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非战争军事行动在不同海域的国际法基础
2026年04月13日
第三节 海上非战争
军事行动在不同海域的国际法基础
海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主体资格合法性及对国际法基本原则的遵守是其行动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法律基础。非战争军事行动在国际海域的开展受到国际海洋法律环境的严格规制,熟谙不同海域制度下的权利和义务是海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所应具备的基本法律素养。《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世界海洋在法律上被划分为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等海域,并相应地形成了一系列海域制度,这些海域制度是国家维护海洋权益、主张海上主权权利的基础,也是各国海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法律制度(见表3-1)。
表3-1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的海域制度简表

国家海上管辖权是“国家依据主权及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对各种海域中的人、事、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3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各海域法律地位和制度的不同使得国家在不同海域的管辖权不同,因此,可将国家海上管辖权划分为国家海上主权、国家专属管辖、国家在国际海域中的权利三个层面。本节将以国家在以上三个层面的海上管辖权为线索,厘清海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所须遵循的海洋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