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国家战争权被非法化,但是世界各地的武装冲突仍在发生,各国不遗余力地将使用武力的行为披上“合法化的外衣”。对于那些并未完全被《宪章》第51条纳入范畴内的武力使用情形,联合国会员国致力于使其诉诸武力的理由正当化。国家实践中已经产生了诉诸武力的“正当性”模式,这些被各国广泛援引的正当性理由,例如保护海外公民、打击恐怖分子、实施预先自卫、人道主义干涉等。(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