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海上救援行动

二、海上救援行动

(一)军舰遂行海上救援任务

1910年9月23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统一海上救助若干规定的公约》将国家军用船舶排除在外,规定军舰和其他军用船只在海上航行是否具有救助义务可由各国国内立法规定。[24]

海军在执行军事任务中,若发现海上遇难船舶是否施救,如何解决执行军事任务与义务救助的冲突问题?海军执行军事任务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而进行海上义务救助是各类船舶需要履行的普遍义务(道德义务),从理论上讲,法定义务优先于道德义务。当海军执行海上军事任务与义务救助冲突时,应优先执行军事任务。在不影响执行任务的前提下,应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尽可能地对海难者予以救助。

军舰在执行救援任务时可能需要进入他国领海进行强制救助,涉及军舰权利与沿海国主权及管辖权的冲突问题。一般而言,救援不能进入他国内水,外国军用船舶和飞机进入他国领海(领空)执行救援任务必须遵守沿岸国的有关规定,如果无视该国的法律法规或借救援之名从事与救援无关的其他活动,该国有权拒绝其进入或责令其立即离开,甚至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捍卫国家主权。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外国派遣船舶进入我国领海搜寻救助遇难的船舶或人员,必须经过我国主管机关的批准”。[25]因此,军舰执行强制救援任务时应慎重行事,严格遵守相关国际法,加强与沿岸国的沟通协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实践中,海军实施海上救援行动还涉及国际救援合作的问题,这需要与相关国家事先进行详细的沟通协商或依照合作方之间的有关协定操作,避免不必要的阻碍和冲突。通常需成立联合救援指挥机构进行沟通协调,各方救援力量如军舰、飞机等则直接听命于本国的指挥部门。同时,海上救援国际合作需要广泛的信息交流共享、频繁的通信联络和有效的协同配合,因此,一方面,应建立有效的信息通报交流关系,满足海上救援需要;另一方面,也要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防范措施,避免有关军事秘密的泄漏和失窃。

此外,海上救援还有一项通行的国际惯例,就是军舰和飞机在其职责范围之外,出于人道目的实施的或应请求进行的救援行动如果有效则有获取报酬的权利。一些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救援实践中也对海军在救援行动中可获取报酬这一惯例给予肯定。鉴于海军军舰和飞机进行海上救援所承担的巨大风险,赋予其在救援成功后获得适当的救助报酬的特殊做法有助于补偿军舰损耗,对于鼓励海军进行救援、促进海上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海军遂行义务之外的海上救援行动可以保留向救援对象或船旗国请求报酬的权利。

(二)军舰保障航行安全(https://www.daowen.com)

1.行使紧急避险权

根据国际法,军舰如在海上遇到台风、大雾、海流等不可抗拒力的威胁而无法继续航行,或因发生破损、重大事故而航行困难,或缺乏燃料、食品,或出现危重伤病员无法医治等紧急情况时,有权在事先无外交协议的情况下进入他国港口避难。紧急避险权是军舰根据国际惯例享有的一项权利。各国对军舰遇险是否可以进入其领海有不同做法,有的明确允许,有的模糊处置。军舰在紧急避难时,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早向港口所属国政府通报,并尊重港口国关于港湾的各种规章制度和该国的风俗习惯,不实施有损港口国和平、安全与良好秩序的任何行为,并应依照有关规定支付因得到救助(停靠、加油、加冰、加水等)应付的各种费用。目前,绝大多数沿海国都公布了可供外国船舶紧急避难的港口,但军港一般不准进入,例如遇特殊情况需进入不开放的禁港禁湾内进行避难,应请求并在得到港口国当局的特许后方可驶入,或事后取得许可。避难理由一旦消失,军舰要立即离开避难的港湾。

2.妥善处理碰撞事故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26]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海上航行规则,也是用来衡量舰艇碰撞过失责任的基本法典。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以及占世界商船队总数90%以上的船舶适用这一公约和规则。军舰在航行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国际航行规则的规定来行使航行权,同时还应当遵守舰艇编队运动规则和沿海港口航道特殊规定,加强观察瞭望,及时通报信息,实施正确机动,防止发生碰撞。

军舰如果在公海上与他国船只发生碰撞事故,无论军舰是否有责任,外国船舶都无权对军舰采取任何司法或行政措施,因为在公海上军舰只服从国际法和船旗国本国法律管辖,只能通过外交途径向军舰所属国家进行诉讼或索赔。同样,军舰也不能对商船采取任何强制措施。[27]

一般而言,军舰遭遇碰撞事故后的处置原则如下:首先,组织自救。迅速检查本舰是否处于危险状态,假如发现船体破损进水,应立即排水堵漏,情况紧迫且有倾覆沉没危险时,应当选择抢滩或其他急救措施,遇有外国舰船提出援救而自身有自救能力时,应予谢绝。其次,给予他救。船舶在海上发生碰撞后有相互救助的强制性义务。发生碰撞后,不管是对方责任还是己方责任,如果本舰和舰上人员没有危险,应采取措施尽力救助对方船舶和船上人员。再次,保存证据。当发生碰撞后,应立即照相、录像取证、标定位置,并迅速向上级和最近的驻沿海国使领馆报告,及时查明本舰及对方船舶的损失情况,做好现场记录,取得对本舰有利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