物理,我们就可以创造它。”〔16〕如果我们能够真正证明物理学的命题,那么,我们应当创造它,即我们应当创造它的对象,物质世界。但是我们做不到这一点。只有上帝能够这样做,因为“只有在他之中才有事物的真正形式,自然界正是按照这些形式来塑造的”,〔17〕正是对这种实在的寻求,把我们引向上帝,只有他是真理和道路。这是基督教柏拉图主义或新柏拉图主义的一种形式,它使我们回想起文艺复兴的信条:认识某物就要成为某物:无论如何要驾驭它。因此帕特里齐说认识就是与所认识之物结合为一体,〔18〕而康帕内拉则宣称认识就是成为被认识之物。〔19〕关于结合的概念,有一部神秘的戏剧叫作《认识》,其名为《交媾》的一幕中有这么一句话:“认识”就是与被认识之物成为一体。这也许来自古代形而上学(和神秘主义)学说,柏拉图的《宴饮篇》包含了其最值得纪念的版本:最初,主体和客体、人和自然、感觉和思想是一个东西;其后一场大灾难把它们分开了;从此之后,它们无休止地寻求重新结合、重新聚合,而这只有在“再”认识中才能够达到。因此巫术信仰认为,只有当施术者进入对象,使自己沉浸于对象之中,使对象与自己同化才能够获得巫术力量,这也是文艺复兴时期自然哲学的核心。这就是皮科·德拉·米兰多拉在其《辩解书》中的著名陈述:“巫术等于智慧”。〔20〕维柯毫无疑问有着类似的信条:完美的知识等于创造,但是对他来说,只有上帝能够在这种意义上认识现实;人不能够直觉地感受到它,就自然界这一外在世界而言,任何意义上,他们都不能够沉思出柏拉图式的本质。跟达·芬奇一样,他不相信理性会消除对经验的需要。〔21〕不仅如此,经验——经验知识,即对过去所有遗迹的研究——就是一切。但是,维柯就像一尊两面神,他也面对着两个世界;他的反数学偏见与他的真正的经验主义奇特地结合起来,梅尼克撇开了他主要学说明显的现代性,而把他描述为基本上是一个巴洛克人,这么描述也并非不恰当:尽管它叙述的只是维柯转向过去的一面。然而,无论如何,更重要的是他的主要学说,使他大大超越了霍布斯的论题,即数学知识原则上不同于真实世界的知识:甚至不等于物理学知识,不管这种科学已被证明受到多少数学方法的影响。因为实际上我们不能够真正像他在代数和几何中所假设的那样创造物理世界。
在当时那个时代,数学几乎被普遍认为是一种关于自然的事实知识的形式;是所有科学中最深刻、最有吸引力和最确定的;是形而上学洞见的具象,无法被粗糙的感觉所获得;是人类理性的殊荣,能够显露事物的真正属性,而不是它们经常模糊不清且误导他人的表象,在这样一个时代,宣称数学的确是最清晰、最严格和无可辩驳的,其原因在于它是我们自己头脑的自由创造,即便数学命题真实存在,那也不过是因为我们自己制造了它们,维柯这样的观点绝对是里程碑式的一步。这就是维柯那条著名的公式(“真理和造物是可以相互转化的”〔22〕)所包含的意义。当时这些杰出的个人,如那不勒斯的维斯瑞,或听维柯阐释过这个原则的格里马尼红衣主教,他们是否意识到这句话的里程碑意义,这是值得怀疑的。在这一点上,他们与他们那个时代或者后来的大多数有学识的人们并没有什么不同。
代数是不可动摇的演绎大厦,但是它不能够给我们提供事实信息,它所有的仅限于一个游戏或我们用于为自己描述世界的一个虚构物。数学不是由在它之外它必须服从的现实决定的,而是由我们自己的幻想或创造性的想象决定的,想象随心所欲地塑造原料(此处即象征和规则)。一旦你试图把数学应用于世界,例如把它应用于机械科学,那么结果也就到此为止了,它们不会像纯粹数学的结果那样确定,因为一个并非由我们自由创造的因素介入了,即外在世界的“残忍”物质,它与我们的思维相抵制,而机械学却试图成为它的科学。在维柯看来,物理学、心理学、历史学在其确定性的序位上依此减弱。〔23〕确定性与并非由我们创造而只是由我们发现的东西的多寡成反比。由我们自己引入的自由创造中的因素越少,我们知识的确定性也就越小。数学是一门操作科学:“真理的标准”,他在《论意大利人最古老的智慧》中宣称,“在于创造了它”。