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十二

凡是自然法理论家抽象的地方,维柯都将其具体化;凡是自然法理论家所创造的假设,如自然人,或者自然状态,维柯都坚持尊重他所谓的历史。这一历史可能不够准确,但是彻底被时间限定。自然法学家将道德和政治区别对待,维柯却将其视作一个有机的演化过程,与社会人的所有其他自我表达相关。自然法学家将人视为独立个体,维柯则牢牢抓住人的社会属性,他认为如果将人视作独立行事的鲁滨逊,那么大部分的人类活动都会变得难以理解。在维柯看来,人类如此行事的原因在于他们在社会群体中的成员资格,以及他们对这一关系的认知,这一资格和认知是基础的和决定性的,如同他们对食物、住所和生育的渴望,情欲与羞耻心,对权威和真理以及人之所以为人的所有原因的追寻。凡是在自然法学家看来是准确、清晰、正式、理性以及实用的,维柯仍保持虔诚、模糊、本能、无序以及极端的晦涩。

维柯所谓的真理与真确的历史也是自成一格。〔207〕他反对笛卡尔的数学模型,因为它忽视了人类经验中最丰富、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不属于自然科学范畴的一切,包括日常生活、历史、人类的法律和制度,以及人类自我表达的方式。在两百多年前,维柯就认为数学就像一门艺术或者类似象棋的游戏,是一种凭空创造,而非一个描述性的过程或者同义反复。维柯认为美学(他称之为诗学)关乎人类的一项基本活动,寻求的不是带来愉悦或是美化真理,〔208〕而是表达一种世界观。这一活动可以在法律和政治的层面上进行研究。在维柯看来,语言和神话是人类精神的自由创造,相比刻意的记录,它们为人类历史提供了更可靠的资料。维柯对历史的理解不仅和当时绝大多数人不同,和自希罗多德起两千年来对历史的理解也不一样,他认为历史不是“通过案例的哲学教学”,〔209〕不是对辉煌过去的吟诵,不是发现机械地反复出现的因果,或者在某个特定时刻到底发生了什么,不是为死去的人寻求正义,也不是为了娱乐。维柯认为历史是对社会组织和社会意识前后相继的各个阶段的记录和解释。维柯在康德之前就指出了功利主义的缺陷,在卢梭和黑格尔之前指出了社会原子论的缺陷。他区分了确定性和判断的准则与有效性和可论证真理的准则,区分了发现与创造,区分了创造历史与记录历史,区分了原则、规则、法律的本质与命题的本质,区分了认知的范畴与意志的范畴,并且早于19世纪,以及更多20世纪法律哲学家、道德哲学家和哲学社会学家,提出了他们在后世才能够提出的思想。维柯反对自然法,强调人类的可塑性,阐释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他是德国历史学派真正的奠基者。他先于黑格尔和其他社会心理学家,指出社会的发展方向很可能完全不等于各社会成员有意识的目标的总和,所以可以说一个社会的所有成员,或说是大部分成员作为个体在有意识追求的目标和整个社会所追求的目标之间存在偏差。维柯比哈曼、谢林、尼采、涂尔干以及精神分析的创立者们更早认识到了神话、原型意象和象征结构所扮演的成形作用。如果说有一个人独自创立了一个伟大的研究领域,涉及神话学、人类学、历史考古学、语文学以及语言学、艺术的历史批评,那么这个人就是维柯。更重要的是他指出了历史是文化的发展。他在圣西门之前就指出阶级斗争在历史中的中心作用,他认为新一轮的野蛮必将会替代文明的这一观点早于赫尔岑和索雷尔,他对于英雄主义价值的看法也早于尼采。总之,维柯一直不断探索着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分界线,而这一分界线一直都存在争议。自然科学通过假设和证明,利用归纳和演绎的方法,论证普遍原理和由现象的共存和演替的一致性得出的理想模式,并将这些方法奉为圭臬。人文科学则试图准确地描述人类的经历,并由此强调多样性、差异性、变化性、动机和目的性以及个性,而非一致性、时间不相关性,以及毫无改变的重复模式。维柯是第一位领悟到了科学分析与历史分析之间的根本区别(就像X 光成像与肖像画的区别)的现代思想家。科学的分析方法是在大量的不同的例子中发现并抽象出相似性,从而建立起一些规则或模型并将其运用于未知的将来或过去。历史的分析方法与此迥然相异,它不在于揭示不同例子背后的共性,而在于寻找每个例子的个性,因为正是这些个性使得每一个活动、事件、个人、社会、艺术学派或者文学作品都与众不同。维柯通过将人类放在其所在具体时间和环境、自身的伦理、知识、历史和社会的“语境”下考虑,其参考的标准比人们用于日常生活中交流的标准更细化,但并非根本上不同。维柯认为只有将所有个体的具体事实展现出来的历史学家才是有价值的,而像哲学家通常所做的整体概括则一无是处。培根对此也略有涉及,但是维柯的研究更深入。〔210〕他先反问自己,是否存在将历史(和人生)的研究方法向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靠拢的可能性,接着又否定自己;反过来他又反问自己,是否存在将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向历史的研究方法靠拢的可能性,再接着否定自己。他是第一位这样思考的思想家。在这一问题上的争议,我们现在比维柯所处的时代要活跃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