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贫民化倾向”

一 关于“贫民化倾向”

亚里士多德作为西方悲剧论的最早创造者,他所界定的悲剧都是“英雄悲剧”,悲剧主人公必须是名声显赫、超越常人的“著名人物”。古希腊悲剧中的主角多是神化的英雄,而莎士比亚笔下的悲剧主角则多是出于名门望族。西班牙戏剧家维加也认为:“悲剧和喜剧一样,只有一点不同:喜剧摹仿卑微小民的行动,悲剧摹仿帝王贵人的行动。”(1)

与西方以帝王贵族为主人公来揭开悲剧的历史不同,我国早期的悲剧多是以小人物为主体的社会悲剧。“偏于琐屑中传出苦情”,这是我国早期悲剧的一大特点。南宋时期号称“戏文之首”的《赵贞女蔡二郎》和《王魁负桂英》,其主人公都是诸如农妇和妓女之类的小人物。作品中所描写的也只是个人生活的遭遇。但正是这些“卑微小民的行动”却具有悲剧普遍和典型的性质,在“书生负心”的表层后面,隐含着悲剧形成的真正根源:封建科举制度虽然较之于门阀制度有着某种社会历史的进步性,但它却也促成了旧宦和新贵把联姻作为政治联盟的手段,因而导致许多书生中举发迹,抛弃“糟糠之妻”的悲剧现实。我国早期戏曲的悲剧价值,就在于从下层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出发,揭示出当时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悲剧创作的这种贫民化倾向,在《窦娥冤》《琵琶记》和《桃花扇》等优秀的作品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孔尚任在《〈桃花扇〉小识》中说:“桃花扇何奇乎?妓女之扇也,荡子之题也,游客之画也,皆事之鄙焉者也;为悦己容,甘厘面以誓之,亦事之细焉者也;私物表情,密缄寄信,又事之狠袭而不足道者也。”《桃花扇》虽然写的是“荡子”“妓女”之类,而且“又事之狠袭”,但“南朝兴亡,遂系于桃花扇底”,剧中主人公李香君身为秦淮歌伎,民族危亡之际,朝廷上下歌舞升平,卖官鬻爵,将军之间钩心斗角,相互倾轧;那些文人骚客虽有爱国之心,但也只能在流连风月、买醉征歌中打发岁月。而身居青楼的李香君却时时表现出一种家国共亡的悲痛感伤和民族正义感,她敢于与那些醉生梦死的达官贵人针锋相对:“堂堂列公,半边南朝,望你峥嵘。出身希贵宠,创业选声容,《后庭花》又添几种。”除了李香君外,《桃花扇》还塑造了柳敬亭、苏昆生、卞玉荣这样一些市民形象。他们在当时社会里地位卑下,受尽侮辱和欺凌,但他们“人品高绝,胸襟洒脱”,不为利诱,不畏权势,在这些小人物身上不仅表现出反封建的精神,更昂扬着高尚的民族气节,“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对自己的故国眷眷依恋。正如梦鹤居士在《〈桃花扇〉序》中所说:“扼腕时艰者,徒属之席帽青鞋之士;时露热血者,或反在优伶口技之中,斯乾坤何等时耶?”达官贵人都无济于事,忧国忧民者却在李香君这样的优伶贱民之中,家园国土沦丧,岂不是迫在眉睫?这正是作者对当时社会现实明察细断以及由此而生出的悲剧意识。这种悲剧意识由于注入了民族和历史的内容,而越发显得凝重。

