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作曲家作为一名社会成员的责任,是对他的人类伙伴说话,是为他的人类伙伴发声。

我信仰根、联系、背景、个人关系……我的音乐现在扎根于我生活和工作的地方。

本杰明·布里顿〔139〕

隶属的观念是赫尔德所有思想的核心。他关于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学说,如他的民粹主义那样,只有依据其本身才可以理解。隶属并非一种消极的处境,而是积极的合作,是社会劳动。“只有行为才是完全的真理”。〔140〕不管是读他《人类历史哲学的观念》的最后几册,还是较早的论文《论希伯来诗歌》,还是关于莎士比亚、莪相、荷马的评论,还是后来的《阿特拉斯提》或《卡利贡涅》,人们都会发现,主导所有这些著作的是这样一种观念:存在着中心的模式,根据它们,每种真正的文化(以及建构了它的人类)才得以且必定被识别出来。对赫尔德来说,成为一个群体的成员,就是以一种特定的方式,根据某些特殊的目标、价值、世界观来思考和行动;以这样的方式去思考和行动就是隶属于一个群体。这些观念是完全同一的。成为一个德意志人就是要成为一条独一无二的溪流的一部分,语言是其中的主导因素,但仍然只是各种因素中的一种因素。他传达了这样的观念:一个民族(比方说德意志人)说话、运动、吃、喝的方式,他们的笔迹,他们的法律、他们的音乐、他们的社会观、他们的舞蹈形式、他们的神学,有着共同的模式和品质,而他们与某个其他群体(法国人、冰岛人、阿拉伯人、古希腊人)在相似的活动方面并不共享或者在一种非常小的程度上才共享这些模式和品质。这些活动中的每一个都属于必须作为整体来把握的集合:它们相互映照。任何研究德意志人的言语节奏、历史、建筑或身体特点的人,将因此对德意志的立法、音乐、服装获得一种更深的理解。所有这些不同的活动都独一无二地表明一种不能够被抽象和阐明的属性,即德意志人之所以为德意志人的东西。狩猎、绘画、崇拜这些在非常不同的时间和地点许多群体共有的活动,将会彼此相似,因为它们属于同样的种类。但是每一类活动所展示的特殊性与同种文化〔141〕的完全不同的活动的共同之处要多于与另一种文化的特别相似的活动的共同之处。或者,至少同一种文化的各种不同活动之间的共性(共同的普遍模式,根据这种模式,它们被看作是同一种文化中的因素)是更为重要的,因为它们与本文化和其他文化和其他人群在相应活动的更为表面的相似性相比,在一个更深的层次上,说明了这些活动的特点。换句话说,德意志的史诗与德意志的家庭生活、德意志的立法、德语语法的共同之处决定了这些活动的模式——比德国的诗歌与印度或希伯来诗歌的共同之处更深刻地贯穿在它们当中。

这种共同的属性并不神秘莫测;发现它并不需要非经验的能力;它是一种自然的属性,并且向经验的研究敞开着。尽管他研究神学,他信仰宗教的首要性,他运用诸如集体“灵魂”和“精神”这些形而上学的概念,尽管他提出了神秘的力,尽管他偶尔会迷失于自然分类的教条,但赫尔德自始至终比莱布尼茨、康德甚至爱尔维修更接近一名经验主义者。然而受他影响的下一代德国形而上学家醉心于先验的公式之中,这使得赫尔德的这一属性变得不为人所知了。可是在他的有生之年,他有时却被他更为严格的传教士同伴们猜疑为有唯物主义异端的危险倾向。他的经验主义的核心在于他赋予历史和自然中模式发现的重要性。正是这种直接可感,但是字面上不可分析的模式性质,根据它,德意志人所思、所做或所说的通常具有明白的德意志特点。在他看来,正是这种格式塔性质〔142〕使我们把行动者和行为、思想家和思想归于一种处于特定发展阶段的特定的德意志文化。

适应这一模式就是隶属: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一个背井离乡的德国人,或者一个被迫生活在别处的撒克逊人或一个普鲁士人,不会有在家里一般的感觉;而没有在家里一般的感觉,无论是谁都不能自然地、自由地、慷慨地、没有自我意识地进行创造,这是一种席勒称之为“童真”的方式,赫尔德对这种方式最为尊崇和信仰,不管他是否承认。他关于民族性格、民族天才、人民的灵魂、人民的精神等的谈话最终都归结到这一点上来。他有关隶属于一个家庭、一个宗派、一个地方、一个时期、一种风格的本质的看法是他民粹主义的基础,也是后来一切分散、流亡或异化的人们之间进行自我整合或再整合的有意识规划的基础。他提到他不幸的乡亲们所使用的语言,他们被贫穷或他们主人的专制驱逐到俄国、特兰西瓦尼亚和美国成为奴隶,这不仅仅是流放者物质和道德痛苦的一曲挽歌,而且基于这样一种观点:把人从他们的生活中心,从他们天然所隶属的组织中隔离出来,或者强迫他们坐在遥远的巴比伦河边,或者为了陌生人的利益滥用他们的创造本领,就是对他们的贬损、非人化和摧毁。〔143〕

