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使用武力的法律变迁

第一节 禁止使用武力的法律变迁

国际社会规范武力使用的努力和战争的起源一样历史久远。从以正当性和正义性为核心的战争伦理对武力使用的约束和规范,到以合法性为核心的国际法律对使用武力的全面禁止,人类社会在反对战争、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不懈努力下逐渐形成了一套调整武力使用的规范体系。当代国际法试图实现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并限制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武力。国际法对武力的限制可划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国际法中有关完全禁止使用武力或在例外情况下允许使用武力的法律规范,通常被称为“战争法”,鉴于该领域法律的最重要目的是阻止战争而非赋予国家发动战争的权利,因此,有学者认为对该领域法律更为确切的说法是“反战争法”。在“反战争法”的规则无法阻止武装冲突的发生时,战争法的第二个层面——“战中之法”开始发挥作用,该领域法律的目的是在武装冲突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为防止不对称的武力使用,将已开始的军事行动限制在一定的法律范围内。[1](https://www.daowen.com)