〔24〕“证明是操作;真理是我们业已创造的东西,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不能证明物理学是通过原因而产生的,因为构成自然的因素外在于我们。”〔25〕在整个宇宙之外,我们不能凭空多造出一块鹅卵石来。在这一点上,在以数学领衔的科学大家族中,历史学仍然处于比较低级的层次:物理学也的确被降格了,这指向笛卡尔主义的预设,但是根据真理,人文科学的位置更低。这是维柯在其中年即1710年前后的准笛卡尔派立场。任何主体——物质的可认识程度既是由其“因素”的稳定程度和规则程度决定的,又是由研究对象的“明晰性”或“透明性”决定的:因此“外界存在的事实是模糊的,因为它是自然形成的,是有限的”。〔26〕因此我们得到了一个由思维所能够深入它们的程度所决定的科学序列。因此,物理学比机械学更不透明,机械学比几何学和算术更不透明;而伦理学甚至比物理学更不确定,因为它涉及不稳定的情感,这种情感受制于任性的力比多和由激情所摆布的内在精神的不规则运动。历史学就出现在这个混乱的地带,与伦理学大致处于同一水平。换句话说,物理学从笛卡尔派塔尖的位置下来了,但是历史学的地位尚未被提升;那种激进的运动还没有到来。〔27〕在维柯思想的这个阶段,他还没有摆脱笛卡尔派的深刻影响,在八年前,即1702年,他就站在笛卡尔主义的立场上,当时在他的第三次开学典礼演说中,他这样来嘲笑他的人文学科同事:“语言学家,你们吹嘘说对罗马人的家具和衣服了如指掌,对罗马的街道、部落和岗位比对你们自己的城市还熟悉。这有什么可骄傲的?你所知道的一点也不比罗马的陶工、厨师、皮匠、传讯员、拍卖商所知道的多。”〔28〕这呼应了笛卡尔对罗马历史学家的嘲笑,即他们所知道的再多,也不超过西塞罗的女佣。然而,在十年后,即1712年,在第二次回应针对《论意大利人最古老的智慧》的批评时,维柯抱怨说,今天“按照笛卡尔的权威”,语言学研究被视作无用之学,并重复了有关女佣的评论,而这次则是明显的不赞成。〔29〕
如果完美的知识只能通过原因获得,即以创造者认识他的创造物的形式,那么笛卡尔派所谓清晰和明确观念的最重要标准又是什么?维柯勇敢地将战火引进敌国。他宣称,造物主张虽然可能无比清晰,它甚至看起来完全是自明,然而它却是错的。〔30〕如果一个命题的真实性或有效性只有一个标准,即这样的命题包含着或能够被分解为“简单的”、不可再分的因素,那么这立刻就会把我们绝大部分经验从知识的领域中扫除出去,只要它不适于定量方法的研究。这种知识可能并非真理,即不能在逻辑上证明,但无论如何它是真确的知识,它基于对世界的直接经验,任何时代、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都熟稔这种知识,因为所有的经验知识都建立于其上。这种“确定性”可能并非不能纠正的,但是它是人们必然赖以生存的:像笛卡尔那样,把它降格至仅仅是看法的领域,就是理想化地暗示,人类仅仅依靠真正的知识,即真理,就能够生存。维柯认为,如果笛卡尔的先验知识观是正确的,那么情形就不可能如此。因为我们能够彻底认识(在笛卡尔所要求的意义上)的唯一对象,就是我们完全创造的东西。即使是几何学,仔细想来,如果它被理解为对空间的度量(而不是作为纯粹的代数),仍然是一种只能得出试验性结果的工具;因为我们没有创造物理空间本身。如果唯一真正的知识是有关必然联系的知识,那么它只能是我们自己所创造的事物的知识:因为没有任何其他东西能够被认为是先验的。〔31〕我们必然仅仅能够完全保证那些我们自己完全创造的事物的有效性:但是这将明显地排除整个人类和自然的世界。我们不能够先验地认识人类和自然世界,对我们来说它不可能是真理。然而没有人类和自然世界,我们又无法着手去认识,因为它构成了一切人类经验的基本材料。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只有造物主拥有知识,他打量着或者毋宁说内观着他自己,即等同于他自我的宇宙。作为万物的创造者,他只不过是在思考他自己创造活动的果实。相应地,人们能够完全认识的仅仅是那些他们(被按照上帝的形象创造出来,从而也进行有限的创造)所创造的事物。但是他们不是上帝;他们必须从并非由他们自己所创造、因而也不能被他们完全认识的材料开始。
