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2026年04月13日
四、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国际法的有效性并不依赖于制裁而是依赖于各国对法律的尊重,国际社会的发展需要以各国的善意为基础,如果没有这种善意的基础,国际的和平交往将不复存在”。[30]全部的国际来往都建立在彼此诚实和信用的基础上,如果无视国际善意,那么国际法所依赖的共同价值将崩塌,因此,善意对国际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传统国际法上“条约必须遵守”是一项重要原则,现代国际法也继承了该原则。《联合国宪章》中指出,会员国负有“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31]且“各会员国应一秉善意,履行其依本宪章所担负之义务”。[32]一些重要的条约和国际组织决议也强调了这一国际法基本原则,并被一系列国际判例所认可。[33]将该原则适用到海上非战争军事行动中即表现为国家海上力量应遵守国际法相关规则,严格履行安理会决议、国家间协定、遵守和尊重东道国的法律及风俗习惯、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及促进行动目标的实现。(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