悲剧艺术的美学特质,在于悲剧作品反映了具有合理性的人物遭受毁灭,但这并不意味着悲剧性格只属于那些社会历史进程中的伟大人物,悲剧性格并不等于悲剧英雄。在中国古典戏曲中,那些帝王将相当然可以作为悲剧主人公(如《赵氏孤儿》《梧桐雨》《汉宫秋》和《鸣凤记》等),但是那些地位卑下的普通人仍然在悲剧中占有一席之地,并产生应有的美学效果(如《窦娥冤》《琵琶记》《万民安》和《桃花扇》等)。布拉德雷说:“被轻视的爱情的痛苦和悔恨的烦恼,不论在农民身上和王子身上都是一样的,但是王子、执政官或将军的故事却有其本身的伟大和尊严的地方。”(2)现实政治生活中,作为某个阶级的代表人物,他的影响当然大于平民百姓。但是,作为悲剧主人公,普通人的不幸、痛苦和死亡,同样能够引起观众的震惊和深思,因为“恐惧是由这个遭受厄运的人与我们相似而引起的”。鲁迅在评价《红楼梦》时指出:“《红楼梦》中的小悲剧,是社会中常有的事,作者又是比较写实的,那结果也并不坏。”鲁迅在《几乎无事的悲剧》中论述果戈理的创作时又说:“这些极平常的,或者简直近乎没有事情的悲剧,正如无声的言语一样,非由诗人画出它的形象来,是很不容易觉察的。然而灭亡于英雄的特别的悲剧者少,消磨于极平常的,或者简直近乎没有事情的悲剧事却多。”(3)在现实生活中,普通人总是占绝大多数。因而,文学作品对普通人悲剧命运的揭示,更能在广大观众和读者中产生普遍而深刻的共鸣,人们会从那些司空见惯而又极其悲哀的社会人生中,引起对自身命运的审视和对照,从而惊醒或感奋起来。况且,对普通人悲剧命运的揭示,它的情节发展的动力,并不是依赖于对偶然事件和英雄行为的渲染,而是在平淡中见新奇,在日常生活的涓涓细流中挖掘出社会内在的矛盾和历史发展的必然,因而往往更具有悲剧深度。

中国古典悲剧中的贫民化倾向的产生,首先是和中国封建社会的悲剧性的现实相联系的。在封建社会,普通的人民群众长期处于被奴役和被欺辱的地位,他们渴望改变自己的命运,但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他们又不可能实现这种“历史的必然要求”,这就构成了悲剧性的冲突。李香君追求自由平等的爱情生活,但“国在哪里!家在哪里!君在哪里!父在哪里!”,国破家亡的耻辱扼杀了她的美好的爱情追求。《琵琶记》中的赵五娘,只希望夫妻偕老,因而含垢受辱、历经艰辛,但丈夫状元及第后,又另聘相门千金了。《雷峰塔》中的白娘子,向往有一个“男耕女织度光阴”的家庭生活,但结局是“棒打鸳鸯两分飞”。《窦娥冤》中的窦娥,为了捍卫自己独立的人格而身首异处,她的临终嘱托典型反映了这个普通女性欲求人类生活的基本权利而不能的悲惨心境:

婆婆,此后遇着冬时年节,月一十五,有瀽不了的浆水饭,瀽半碗儿与我吃;烧不了的纸钱,与窦娥烧一陌儿,则是看你死的孩儿面上(唱)念窦娥葫芦提当罪愆,念窦娥身首不完全,念窦娥从前以往干家缘,婆婆也,你只看窦娥少爷无娘面。念窦娥服侍婆婆这几年,遇时节将碗凉浆奠,你去那受刑法尸骸上烈些纸钱,只当把你亡化的孩儿荐!

这既表现了悲剧主人公的强烈的生命欲望,也是对那个黑暗社会的有力控诉。一个善良的弱者却不能为这个社会所容,这个普通妇女的悲剧命运难道不足以使人惊心动魄吗?

中国古典悲剧中的贫民化倾向,是和创作这些悲剧的作者的贫民化分不开的。宋元南戏源于“村坊小曲”,很多戏曲的原型“皆村儒野老途歌巷咏之作耶”。《赵贞女蔡二郎》和《王魁负桂英》即是“俚俗妄作”,即使像关汉卿这样的士大夫文人,走的也是书会才人的道路,与青楼、“贱民”为伍,他们冲破狭窄的生活圈子,走向市井,走向下层,因而了解民间的疾苦,体谅下层人民的遭遇,他们的作品往往反映出当时普遍的情绪、要求和愿望,以及这种要求和愿望暂时不可能实现的悲剧性现实,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民对黑暗统治的不满与抗争。

美国著名作家亚瑟·密勒在《悲剧和普通人》中说:“我相信普通人像帝王一样,适合于作为最高意义的悲剧题材。”“一个人为了争取一件东西——他个人的尊严——在必要时宁愿牺牲他的生命,当我们站在这个人的面前,就会引起悲剧感情……”(4)中国封建社会中的人民群众,为了争取个人的尊严和正当权利而进行的反抗与斗争,以及因此而遭致的不幸和毁灭的命运,一旦成为悲剧艺术的反映对象,当然能够产生强大的悲剧力量而震撼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