人的历史决定,人只有在唯一一种条件下才可能充分地生活,而对于脱离这种条件对他们造成的伤害,没有哪位作家比赫尔德强调得更为鲜明。他一再坚持,没有哪种环境或群体或生活方式必定优越于另外一种;要让事物保持本来面目,如果像法国启蒙运动所倡导的那样,同化为一个法律、语言、社会结构的单一普遍模式,将会摧毁生命和艺术中最鲜活或最有价值的东西。因此,他对伏尔泰进行了激烈的批评,后者在他的《风俗论》中宣称:“一般而言,人总是他现在所是的样子”,〔144〕或者道德在一切有教养的民族中都是一样的。〔145〕因此,根据定义,似乎可以得出结论:其余部分是野蛮或愚蠢的:高卢人是“大自然的耻辱”。〔146〕也因此,他抨击了祖尔策,因为后者要求一种普遍的哲学语法,按照这种语法规则,人们就能够判断一种民族语言完善的程度,并且如果需要的话,可以根据这种普遍的规则来矫正它的规则。不必说,对赫尔德而言,这既是根本虚假的,又是诗歌和一切创造力源泉的死亡。每个群体都有权以其自己的方式获得快乐。断言要想快乐,每个人就都应当成为欧洲人,这是一种可怕的自负。〔147〕之所以如此并非因为伏尔泰所主张的那样,其他文化可能比我们的文化优越,而只是因为它们是不可比较的。“没有人能够充分向我传达他的感情特点,或者把我的存在转变为他的存在。”〔148〕“黑人同样有资格认为白人在堕落……就像白人可以认为黑人是黑色的野兽一般……人类文明不是欧洲人的文明;它按照时间和空间,在各个民族中显现自己。”〔149〕此外,也不存在选民。赫尔德只是认为,要完全成为一个人,即具有充分的创造性,人们就必须隶属于某个地方、某个群体或某个历史溪流,而且只能根据一种传统、环境和文化的遗传术语来界定,而这些术语本身就产生于各种自然力量,即外部世界和生理结构与生物需求,这些力量与每个个体的思维和意志相互作用,创造了动态的集体过程,我们称之为社会。

这种理论不需要神话。对赫尔德来说,一切群体从根本上来说是个体的集合;他对“有机的”和“有机体”的使用仍然完全是隐喻性的,而不像后来更形而上学的思想家那样只是半隐喻性的。没有证据表明他把群体看作是形而上学的“超个体”实体或价值。对赫尔德而言,它不是历史的奥秘,也不是牺牲个体所达成的一种存在,更不是特定人种、特定民族,甚或是整体人类的高级智慧。然而理解人就是根据他们的历史,根据他们从中感到在家里一般且无拘无束的各种精神和物质“力量”的复合体,从起源上理解他们。这种在家里一般的观念以及相应的无家可归的观念(他曾经评说,乡愁是一切痛苦中最高贵的)源于他的一个中心观念,后者是他反思世界大同的空洞的关键,也是反思社会屏障以及陌生人、分离和专门化的压迫对人们造成伤害的关键,比如剥削和人们之间相互异化,并最终与自身异化这些相互关联的概念。人的痛苦不仅是贫穷、疾病、愚昧、无知造成的,也可以是因为他们不适应、成了局外人、没有谈话对象;没有友爱,自由和平等就一钱不值;只有那些跟从一位领袖,但是不服从任何主人的社会才具有人性;〔150〕只有把握了上述观念的人才把握了赫尔德的中心思想。他的著作激进地改变了对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看法。黑格尔把自由看作是依靠自身的存在的著名定义,〔151〕连同他的承认学说(人们之间的相互承认)在我看来在很大程度上受惠于赫尔德的思想。人在本质上具有社交能力,这种主张已经由亚里士多德提出,并且被西塞罗、阿奎那、胡克、格劳秀斯、洛克等不计其数的人重申过。赫尔德论人的联系及其变迁的著作的深度和广度,他据以发展隶属概念的具体历史和心理观察的财富,使得这些套话似乎成了空洞的抽象并把它们从流传中永久地逐出。赫尔德之后,再也没有严肃的社会理论家敢于鼓吹诸如此类的陈词滥调;他对社会的远见主导了西方的思想,可是他的影响力却不总是受到认可,大概是因为它已太深地进入到普通思想的脉络中。他的巨大影响——歌德曾提到,J.S.密尔也曾见证——主要是由于他的中心论题,即一起生活、一起行动到底意味着什么,他的其余思想也出自这个论题并不断回到这个论题。这种思想是一切民粹主义的中心;它已经进入此后试图获取社会真理的每一个企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