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国家法律明确海上非战争
军事行动授权
就国家立法而言,各国首先会在宪法和国防基本法中对武装部队的职能和基本任务进行界定,然后再结合实践需要制定军事行动单行法规,有时还会就某项具体军事行动与有关国家签署双边或多边协定,经过议会批准之后,这些国际协定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各国在国家法律中对军事行动的授权和规范通常包括任务要求、职责权限、与其他机构关系等,可操作性也很强。以美国海军参与执行的人道和民事援助行动为例,《美国法典》规定,在执行军事任务时,如果认为有助于美国和所在国的安全利益,也有助于参加人员提升具体作战技能,各军种部长可以要求其部队参加人道和民事援助行动。参加的条件是武装部队所进行的援助不得与其他部门的援助重复,而且不得援助军事或准军事性质的个人、团体和组织,而在向外国提供人道和民事援助时还需经国务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