在培根之后,霍布斯讲出了一段意味深长的话:
在学科中,有些是可以证明的,有些是不可证明的;可以证明的是那些主题的构造在学科专家掌控之下的学科,这些学科专家在其证明中,所做的只不过是演绎他自己操作的结果……几何学因此是可证明的,因为我们用于推理的线条和图形是我们自己画出和描述的;公民哲学是可以证明的,因为我们自己创造了国家。但是由于我们所认识的自然物体并不是我们创造的,而是我们试图从结果中寻求的,那么就不存在对我们寻求物体的原因的证明,而只是对它们可能是什么的证明。〔32〕
维柯通过指出物理学中最充分和最清楚的知识与充分的证明(它甚至不等同于物理学中的证据)之间的关键区别而发展了这个观点。因为“物理学中被证明的东西是那些我们能够完成与其相似事物的东西,我们对于公认具有最完美明晰性的自然事物的观点,来自于那些我们能够借助实验加以支持的东西,实验是我们目前模仿自然的方式”。〔33〕但是实验不是创造,然而由于我们再造了自然过程,所以它仍然能够提供知识。对我们能够拿来拆解和重组的东西,我们认识它们,我们认识它们的“工序”,这种认识的真确性远高于那些我们仅仅看到的表面的和外在的变化的东西。然而,我们自身并不创造自然物质或者它的规律,在这个意义上,物理学不是一门可以证明的科学,因此不是完全可知的。只是在它能够进行试验和能够代入数学方法的有限范围内,它才可以被称为一门科学。
关于这个论题,维柯非常雄辩且毫不含糊:
真理的规则和标准就在于亲手创造它。因此,清晰和明确的思维观念(即笛卡尔主义的标准)不仅不能够成为其他真理的标准,而且它也不能成为思维自身的标准;因为当思维理解它自身时,它并非自己创造的,因为它并非自己创造的,它就不知道它借以理解自己的形式或方式。〔34〕
接下来的说法更为大胆:“那些试图证明上帝先验地存在的人们犯了怀有邪恶好奇心的罪。因为那样做就等同于使自己成为上帝的上帝,因而,也就否定了他所寻求的上帝。”〔35〕
如果我只能正确认识我自己已经创造或本来能够创造的东西,那么,只有数学能够被称为知识。维柯认为,这显然太荒谬了。因为由此可以推出,不仅自然科学的知识不再能够被称为知识,而且连形而上学和神学,如果不把它们看作是人为的虚构,也将站不住阵脚。即便是笛卡尔认为有效的知识,我们都将从中删掉很大一部分。维柯既不是一个怀疑论者,也不是一个反理性主义者,他将此看作是一种归谬法。这样笛卡尔就不再被看重了,首先是因为他(心理上)的真理标准并不恰当,其次是因为他没有认识到数学之所以是严格的,仅仅因为它是任意的,即它所运用的惯例类似游戏中被自由采用的惯例;而不是像迄今被普遍假定的那样,是一套固有客观的规则或关于世界结构的发现。这种把数学理论作为对计算的处理,直到我们这个时代才成为一种主要信条,而在当时这种观念仍未引起注意。〔36〕它不应当与这种观点相混淆:即数学命题是分析的或同义反复。同义反复是陈述,尽管它们可能没有叙述任何东西;而发明,像发明游戏中的规则或运动,根本不是陈述。认为演绎推理不提供给我们任何新的信息(一种自古就有的老生常谈),与说它像音乐一样,是一种活动,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与此相仿,提醒不要把事物的原因与它们的定义相混淆,不要把事实与象征相混淆(这一点唯名论者甚至在奥卡姆之前就已经做到了),这是一回事,而像维柯所说的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他假定形式科学,就像数学和逻辑学一样,根本不是发现的形式,而是发明的形式,以致如果它们被称作真或假,这种声称所包含的意义就完全不同于它被应用于陈述的时候。〔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